……跟预想中的结果一点也不一样呢。
左启的笑容僵在脸上。
夏沉夜,……真的是完全不受别人气势干扰的人。
嗯,相比起来,左启甚至觉得这个小姑娘比自己要傲慢得多。不过、不过,深呼吸,不跟她计较了。他收回笑容,轻描淡写地说:“只是开玩笑而已,小女孩。”
夏沉夜立刻想要还嘴,却被键盘手一把按在脑袋上,接着响起宗立群那特有的不耐烦的语调:“你话好多啊左先生,能不能快点进入正题?”
左启叹气,友善地后退两步,把提前准备好的各个人的谱子分别递给他们。“好吧,感谢夏小姐的天赋,原本的曲调就很有她的个人特色,这一些特色还是保留下来更好,所以我基本没做大的变动,只是把结构变得更完善了一些。其他人的曲谱都是基于最初给我的demo写出来的,萨克斯和键盘”
他点了点巫凡和宗立群,似笑非笑,“毕竟两位是爵士乐奏者,我给你们留了不少自由发挥的余地。不过我调查了一下你们之前的履历,似乎都是不擅长跟他人配合的类型。希望你们能注意一下,我希望这个乐队最引人注目的一点不是花里胡哨的键盘手,或者吹个没完没了的萨克斯,而是主唱。能做好配角的人才能在社会上生活下去。记住了吗?那就自己先去排练吧。”
最后,他看向夏沉夜,对上她眼眸好像幼儿园小朋友一样欢呼雀跃地等着老师给大家轮流发小饼干,满脸都是“我呢我呢该我了!”的兴奋,立刻收回视线,低头拧眉,盯着手上的稿子。
“至于你,夏小姐,我体谅你作为归国子女对母语的生疏,但是你写的歌词也太过语无伦次、词不达意了,我连看都看不下去。”
他甩了甩手上的文稿,纸张摩擦间发出清脆的声音。
“这里有我结合你的声音和曲子先写好的六种歌词草稿,有讲恋爱的,也有鼓励人心的,还有讲家庭的,总之你自己选一个方向,咱们再来细化歌词吧。”
“不要!”
左启愕然地抬头,推了一下眼镜。
少女又气鼓鼓地瞪着他了,大声说:“我不要!不要你写的歌词!你改的曲子不多,就还能原谅你,但是歌词全都改了,那就不是我的歌了!”
左启怔了一下,然后哑然失笑,把眼镜摘下来,挂在衬衫胸口的口袋上,摇了摇头:“别任性了,小女孩,专业的音乐人可不是在街头卖唱的,听众也不会因为你年纪小或者长得好看就原谅你写的一团乱的词。这也是为了你好。如果你喜欢唱歌的话,最好还是接受!!唔、疼……松手、干什么你?”
矮个子的小粉毛迅敏地小跳一下,拉着男人的一侧耳朵往下用力,根本不管他吃痛的表情,然后冲着他的耳朵超大声地喊:“谁要听你的话,白痴笨蛋大傻瓜”
……左启捂着嗡嗡作响的耳朵,苦笑起来:“夏小姐,你真是没有一点社交的常识……。”
还有,那是什么……的骂人的话呀,白痴笨蛋大傻瓜?简直是对付心怀不轨的男人的利器。
夏小姐双臂环抱,气势汹汹:“知错了吗,你?你根本就没看我的歌词!不许你否定他。”
左启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好吧,这的确是我的错。”
小主唱于是乘胜追击:“而且还什么这里有六种歌词,呸呸呸,你是来跟我炫耀的吗?那种东西就算写得再好,我也看不上的。又不是多稀罕的东西,干嘛摆着一副打赏的脸,你真是太讨厌了!”
左启只能苦笑,内心的确受到了冲击,与罕见的良心的谴责。
……这个人是不一样的。
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这种意识的改变:夏沉夜是需要他特殊优待的天才或者是问题儿童,她的傲慢甚至远胜于他自己,固执、任性、不可一世、天真、浪漫主义
并且,最重要的是,才华横溢。
她趴在长条的会议桌上,旁边有着嘈杂不成旋律的各种乐器练习的声音,这样的环境下,却能不断地更新自己的能力上限。
原本还词不达意、逻辑不通的歌词像米开朗琪罗的雕塑,渐渐从迷雾中显现出原本的形态。而且她在语言上那些微小的地方的感知极其敏锐,有时候能够迅速地捕捉到最合适又从来没人想到过的譬喻。她的句子让任何人都觉得自己的感情和想法被窥探,并且夺取了叙述它的权力,所以世界上不可能存在比她的言语更合适的表述。
比起职业写歌写词的人揣摩时代的流行,试图贴近听众的内心,她是独断的暴君,自然而然地表达出来自己想要表述的感情,然后用她的声音迅速统治同感者。
时不时地,夏沉夜会搬着小凳子坐到乐队成员们旁边,分别听他们的曲调,然后再回来修改歌词和曲谱,然后再拿回去跟大家一起分享变化。
……真是,纯粹的快乐啊。
左启竟然一时忘记了自己的工作,也不再试图挑剔夏沉夜用词的毛病,虽然在同一个房间里看着新成立的乐队排练,却像是隔了十数年的距离旁观,……曾经,也只是喜欢写歌、同时有点苦恼如何维持生计的那个自己。
有人拍了一下自己的肩膀。
左启回头,看到古文博面无表情地跟他打招呼:“刚刚没来得及跟你打招呼,左哥。”
左启微笑:“啊,没关系。你选择的这个乐队比之前的好多了。你不用去练习吗?”
古文博点头:“这首歌没什么贝斯的发挥空间,不过,我们家小主唱刚刚答应我以后给我写一首突出贝斯的曲子。”
“难得见你对什么乐队这么有归属心态,还我们家小主唱呢。”左启调侃他。
古文博说:“……嗯,她叫我古哥呢。”
古哥面无表情地融汇进队伍里,留下业界传闻难以拉近关系、不论是愤怒还是大笑都从不失态的、永远彬彬有礼的音乐王子左启站在原地,捧腹大笑,“谷……古哥!”
在左启的帮助下,夏沉夜写出来的歌总计十一首,其中有四首是于天华交给她的命题作文:给乐队的成员一人写一首介绍曲。ωωω.χΙυΜЬ.Cǒm
左启立刻赞同了这个意见。他把小王子定位为主流乐队,不经过音乐节和酒吧巡演之类的就直接让他们出道,成员的人气就会变得十分重要。
夏沉夜苦着脸钻回房间写歌,左启本来以为她这种活在自己世界中的任性女孩不太做得到倾尽全力去描写他人,结果不到两小时她就捧着三首歌出来了!而且,风格和内容竟然还都和本人十分贴切:古文博的idea,一首用木贝斯做为活泼的主旋律的曲子;巫凡和宗立群共同拥有的jazzman,间奏中有一段萨克斯独奏后加入钢琴,形成对决一样令人眼花缭乱的曲调,并且在首尾留给了钢琴充分发挥的余地;安英雄的歌是飞鸟,节奏独特的鼓声使曲风听起来独有新意。
次年的三月,著名唱片公司goldenwave力推新人组合“小王子乐队”,通过左启的媒体宣传的力量,新设的电视台的广告、娱乐报纸的头版头条、电影院线的广告时间,都登满了小王子乐队与他们的首张专辑小王子的消息。
左启和于天华都是优秀的商人。他们把首张专辑发行了初回限定版、豪华版和普通版。这个年代尚是竖版的cd盒子的封皮上,三个版本分别印着不同的图片。
初回限定版里,封面上的五个人分别打扮成不同风格的王子:冷酷气质黑西装的古文博、忧郁长发灰色燕尾服的巫凡、野兽一样披着围一圈白色皮毛的披风而隐隐约约能看见腹肌的安英雄、欧洲童话风格服饰的宗立群,还有站在画面中心,像国王一样顶着王冠、手执权杖的夏沉夜,傲慢地勾起笑容,微微抬起下巴看向镜头。
豪华版的封面是贵族小姐与四个黑西服的保镖站在什么礼堂的台阶上。贵族小姐穿着黑色的长裙,宽檐帽落下纱网,能朦胧地看见她的红唇。她转身回首,带着优雅的长手套的手指搭在台阶上方的安英雄恭敬地递过来的手掌上,下方巫凡和古文博为她提着长长的裙摆,而空缺的方位,宗立群拿着黑色大块头对讲机,不耐烦地扭开脸,视线却仍然投向小姐的方向。
普通版的封面就是五个人做乐队的正常形象或者说于天华认为的正常形象:打架子鼓的安英雄穿着被汗水浸透的白色工字背心,宗立群的短发被抹上发蜡直立起来,巫凡的长发用丝带绑在颈侧,古文博的锁骨上多了一行若隐若现的刺青,而夏沉夜幸运地只用穿着蓬蓬南瓜裤、带上小王冠。
最初提出一个专辑发行三个版本的时候,左启和于天华的公司里的高层都认为这两个人疯了,搞这种东西根本不可能卖得出去。然而事实狠狠地打了他们的脸,在这个经济泡沫繁荣的年代,对于男色和女色的消费仍然是需求远远大于供给的。更何况不同于从前老套的营销模式,这样崭新形象的乐队或者偶像?,还有限量发卖的形式,巧妙地撬动了消费者的心扉,人们的购买欲空前高涨,专辑出售第二天就横空出世,挂在了唱片榜的第一名,把一派老牌歌星和当手压在底下。
接着由于歌曲质量过硬,购买者反馈的好评不断,其中专辑及乐队的同名主打曲小王子及四首对应各个成员的四首b面曲尤为受到好评,甚至有的报纸开设专栏连着一个月评价歌曲并大加夸奖。
而这种好的反馈极大促进了销量的持续增长,在接下来的整整两个月,唱片的销量都在越走越高,不仅仅潮城、台岛,大陆也发出了不少订单,甚至惊动了海外的国家,即使语言不通也有不少人前赴后继成为颜粉。初回限定版早就卖完,甚至在二手交易市场上卖出天价;豪华版再版三次,仍然供不应求;普通版的再生产也不断进行着
直到突入第三个月后,小王子乐队正式宣告:出道专辑达成百万销量,并且打破了从前的百万销量达成最短时间的记录,只用了103天!
左启看到对着报纸头版红色加粗的突兀标题怏怏不乐的小姑娘,捂着嘴无声地笑了一下,把七八张初回限定版专辑放到夏沉夜面前,“来吧小国王,先不要讨论别的,我的朋友里可是有不少人想要你的签名呢。”
夏沉夜再次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之前你还跟我自称国王呢左左!”
左启对“左左”这个肉麻的称呼面不改色多少也有看出来夏沉夜故意恶作剧的意图而刻意不给她反应的成分在,只是温和微笑:“现在你是我国王,我是你的财政大臣,好不好?陛下,快签名吧。”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有小天使不懂电波系的意思,嗯,简单解释就是:活在自己独特的世界观里的人,不符合常理的人。行为难以预测,内心无法读懂。本次沉夜是轻电波系,就是不太符合常理的人。强行有道理
文中的歌都有原型,idea来自星野源的アイデア,jazzman来自南天群星的同名曲,飞鸟是ワタリドリ,老规矩名字和内容几乎毫无关系。
谢谢大家的地雷和评论帮助咕咕咕修炼成人咕咕咕咕古哥保佑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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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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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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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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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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