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之初手抖了一下,看清楚来的人是谁,拿起橡皮擦将刚刚画出来多余的线擦掉。m.χIùmЬ.CǒM
“神出鬼没的,哪里有大姑娘的样子?”
白苏不以为然,“哎,我以为子夜这次回来能给我准备什么惊喜呢,结果只是陪我逛了逛街,然后给我买了一个包。”
说完,白苏就把手中的包小心翼翼的放在桌面上,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
喻之初的目光扫过了那个包包,那是……
昨天那个叫李子童的女人,背了一个一模一样的。
想来,也是钟子夜买的吧。
同样一个包,买给两个女人,先不说是否真的有钱,渣倒是真的。
看样子,钟子夜还没有和白苏坦白。
喻之初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样把钟子夜出轨的事情,告诉白苏。
“苏苏,你真的很想和钟子夜订婚吗?”
白苏把胳膊放在桌子上,支撑着下巴,目光不知道落在什么地方,迟疑的想了想。
“我也不知道。”
白苏确实不知道,从前的她,可以为了钟子夜,忍下所有的委屈,像一个小丫鬟一样,跟在他的身后。
自从留学回来,直到再次和钟子夜在一起,她完全没有以前的心动,没有以前那样期待钟子夜了。
钟子夜出差一个月,她仅仅主动给他打过两次电话。
有一次喝醉了,她心心念念的是慕安北。
钟子夜是白苏的意难平。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子夜,苏苏。
以前钟子夜活在女人堆中,对白苏的深情置若罔闻。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白苏为了钟子夜挡酒,为了给钟子夜撑面子,大半夜从城东跑到城西,为他买生煎包。
最后钟子夜说,那只是他和兄弟们酒局上的笑话,没想到白苏会当真。
钟子夜在分手的那天问白苏,“你有什么魅力,让我收心?我爱的本来就是这花花世界,真心与我而言,一文不值。”
白苏和钟子夜说。“我可以为你抵挡一切风雨,可以为你不顾生死,但是,我不可以容忍你的莺莺燕燕。钟子夜,我不想纠结于爱与不爱的事情,我要向着前方走了。”
钟子夜没想到,那样日日夜夜在他耳边说永远爱他的女人,就那样离开了。
就在那天晚上,白苏收拾好了她的所有东西,连夜上了飞机。
在白苏走了之后,钟子夜意识到,原来,他是爱白苏的。
他依旧像个纨绔子弟,心里住进了一个女人。
一年前,他在一次聚会上遇到了白苏,两个人在一起叙旧。
就是那天晚上,钟子夜对着白苏表白,白苏考虑了三天,答应了。
从此以后,钟子夜变得很乖,对白苏也很好,他似乎收心了。
他尝试着打消了白苏的一切顾虑,在一年后,他忍受不了白苏的冷淡,他始终都觉得,白苏没有以前那么爱他了。
他是个男人,白苏拒绝和他住在一起,他需要解决需求。
凭借着心中的自我安慰,自认为理直气壮的出轨,当然是瞒着白苏。
“小初,我感觉……我好像不爱钟子夜了。”
一句话说出来,办公室里出奇的安静。
喻之初盯着白苏,在心里想着接下来应该怎么开口。
“哈哈哈……我逗你的呢,我还等着小初给我做伴娘呢。”
白苏站起身来,跑到喻之初的身后,环抱着喻之初的脖子。
喻之初拍了拍白苏的手,“呆瓜,结过婚的人,是不可以做伴娘的,不吉利。”
白苏撅了噘嘴,“都怪渣渣深!我少了一个伴娘。”
“我给你吃绿色的食物吧。”
喻之初的话,听的白苏一头雾水,绿色的食物?
“吃什么?”
喻之初听过,不好意思提醒朋友被绿的时候,可以暗示,“不如吃个全绿宴?”
白苏拒绝道,“我不吃,青菜有什么好吃的?”
喻之初不放弃,“健康。”
最后,在白苏的执意拒绝之下,喻之初还是放过了她。
喻之初想着还是找个合适的时机再说吧。
“小初,忙完了吗?”
凌千夜敲了敲门,走进了办公室。
白苏立马很识相的退了出去,她不想做电灯泡,“你们聊,我走了。”
喻之初收拾了一下桌面上的东西,“忙完了,不知凌总可否赏脸送我回家呢?”
凌千夜拿起一旁的外套递给喻之初,“乐意之至。”
喻之初和凌千夜并排走出去,公司很多人议论。
“喻总和凌总两个人在一起真般配。”
“对啊对啊,金童玉女,真是太羡慕了。”
“凌总好帅,喻总真的是好福气。”
喻小七喊了一句,“如果大家不累,可以留下来下班。”
话音一落,没人再说话了。
凌千夜贴心的为喻之初打开车门,等喻之初坐稳了之后,才坐上了驾驶座。
“饿了吗。晚上吃什么?”
喻之初想了想,“随便。”
凌千夜很讨厌随便,又很喜欢喻之初的随便。
只要是和喻之初有关的,他都喜欢。
“那吃火锅吧,我买了食材。”
喻之初侧过脸,去看凌千夜,如镌刻般的五官,有棱有角的侧脸异常的俊美,外表看起来还是那样的不拘一格,温柔起来的样子,让人沦陷。
凌千夜不动声色的问,“我好看吗?”
“咳……没有。”
凌千夜发动了车子,“想问我为什么知道你想吃火锅了吗?”
喻之初乖巧的点了点头,“嗯。”
凌千夜一脸得意,“我看了你下午的微博动态。”
喻之初,“……”
对啊,她下午的时候点赞了关于火锅的视频。
凌千夜居然连这个细节都可以发现。
他曾说过,一切有关于爱的套路,他都懂。只是,从来舍不得用在喻之初的身上。
他也曾说过,最好的幸福,就是每天和喻之初在一起吃饭。如果和不爱的人在一起吃饭,那就是变相浪费生命。
在凌千夜的世界中,只有足够爱一个人,才会为了她洗手作羹汤。
人们都说会做饭的男人,有独特的魅力,因为厨房真的是浪漫的烟火之地,随时随刻,都会点燃爱的火苗。
喻之初,就是他的烟火气。
他想要为了她,做一辈子的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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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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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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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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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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