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逆天铁骑>第676章 贼军弃城
  勇猛无敌的曹变蛟在城头站稳了一块地盘,后续的晋阳军铁甲兵源源不断爬上城头,有一百名铁甲兵爬上城头,就已经是无敌的存在了。虽说贼军可以选择用钝器破甲,可是正要操作起来却没有那么容易,这一百铁甲兵全部是长刀兵,长刀重量比钝器轻,挥舞起来灵活,速度快,手持钝器的贼军士兵可能攻击一次被招架住,就没有机会发起第二次攻击了,铁甲兵趁着贼兵来不及收回兵器的一瞬间,一刀砍去,就能把毫无防护能力的贼兵砍成两截。

  有贼兵手中的长枪刺中了铁甲兵,却只见枪头扎在板甲上,喷溅出火星。铁甲兵回手一刀,就把贼兵砍死;还有贼兵取弓箭射击铁甲兵的面门,箭矢扎在铁制假面上,被弹开了。铁甲兵一个箭步追赶上去,把贼兵弓箭手砍翻在城头。

  还有一名铁甲兵,被七名贼兵长矛兵以长矛抵住,被顶在女墙上动惮不得,无法前进。但这铁甲兵用尽力气挥舞着长刀一砍,斩断了贼兵的三根矛杆!接着边上的铁甲兵赶来,把七名贼兵全部砍杀。

  还有几名贼兵以厚盾挡住长刀,弯下腰来,挥刀去砍铁甲兵的脚,可是一刀砍上去,却绝望的发现,铁甲兵连鞋子都是铁制的。

  真正的刀枪不入啊!而且前面这些铁甲兵都力大无穷,他们一刀砍过来,贼兵根本招架不住。

  明军源源不断的登上城头,原本在城下担任远程火力压制的自生火铳手也登上了城头,他们的法兰西造狗锁式燧发枪全部上好了刺刀,即可远战,也可近身肉搏,不过前面有铁甲兵挡住,他们几乎不需要肉搏,只要在后面打冷枪,击毙那些肉搏战最强的悍匪即可。

  城头贼军根本抵挡不住,他们人数虽多,可是在明军前面铁甲兵,后面自生火铳手的阵型面前,来多少贼兵都是白白送菜。更何况,登城的明军之中还有曹变蛟、张世文、何兴、武彪这样的猛将,每一员猛将都带有弓箭。曹变蛟等人箭无虚发,每一支箭矢射出,都能夺走一条贼兵的性命。

  “顶上去!我们人多,耗光他们!”马守应大喊大叫着,让人源源不断的补充到城墙上去。

  黑压压的贼军不断涌上城墙,狭小的城墙上已经成为贼军的绞肉机,一批贼军涌上来,全部被杀死在城头,接着又是一批贼军涌上城头,又全部被杀死在城头。明军也出现了不小的损失,不仅是攻上城头的炮灰兵和辅兵伤亡不小,就连最精锐的铁甲兵和自生火铳手都出现了伤亡。

  有铁甲兵砍人砍得手臂都发麻了,结果没挡住砸过来的钝器,被打翻在城头;还有铁甲兵体力消耗过大,不幸被铁锤砸中头部。

  农历六月份的荆州气候炎热,铁甲兵虽然刀枪不入,可是身披几十斤重的厚甲,连续挥舞兵器砍杀,体力消耗极大,每一名铁甲兵盔甲里面都已经全是汗水,有不少人因为体力耗尽,不幸被钝器砸中,出现了伤亡。

  自生火铳手当然也出现了伤亡,火铳都已经打得发烫了,无法再装弹射击,只能用刺刀同贼军展开肉搏战,可是杀死一个贼人,涌上城头的贼人却更多,仿佛眼前的贼人就像是杀不完的一样。

  马守应的贼军,有不少都是神族兵,这些西北人悍不畏死,前赴后继的顶上城墙,凭借着人多的优势,拼命消耗明军精锐。

  “哪来那么多贼人?怎么杀都杀不绝?”曹变蛟虽然悍勇无比,可是也已经快虚脱了,无穷无尽的贼人涌上城头,他的苗刀都卷刃了,一把刀砍废了,从地上贼军尸体边上拾起一把刀,继续砍杀,砍了没多久,又砍废了一把刀。

  贼军能如此舍生忘死,不仅是因为神族兵多的缘故,还有一点重要原因,就是马守应擅长给人洗脑,他吓唬那些流民说:“官狗子已经把我们包围了,我们无路可去,官狗子嗜杀如命,一旦被官狗子俘虏了,都会被砍了脑袋去献功。与其被俘了被人斩首,不如血拼到底。被俘了只有死路一条,血拼到底,还能有一条活路。”

  结果在马守应的鼓动之下,那些汉人流民也个个悍不畏死,拼命的涌上城头,怎么杀都杀不绝。

  幸亏登上城头的明军也不少,不断有人补充上来,硬生生的顶住了贼军的反扑。

  “轰隆隆”城头血战的双方突然感觉大地一阵剧烈的震动,脚下的城墙就像发生了地震一样摇晃起来。距离不远处,一大段的城墙轰然倒塌,化为一片废墟。倒塌的城砖和夯土,形成了一面斜坡。

  “杀!”王全手中长枪往前面斜坡的方向一指。

  五千多早已埋伏在城外的明军呐喊着,往炸开的城墙冲了上去,五千明军,前面是五百刀牌手,后面是两千五百钩镰枪兵和长枪兵,最后跟着两千鸟铳手。

  刚刚的爆炸,导致被炸毁的这一段城墙上的贼兵大部分不是被埋葬在废墟下,就是被震死被砖块砸死,这一段城墙上还能站着的贼兵剩下寥寥无几。五千明军从炸开的缺口杀入城内,此时贼兵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被明军攻上的城墙位置,被炸开的位置反而留下空挡。

  刀牌手在前面,钩镰枪兵和长枪兵跟在后面推进,最后跟着鸟铳手,就像是大号鸳鸯阵一样,所过之处,贼军根本无可抵挡。

  五千明军杀入城内,有四百八十名明军结成了四十个鸳鸯阵,登上了城墙,往城门方向杀去,其余的明军沿着城墙脚下,往城门方向冲去。不一会儿功夫,在城头结阵的明军就杀退了驻守在城门上方和瓮城上的贼军,在城墙脚下冲杀的明军,击退了反击的贼军,打开了城门。

  “杀!”韩大山手中的开山大斧往敞开的城门一指,一千马槊重骑兵紧跟着他,涌入城内。

  刚好打反击的贼军骑兵冲来,企图冲散攻入城内的明军步兵阵型,结果刚好在狭窄的街道上撞上明军重骑兵。

  马槊重骑兵可是马背上的长枪兵,贼军骑兵撞上马槊重骑,结局可想而知!一千重骑兵沿着大街冲过,就像一把锋利的钢刀切过豆腐,所过之处留下满地血肉模糊的人尸马尸,贼军骑兵就像纸糊的一样不堪一击。

  “城破了!城破了!”荆州城内,到处都响起了贼军惊恐的喊叫声。城门楼上,明军大旗飘扬。

  听到喊叫声,又见几处城门楼都升起了明军大旗,原本凭借着一口勇气拼杀的贼军一下就泄气了,每个人都丢下兵器,转身逃命。已经是挡不住了,没有人愿意再去拼一下,都纷纷撒开双腿,拼命的往城北跑去。

  马守应见势不妙,也不再死扛硬撑了,他召集自己的部将马光玉和孙昂等人,带上仅剩的一万余老营兵,除了荆州城北门,往襄阳方向逃命去了。

  “贼军出城了,他们往北逃命,看来想逃去襄阳同闯贼会师,我们不能让他们得逞!”埋伏在北门外的张炜大喊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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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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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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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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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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