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还有三天,十强名单就要公布了。
每个想要赢却不是出身在那些大网站的写手,都背负着巨大而又沉重的压力。
没有资源,没有伯乐的他们,只是通过一双勤奋码字的手一步步走到了十五强。
公平,有时候会眷顾一些努力的人,但是大多时候,它还是会遗忘着那些努力的人。
青衣就是这样的写手,他依靠着一双勤奋码字双手走到比赛现在,他是个小网站的写手。
如今他的团队已经因为打赏系统,红包广场,月票系统出现,沦落到倒数第一的排名。
基本上,除了他以外的这个网站其他写手都开始放弃码字了。
毕竟,放弃比起坚持,更容易。
“我要是有这个我是凡凡的才华就好了。”青衣看着手机,有点愧疚的说道。
杨凡,是他的偶像。不仅是因为他书的成绩很优异,更是因为他的书传递的思想,青衣很喜欢。
这次他们网站抽的是短篇类型小说题材,虽然说实话短篇这个题材在整个网文界并不热门,但是它却具有越任何题材的包容性。
这种题材在这场比赛是个上签,也是青衣他背后的网站能走进十五强的一个重要的条件。
但是,虽然抽到是上签,奈何小网站始终是小网站,除了青衣以外其他的五个参赛写手,实力都不太尽人意。
“看来,还有两天,就要和这次比赛说再见了。”青衣看完了今天杨凡的书更新之后,再去看了一眼自己的网站的成绩,便默默地合上了手机,躺在床上喃喃的说道。
比赛的第二十三天,杨凡回来了。
今天的他,充满了干劲,从早上九点半比赛开始到晚上九点半,他码了十三章。
并且还是相当有质量的十三章。
几乎所有原本对他昨日只更新几千字而抱怨的读者们,看到了这带着十三章更新,心中的怨念都基本被抹平。
不仅如此,当他们细细品味着十三章更新内容之后,他们心中都出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冲动,那种冲动混合着感动和热血,让他们情不自禁的把自己所有的推荐票交给了杨凡。
这种混合着感动和热血的冲动,也让很多挑剔的喷子,找不到任何攻击的借口。
这一切都是因为杨凡在自己的小说里,加入了一个十分讨人喜欢的配角。
那就是新开的花店女老板,让这个原本暮气很重的老街,重新换了活力,也让老街从而变的更加接地气,并且埋下了以后要变成繁华商业街的伏笔。
同时,杨凡还费劲心思刻画了这个新角色,把她刻画成一个美丽,优雅,成熟的女性。而且还给她增加了一个小小的口音缺点。
这个缺点,让这个成熟美丽的角色,变得稍微又有点可爱起来。
有时候,有点缺点的角色,比起那些几乎于完美的角色更招人喜欢。
就这样,这个角色的出现,还有爱情线的扑所迷离,让几乎所有喜欢这本书的读者都在书评区开始激烈的争论。
不过,光一个形象鲜明的配角,不能让读者为之感动和热血。杨凡还在这本书加入了一个外卖宣传配送小哥的角色。
去引老街上面店老板和他那年轻儿子对于外卖配送的争执,从而爆了本书为数不多的冲突。
这种冲突在杨凡笔下,把一个老人对于手艺的执着,和一个年轻人对于互联网快餐文化(注1)偷工减料的冲突描写的绘声绘色。
这精彩的描写让很多读者眼前都浮现出一位一辈子只做一件事的老人形象。
这个平凡老人所坚持的正是如今很多年轻人憧憬但是却不向往的生活状态。
有时候,平淡的感情,平淡的章节就如同一壶正准备烧开的自来水一样,待到烧开之后,虽然依旧平凡,却有种比起其他各类饮品更加健康,更加止渴的冲击感!
这让很多读者都忍不住找出整本书关于描写面店老板的所有章节,并且反复阅读着,他们想要从这个平凡的老人身上找寻着这个物欲横流所缺少的东西。
也不知道,今夜对于那些读者来说,他们究竟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了没有。
只知道,杨凡的书在第二十三天因为更新量还有推荐票收藏三榜第一,重回个人榜第三!并且也顺带着xx网在今日稳坐第七的位置!
青衣,作为参赛写手,他一直都是把自己的推荐票投给自己。
因为,他的收藏和推荐票比起那些大网站写手,实在太少了。
不过,今天的他却出乎意料的把他所有的推荐票投给了杨凡的书。
可能是因为他找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了吧。
比赛的第二十四天,杨凡依旧更新了十三章,并且尝试着不断添加着身边的人进去。
比如眼镜工作的汽修店,比如书店老板的书店,又比如孟子轩的服装店。
他的书就像一个放置模拟经营的游戏一般,不停的在老街上添加着新店,用着那条叫做大福的狗去看那些平凡人的喜怒哀乐。
杨凡写的十分尽兴,他的读者也读的开心。因为那条老街,已经在昨天成为了他们老街。
那种温馨的感觉,让年龄稍微大的人回想起自己的小时候,也让年龄小的读者们找到了可以放置自己那颗变得越来越浮躁心的港湾。
这种温馨,让那些阅读这本书的读者疯狂的在书评区谈论着自己的小时候,并且他们还在书评区恳求着杨凡添加些他们记忆里消失的店铺。
杨凡耐心的读了今天每一条的书评,并记录下那些读者的关于店铺想法。
在他桌上的那张大大的白纸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那些想要被添加的店铺。
记录完之后,杨凡又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在那张纸上挑了三家店铺。
因为,老街的店快开满了。www.xiumb.com
当杨凡忙完之后,已经到了凌晨四点钟,他赶紧的设好闹钟躺在床上,闭上眼睛的等待着早上九点半的比赛。
“看来,今天真的是我参加比赛的最后一天了。”在凌晨四点钟,同样也有个写手没有休息。
那个写手就是青衣,此时的他看着自己网站的排名依然还是垫底,他自嘲的接着说道:
“看来,无论我多么努力,也无法改变身边的人啊。”
比赛的第二十四日,青衣更新了十二章,排名在更新榜第二。可是,他网站的其他人,只是匆匆更新一章应付着读者,便相约出去玩了。
他们残忍的没有叫上青衣,让他一个人努力改变这个无法改变的成绩,让他一个人坚持着那可笑想进前十的梦想。
的确,青衣对于他们实在太烦了。
因为他总是用着坚持网文“剩者为王”这个可笑的规则,来让他们不要放弃比赛。
他总是在他们讨论要去sh那玩的时候,总是要他们早点回来准备第二天比赛。
他总是,希望去改变身边的人,总是希望他能够让这些原本素不相识,混就完事的写手,认识到对写作职业的尊重,对读者的尊重!
他总是…
那么傻…
傻到明明可以跟他们一样放弃去享受生活的时候,却还在做无用的坚持。
“还有一天,不睡了!拼了!”青衣尝试了几次依然还是没有睡意,他打开了灯,拿出了笔开始在本子上默默写着今天的细纲。
深夜的这家北国酒店,几乎所有的房间都灯熄了。
只有一盏着暗黄光彩的灯还在亮着。
仿佛是在诉说自己的坚持,诉说着那条青衣他所坚信的网文“剩者为王”的信念!
比赛的第二十五天,杨凡把那三家店加进去之后,便停下了码字的手。
这几天高强度的写作,让他有点吃不消了。
这导致于他今天只更新了五章。
不过,今天的比赛,几乎所有写手都只更新了五六章而已。
因为,排名前十的网站地位,基本都无法撼动。
大部分写手都选择放弃,趁这个难得空暇的时间,出去放松自己。
只不过,有个写手并没有这样觉得,他还在坚持。
虽然,青衣的手已经因为从比赛开始每天都高强度更新万字而抖,虽然青衣的心中一直有个声音劝他放弃。
但是,他的坚持不允许他停下码字的手。他的梦想,不想让他放弃。
就这样,他写啊写,写到了晚上九点半,系统提示音锁上了他的电脑,他还在拼命的敲击着键盘。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停下了码字的手。
他的门外传来了很多写手的欢声笑语,还有很多写手大声说着今天去哪玩的经历。
这让他一阵恍惚,因为,他码字的时候,并没有听到门外有声音。
他站了起来,然后走到阳台上,看着外面灯红酒绿的sh,还有那白茫茫的一片,他突然从心底感觉到一阵寂寞。
他从参加比赛开始,一次没有给自己放假,几乎这二十五天,他都没出过房间。
连sh什么时候开始下雪他都不知道。
这种“无知”让他从心底突然感觉到空虚和寂寞。他用着颤抖的手,从兜里掏出了一盒皱巴巴的香烟,拿出了一根烟,默默的点燃起来。
烟头燃烧的零星的火光,就如同昨日的那盏灯一样,微弱却又明亮。
青衣,一个孤单,不被理解的写手,就这样带着他未完成的梦想和网站一起被淘汰了。
只不过,在这场比赛中,他拿到了第二十五日,更新榜第一。
他的笔名,随着那排名榜挂了一个晚上。
那耀眼的更新榜仿佛在证明,一个执着努力的写手短暂而又精彩的比赛。
比赛的第二十六日,青衣早早就收拾好行李,准备提前离开。
在酒店门口,他看到了一个相貌平凡的男人,正在用力按着打火机,可惜,那个打火机早已经没有气了。
“用我的吧。”青衣微笑的递过打火机。
“啊!谢谢!”那个平凡的男人接过打火机点燃了一根烟,随后,他准备把打火机还回去,却被青衣拒绝了。
“给你做个纪念吧。”青衣看着平凡的男人说道。
“这不太好吧。”平凡的男人愣住了。
“没事,起码有个东西能让这个城市有个人记住我曾来过。”青衣有点落寞的说道。
“别说的这么恶心…sh永远就在这个地方。想来就来呗。”平凡的男人咽了咽口水,有点恶寒的看着青衣。
“对哦,这个城市永远不会动,我还会再次回来的!”青衣听完了男人的话,想了很久,坚定的接着说道:“那到时候,你再把这个打火机还给我吧!”
说完这句话以后,青衣坚定的选择头也不回的提前离开。
“真是莫名其妙…一个打火机而已…”平凡的男人摇头的说道。
随后,他看着青衣寂寞的背影大声喊道:“那好吧!我等你回来!”
比赛的第二十五天,淘汰了四个队伍。
在青衣的努力下,他的网站以倒数第二的成绩被淘汰。
虽然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的结局都是被淘汰。
但是,倒数第二的网站,曾经有个日更排行榜第一的男人,他的名字可是挂在比赛最引人注目的更新榜一个晚上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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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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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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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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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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