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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柱子还在那儿自顾自地说林秋到底有多惨,旁人家也不是没有孤独终老的哥儿,可林秋家里的长辈却是容不下他的,毕竟占着一份家业不是?

  秦深没有想到自己的救命恩人竟然有这么悲惨的身世,一时间陷入了沉思之中。

  他却是没有按照柱子想的那番要娶林秋,毕竟他还没有考虑过自己的终身大事,如今也只是觉得遇到了一些麻烦问题,需要去解决罢了。

  他打心底里不觉得嫁娶是人生必要的事情,也打心底里觉得单身在任何社会都不成问题。

  秦深如今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样才能让林秋不嫁人——嫁人嫁的那么惨,倒不如自己过日子。

  他既然已经决定在这儿安家立业,那么身上的钱肯定是不够他未来生活的,虽然他身上金银财物不少,可坐吃山空不是他能忍受的。

  他还是要拥有自己的事业才是,这个地方虽然不太富裕,可至少是太平盛世,秦深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在这么美好的地方——相对比末世来说,闯出自己的一片天!

  这样的话,林秋这位恩人,自然列为了秦深可以合作的对象之一了,到时候秦深自己挣到了钱,又带领林秋挣到了钱,这样就能够拥有自主权,大不了在别的地方置业生活,亲戚哪里还管得了他!

  秦深越想越觉得可行,恨不得立刻开始大搞自己的事业。

  他神情恳切地问柱子:“柱子兄弟,怎样才能让秋哥儿暂时不嫁人呢?我得想办法让恩人过上更好的生活才行!不然都对不起恩人救命的恩情!”

  柱子愣了愣,心想: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你这样很容易让别人误会好不好!

  不过他还是很尽职地说到:“秋哥儿这两年都不能嫁人,他爹娘才去世不久,还在孝期,不能嫁人的。”

  秦深这才松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

  等他在这儿彻底立足,不怕不能护住恩人!

  秦深和村长说好,第二日就去官府办文书,在村里落户,要交上一贯钱的入户费,秦深大致算了算手上的钱,自认为问题不大。

  深夜,秦深躺在简陋的木板床上,睡得十分香甜,这种静谧的夜晚,似乎都飘散着让人心安的味道。

  秦深有多久没有在和平年代睡过觉了呢?一点儿精神压力都没有的日子,实在是太让人着迷了。

  秦深今晚的睡眠质量极好,一觉睡到了第二天早上,天蒙蒙亮的时候,村长夫人便起床开始烧锅了。

  毕竟这么多年来的警惕性还是有的,秦深听到动静立刻就起来了,一睁眼,还是在这宁静祥和的村庄,这让秦深非常开心。

  他起床,见柱子正准备把柴火劈开,立刻上前帮忙,并展示了自己的“力大无穷”。

  柱子毕竟还是个年轻人,立刻对他佩服地不得了:“秦哥这力气比起村里力气最大的猎户也不差了!”

  徒手劈柴,这也太牛了!

  秦深特别庆幸自己的异能也跟着一起来了,这在如今这个年代,可是非常有用的!

  听说村里有猎户,秦深很是感兴趣,他一身力气也不差,也会射箭,一开始的时候,是不是也能靠着打猎挣上一笔钱呢?

  早早地吃完早餐,村长就带着秦深往镇上出发,一大早就出发,差不多要走到快要中午才能到,距离实在是不近,不过这都难不倒秦深。

  其实如果有牛车的话,倒是能够缩短一些时间,可村里只有村长一家有牛,村长平日里宝贝得很,不是农忙,不轻易让牛拉车。

  秦深也懂得庄稼人对牛的珍重,也不提要坐牛车的事儿。

  他本来就是在末世吃苦过来的,丧尸都杀得,区区路走不成?别说走半日了,就是昼夜不停走上几日都没问题,更何况他有异能,总不能连村长这位老人家都比不过吧?

  轻轻松松走到镇上,村长倒还是对他另眼看待了:“秦小子体力不错啊,我这速度,不仅能跟上,还一点儿事儿都没有。”

  秦深笑嘻嘻地:“那是自然,我体力好着呢,种田也是一把好手!”

  这话一点儿也不假,秦深在末世也是种过地的,基地里好些种惯了庄稼的人都还没有他利索,可谓是做什么事情都不差!

  村长闻言更是喜欢这个小伙子了,庄稼人嘛,对于上进的会种庄稼的年轻人,总是更加欣赏的。

  说话间,去官府办事也办得差不多了,虽说速度慢,可是好在是没有什么意外,能够在这儿安稳落户,秦深便很满意了。

  村长除了帮他办通关文书,还要帮家里置办一些针线家具,秦深也说自己有东西要置办,于是约好了在回村的路口集合。

  秦深先是将手里的一部分金瓜子换成了银子,因为他金瓜子制作的工艺十分漂亮,因此足足换了五十两银子出来,还换了一贯钱的铜板日常花销。

  他提前问过村长,要是村长那套青砖瓦房,需要近三十两银子才能建出来,可是因为村长家人多,所以建了大三间屋子,才要这么贵。

  秦深如今孤家寡人,就建一间屋子都够住了,十两银子就能建得漂漂亮亮舒舒服服。

  因此,手上这一笔钱,足够秦深花个一段时间了。

  秦深见着什么东西都想要买,苦于现在还暂时住在别人家,不能够太放肆,秦深花了大几十文钱买了两斤五花肉,打算给自己的胃好好地开开荤!

  再加上如今什么东西都没有,日常生活非常不方便,秦深还买了一个背篓,几匹布料。

  原本是打算买成衣的,可是这儿的成衣动不动要几两银子,最便宜的也要大几百文,这让秦深十分舍不得——他还没有挣钱的法子呢。

  他深知农村人肯定都会做衣服,这儿的布料倒是不贵,一匹棉布能给他做出三套衣服,才几百文,剩下的布头还能做鞋做内衣,他何必花些冤枉钱?

  十分会过日子的秦深果断买了几匹棉布,打算让村长夫人给他找个会做衣服的人帮他做——手工费定然是没有成衣贵的。

  秦深想的果然不错,村长看他买了布料,第一时间问他自己会不会做衣裳。

  村里会缝衣服的男人也不少,毕竟农闲的时候,人人手上都不想闲着,简简单单缝些衣服,更是庄稼人都会做的。

  又不图特别精致,村长自己还会缝呢!

  秦深自然是不会的,还问起村里有没有人愿意帮忙做衣裳,他愿意给酬金。

  村长乐呵呵的,能给村里人挣个收入,他当然是十分开心,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秋哥儿。

  秋哥儿十分勤快,可他因为吃了毒果子,不仅脸上有疤,身体也不大好,因此他家的地在爹娘去世后,就只能赁给别人家种了。

  每年得到的租子,勉强够秋哥儿吃用,要是有什么突发事件,估计秋哥儿都要熬不过去。xǐυmь.℃òm

  况且秋哥儿缝的衣服十分好看,也耐穿,针脚缝得密密的,十分结实。

  秋哥儿还有个十分厉害的技能,那就是做衣服十分省布料,别人一匹布做三件衣服,他能再凑出来一身短打,碎布头还能用来纳鞋底,因此,村里人都喜欢找秋哥儿帮忙裁衣服。

  村长跟秦深说了这一番话后,秦深对秋哥儿的印象越发好了。

  他这种在末世生存过的人,最是见不得任何浪费的情况了,林秋这种人才,放在他基地里,那可是个宝!

  林秋可真是个优秀又善良的人。

  林秋在家里小小地打了个喷嚏,他隔着面纱揉了揉鼻子,生怕自己又冻着了,赶忙从自己的小菜院子里摘了一棵葱,切了一点儿蒜和姜,把葱白和姜蒜一块儿烧了,喝上一碗,顿时觉得身体暖烘烘的。

  他自幼吃了毒果子,身体不好,因此特别注意自己的身子,一有点不适立刻就给自己预防着,别人夏天都嫌热,只有他觉得刚刚好,稍微凉一点,他都受不住。

  而真的等到天正热时,他又容易中暑,一个不小心都会晕。

  秦深回到村里,立刻给了村长夫人一匹布,麻烦村长夫人交给林秋,让林秋给他做几套衣服。

  ——他如今已经知道他和林秋需要避嫌了,虽说心里不得劲儿,但是还是选择尊重这儿的人的规矩。

  村长夫人也开心,她平日里就心疼秋哥儿,总是明里暗里帮忙,可毕竟不是一家人,也做不了什么,她暗地里托人找一些还算靠谱的人给秋哥儿说亲,尽量说些靠谱的,例如隔壁村一个腿脚有些微微跛脚的年轻人,人很老实能干,就是小的时候摔到了没有治好,这样都影响说媒,可惜秋哥儿还没出孝期,那人就又被别人相看上了,这才作罢。

  如今能让秋哥儿多一项收入,她当然替秋哥儿开心,况且秦深也说了,自己就要两套夏天穿的衣服,一双鞋,剩下的布料都不要了。

  夏天的衣服能费多少布料?一双鞋更是用碎布头就能做好,秋哥儿最少能足足给自己攒下一整套衣服的布料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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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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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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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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