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开学前,洛笙回江城看望了自己的父母。
墓园里刚下过一场雨,她怀里的抱着的花也染了湿意,石板路的缝隙里都是青苔。
洛笙把手里的白色洋桔梗放在面前的墓碑前。
“爸,妈,很抱歉,很久没来看你们了。”
“我开学就要大四了,马上就要毕业了。”
“你们不用惦记我,我很好,外婆也很好,笙笙也很厉害呢,我拿了好多奖学金,也赚了很多钱,而且也找到了非常好的实习工作,一切一切都很顺利。”
墓碑照片上的两个人,目光慈祥而深重,静静地看着她,听她讲话。
“对了,我这次来,是想告诉你们,我交男朋友了,他是和爸爸一样的大英雄,马上也要从军校毕业了。”
“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
“毕业以后,他肯定会面临很多危险的境遇,希望爸爸妈妈在天上能够保佑他,保佑他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
“以后,我会带他来看你们的。”
-
大学生活的最后一年在蝉鸣夏末中如期而至。
洛笙走在校园里,看着一个个青涩稚嫩的面孔被自己的爸爸妈妈陪伴着入学,不自觉心生感慨。
三年前,她也是带着一颗赤子之心,只身一人来到陌生的城市开启了一段未知的旅程。
时间过得好快啊,一转眼,她就从当初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儿变成了身着正装,妆容精致的学姐,即使现在脚上穿着运动鞋,可包里也一定会随时随地备着一双高跟鞋。
人生的分叉路口,免不了又是聚散离别,有的人准备出国深造,有的人准备毕业回老家,一心想考研上岸的人此刻正一头扎在图书馆里,一天二十四小时恨不能每分每秒都掰成两半用。
洛笙寝室里的四个女孩儿,杨欢欢和林宁正在准备考研,而秀梅跟她一样,准备毕业之后直接找工作。
一学期都在不断地奔波实习和寻找适合自己的方向,最终她敲定了几个比较满意的工作机会。
某个冬日的清晨,洛笙起了个大早准备去参加某个杂志社的面试。
她收拾妥当之后,出门前围上了从家里偷偷带过来的那条,裴砚青经常带的浅灰色围巾,上面好像还留着他的余温很味道。
就当是,他陪着她了。
一周后,洛笙收到杂志社的面试结果通知,她成功得到了实习的机会,又朝着自己的理想更近了一步。
晚上两人打电话,依旧是一些温馨简单的琐碎话语。
“裴砚青,你毕业联考准备的怎么样啊?”
“放心吧,不会让你失望的”
“嗯,我知道的,你那么厉害。”
“我今天在杂志社的面试通过了,我可以正式去实习了。”
“真棒。
她拿着手机,脸埋在他的围巾里傻笑。
“裴砚青”
“嗯”
“你要加油”
“好”
四年来,他们就像当年高三毕业时所约定的那样,在彼此看不见的地方一点一点变成了更厉害的大人。
前方又是一个未知的分叉路口,可因为有了彼此的陪伴,原本冰冷寂寞的心也不再孤单,好像也能一直勇敢地向前,无惧无畏。
六月初,又是一个初夏时节,传媒大学毕业典礼上,洛笙换上了学士服,和昔日的同窗好友合影留念。
学士帽被高高抛上天空,他们也在这个特别的夏天,告别了自己大学四年的青春。
而几百公里之外的训练场上,一群军校生却在面临着跟普通人完全不同的人生。
烈日炎炎下,一年一度的毕业联考拉开帷幕。
短短两天的时间,所有学员要考核通过的项目包括了十公里耐力跑,四百米越野障碍,远程狙击以及轻武器射击。
一群二十出头,铁骨铮铮的男孩子整整齐齐地站在一起,势必要为四年的军校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大家再好好检查一下,鞋带系紧了吗,腰带扣没扣好。”
裴砚青身姿挺拔地站在原点,耳边是教官一遍又一遍的提醒声音。
这些年来,他在深坑里跌倒过,在跑道上筋疲力尽过,也在越野障碍跑中被障碍物绊倒,伤痕累累血肉模糊过,可即使这么苦这么累,他却从没有一刻放弃过。
枪声在耳边响起,裴砚青利剑出鞘,跑完了他军校生涯最后的一个四百米越野障碍跑。
狙击场上,他架起枪支,瞄准目标的眼神中是强烈的占有欲,侧脸冷淡又英俊,漂亮的下颌线紧绷着,终于,用最后一个十环为自己日日夜夜的训练画上了一个了全优的句点。
他闭上眼睛,躺在草坪上,任风轻拂过脸颊,募然想起高三那年,洛笙穿着小兔子的玩偶服在游乐园给他画的那几张白板画。
【这个世界很好,你也是,超级无敌爆炸好】
【你很值得,你只要站在那儿,我就会不顾一切奔向你】
【不管发生什么,要记住,我永远站在你这边】
想着想着,嘴角就不自觉扬起,他大概积了好几辈子的福气,才能让自己对她的满腔爱意,得到同等的回应。
天边的云朵像是软软的棉花糖,周遭的一切都变得温柔。
她喜欢他,只要一想起这件事,就忍不住想笑,心里好甜,比棉花糖还要甜。
裴砚青手里握着联考第一名的奖章,打开手机给她发消息。
【洛笙笙滴亲亲男朋友:公主,联考第一名的奖章,下次见面送你。】
刚入学时新生军训的第一枚荣誉奖章,狙击考核第一名的奖章,国际狙击大赛冠军的奖牌,还有最后一枚联考的奖章,无一例外,全部送给了洛笙同学。
这四年,他所有的荣誉,辉煌都属于她,因为是她的陪伴,鼓励,相信和支持才成就了这一枚枚的奖章奖牌。
在这条泥泞不堪,充满汗水和鲜血的道路上,那个笑容明媚的女孩儿是他前行途中最大的动力。
【公主殿下:我男朋友真棒!!】
【公主殿下:少女崇拜星星眼jpg.】
-
凌晨一点钟,京市这座首都城市已经陷入深度睡眠,而有一座大楼却像永不停止运转的机器,兢兢业业,夙夜为公。
裴砚青站在这座大楼前,手里拿着前往西南缉毒一线申请表。成百上千人在经历了三个月的层层选拔和集中考核训练后,最终只有他的那张表格右下角,被盖上了唯一一枚“审核合格”的公章。
在走进这座大楼前,很多过往的记忆片段在他脑海中不断闪现。
军校入学之初,同寝室的男生问他,为什么坚定地选择这条路。
他回:“以前是因为,自己这一生算得上了无牵挂,就想有个活着的样子,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后来,遇见了喜欢的女孩儿,她的爸爸也是军官,她非常崇拜自己的父亲,可是她的父亲在她小时候牺牲了,他就希望自己能给她留下一些美好的记忆。”
军校四年,无休止地训练,考核,体能和意志的双重磨练,但是使命在身,信仰不灭,他也伤过,痛过,跌倒过,可却从没有一刻后悔过,绝望过,逃避过。琇書蛧
这一次,也是一样。
冷白的月光洒在大地上,将那抹修长的身影勾勒地挺拔孤长,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孩走进大楼,步伐坚定,一步没有回头。
等他再出来的时候,悄悄地把一封信装进了外套口袋,摸到最里层的一张照片,他顺手拿了出来。
照片上的女孩明眸皓齿,正对着镜头摆出剪刀手还露出了标志性的小虎牙,那张明媚的容颜是他无数个午夜梦回间最深的羁绊和最刻骨的思念。
在这个瞬间,高中时候的洛笙,和现在刚刚大学毕业的洛笙身影重叠在一起,哭鼻子的,闹小孩子脾气的,倔强的,懂事的,更多时候眉眼弯弯,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冲着他笑的。
是他亲手把那个乖巧又可爱的姑娘,从同桌变成了女朋友。
这次离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回来,甚至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
她自己一个人,会不会害怕,会不会怪他。
第一次,他有点儿后悔了,不该那么早表明心意的,这样也许,就算回不来,她也不至于太难过。
她还年轻,又那么漂亮,未来的日子还很长,不必一头栽在他身上,也许,她会遇见更好的人。
-
裴砚青站在洛笙工作的杂志社门口,外套里的手机突然震动,有电话拨过来。
“队长,今晚十点钟归队,集合出发。”
“收到。”
电话挂断,他冷峻的神色在月光下显得异常安静。
这是他留在京市的最后一天,指令已下达,要求深夜紧急集合,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距离集合出发还有三个小时,还能,再见她一面。
洛笙接到他电话时正在杂志社加班,她其实已经做完了工作,可是回家也觉得无聊,想他又见不到人只能自己难受,索性就留下来准备搞一搞明天用的文案。
一路从办公室跑到门口,她都觉得恍若梦境,生怕是诈骗信息,可对面的那道声音又真真实实是她心心念念的人。
六月份他说要去参加集训,已经整整三个多月没有见过面了,就算偶尔通电话,每次也只是寥寥几句就要紧急集合。
洛笙到了门口就扬着小脑袋四处张望。
小姑娘穿了件淡粉色的棉布连衣裙,外面罩了一件奶油色针织衫,柔软的长发随意的披散在肩头,整个人都温温柔柔的。
她四处看了半天也没见到裴砚青人,随着心里的失落感越来越深,嘴角也逐渐撇下去
刚想给他打电话,问他是不是骗人时,一道冷而干净的声线在身后响起,带着淡淡的宠溺,“笙笙,回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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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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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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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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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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