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冲和邬福贵也见到了李老二他们痛宰金兵,但他们没有何兴那么大胆,不敢出来杀几名金兵;何兴的妹妹何秀英和之前被他救下的那位名叫李小惠的女孩,也都看到方才一群精锐夜不收杀金兵的战斗,又见到自己的大哥也冲了上去,杀了几名金兵,随后自己的哥哥和为首那人说了几句话之后,哥哥就跪下行礼,何秀英便知道遇上自己人了。
“好了,建奴都被杀光了,我们出来吧。”唐冲转过头来,对村民们拱了一下手道。
唐冲和邬福贵带着村民们走出山林,李老二粗略估算了一下,山林中走出了大约两百多名村民,大部分都是妇孺老弱,但仍有四十多名精壮汉子。
“哥!哥!”一位少女一阵风一样跑到何兴身边,亲昵的叫着。
李老二转过头去,刚好和这位少女四目相对,只见这位小姑娘年龄大约十一二岁的模样,典型的农村小姑娘打扮,一身粗布衣裙,上面还有几块补丁,头发散乱,脸上脏兮兮的都是黑泥,但一双眼睛却又大又亮,看起来五官也挺端正。
少女也发现眼前这位杀建奴的大英雄在看着自己,再看这位大英雄十分年轻,不过只比自己大四、五岁模样,浓眉大眼,相貌英俊,女孩的脸一下就红了,连忙低下头。
何兴连忙介绍道:“大哥,这是小妹秀英,山村粗野丫头,不懂事,还望大哥见谅。”
“我让人把乡亲们都带回我们城堡去,我们城堡在大安口外。昨日我带着弟兄们奇袭了大安口,现在大安口是我们的兄弟在驻守。不过大安口城池太破了,守不住,还是得回我们城寨安全。”李老二对何兴说道。
李老二同何兴简短的聊了几句,得知何兴原本是被征募到大安口的民夫,守城战中曾经杀了四名金兵,金军攻克大安口之后,是何兴带着村民们逃入山中,也是他引开金兵,并同四名兄弟合力击杀了两名金兵。
既然是英雄,于是李老二让人给了何兴一套缴获的金兵铠甲:一顶黑色避雷针头盔,一件锁子甲,一件穿在里面的黑色棉甲,一件套在外面的蓝色镶铁棉甲。
当何兴穿上这一套金兵的铠甲之后,有了这样一套三件套的铠甲之后,防御能力是很不错的,一般金兵的刀枪弓箭无法击穿,除非碰到钝器才有危险。李老二看着穿上铠甲的何兴满意的点了点头道:“这样才像一名战士!有了这些铠甲,也安全多了。对了,刚才我忘记问你了,不知道何壮士是否懂得骑马?”
何兴摇了摇头:“回大哥,小弟我只略懂一点皮毛骑术,若是马战,却是一窍不通。”
“无妨!”李老二面带微笑点点头,“骑术不精,暂时先当一名骑马步兵吧,等以后我们正式成为朝廷官兵,你就专门给我带步兵就好了。”
目前李老二手中的人都是骑兵军官的种子,未来成为正式官兵,也需要一支强大的步兵,于是李老二打算在将来把步兵交给何兴来带。
“骑马步兵?”何兴有些不解的问。
“嗯,就是骑马机动,下马打仗的步兵。其实建奴大多数都不是真正的骑兵,严格说大部分建奴都是骑马步兵,尤其他们的强弓手,都是步弓,不可能在马背上开弓的,都是下马射箭。”李老二解说道。
接着李老二便安排人手送村民们回自己的大东峪沟岭的山寨堡垒,他叫来曹磊:“曹兄弟,你带上三百兄弟,把获救的乡亲们送去大安口,再让留守大安口的兄弟们把乡亲们送回我们的城寨内,我们那安全,建奴无法攻破我们的城寨。”
就在曹磊带着村民们即将动身之前,李小惠却跑到李老二面前:“将军,求求您了,救出我后母吧!她被建奴抓走了!我父亲和弟弟都被建奴杀了,后母虽然对我不好,可是她肚子里有孩子啊,求求将军您救下她吧。”
“姑娘,你放心先回我们城寨吧,我们会尽力救助百姓的!”李老二脸色凝重的说道。
何兴向李小惠拱了拱手道:“小惠姑娘,你放心吧,我认识你后母,只要我看到了,一定会把她救出来的!”
“那就拜托何大哥了。”李小惠福了一福。
看着曹磊和三百马贼带着村民们抄小路回去,李老二这才放心的带上自己的一百精锐夜不收,带着新收的何兴、唐冲等人,沿着小路继续往三屯营方向行军。
这里距离大安口并不远,只有八里路程,可是村民们行军的速度却慢得令人焦急,走了一个时辰,走了还不到五里路,这让曹磊急坏了,因为他知道,自己驻守大安口的五百余弟兄迟早是要放弃大安口的,一旦金军得知大安口被人偷袭了,哪怕回来一千人,大安口都必须放弃。否则时间拖延下去,皇太极的大军分兵一部分回来攻打大安口,北面的岳托再出兵攻击大安口,大安口就陷入金军南北夹击之中。
毕竟大安口这种城池,对于守军来讲远不如李老二自己修建的城寨来得好守。只要能够带着村民们回到城寨内,哪怕是三万金兵全部来攻,都无法攻破。
走出山路,上了大路之后,曹磊下令,把村民们扶上战马,他自己带着三百弟兄牵着马,小跑步往大安口方向撤退。
天黑下来之前,曹磊他们终于带着村民们回到大安口。被留守在大安口的高守信接走,之后高守信让村民们坐上大车,带着五百马贼,赶着大车,把村民们带回自己的城寨。
再说李老二那边,他们抄小路又走了一个下午,临近傍晚的时候,在外面大道上担任哨骑的李宏回到山林中向李老二禀报:“大哥,我在赵家村附近发现了建奴!足有三百余人!他们驱赶着劫掠的两千多百姓,正在赵家村附近扎营。”
“都是真奴吗?”李老二问道。
“真奴大约一百余人,其余的都是科尔沁人。”
“大哥,我们是否去救出百姓?小惠她后母估计也在里面。”何兴提议道。
李老二思索了片刻,慎重的说道:“我们只有一百人,而建奴都是骑兵,赵家村附近都是空旷的平地,我们很难靠近。还是等天黑之后,曹磊他们回来,我们再做打算。”
——
这周有些事,这几天只能一日两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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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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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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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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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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