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方丈重重杵了禅杖,显然不相信他的话。
“佛门圣地,休得胡闹。”
老方丈心里还抱着期待,觉得镜澄是为了替师兄师弟们挡灾,为了浇灭燕国公的怒火,不惜挺身而出,以抹黑自己来成全众僧。
说他喜欢上俗世女子,老方丈只觉荒谬。
镜澄三岁稚龄的时候,是由老方丈亲手剃度的,从三岁到二十六岁,一个连说话门牙漏风的小东西长成如今风华正茂的青年。亲手把一株摇摇摆摆的幼苗培育成枝繁叶茂的冠盖华树,老方丈一直为此引以为豪。
白马寺是天下第一圣地,前来朝拜的王孙贵族多不胜数,那些簪缨世家里养出的女儿,无一不是钟灵毓秀,惹得寺内僧人们动了凡心。
而镜澄,作为最受追捧的年轻大德,他二十岁便轰动世人,爱慕的女子不少是艳绝倾世的美人儿,可大师不懂风情,始终恪守清规戒律,不越雷池半步。
老方丈怜惜爱徒的慈悲心肠,却不能容忍他为了这一群六根不净的弟子牺牲自己,他缓和了脸色,慢慢开口,“为师知你心意,但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犯了错理应受罚。”
僧人们倒是没有对老方丈这近乎偏爱的话表现出激烈的抗议,他们对镜澄这位小师弟同样心服口服,他风韵高朗,又文采斐然,犹如一朵出尘不染的圣洁青莲,打死他们也不相信对方会为一个红尘女子意乱情迷。
他们跟老师傅的念头是一致的,认为镜澄是想给那些犯错的僧人脱罪,转移燕国公的怒火,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
在方丈希冀的目光之下,爱徒终究是违背了他的期望,缓缓摇了摇头。
“师傅,弟子不是胡闹。”
朱红的袈裟法衣被主人弃置一旁,他双手覆着冰凉的地板,又是重重磕了个头,响声之大令老方丈吓了一跳。
镜澄的额头上多了一个鲜红的红印子,他低声道,“弟子确实,已有心上人。她很好,弟子也想好好珍惜她。”
“孽障——”
老方丈气得雪白的胡须不断发颤。
“释镜澄,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师傅?”
老方丈修身养性,鲜少有发怒的情态,尤其对于他最宠爱的小徒,向来是温和爱护的,偏心虽然不显,但也足够令其他弟子眼红了。明显是气得狠了,当面喊镜澄的法名。
镜澄的法名是方丈取的,如明镜般澄澈无尘,寄予了很大的厚望。而出家人的法名前,皆冠以释姓。方丈是在提醒他,不要一时糊涂,忘记自己最初发下宏愿的姓。
站得最近的僧人连忙扶住了方丈,生怕这个老人受到过大的刺激而昏厥过去,一边劝道,“师弟,你这是何苦呢?快跟师傅老人家认个错。”
方丈也等着他的回答。
沉闷的气氛中,那年轻的高僧再度,重重磕头。
宝殿的佛祖依然在拈花微笑,而他座下的弟子却生了反骨,要叛出佛门,不做静水中的青莲,而是落入人间,一心一意要簪在女子鬓间的,做她温柔而深情的解语花。
“师傅,弟子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知,人生在世,身处荆棘,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可是师傅,那个深夜,弟子写了一百遍的莲华经,一千遍的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却仍旧无法停止那蔓草般疯长的欲念。”
“心动又妄动,弟子早就伤得遍体鳞伤。师傅,初此见她那日,弟子就已经无法回头了。”
方丈大怒,“你这是要死不悔改了?”
“请师傅成全。”
“嘭——”
金色禅杖沉重敲在他的背脊,镜澄闷哼一声。
“请师傅成全。”
“嘭嘭嘭——”
“请师傅……成全……”
不多时,镜澄的后背已是一片血肉模糊,血色顺着僧衣流淌下来。剧烈的痛意使得镜澄整个脑袋昏昏沉沉的,仿佛响着一片嗡嗡的嘈杂之声。到最后,全身湿透的镜澄凭着本能的意志咬着牙强撑着。
被敲了上百遍的脊骨始终挺得端直。
他不怨师傅的责罚,那是他该受的。
咎由自取……却也,死不悔改。
等镜澄因为疼痛而抽搐着晕过去之后,备受世人崇敬的白马寺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牵连着许多僧人的命运。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国公爷走失了一只雪狐爱宠,上门讨要时,却从寺里搜出了一大批红尘俗物,从而引起轩然大波。
最令世人难以接受的是,有着佛陀转世之称的大德名僧释镜澄,竟然自甘堕落,爱慕俗世女子!
信徒们对镜澄有着狂热的膜拜,经过陋巷布施一事,这种狂热更是抵达了顶峰。在他们的心目中,镜澄不染纤尘,坐在莲花台上渡化世间苦厄,他的一生就应该是为天下,为万民的,怎么能够狭窄到只容一个人?
众生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纷纷跑到白马寺前讨要说法。
然而正主始终没有出现过。
信徒们的失望和愤怒与日俱增。
遭此一劫,白马寺如同蒙尘的白壁,笼罩的光辉也暗淡了下去。wWW.ΧìǔΜЬ.CǒΜ
在方丈与弟子们焦头烂额忙着处理这场劫难时,罪魁祸首却悠闲地揽住了妻子的纤腰,在湖心的中央赏看漂亮的雪景。
婢女们手脚勤快地煎水烹茶,半分眼风都不敢往国公爷以及夫人身上捎去,战战兢兢做自己的事。
琳琅被燕国公当做不懂事的孩童一般,被他紧紧抱在膝上。虽说是夫妻,但两人成婚数月以来,燕国公在外人的面前还是很克制的,不至于孟浪到当众抱她,而且还是无比羞耻的爹爹抱法。
“你别这样,放我下去。”琳琅脸色通红,小声地哀求。
燕国公偏过了头,在琳琅嘶的一声中咬住了她的耳朵,那温热滑腻的舌尖细致打着转儿,传达着一种炽热的蛊惑。
琳琅起先还强忍着,后来这人愈发放肆,沿着耳后的红痣,一路吻到颈肩的锁骨,她就不得不喊停了,“干什么呢?”她推了推男人的脸。
燕国公顿了顿,又轻咬了手背一口,微微刺痛。
琳琅没有看他,燕国公也不恼,反而是带了清朗的笑意开口,“夫人,你的赤凤凰儿还在为夫的手心里挣扎,如此冷待为夫,就不怕为夫一个不高兴,将他赶尽杀绝么?”
妻子猛然抬头,似乎不敢相信他竟会用这种方式来逼迫她。
“笑一笑,嗯?”
燕国公指腹点了点她的唇,颇有宠溺的意思。
琳琅身体僵硬,最终无奈屈从,照着丈夫的意思扬了扬嘴角。下一刻便被捏住了下巴尖,对方低头吻了上来,抚着梳着发髻的后脑勺,轻车熟路掠进了两瓣薄薄的胭红细缝,鱼戏春水,与她极尽温柔缠绵着。
纵然妻子最近表现得特别温顺,燕国公也没有放松对她的监管,琳琅被禁足在小苑里,不得出门半步。
小苑的拱门之外,是层层的重兵把守。
琳琅想要出去的方法也很简单粗暴,在燕国公上朝的途中,她趁人不备,直接打昏了送饭的婢子。对方身形与她相差无几,琳琅端详了她的脸庞片刻,给自己画了个相似的妆容。
她顺利从国公府中脱身,去了白马寺。
昔日香火繁盛的佛寺,只有几个僧人在殿外扫雪,颇有门庭冷落的凄凉感。
琳琅转头去了一处院子。
纸窗是大开的,着了单薄僧衣的人,迎着寒风,痴痴看漫天飞雪。才短短几日,镜澄形销骨立,俊秀的脸庞上毫无一丝血色,也唯有眉间那粒丹砂殷红夺目,提醒着此人犹在人间。
“阿秀!”
琳琅掀开了嵌着雪绒的兜帽,朱唇玉面,如同一株色泽嫣然的远山芙蓉,俏生生立在风雪中。
和尚呆呆瞧着人。
好久,他才回过神来,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不是梦。
也不是妄想。
镜澄竟连门也不开了,急急爬上了窗沿,动作比起往日的利落多了几分笨拙。
他差点没摔折在地。
可他已经无暇顾及背上的伤,腿上的痛,还没站稳,身体自动跑了起来。
“哒哒哒——”
双脚陷进雪泥里,发出簌簌的声响,冰冷而刺骨的冰水瞬间浸湿了僧履。
镜澄却是满心欢喜。
竭尽所能的,不惜一切的,飞奔到她的面前。
“阿秀!”
琳琅这次是尖叫声。
那僧人如鹿般冲了上来,却抱住了琳琅的腿,她身体不由得往前倾,整个人被举得高高的。
甚至比镜澄还要高出一个头。
“我竟不是在做梦。”他说。
琳琅还没说话,这和尚又念了一句,“罢了,做的也是美梦,没什么可遗憾的。”
“噗嗤——”
心上人笑他这副傻里傻气、患得患失的神态,慢慢低下脸来,额头相抵,冰凉处蔓延出温热的情意,“你没做梦。”
她的声音很轻,轻得像落地的花,“阿秀,我来了。以后,也不走了。”
镜澄眼眶微微泛红。
在他千夫所指、低入尘埃的时候,她来了,义无反顾的,来了。
“那你要跟我走么?”他仰着头,干净澄澈的眼眸曾经装着他的佛,现在装的是他的所爱信仰。
“去江南,去大漠,去你所有喜欢、愿意停留的地方。如果走累了,我们就找一处水秀山清的地方,盖一间草房,养一头小牛,再犁几亩小田,种几树桃花。再等几个春秋,瓜熟蒂落,咱们就可以看那憨憨的小马驹在溪头剥莲蓬了。”
“跟我走,好吗?”
他赤诚地捧出一颗心,毫无保留的,让她看缠绕在上面的相思纹路。
琳琅手指摩挲着他的秀美眉眼。
“好。”
镜澄快活笑了。
他终于要成了她身边的温柔情郎。
“我很高兴,你能跟我走。”
他扬起脖子,庄重地吻了吻她眉心。
可惜,我是没有未来的罪徒。
怎能让你跟我以身犯险?
镜澄捏了捏琳琅的后颈,一阵尖锐的刺痛传来,琳琅失去了意识,软软滑落在他的身上,昏迷之前,她只见得那朱砂红得浓烈,红得张扬。
盛到极致,便是衰落。
“太迟了。”
他唇瓣在她耳边温柔开阖。
你来的太迟了。
从五月初六,第一次见你,到十二月二十三,最后一次见你。
如同蜉蝣的光阴,短暂得令他来不及沉淀,于是这份喜欢天真而莽撞,甚至带着伤其身痛其骨的血腥。
来的太迟了。
让他来不及度量潜生在血脉里的情愫是不是符合规矩,是不是符合礼法,只想倾己所有的,教她明白他的悸动。
再早一点就好了。
如果是四月初八就好了,来得及予你一粒结缘豆。
如果是正月十五就好了,来得及送你一盏红花灯。
如果是他三岁就好了,来得及,把余下的年岁熬成三坛酸酸甜甜的青梅酒,埋在桃花树下。
拜堂时开一坛。
满月时开一坛。
暮雪白头时,再开最后一坛。
如果再早一点就好了,在雪中,他这么想着,固执想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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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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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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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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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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