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飞机落地还有两个多小时,但萧常坤已经有些迫不及待。
出了汤臣一品之后,他急忙问叶辰:“好女婿,知不知道哪里有卖花的?我想买束玫瑰花带着。”
叶辰说:“爸,人家还带着儿子呢,你当着人家儿子的面送玫瑰花,不太合适吧?”
萧常坤想了想,点头说道:“你说得对,那就让人家给我配一束普通的花吧。”
叶辰便道:“我知道有家花店,离得不远,咱们先去买花吧。”
到了花店,叶辰花五百块钱,让店家帮忙配了一束比较象征友谊的鲜花,这才带着萧常坤回到车上。
萧常坤捧着那束鲜花,心情激动不已,笑着说:“这老板手艺不错,这花看着很大气嘛!相信美晴一定会喜欢!”
叶辰微微一笑,心说老丈人这是典型的第二春焕发了,如果这个韩美晴对他还有意思,说不定俩人还能走到一起。
想到这里,叶辰心里也有些同情老丈人。
没办法,为了自己的老婆,自己肯定不能让马岚就此人间蒸发,所以,老丈人现在虽然能开开心心的去跟老情人见面,但过些天马岚放出来了,他的苦日子就又开始了。
如果马岚知道韩美晴回来了,还不知道会怎么闹呢,到那时萧常坤的日子,恐怕会比之前更难过。
不过这话叶辰自然没有跟老丈人说,毕竟他现在正在最激动的时候,就让他在马岚出来之前,先好好的享受这种自由自在的感受,以及初恋女友的气息吧!
这时,萧常坤又问:“哦对了叶辰,白金汉宫那边你订好地方了吧?”ωωω.χΙυΜЬ.Cǒm
“订好了。”叶辰点头说道:“我办事您放心,今天一定让您和韩阿姨满意。”
“那就好,那就好!”萧常坤松了口气,又捧着花端详起来,凑近花束中唯一的一朵玫瑰闻了闻,感叹道:“香啊!真是沁人心脾!”
说完,不由哼唱起一首老歌:“玫瑰玫瑰,我爱你;玫瑰玫瑰,情意重……”
叶辰摇了摇头,暗叹,没想到老丈人思春之后,还挺闷骚的……
……
开车到机场,两人便来到机场的到达大厅,萧常坤一直盯着机场的进港大屏,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韩美晴乘坐的航班。
航班预计的降落时间是十点二十,还有一个小时,而且对方是从国外回来,肯定还有一个入境的流程,所以等她出来估计也得十一点了。
萧常坤兴奋异常,也不觉得累,一站就站了一个多小时。
还差五分钟十一点,出口处又走出来一群人,萧常坤捧着花翘首期盼,忽然看到一个身穿一袭黑色长裙的中年女性,立刻激动的向她挥手:“美晴!”
对方一见他,先是一愣,随后也满脸惊喜的说道:“天哪,常坤!”
说罢,快走几步,向萧常坤走了过来。
叶辰也一下子来了兴致,急忙想看看老丈人这个初恋情人到底长什么样子。
于是他搭眼一看,顿时惊为天人!
韩美晴的年纪,据说跟萧常坤同年,两人都是48岁,但是,韩美晴看起来根本就不像是一个48岁的女人!
她身材高挑而且纤瘦,皮肤也保养的非常好,穿着一袭黑色连衣长裙,显得很有一种女神气质,而且头发也盘得非常端庄。
至于容貌,那更是无可挑剔,美丽动人,落落大方,很有一股上一代知识分子身上的书卷气息。
这个年龄段的明星中,有一个叫许晴的女演员,她算是这个年龄段明星中最漂亮,也最有韵味的女人之一,但眼前的韩美晴,比许晴还要漂亮!
许晴已经五十出头了,仍旧风采动人,而韩美晴的实际年龄比许晴还小三岁,看着更是比她年轻六七岁不止!
这哪是一个将近五十岁的大妈啊!
这完全就是一个三十多不到四十岁的大姐啊!
叶辰简直惊呆了,他是真没想到,老丈人的初恋情人,竟然是这样一位无可挑剔的超级中年美女,可以想象出来,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漂亮极了!
天呐!
叶辰都有些羡慕萧常坤,这个窝窝囊囊的老丈人,何德何能,当年竟然可以跟这样的超级美女谈恋爱!
同时,叶辰也更加同情萧常坤!
因为马岚,他失去了一个如此风华绝代的气质美女,这简直就是捡了一粒芝麻,赔了十亩西瓜地!
萧常坤此时看着眼前依旧美艳无双的韩美晴,心里比叶辰还要同情自己!
为什么二十年多年过去了,韩美晴的脸上,仍旧看不出太多岁月的痕迹?
为什么二十多年过去了,她依旧美得让自己喘不过气?
为什么二十多年过去了,她那浅浅的笑容和淡淡的酒窝依旧是那么上头,让自己只看一眼,就迈不动腿?
此时,韩美晴快步来到萧常坤面前,站定之后,凝视着他,温婉笑道:“常坤,真想不到,咱们竟然有二十多年没见了!”
萧常坤有些紧张,他有些手足无措的说:“那个,是啊美晴,真没想到一晃就……就这么多年了!”
叶辰见老丈人跟韩美晴说话的时候竟然还抱着花,都忘了给人家,急忙在身后提醒道:“爸,别老是抱着花了,快送给人家啊!”
萧常坤这才回过神来,急忙将花递到韩美晴的面前,紧张的说:“美晴,这……这花是送你的,欢迎你回到金陵!”
韩美晴欣喜不已的接过鲜花,深深的看了萧常坤一眼,说:“常坤,谢谢你!”
萧常坤手里没了花,双手一下子都不知道该往哪放,只能尴尬的搓了搓,僵硬的笑道:“美晴,咱俩这么多年不见,你还跟我客气什么……”
这时候,一个高大俊朗的金发青年从后面拖着行李走了过来。
这金发青年皮肤很白,与欧美的白色人种无异,但他的眼瞳是黑色的,五官也多少有些亚洲人的风格,而且跟韩美晴有几分神似,一看就是个混血。
他走到韩美晴身边,笑着叫了一声:“妈,这就是您的大学同学?”
韩美晴急忙拉着他,对萧常坤介绍道:“常坤,我给你介绍一下,这就是我的儿子,保罗。”
萧常坤主动伸出手去,笑道:“哎呀保罗你好!你中文说的可真好!”
保罗笑道:“叔叔客气了,我虽然是美国国籍,我爸爸也是美国人,但我身上还是有一半华夏人的血统,妈妈从小教我说中文,从来不让我有半分懈怠。”
萧常坤点点头,赶紧介绍起了叶辰,说:“美晴、保罗,我给你们介绍介绍,这位是我的女婿,叶辰!”
保罗主动向叶辰伸出手来,笑着说:“叶先生你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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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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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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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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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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