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底的时候,已经在家休息了几个月的程知让又开始在看剧本了。
他最近就偶尔有几场路演活动,是为了去年拍的电影冲击春节档而站台。
等他工作完,确定后续一段时间也没什么工作后,就带着慕秋出去旅游了一趟。
他早就有旅游的意愿,想到之前对她的承诺,还想要断断续续走完国内几个有名的景点然后再出国环球旅游一趟的,反正他今年的电影拍完了,有的是时间。
但是慕秋不喜欢长时间,持续性地在外面晃荡,她放不下自己的码字事业,所以把旅游这事儿分成了很分散的几个部分。
最近她的计划只有一个——露营看日出。
或许是几次看到的日出日落都很有意义,她现在对看日出这事非常地欢喜积极。
早早买好了防寒帐篷,睡袋,还有各种加厚保暖的衣服,帽子,墨镜,围巾手套,天天收快递。
到了出发的前一天都还在纠结,是带运动鞋还是雪地靴还是长筒靴或者三双都带着。
程知让看她每天拆快递拆得高兴,还是忍住了那句“爬山很累你没办法全都带上去”。
他买的东西不多,都是些望远镜,相机,高反药之类的,还有些补充体力的零食和水。
慕秋对他准备的零食不太感兴趣,自己兴冲冲买了几盒自热火锅,把已经装不下的背包往下压了又压。
临出发的时候,慕秋准备了两个背包。一个只装着她认为的必需品,另一个是很想带但实在没必要的话可以不带的东西,程知让就一个超级大的行军背包,装着帐篷和睡袋,望远镜和相机可以直接挂在身上。
她没打算让他帮忙那包,准备自己量力而行爬上山,那样才有成就感,实在不行了再求助。
准备妥当后,他们高高兴兴出发了。程知让受她情绪感染,心情也十分不错,开车的时候都扬着嘴角。
他们是开车到山脚,没走观景路线,直接徒步爬上去的,很早就上了山顶。
程知让选了个好地方扎帐篷,慕秋就戴着墨镜看山顶上的雪。
路边的枯草都被厚实的雪覆盖了,因为时间正是下午,雪稍微有点融化的迹象,把枯草润湿,到了晚上就会成冰棱了。
山顶真的很冷,氧气也稀薄,她爬山爬到最后一段的时候,还是靠着爬两步就吸口氧来解决的,程知让还把高反药撞在了背包侧边的口袋里,方便她随时可以吃。
不过坚持爬上来,真的成就感满满。
“程……哥哥。”
这上面已经有不少天文爱好者在了,她咽下程哥这个称呼,直接叫了哥哥两个字。
正全副武装扎帐篷的程知让回头看她——幸亏这是冬天,上来玩的人大多也都是帽子墨镜口罩围巾齐全的,他这样子不算突兀。
“怎么了?”
“我往前走一点去看看,跟你说一声。”
他点点头:“好,注意安全。相机拿去吧,可以拍照。”
这次穿的衣服那是厚实暖和得不行,还是那种密不透风的面料,雪水沾在上面了都不容易浸湿的。
就是有点笨重。
慕秋穿着雪地靴欢快地倒腾着两条腿儿往前冲,那里已经有些刚爬上来的人和已经待在上面一两天的人,都正在举着相机拍照。
远山重叠,绵延不绝。
从这个地方可以看到开阔视野中山峰重着山峰,雪顶重着雪顶的景象,被霜雪催折的树如同独特的颜料,层层叠叠渲染在这座座大山之上。
云海像一层会流动的棉花,笼罩在山峰之上,正在西斜的太阳把云海和雪顶都染上了暖色调。
看着这样的景象,整个人都开阔起来。好比关在狭小空间里的青蛙被允许在偌大的平原上跳动了,那种视野和心胸,以及情绪上的释放是难以描述的。
好像所有遇到的困难不再是不可逾越之鸿沟,遇到的不开心不再是难以忍受之矛盾。
慕秋捂着胸口大口呼吸,觉得仙侠文就该在这种地方取景。
御剑飞行过万山,不就是说的这种地方发生的故事吗。
看了会儿,她也学着旁边的人,安静地举起相机,对着远处一顿拍。
不过没待多久,她又往回走了,回去的路上对着旁边被雪压弯了腰的草也能拍上一两张。
程知让帐篷扎得差不多的时候去找她,就看见她盘腿坐在地上,往下压着腰对着两根狼尾草猛拍,像团拔萝卜吃的幼熊。
关键还带着墨镜。
场面有点搞笑,程知让在原地笑了下,才走过去戳她一下。
“把墨镜取了拍。”
“戴着也没事。你看看,这两根草是不是很有意思?”
“……什么意思?”
慕秋看他一眼:“生命力啊,这多顽强的生命力。而且白色的血和绿色的植物本来就很配。你帐篷扎好了?”
“有些工作需要你搭把手。拍好了在回去吧。”
“不用,”她抓着他的裤腿爬起来,“走吧,先回去扎帐篷!”
看得出来她很高兴很兴奋,跑在前面都是连蹦带跳的。
他就在后面看着,嘴角带笑。
两个人的合作下,帐篷扎得很稳当,里面已经铺好了垫子和睡袋,角落里放着两个人的大背包。
他们的外套是可以当被子的,加上特意带的轻薄鸭绒服,晚上应该不会太冷。xǐυmь.℃òm
慕秋从自己包里掏了盒速热火锅出来,番茄味儿的,担心不够吃,她还把黎阳之前送的大煎饼带了一袋来。
小火锅底下加了水,慕秋拉着程知让在旁边蹲着,愣是盯着它冒烟了,里面的水滚得咕嘟咕嘟的,才一脸陶醉地闻着味儿,说:
“就是这种感觉,小时候在乡下摸鱼抓虾一样,非得盯着东西烤熟了才有参与感。好香啊~”
他不太理解为什么要对“给自热火锅加水”有参与感,不过仍然跟着她蹲在旁边围着这火锅,看着那个小孔里冒出水开后的水雾来。
等那个小孔不再冒烟了,她刚想伸手去拿,程知让把她手拉回来:“小心烫,我来。你去把饼和一次性手套拿出来。”
“好嘞哥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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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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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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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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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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