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前女友黑化日常>第 500 章 宠妹狂魔前女友(4)
  听完琳琅的哭诉,哥哥们感觉自己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怪可怕的。

  纯洁的直男二堂哥一脸难以接受。

  “这不能吧?他们可是亲兄妹!”

  这就跟三岁的孩子爱上了八十岁的老婆婆一样,把他雷得不轻。

  而大表哥摸了摸自己粉红色的西装裤兜,忽然很想抽个烟,这事自己办得太他妈操蛋了。

  大表哥跟陆慕深是同学,刚好是上一届的学长,两人关系也挺好的,平常还会约个时间见见面踢踢球。当他知道陆慕深看上了自家表妹,大表哥想着他人品好,肥水不流外人田,就掏心掏肺帮

  他出主意追自家的表妹。

  不负众望,陆慕深抱得美人归,结局皆大欢喜。

  大表哥毛遂自荐,当了婚礼的伴郎,还一个劲儿为自己特有的红娘能力而沾沾自喜。

  可是现在小表妹告诉她,他们结婚一个月多了,还没度蜜月,哥哥天天被妹妹缠着,夜不归宿的,陪妹妹在外面浪,这像话吗?

  “琳琅妹妹……”

  大表哥颇有些不安,没有痛过的良心第一次遭到谴责,他好像把娇弱的小表妹坑到火里去了。

  琳琅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说穿。

  她要的就是他的愧疚,以及所有哥哥的疼惜之意,因此第一时间并没有当个“善解人意的好妹妹”开口宽慰他们,而是哭倒在桌子上。

  大红酸枝餐桌上摆满了各色菜肴以及糕点,色泽红亮,味道鲜美,可在场的男人们没有一个心思想动筷的,他们的注意力全放在妹妹身上了,心里非常不得劲儿。

  在他们的心目中,曲琳琅就是那个“别人家的孩子”,由于太出色了,又是娇柔的女孩子,他们完全生不出嫉妒的想法。小妹妹自小漂亮又争气,富有艺术天赋,小小年纪就拿了全国大奖,后来更是留学柯蒂斯,一场世界巡演让人们记住了这个拥有精灵般美貌与才气的女孩。

  逢年过节难免要走亲戚,他们跟曲家住得远,平日里也不怎么上门,就怕打扰到了这一对不食人间烟火的音乐家母女的练琴生活。大概艺术家或多或少有一些清冷疏离的气质,每次到曲家做客的时候,男孩们各种紧张无措,生怕在这对神仙母女面前出洋相。

  虽然不敢亲近,却阻挡不了哥哥们心里沸腾的自豪感,看,这就是咱家的小妹妹,多水灵啊,多出色啊。

  我们的琳琅妹妹是你们这群臭小子永远都得不到的女孩子!这样想想就开心!

  此时见琳琅呜咽着小声哭泣,哥哥们愈发不好受了。

  大表哥是众兄弟中年龄最大的,自觉有必要肩负起安抚妹妹的重任,就抬了抬手,放到她的肩膀上。

  谁知妹妹就跟惊弓之鸟似的,猛地往旁边一躲,眼里流露出了害怕的情绪。

  大表哥错愕极了。

  “我、我想去趟厕所,你们别管我,先吃吧。”

  说着琳琅就抓起了随身包包,消失在屏风后面。

  “这又是咋啦?”

  大表哥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二堂哥捶了大表哥一拳,没好气嘲讽他,“琳琅正对兄妹这种事敏感着呢,你还凑上去,想让她留下终生阴影吗?”

  大表哥讪讪笑了,可心里还是怪委屈的,于是控诉道,“我像是那种会对妹妹下手的人吗?虽然关系隔了一层,可也是有血缘的好吗?”

  他人是骚了点,可心不骚!

  天地良心,他对琳琅妹妹除了兄妹之情,真的没有任何的想法!

  琳琅任由红娘大表哥在包间里纠结反省,自己没有去厕所,反而走到了外边的一处水中楼阁。

  这家私人饭馆设计得很讲究,近处可见葳蕤的草木,远处则是一片宁静的湖,偶尔有几只飞鸟扑棱着翅膀低空飞过,遗下一线涟漪。

  在习习的凉风中,琳琅翻开了自己的包,拿出了她刚买的女士香烟。

  由于家庭与个人职业的关系,曲琳琅是不抽烟的,她也不喜欢抽,这玩意儿伤肺又伤心,基本是百害而无一利的,琳琅懒得沾这个瘾,麻烦。当然她也不敢沾,因为女王大人绝对会在第一时间弄死她的。

  比起单纯的抽烟,她更喜欢把香烟当成自己的武器,就像大部分的女人要拥有口红和高跟鞋一样,那是女性天生具备的魅惑优势,加以利用会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什么情况会让一个不爱抽烟的女孩拿起了烟呢?

  琳琅微微一笑,红唇衔住了香烟的薄薄黄纸,淡淡的味道涌进鼻腔。

  她听到了身后一群人的脚步声,交谈中某个称呼出现频率很高。

  陆董事长。

  巧了,她公公姓陆,也是国内最大娱乐集团的董事长。

  咔嚓一声,琳琅划亮了打火机。

  火光摇曳,烟雾弥漫,清丽的面容显出了一丝魅意。

  “你在这里做什么?”

  身后响起了一道威严的男声。

  蓄谋已久的琳琅装作诧异地转过身。

  就在陆慕深出去的昨晚,琳琅没闲着,从网上搜罗了资料。陆家掌控的天鹭传媒最近又有了新的动向,想要跟京山电视台合作,出一档国风类综艺节目,这其中自然免不了要酒宴应酬。京山电视台是京市的老牌子了,台长也是一个脾气执拗的老先生,不爱外国的圆月亮,就喜欢自家古色古香的传承文化。

  如果陆父要请人吃饭,那么眉眼锦绣绝对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她一时兴起撒的网,还真抓到神出鬼没的老鹰了。

  现在是演技时间。

  “爸——”

  琳琅张嘴一喊,手也抖了。

  刚点了个头的香烟从她的指间滚落,又烫到了脚踝,导致琳琅不得不狼狈地躲闪。

  陆父默默看着滚到他脚边的烟支,由于主人的惊惶,洒出了微末的烟丝,尾巴还嚣张闪烁着发红的灰烬。

  “啪!”

  视线之中出现一只银色高跟鞋,露着一截优美的脚背,淡青色的血管衬得她分外纤弱。

  琳琅踩住了烟头,掩耳盗铃的,想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

  这个举动在陆父看来,十足的孩子气。

  陆父并没有在她脚背上过多停留,平淡移开了视线。

  “小孩子抽烟不好。”

  也不知是那个敏感的词触动了儿媳妇的神经,对方反而不怕他了,把整盒香烟都翻出来,“男人能抽的,我为什么不能抽?我二十二了,结婚了,不是小孩子了。”

  只有小孩子才控制不住情绪,喜怒形于色。

  陆父的眼睛掠过香烟盒,在她干净的手指指节上停顿了一瞬,随即滑开视线。

  “跟慕深闹矛盾了。”

  没有犹豫,直接是肯定的语气。

  琳琅低着头,捏着雪白的烟盒,边角有些变形,“……没有。”

  陆父哦了一声,也无意追问,只是看了看腕表,“我跟人约了谈合同,该回去了,你早点回家。”

  刚才远远看见了琳琅背影,认出来是他那个优雅得体的儿媳妇,没想到生活习惯一向良好的人居然在抽烟。陆父想着她的职业身份,有意让助理带着老先生们先去了包间,避开了这个介绍儿媳的流程,免得双方都不痛快。

  细微的抽泣声响起。

  陆父的脚步停止,转头了。

  对方垂着修长的脖颈,像一只衰败的天鹅,已经泣不成声了,晶莹的泪珠子顺着腮边滚落,也冲刷了一些粉底。

  琳琅在哥哥面前哭了一次,那遮瑕的妆早就薄了几分,她把握分寸,就是为了这一刻的“无意”。

  陆父眉心微皱,沉声问,“你的脸是怎么回事?”

  这话问得对方惊慌不已,想抬手遮住又不敢,只得挤出声音,“我、我没事!”m.χIùmЬ.CǒM

  年轻儿媳看着公公始终板着的脸,如同覆上了一层寒霜,让人愈发不敢挑战他的权威。

  她咬了唇,补充道,“是不小心撞的。”

  陆父又哦了一声,“你还挺有想法的,撞出了一座五指山。”

  她不说,他也无意揭短。

  这个总裁爸爸瞅着像古井不波的年级主任,一板一眼的,没想到说起话来还挺有意思的。

  琳琅想笑,但良好的任务修养让她克制住了暴走的内心,面上仍是一副梨花带雨的楚楚可怜。

  “行,你喜欢这样就这样吧,我老人家不掺和。”

  总裁爸爸想了想,给她递了一张卡,正好是这家饭馆千金难求的黄金卡。

  “不高兴就多去外面走走,多吃点。”

  琳琅似乎捕捉到了什么蛛丝马迹,倏忽抬眼,用那双淋淋漓漓的美丽眼睛盯着他,“爸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陆父淡淡地问,“知道什么?”

  她的手指不安搅动着衣角,“就是慕深,跟、跟宝灵……”

  儿媳吞吞吐吐,非常难以启齿。

  陆父心下了然,只道,“还记得你第一次上门,我说了什么吗?”

  “什、什么?”

  她本就朦胧的双眼透露出一股儿茫然无措的意思。

  “我说了,慕深不适合你,陆家也不适合你。”他抬起食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这里,发育不正常,你知道吗?”

  琳琅惊呆了。

  见过怼人的,但像这种直接怼自己的老婆儿子女儿的清流总裁爸爸,她好像是第一次遇见。

  陆父确实是说过这样的话,对他们的结合持反对意见。他直言不讳,如果陆慕深真的要娶,必须放弃集团百分之五的股份,消除他继承人的优势。

  当时的小恋人们情投意合,你依我浓的,陆慕深因为妹妹的缘故,对曲琳琅更加体贴了,结婚的念头十分坚定,想也不想放弃了股份。

  陆父索性也不说了,他本就是个天性薄凉的人,除了让他愉悦的工作,从不爱管闲事。他提都提醒了,爱信不信是别人的事。

  最后这百分之五的股份被陆父转给了准儿媳。

  听见他的话,儿媳深深震惊了,感觉世界都被颠覆了,“怎么会、会这样呢?您既然知道,为什么不——”

  她又觉得自己的立场并不足以指责当家做主的陆父,一句话咽在半路,似笑非笑,似哭非哭。

  陆父瞥了她一眼,简要地说,“慕深跟宝灵是试管婴儿,从小养在商红芳的身边。”

  连名带姓地喊妻子的名字,可见他对这位陆太太并没有多少感情。

  琳琅稍微分析了一下,这句话的言下之意是,总裁爸爸一心一意爱工作,从来没有期待过子嗣的降生,自然也不会过多关注他们的成长情况,诠释了何为冷酷严父。

  这就得说说一段狗血的陈年往事了。

  陆父陆母并不是商业联姻,比起陆父的年轻有为,陆母只是一个毫无存在感的远方穷亲戚。也算她运道好,长得漂亮,一次机会被商家本家的人见到了,准备拿她联姻一个四十多岁的丧偶高官。

  在一次聚会上,陆母见到了陆家最年轻的掌权人,芳心暗许。男方不冷不热,女方则是飞蛾扑火,还偷偷做通了陆老爷子的工作,联合商家在医疗机构的人手,将陆父存放在国外的冷冻精子取走了,自己怀了孕。

  等到有月份了,显了怀,撺掇陆家与商家的人一起逼婚。

  陆老爷子一心惦记他的带把金孙,为了促成这门婚事,对年轻的儿子以死相逼,闹出个临终冲喜的笑话。

  直到现在陆老爷子都还活得好好的,身板硬朗,吃嘛嘛香,唯一遗憾的,就是儿子对他始终不亲近。

  陆父能对指手画脚的陆老爷子亲近起来?这个男人年轻时候吃喝嫖赌,拖累了整个家,还插手他的人生,被坑了几次的陆父能有好脸色才怪了。

  只怪他当时太年轻了,也才二十岁,一心扑在他的商业帝国里,根本不擅长处理这种家长里短的事,又被老头子逼得烦了,严重影响到他的工作,就把人娶了回来。

  但陆父也明说,娶也可以,他就当从菜市场卖回来一只碍眼的花瓶,放在家里摆设摆设就好,别妄想他有任何先婚后爱的心思,那都是小说胡编乱造的童话。

  事实上,谁能对算计自己的仇人毫无芥蒂的?

  莫不是脑门被夹了!

  大家都成年了,还想把生活演成狗血偶像剧吗?

  更别说陆母商红芳也就是个中等偏下的漂亮,对比那些对陆父投怀送抱的女明星,明显是差了几个档次,他在天姿国色面前都能坐怀不乱,还能稀罕这点清粥小菜吗?单是她算计自己的这一点,就足够陆父将她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了。

  至于从陆母肚子里爬出来的小子女儿,行吧,虽然商红芳偷精子怀孕逼婚的事情令陆父十分厌恶,一度想动个手脚将这个女人送到监狱教育教育,但他后来想了想,反正自己对女人也没兴趣,对结婚和养育后代更是兴致缺缺,等他单身的时间长了,难免会有些流言,说他性向不正常,也许还有一波狗仔造谣,捕风捉影报道他潜规则手下的艺人,破坏公司的形象。

  陆父最不能容忍就是自己的商业帝国出问题,合计合计,决定留下商红英的孩子,供他们衣食住行上学读书,有出息可以继承家业,没出息就老老实实给别人干活。

  至于父爱?

  不好意思,这辈子都不会有的。

  因为他们母亲的所作所为已经将陆父恶心到有阴影了。

  对陆父来说,孩子不是爱的结晶,而是他的污点,他没有扼杀他们的出生已经是忍了又忍的结果。

  一开始嫁进陆家,陆母还有几分期盼,结果男人彻夜不归家,见到她也是一副冷淡疏离的客气样子,她就知道,她偷来的婚姻没有甜蜜可言,好在还有陆家的财产可以挥霍,她也算是变成金凤凰,过上了想都不敢想的体面生活。直到陆慕深四岁了,眼看着就要去幼儿园了,陆母感觉寂寞,又跑去国外,胆大包天取了陆父剩下的精子怀孕。

  陆父已经懒得理她了,爱生就生,他给生活费,多余的要求就别指望他,他毕竟是个精明的商人,又不是做慈善的。

  不过像钱能解决的事,陆父从不吝啬。

  陆董事长原本就在外面买了独栋别墅,除了过节走礼露个面,陆母一年到头见他的次数一只手指都数的过来。

  在这样的情况下,陆母没有丈夫可以寄托感情,只能将满腔的爱意倾注到儿子跟女儿的身上,兄妹俩同吃同住,当然是无比的亲近,也让陆宝灵渐渐生出了一些不该有的念头。

  琳琅摸清了陆家上一代的渊源,心里暗暗想着大有可为,面上却是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那、那……爸,我该怎么办啊?”

  陆父身上有着让人信服的力量,如大树般根深叶大,令年轻儿媳不自觉将他当成了主心骨,在惶然之际征求他的意见。

  “能怎么办?离婚就是了。”

  在婚姻这种事上,陆父反而说得无关痛痒,并不觉得有什么惊世骇俗。

  “忍得了,你就装聋作哑。忍不了,你就一拍两散,再找一个更好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话音刚落,琳琅的眼泪再次决堤。

  并不擅长安慰人的冷面陆父:“……”

  能不能等他走了再哭?

  琳琅哭了多久,陆父就站了多久,不出声,也不安慰,这种事情旁观者清。

  何况他身份特殊,是对方的公公,说不定会越说越乱。

  等琳琅哭完了,转头一看,总裁爸爸还在杵着呢,看样子好像是神游宇宙。不比儿子的斯文俊俏,陆父的相貌大气,天庭饱满,鼻梁高挺,搁在古代就是妥妥的王侯贵相。板正严肃的银灰色西装,手上搁着一件外套,看上去像三十出头。

  她不好意思走到他面前,怯怯喊了声爸。

  陆父嗯了一声,从研究蚂蚁搬家的课题中回过神来,就见人小心翼翼咬着唇。

  “爸,你会帮我的吧?”

  陆父问,“你想好了?离婚?”

  “……嗯。我觉得爸说的没错,我现在的确是忍不了了。”她的手指无意识勾了勾尾指,“而且,我也觉得,找老公不能找慕深那样的,不够强大,也不够可靠,耳根子还软。像爸这种就挺好的。”

  最后一句说得又胆怯又小声。

  可陆父还是听到了。

  “你一个年轻小丫头,想的什么乱七八糟的。”陆父皱眉,训斥她说,“像我这样的,别看没肚腩没秃顶,但也四十二了,应酬出一身的毛病,是个一脚踏进棺材的死人了。况且,我都可以当你的爸爸了,让一个青春靓丽的小姑娘配一个糟老头子,这搭吗?合适吗?”

  兴许是以为自己的口吻对于一个晚辈来说太严厉了,陆父又缓了缓声,“一场失败的婚姻算得了什么?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才叫愚蠢。你是个前途光明的音乐家,人生才刚刚起步,以后必能找到一个与你各方面都登对的丈夫。时间还长,把眼睛擦亮点,别再把自己将就了,听见了吗?”

  琳琅:“……哦。”

  “大声点,让我听见你的决心。”陆父严肃注视着她,就像神出鬼没班级主任从窗口注视着偷玩手机的学生,老可怕了。

  琳琅:“……”

  老干部作风的总裁爸爸惹不起,她还是找堂哥们玩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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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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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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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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