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定国、刘文秀、艾能奇、白文选等人都觉得,应当同代表大明正统的崇祯和楚国公合作,毕竟他们才是正统。
可是孙可望却提出了反对意见:“我们万万不可同崇祯昏君合作!当年他们招安了义父,可是承诺的粮食却连一粒都没有得到,义父这才又反了!”
孙可望说的张献忠降尔复反是车厢峡之战的事情,其实所谓的车厢峡大捷,是陈奇瑜吹破牛皮吹出来的,地理上,究竟什么样的峡谷能容纳几十万人被围困?如此巨大的峡谷居然没有名气,会“误入”,向导呢?当地山民呢?流寇也算转战四方,连最起码的侦查都没有吗?
事实上,是陈奇瑜见张献忠势大,根本就不敢打张献忠,派人去招安。但是为了自己在朝廷的颜面,故向朝廷禀报,说张献忠已经被围住,张献忠投降。
而张献忠虽然势大,但他心底还是愿意接受招安。比较张献忠也曾在辽东打过仗,他愿意归顺大明去打建奴。
谁知道陈奇瑜的牛皮吹出去了,地方官都以为张献忠败了才投降的,结果没把张献忠放在眼里,还杀了张献忠派出的使者。这件事被张献忠认为是朝廷毁约,而且张献忠被招安之后,连一粒粮食都没有得到!所以张献忠一怒之下,又反了。
事实上,无论是李自成还是张献忠,本来也算是朝廷的人,只要朝廷有银子,他们完全可以踏上辽东战场。归根结底,都是银子惹的祸。
虽然决定同朱由榔合作的只有孙可望和冯双礼等少数人,可是孙可望是大哥,而且他说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李定国根本压不住孙可望,再加上刘文秀和艾能奇也压不住孙可望,结果双方争论不休,根本没有统一的意见。
最终是孙可望不顾众人的反对,率领大军南下,往昆明方向行军。只要大西军到了昆明,朱由榔自然会接收大西军,让大西军同淮军对抗。
李国栋这边,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决定派人出使四川。
到底派谁去出使四川呢?最佳人选应当是兼职管理大德旺商号的王全,之前张献忠被困河曲的时候,就是王全带着大德旺商队去了河曲,给农民军送去粮食,从张献忠手里换到金银财宝。当年农民军被困河曲,手中虽有大量劫掠来的金银财宝,可是金银财宝不能当饭吃啊,所以大德旺商号送来的粮食,对于张献忠他们来讲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再后来,几次暗中同大西军合作,联系人都是王全。事实上现在的锦衣卫组织,也是王全一手建立的,所以他出使四川是最佳人选。
李国栋相信,只要王全这个老熟人去了四川,李定国肯定会归顺自己。
可是现在,王全已经被自己派去陕西去找吴三桂了。去陕西一方面是给关宁军送粮食,另一方面也是准备在关宁军中安插更多锦衣卫,为以后吴三桂的反正做准备。
既然王全没办法去四川,那么派谁去四川说服李定国呢?
为了能收得大西军为己所用,尤其是得到李定国、白文选这几员猛将,李国栋决定,亲自跑一趟四川,去说服李定国他们。
“什么?主公,您要亲自去西川?不行,这也太冒险了!”听说李国栋要亲自去一趟四川,众人纷纷劝阻。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要收编大西军,唯有我亲自出面才是最好的。本来王全是出使四川的最佳人选,可是他有别的事情,所以只能本国公亲自出面。各位放心吧,大西军和李某也是老熟人了,我去了李定国那,肯定没有任何危险。只要有一批精锐在半路上保护好我就好了。”李国栋笑着捻着胡子说道。
张书恒道:“国公爷您放心好了,路上的安全,我们锦衣卫自会负责。沿途都有我们锦衣卫的高手和密探,一般的小蟊贼根本休想接近国公爷您。若是有巨寇,我们也会提前向您报信,让您避开巨寇。”
“有张都司协助,那我就放心多了。我过去快则一个月,慢则两个月就回来了。我不在广东的这段时间,对外作战由何兴和小曹讲解负责;对内的事务,由方密之和陈卧子负责。何将军,小曹将军,你们两位切记,这两个月我不在,不求进攻,只要拿下佛山即可;密之、卧子,你们两位这段时间拿下佛山铁业,这样我们就能大量生产兵器了!”李国栋道。
对外作战,有何兴和曹变蛟就足够了,不求他们主动进攻,只要守好自己的地盘完全没有任何问题。而对内交给方以智和陈子龙,李国栋也很放心,方以智既是一位文人,也算是当年有名的科学家,精通格物、数学。
出使四川的人手都安排好了,李国栋带着韩大山、郝摇旗两员猛将沿途保护,还有沈云英假扮娘子,珊儿假扮丫鬟,这四人都是武功高强之人,再加上二十名亲兵,还有半路上神出鬼没的锦衣卫,安全问题李国栋根本就不去担心。
提及让自己假扮娘子,沈云英的脸红了,她心中有几分少女的羞涩,又有几分欣喜,可是转念一想,她又开口道:“国公爷,大西军乃奴杀父仇人,只怕奴家见了他们,会忍不住冲动,干出一些不利于国公爷的事情。”
李国栋劝道:“沈姑娘,张献忠虽然和你有仇,可是他也已经为了我们汉人殉国了,张献忠战死沙场,他留下的遗嘱就是让大西军联明抗清,从这一点来讲,我们都应该尽弃前嫌,携手合作才是,或许你不能理解,但建奴才是我们最主要的敌人。”琇書網
确实,要同杀父仇人合作,沈云英一时也难以放下这个包袱。但她虽是女子,却深明大义,经过同李国栋这段时间的相处,她也知道民族大义大于私人恩怨。
“好,奴家答应,奴愿意沿途保护国公爷,保证不会坏了国公爷大事。”沈云英答应下来。
李国栋在国公府内摆设酒宴,沈云英虽是女子,但她和珊儿却同一群豪爽男子同坐一桌,丝毫没有半点拘束。
毕竟是一位漂亮的姑娘,众将士们都纷纷向沈云英敬酒。沈云英也是来者不拒,大碗大碗的一饮而尽。
“沈姑娘好酒量!”曹变蛟、郝摇旗、王辅臣等众将纷纷喝彩。
李国栋走到沈云英身边,轻声说了一句:“沈姑娘,你还是少喝点,再喝就倒了。明日一早,我们还要动身。”
“国公爷,没事,奴家还能撑得住。”沈云英根本不听劝,继续大碗大碗的和那些粗鄙汉子们干杯。
“各位大叔,承蒙你们照顾了,这碗,沈某先干为敬!”沈云英又一次端起酒碗。确实这里的每一条汉子,从年龄上来讲,都可以当沈云英的大叔了,最年长的曹变蛟已经四十多岁了,最年轻的王辅臣也有三十岁了。
沈云英喝得不省人事,李国栋要把她送回她自己的府中,谁知她却执意不肯走:“国公爷,我还没喝够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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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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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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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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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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