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前女友黑化日常>第 329 章 朱砂痣前女友(34)
  在众女的簇拥之下,琳琅回到了菁华宫。

  “姐姐,你去哪儿了?”

  早早等候的敬文帝立马欣喜迎上来,勾住她的手腕,一股儿委屈的小样子。不同于燕家父子具有侵略性的俊美容貌,天子的眉目清爽俊秀,由于体弱,脸庞始终亏着血色,连唇色也薄淡得很。

  “外头的风景好,不知不觉就看迷了眼。”琳琅牵过他的手指,冰凉的,总是捂不热,让人取了一件斗篷过来。敬文帝不以为然,但还是乖乖听话披上了,仿佛想起了什么,拉着人兴冲冲往外头跑出。

  途中,他还神秘兮兮捂住了琳琅的双眼。

  “做什么呀?”

  “姐姐去了就知道。”

  等到了目的地,琳琅眼皮上的冰冷手心撤走了,她眨了眨睫毛,慢慢睁开了眼,适应了外面的光线。

  桃树生长得繁盛,枝头垂缀着清艳的粉意,一架崭新的彩绳秋千随着微风轻轻荡漾,上头扎着红丝带,添了几分女儿家的精致。

  “你做的?”宫装美人偏头问道。

  她鬓边斜斜插着一支孔雀银簪,明丽的绿色似雨后远山的苍翠,愈发衬得肌肤胜雪,唇如石榴。

  敬文帝有些害羞,尾指不自在勾了勾下巴,“第一次做秋千,姐姐不要嫌弃。”

  还没说完,他的手被琳琅摊了开来,对方疼惜抚过他指缝里的小伤口,“疼不疼?”

  敬文帝随机一怔。

  他有多少年没听过这样的话了?

  从一出生,母妃难产而死,高高在上的父皇厌恶这个克母的儿子,将他视为灾星,不闻不问。要不是有三公主稍微受宠,恐怕他在宫里过得连一个太监都不如。就算是这样,那些后妃还不肯放过他,在吃食中下了歹毒的药物。

  谁想到风水轮流转,他竟然成了最大的赢家,登上了九五之尊之位。

  可是成了赢家又能怎样,他也只是苟延残喘,在朝臣的眼色之下小心翼翼过活着。

  没有人问过他喜欢什么,也没有人在乎他真正的感受。

  他们需要的是一个王朝的天子,仅此而已。

  “怎么哭了?难受?”琳琅捧起他的脸,对方仅仅比她高上半个头,瘦弱得像只小奶猫儿。

  敬文帝赶紧用袖子使劲擦了擦眼睛,红彤彤的,格外的惹人怜爱,他哼着鼻音,“姐姐快上去试试,我给你推!”

  琳琅如他所愿,坐在了秋千架上。

  对方立即高兴起来,轻轻推着她的后背。

  琳琅玩了一会儿,突然做了停止的手势,她拎着裙摆站到板子上,又招呼敬文帝上来,“快来,咱们一起玩儿。”

  少年天子起先是兴奋的,刚要爬上去,又想到了某些事情,动作不由得踟躇起来,他偷偷看了旁边伺候的宫女与太监,冲着琳琅摇了摇头,眼里的神光一下子暗淡下来。

  “不怕。”红装美人朝着他伸出手,“有姐姐在。”

  一句话,奇异安抚了他胆怯的心。

  在老太监不赞同的神色中,敬文帝鼓起勇气握住了琳琅的手,歪歪扭扭站到了秋千上。

  琳琅又招来几个有力的年轻太监,让他们在后面推着板子。

  “哇——”

  彩绳秋千被抛到高空,敬文帝不由得惊叫出声,一只手紧紧拽住了琳琅的袖角。

  “好不好玩?”

  “好玩!”

  他激动得双脸通红。

  “那就高点!再高点!”

  “姐姐!”

  敬文帝从来没有玩过这么疯,下去的时候双脚是软的,嗓子也嘶哑得不像话。尽管累得满头大汗,他搂着琳琅不肯放开,一双眼眸亮晶晶的,散落着漫天的星光。

  “姐姐,下次我还要玩!”他缠着她撒娇。

  “好,都听你的。”琳琅指甲掠了掠少年凌乱的发,哄道,“不过现在咱们先休息一下,好吗?听话,先去洗个澡,你熏着姐姐了。”

  他白皙的脸庞涌出红晕,眼珠仿佛能沁出水雾来,恋恋不舍看了她好几眼,才跟着负责他饮食起居的老太监去了温泉水池。

  老太监耷拉着眼皮,一丝不苟干着自己的事。

  敬文帝有些心虚低下头,身子浸泡在温热的泉水中。

  这老太监是他母妃那边的人,自小看着他长大,可以说,敬文帝能在吃人的宫廷里活到今天,与老太监的细心提点是离不开的。老人始终耿耿于怀的是,他没能让敬文帝躲过那场下毒的算计,在以后的日子里,老太监把敬文帝看得更严了,生怕他磕着蹭着。Χiυmъ.cοΜ

  “老奴有一话,不得不说。”老太监沉声道。

  “阿叔你说,我听着呢。”敬文帝认真回答。他从来没把老太监当阉人来看,在最艰苦的日子,他跟老太监相依为命,他一直都记得,自己发高烧的时候,是老太监冒着大雨跪在书房前,求了父皇让御医来给他看病。

  比起亲姐三公主,他更倚重忠心的老太监。

  “陛下不能再这样任性下去了。”

  老太监撇了眼他脖颈上的红绳玉佛,那是琳琅从白马寺求来的,敬文帝很宝贝戴着,从不离身。

  “说句僭越的话,自从老奴服侍陛下以来,老奴把陛下当成眼珠子看待。去年陛下说想要见识塞北的风光,也是老奴冒着杀头的风险,帮着陛下瞒混朝臣,若是让国公爷知道了,老奴迟早被剥了皮放在火架上烤,死了也不能投胎。”

  “阿叔——”敬文帝急急打断他,“你这是说什么呢?我绝对不会告诉别人的!”

  去年他做了一件人生当中最疯狂的事,那就是趁着燕国公出征北狄,自己一个人偷偷跑出去。

  做出这个决定,有些莽撞,有些匆忙,可是他不后悔。

  回顾短短半生,他困在金玉皇城里,就像个废人一样被养着,身体上的病痛无时无刻折磨他,有些时候,他更宁愿自己从未来过人间。不然白白走这一遭,有什么意思?

  但他现在无比庆幸他活了下去,若不是这样,他怎会遇见姐姐呢?

  姐姐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她从来不会用那种怜悯同情又怒其不争的眼神看他,反而鼓励他做自己喜欢的事。

  他作画,写诗,修剪花草,甚至做一些很幼稚的木工玩意儿,她就在一边静静陪同,偶尔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弯着那双月牙的眼睛,说,咱家的俊儿就是能干。

  仅仅是这样,他就无比高兴。

  这半年,他过得快活肆意,原来生活还有另一个样子,携裹着浓浓的甜蜜,让他入睡前还能期待着明天。

  而老太监体会不到敬文帝的情绪,他叹了一口气,“老奴自然是相信陛下的。可是陛下,你真的不能继续放任皇后娘娘了。你的身体原本就靠着人参续命,再陪着娘娘胡闹,迟早也——”

  剩下的话没有说完,但意思两人都清楚。

  良久,敬文帝才低低地说,“姐姐没有胡闹。如果不是姐姐,恐怕从塞北回来,阿叔你就要见到我的尸体了。我的情况我自然是清楚的,这残破的身躯撑不了多久了。这些年我活得太累了,我不想临死前想起这一生,连半点笑声都没有。阿叔,都到最后了,你就让俊儿高高兴兴地走,好不好?”

  老太监没吱声。

  夜色深重,菁华宫的殿前立着两只丹顶仙鹤,嘴里衔着一颗夜明珠,振翅欲飞,飘然若仙。雕着云龙纹的架子床边,垂着薄透的鲛绡宝罗帐,里面的情景半遮半掩,在烛光衬映下营造出暧昧又旖旎的氛围。

  敬文帝散着一头半湿的头发,卧在琳琅的膝上,对方正给他掏着耳朵,神情专注。

  他侧着脸看她的眉眼,温柔得一塌糊涂。后知后觉的,他的指尖抚上那人的脸,直到人诧异看过来,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他鬼使神差问,“姐姐,你喜不喜欢我?”

  就像那天,他说,那我要你啊。

  除了三公主,敬文帝没有接触过其他的女子,加上他被嫔妃毒害的阴影一直盘旋在心上,犹如毒刺,扎得他鲜血淋漓,对女性产生了严重的不信任。

  但很奇怪的是,他对姐姐完全没有这种感觉。

  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话本里的一见钟情,但就是笃定了一个念头:好了,不用找了,就是她了。

  敬文帝甚至不知道,这是他第二次见琳琅了。

  第一次是在年关的宫宴上,他发着低烧,整个人昏昏沉沉的,只能靠着老太监支撑着他,好不容易熬到了宴会结束。模糊间,他隐隐听见了燕国公旁边女子说着话,是很舒服很动听的声音。

  那时候他就在想,如果未来要成亲,他也要找一个说话很好听的女孩子。

  “为什么突然这样问?”琳琅微微倾斜着身子,有几缕的发丝垂落在他的衣襟上,少年抓住了,缠绕在手上把玩。

  “因为没有被喜欢过,所以想知道那是怎样的滋味。”他犹如孩子,天真而赤诚地剖着自己的心肝,苍白的面孔印染上浅浅的红色情潮。

  “这样啊……”

  她若有所思。

  紧接着,他脸颊被拂了一下。

  一个柔软的、温热的吻赐在了天子的额发上。

  他怔忪了片刻,黑色的眼眸立马变得水汪汪的,像是雨后洗干净的墨玉,通透而澄澈。

  姐姐,俊儿能喜欢你吗?

  琳琅听见他小小嘀咕了一句,听得不太清,“你说什么?”

  敬文帝眨了眨眼睛,“我在想,姐姐的生辰快到了,要送什么给姐姐,姐姐才会高兴。”

  琳琅轻笑,“什么都行,只要是你送的,秋千,纸鸢,木偶,印章,我不挑的。”

  “那……那我要送一份很大很大的礼物给姐姐。”他夸张做了个手势,好像在抱一个庞然大物,得意道,“到时候,一定让姐姐吓一跳,开心得找不到北。”

  “好,那我就期待了。”

  琳琅刮了刮他的鼻子,“翻身,换另一边。”

  翻身之后,敬文帝就看不见人了,他透过鲛绡,静静看着雕花案台上燃烧的红烛泪痕。

  “姐姐。”

  “怎么了?”

  “嗯……不,没什么。”

  夏四月甲辰,天子驾崩。

  这个病秧子的皇帝从上来开始就是提线傀儡,结果在最后猝不及防的,狠狠摆了众臣一道。

  他留下了一纸鱼龙诏书,禅位予后。

  离经叛道,举世皆惊。

  在国丧期间,琳琅在帝王的灵堂,收到了这个少年天子生前写的绝笔信。

  他说,姐姐,对不住了,下次,下次俊儿不能陪你荡秋千了。不过你不用担心,我把江山都送给你,这样,会有好多人争着跟你玩秋千,你总不会寂寞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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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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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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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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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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