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明确的知道,自己和她根本就不是吴飞燕的对手,一旦正面遭遇吴飞燕,两人几乎必死无疑。
毕竟,之前云如歌曾当着两人的面,告诉他们俩,吴飞燕一百多年前就已经打开了泥丸宫,也就是说,她一百年前的实力,就比现在的叶辰要强得多。
可即便如此,林婉儿竟然还要冒险。
要知道,这种事情一旦玩脱了,那是会要命的。
于是,他非常认真的说道:“咱们俩在吴飞燕面前,没有任何逃生的可能性,你确定真的要在这里冒险?”
林婉儿郑重的点了点头,看着叶辰,坚定不移的说道:“过去的三百多年里,我一直都躲着她,为了不被她发现,我也一直都很谨慎,谨慎到所有与她有关的地方,我几乎一辈子不会踏足,可是,现在知道她有可能会来这里,我也不知怎么的,心里忽然很想冒这一次险!”
叶辰听的瞠目结舌,忍不住道:“你这是叛逆期来的晚了一些吧?”
林婉儿吐了吐舌头:“有可能啊,可不管怎样,我现在终于明白,那些极限运动爱好者为什么要徒手攀爬摩天大楼了,他们也知道,攀爬中稍有不慎就会粉身碎骨,但他们还是要去尝试,为的,就是那种冒险的紧张和刺激,以及成功之后的征服感;”
顿了顿,林婉儿又道:“别人见到摩天大楼,是抬头仰望、是感叹和称赞,而他们见到摩天大楼,心里想的却是,我曾经不依靠任何外力和保护,徒手征服过它,想必那种成就感,是可以让他们开心很久的!”
叶辰沉思片刻,开口道:“我劝你还是尽量保持理智,如果这个决定是错的,那这个错误可能就没有任何改正的机会了。”
林婉儿低头抿了抿嘴,随后抬起头来,有些激动的说道:“我有自知之明,这辈子,我不可能拥有杀掉吴飞燕的能力,能不被她杀掉,就已经是莫大的成功了……”
“可是,我虽然没能力杀掉她,但起码我今天有机会用实际行动来藐视她!”
“她吴飞燕不是做梦都想抓到我吗?那她可能做梦都想不到,我曾在某时某刻,与她近在咫尺!”
“如果这一次我成功了,那我这辈子与吴飞燕的猫鼠游戏,就算是先赢了她一次!”
“若到她死的那天,她都没有抓到我,那我就赢到了最后!”
“只要我这次赢了,将来的某天,我一定会让她知道,我林婉儿,并没有一味的被她吴飞燕追着跑!”
“到了那天,我也会让她知道,我林婉儿,虽手无缚鸡之力,但也敢在她吴飞燕的面前谈笑风生!”
“纵使她强横一世又如何?我林婉儿,依旧赢了她!”
叶辰见林婉儿满脸激动、跃跃欲试的样子,心里忽然有些理解她的这种心情。
她躲了吴飞燕三百多年,持续三百多年的奔波逃亡,估计林婉儿还是这世上唯一的一个。
如她所说,她这辈子,靠实力找吴飞燕报仇是没可能了,但却可以用绝大的勇气,去打吴飞燕的脸。
在吴飞燕的眼皮子底下又不被发现,或许就是她现在打脸吴飞燕最好的办法。
于是,叶辰也有些被她感染,开口道:“既然这样,那我也不用让人来悄悄装什么监控了,我陪你一起在这里等吴飞燕过来,顺便亲眼看一看,她吴飞燕到底是何许人也!”
林婉儿惊喜的问道:“公子真愿意陪我一起?”
叶辰点点头:“没错。”
林婉儿认真道:“这是在万丈悬崖上走钢丝,万一失误,会没命的。”
叶辰笑道:“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林婉儿微微一笑,眼中满是诚挚的说道:“有公子这句话,奴家便知足了,只是奴家跟公子不一样,奴家无依无靠、无亲无故,死对奴家来说从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相反,死对奴家来说,是解脱,所以奴家想自己留下,不想连累公子。”
叶辰摆摆手:“我都劝不动你,你凭什么觉得你能劝得动我?”
林婉儿坚持道:“可这是奴家跟吴飞燕的私人恩怨。”
叶辰淡淡道:“我与她也有恩怨,我父母虽不是她亲手所杀,但她作为幕后主使,就是我最大的仇人。”
林婉儿连忙道:“那奴家今日留下来打吴飞燕的脸,公子将来再另找机会要吴飞燕的命,我两这样分工总可以吧?”
叶辰摇摇头,看着林婉儿,认真说道:“不如这样,从今往后,凡是与吴飞燕有关的事情,你都与我一起,今日我陪你打她的脸,将来你陪我要她的命,你看如何?”
林婉儿看着叶辰,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双眸中叶辰的影像渐渐模糊,竟是泪湿了眼眶。
她将眼泪强忍回去,柔美一笑,开口道:“承蒙公子抬爱,从今日起,奴家与公子共进退!”
……
双郎古镇。
身穿情侣装的叶辰与林婉儿,并没有着急采购装备,而是先在镇子上四处走走看看。
虽然双郎古镇在林婉儿看来,变化翻天覆地,但她还是找到了一些年少时的记忆。
她找到了年少时曾走过的一座石桥,惊喜的拉起叶辰的手,激动的对他说:“亲爱的,这座桥我小时候走过几次!”
叶辰惊讶的问:“确定是这座桥吗?”
“确定!”林婉儿拉着叶辰走上青石桥,在石桥中央,指着一块豁口的青石板,向叶辰介绍道:“这块残缺,是一匹惊了的马儿闯下的祸,它的主人是一个石匠,那日来给双郎的土司新宅送两尊石雕,结果马儿上这座拱桥有些吃力,那石匠便狠抽了马儿几鞭,马儿着急,蹄子一滑,险些摔倒,然后便疯了似的挣扎着往前跑,把拖着的板车掀翻了,其中一尊石雕砸在这块石板上,留下了这么一道豁口。”
说着,林婉儿又道:“刚好那日我随外公从大里古城过来给这里的土司道喜,所以刚好就在桥边看到了马儿受惊闯祸的全过程。”
叶辰听她描述,脑海中已经情不自禁的幻想出了她所描述的这幅场景。
这时,恰逢一个年纪约莫七八岁、身穿汉服的小女孩,手中拿着糖葫芦、迈着小碎步一蹦一跳的上了桥,她的母亲躬着身体跟在身后,用手机不停的给她拍照,而她的父亲,则背着一大一小两个包,拿着两杯饮料,不紧不慢的跟着。
林婉儿一双眼睛一直追着那个小姑娘看,脸上情不自禁的浮现出微微笑意,对叶辰说:“那时候,我年纪比她还要小一点。”
说着,林婉儿冲着叶辰俏皮的眨了眨眼,说道:“不过我那时穿的衣服比她好看,外婆一阵阵亲手给我绣的褙子,便是整个滇南都找不出第二件,不似现在年轻女孩子穿的汉服,大都仿的四不像,一点汉服的神韵都没有。”
叶辰回想在北欧见到林婉儿时,她那一身汉服简直考究的不像话,于是便好奇的问她:“当日在北欧见你时,你穿的衣服是在哪儿买的?”
林婉儿羞答答的笑着说道:“你我第一次见面,我穿的洋绉彩绣裙还有四方祥云的云肩,都是我自己做的,我那些女红刺绣的手艺,便是跟外婆学的,只是外婆走得早,她的手艺,我也只是学会了六七成。”
随后的几个小时,叶辰又陪着林婉儿,在古镇逛了个遍,待林婉儿逛够了之后,两人才找了一家户外用品店,采购了一些露营需要的装备。
因为是佯装情侣,所以两人便买了一顶帐篷,又买了睡垫、轻薄睡袋以及露营灯这些必备用品。
除此之外,叶辰还买了两把折叠椅、一张折叠桌,以及一些洗漱日用的百货。
叶辰觉得,既然要在吴飞燕的眼皮子底下玩一出灯下黑,那就必须跟之前那帮打算在龟背山露营的户外爱好者打好关系,融入到他们的圈子里,也能更好的帮自己和林婉儿做好掩饰。
于是,他便多买了一些高档烈酒以及新鲜食材,打算回去就先跟那帮人混个脸熟。
他推测,吴飞燕如果来双郎,那她抵达的时间,大概率是今天夜里到明天上午,正好那帮人今晚在这里露营,晚上自己跟他们喝上几杯,这样一来,估摸着他们明天也不可能一早起来就走,多些人,也自然就多些掩护。
两人带着采购的装备重新回到龟背山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临近傍晚。
先前来的那帮户外爱好者,又叫来了一些驴友,一行人搭了八顶帐篷,此刻正一边欣赏夕阳,一边准备晚餐。
见叶辰与林婉儿带着一大堆装备返回,先前被称作老胡的小伙子主动对两人说道:“哥们儿,我们刚才还说你们可能不过来了,没想到你们还真来了!”
叶辰看了看身边的林婉儿,笑着说道:“没办法,女朋友非要露营,我也只能陪着一起了。”
那老胡指着那八顶帐篷旁边的空地,笑着说道:“我们特地把帐篷扎的密了一些,给你们留了个空,你们可以把帐篷支在那边,我们正打算生火烤串儿,一会一起吃点儿!”
叶辰点点头,笑道:“谢了哥们。”琇書蛧
说罢,他来到众人跟前,将手中装着酒水的手提袋递给那老胡,笑道:“我本来就打算找你们蹭饭呢,所以特地买了几瓶酒,晚上大家一起喝!”
老胡哈哈一笑,顺手从旁边的草地里抽出一把木吉他,乐呵呵的说道:“好啊!晚上一起喝酒吃肉,吃完饭咱们搞个篝火晚会,在这大山里头也不怕扰民,可以尽情的喝酒唱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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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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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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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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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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