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那些人都是军户卫所兵和民夫,但都是精壮汉子,招降了七百多人协助守城,可以保证自己把主力带出去的情况下,自己的大东峪沟岭城寨仍然有足够的防守力量,即便是金兵来进攻,也难以攻破。
缴获了大安口城内的粮草之后,李老二手头就有了足够的粮草,足以养活新招的明军降卒和俘虏的蒙古人。
这一仗大获全胜,美中不足的是,莽古尔泰的头颅被战马踩得稀巴烂,眼睛鼻子都烂了,只剩下半个脑袋,身上携带的玉质腰牌也被马蹄踩碎了,割下了首级也无法证明他的身份,但李老二还是下令,把莽古尔泰剩下的半颗脑袋也给割了下来,把破碎的腰牌也搜走了,再带走莽古尔泰的金鞘宝刀,他希望凭借这些物品,能够证明自己杀了一名后金的贝勒,希望能够以此为军功获得大明朝廷的招安。
收集到的金军首级已经有六百多颗了,加上击毙莽古尔泰的大功,李老二认为自己怎么说都能被朝廷招安吧。
听说俘虏的蒙古人当中有有二百一十三名土默特人,李老二心中有了一个打算,他叫来李宏:“你把这些土默特人都带回我们城内,不要折磨他们!这些人留着我有用。另外把明军降卒也带回城堡,你回去之后,立即再带我们六百兄弟回来,现在又有盔甲了,可以组建一支九百人的骑兵。”
原本只有三百套盔甲,又缴获了六百套盔甲之后,现在已经可以组建一支九百人的精锐骑兵了。
缴获的兵器当中,还有两百杆鸟铳和五百杆三眼铳,军户卫所用的这些三眼铳质量太差,李老二打算把那些三眼铳都当成废铁回炉了。缴获的鸟铳还算不错,加上原本缴获的一百杆鸟铳,已经可以组建一支鸟铳队了。
不过鸟铳队还是留着守城,要入关跟在金军后面骚扰,找机会救出一批汉人百姓,还是带骑兵入关比较好。
大安口距离李老二自己的大东峪沟岭城寨很近,只有七里路,李宏带着降军,押着俘虏回去,来回也只需要半个多时辰。当年的通讯极不发达,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皇太极的大军根本就不可能得知大安口失守的消息,李老二还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大约过去了三刻钟时间,也就是相当于后世的一个半小时左右,李宏带着从城寨内带出来的六百兄弟,一人三马回来了。
“我们入关,从鞑子手中救出百姓!”李老二下了命令。
九百骑兵一人双马,从大安口进入了关内。进入了关内之后,走了没多远,就见到一座被烧得只剩下残垣断壁的村子,走进村子内,除了见到几具大明百姓的尸体之外,村子内空无一人,村内道路上乱糟糟的都是马蹄印,没有看到一个活人,也不知道是老百姓提起跑了,还是都被金军掳走了,那几具冻得僵硬的尸体,多半都是老弱。
路过了几座村子,皆空无一人,除了找到一些老弱和小孩女人的尸体外,连一个活人都没有看到。
看到那些遍地的女尸,李老二就能想象得到她们在生前遭到了怎么样的折磨。还有不少老人和小孩的尸体,因为老人对金国来讲没有用,入寇的女真人不愿意浪费粮食养老人,都给杀了。一些小孩也被杀了,按道理,小孩可以带出去养大了充当包衣奴才,可能是一些小孩太过于虚弱了,女真人担心带出去养不活,就白白浪费粮食了,于是就干脆也一刀砍了省事。
“这简直和后世的日本鬼子一样残暴!”看到这一幕,李老二心中恨恨道。
“大哥,我们现在是不是去遵化?”韩大山问道。
“去遵化?”李老二摇了摇头,“去遵化自投罗网?鞑子肯定正在攻城!我们去了,城内的守军也不可能给我们开门的,我们去送死?还不如跟着鞑子,找机会救一些百姓出来,充实我们的山寨才是正道。”
沿着大道上的马蹄印追踪,追踪了一段路之后,李老二让八百名弟兄把马牵上山坡,进入树林内隐蔽,自己亲自带着一百名精锐夜不收继续沿着金军的马蹄印追踪。
“前面有鞑子的痕迹!”凭借着常年在草原上生活练出的马术和嗅觉,李老二老远就感觉到附近肯定有金军的斥候哨骑。
无论是骑术,还是判断力,还是武功,或是嗅觉和敏锐感,长期在草原上生活的李老二和他的这一百兄弟,水平都远超过明军的夜不收。辽东夜不收的武功、骑术都很厉害,是明朝的特种部队,可是又怎么样?不要说和金军的巴牙喇斥候哨骑比了,就连葛布什贤超哈斥候哨骑都比不上,充其量只相当于阿礼哈超哈营的斥候哨骑。
巴牙喇相当于后金的特种部队,葛布什贤超哈就相当于后金的前锋尖刀部队,而阿礼哈超哈就相当于后金的轻装甲部队,也就是相当于轻甲骁骑,乌真超哈就是后金的炮兵。
可是有着领先了几百年理念,又长期生活在草原,自幼习武骑马射箭的李老二,他的本领又超过一般的巴牙喇兵,他麾下那一百名老马贼,虽然比不上巴牙喇兵,但也相当于葛布什贤超哈的精锐了。
对于李老二的这一点,李宏十分清楚。其实李宏是一名土默特人的孤儿,原名叫苏布德,父母亲都死在察哈尔人手中。李老二的父亲路过被察哈尔人摧毁的土默特人部落,发现了苏布德,就把他带了回去,取了个汉名叫李宏。
自从李宏从懂事起,就发现自己的大哥李老二和一般人不一样,从小就拼命练武,练习射箭,骑马,追踪反追踪等作战技术,往往是为了自己没有达到目标,连饭都顾不上吃,正是因为李老二从小就开始做准备,所以他的本领不同于一般人。
正因为李宏是一名土默特人,所以他对李老二不杀土默特俘虏心存感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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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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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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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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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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