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前女友黑化日常>第 309 章 朱砂痣前女友(14)
  看着那如古井深潭的眼睛,燕昭烈不知为何,他掌心微微冒汗,嘴角一扯,说不出那个恶毒的名字。

  明明只要他一开口,对方就会身败名裂,不得好死。

  “你说这样,可是发觉了为父身边出现了什么奸细?”

  燕国公皱着眉,复又问道。

  燕昭烈垂头看怀里的小宝猪,成色鲜亮,一个个憨得可爱,开口说的是:“老头子你这么神通广大,国公府铸得跟铁桶一样,谁有那么大的能耐混进去啊?”

  他还是咽下了那个呼之欲出的熟悉音节,似真似假抱怨道,“就是这里有几个我看不顺眼的人,天天找我麻烦。以后不是要共事了嘛,肯定会变得更亲近,万一他们又看我不爽,背后捅我一刀怎么办?”

  燕国公不被他的可怜样子打动,“你不捅别人就不错了。”

  燕昭烈得意翘起唇角,“那倒也是。”

  父子俩说了一会儿话,监官在外头咳嗽一声。

  显然有事要知会他。

  燕国公让燕昭烈好好养伤,在金卫营给他争气点,转头掀了布帘出去。

  他在军营中逗留了半个时辰,打算返回国公府。临行之前,燕国公又去看了儿子,琢磨着给他提点几句,凡事要三思而行,不可随意与人斗气。

  然而,他一进去,便见桌子上放了一碗腊八粥,热气腾腾的,燕昭烈没动,只是失神看着帐篷顶端。

  燕国公的身形微微一顿。

  儿子跟他不亲近,这固然有少年叛逆的原因,更多的是做父亲的政事繁忙,父子相伴的日子少得可怜。遇上盛景佳节,燕国公也只会让管家带儿子出去见识一番,本人从不陪同。

  也许是中年娶妻,燕国公的冷硬心肠被琳琅揉得软了。

  他弯下腰,捡起一枚石头,正中燕昭烈的脑门。

  “老头子你不要太过分——”

  对方捂着痛处,怒视不已。

  燕国公拍了拍手指的灰尘,“你的屁股既然没有射成马蜂窝,想必也不算太严重,走吧,为父今日休沐,带你逛一逛佛会。”

  燕昭烈并不领情,他又不是小时候那个哭着鼻子要爹爹抱抱的奶娃娃,眉头一挑,疲懒地说,“一群秃驴施粥有什么好看的,不去。”

  燕国公清楚儿子那软硬不吃的性子,也不废话,直接道,“不许不去。你母亲也在白马寺,趁此机会,你给她赔礼道歉。”

  一头小宝猪从燕昭烈的掌心陡然滚落。

  燕昭烈掩饰般低了低头,又捡了回来。

  戳了戳那挺起的猪鼻子,他冷哼一声,“赔什么礼道什么歉?她恨不得把我的皮给剥了,才不会想要见我呢!”

  这话全是赌气,隐约有别样的意味。

  燕国公没想太多,当日的事他权当儿子年少冲动,见继母妍美端丽,一时失控犯下错事。他思索着,要尽快将儿子的成婚大事提上日程了,等他有了自己的女人,体会到正常的男欢女爱,那股燥欲也不至于胡乱冲着人发泄。

  他于是失笑,“什么气话?你母亲比你还小,还能把你吃了?你们已经一个月没见了,毕竟是一家人,再大的气也消了,她只当你是小孩心性,糊里糊涂犯了错。你态度诚恳些,给她好好认个错,她一贯通情达理,不会给你落脸。”

  “再说,你现下顶着一张失血过多的脸,她还能忍心骂你?”燕国公难得调侃儿子,“好歹是你屁股中箭才换来的优势,不用白不用。”

  燕昭烈的凤眸使劲瞪他老子。

  有这么落井下石的吗?

  “这里没有马车,你就忍忍,趴着吧。”燕国公用缰绳指了指马背。

  燕昭烈想象那个姿势,脸都绿了,“你要我吃灰尘?”

  “你若想吃为父也不拦你。”燕国公慢条斯理。

  “老头子你做人太不厚道了,你这是公报私仇!兜来绕去的,不就是想给你那头千娇百媚的胭脂虎出气么?我告诉你,你要是再这么作践亲生儿子,我就跟你断绝……咳咳咳,停下,我要回去!”

  世子爷的惨叫声被滚滚灰尘淹没。

  “吁——”

  数辆装饰华美的马车在佛寺前停下。

  等琳琅被人扶着下来,后面的马车也陆陆续续出了人,皆是品貌不俗的世家夫人,衣着华丽,光彩照人。

  夫人们围着琳琅说说笑笑,十分热闹。

  山脚下人声鼎沸,摩肩擦踵。

  待一群人去到了山顶,才知道是小巫见大巫。

  十二月初八,是佛祖释迦牟尼的成道之日,又称为“法宝节”。作为难得一见的佛教盛会,不少虔诚的信徒天还未亮就登山朝拜了,临近中午,更是人满为患,到处都是议论交谈、脚步走动的嘈杂声音。

  佛殿外有一处广场,中央立着尊青铜宝鼎,插满了供奉的香烛,远远看去如一座巨大的镶着无数金色宝珠的红珊瑚,缭绕着层层天宫云雾。

  广场分成了左右两边,一边是排起长队等候领腊八粥的人群,一边是坐在临时搭建的帐篷里喝粥,伴随着嬉笑的快活尖叫,时不时就见几个光着屁股、扎着羊角的小孩子在人群中穿行,跟小泥鳅似的,仿佛在做什么好玩的游戏。

  年轻的夫人们眼带羡慕,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又叹了口气。这时候年长的就开始劝慰她们,说儿女缘分急不得,想来自然就来了。xiumb.com

  说着,一群人又移动到队伍的后边,排队领粥。

  其实作为世家主母,她们本可去阴凉的偏殿等候,到时自有僧人将腊八粥供上,不过很少人会这么做。毕竟,白马寺是千年屹立不倒的佛寺,香火繁盛延绵,在信徒的眼里相当于神迹,她们不敢不敬,因此老老实实跟在队伍后面。

  琳琅就排在这群珠光宝气的夫人的前头,她前面是几个妙龄的姑娘,没有佩戴幂蓠,是普通人家的姑娘,见突然来了一群华冠丽服的富贵夫人,纷纷投去好奇、艳羡的目光。

  很快的,她们的注意力被前边吸引过去了。

  “天啊,竟然是释镜澄大师!”

  “释镜澄?就是那个最年轻、最俊美的译经大德?”

  “我跟爹爹一起见过他的,镜澄大师慈悲为怀,救了很多人呢!”

  人群明显骚动起来,有人迫不及待探着身子去看。

  琳琅也抬眼瞧去。

  不偏不倚,正好撞入了一双干净澄澈的眸子。

  青底琉璃瓦上覆着霜雪,在银缕金线下泛着艳澄澄的光。

  殿内,供奉着庄严肃穆的佛陀,莲花经幡随风摇曳。

  殿外,人声熙攘,烟火浓重。

  而他就站在殿内与殿外的交界处,站在佛陀与人间的中央,微微含笑注视着意中人的倩影。

  安静而耐心的,等她抬头找到他,直到目光相遇的那一刻。

  不知是不是错觉,琳琅觉得镜澄眉心的红痣颜色愈发深了,好像稍微一刮,就能淌出凄迷的艳血来。

  施粥轮到了琳琅,她上前一步,一手撩开幂蓠的纱罗。

  据说这白马寺的腊八粥熬了足足十二个时辰,用料繁多,有红枣、核桃、莲子、桂圆、白果、红豆等,总计十八种。宝殿供桌上,还有用枣泥、豆沙、山药等捏成的八仙人跟罗汉像,惟妙惟肖的,特别生动。

  镜澄飞快看了琳琅一眼,转身给她舀了腊八粥,浅口的白瓷小碗盛着暗红色的粘稠甜粥,溢出缕缕热气,佛门高僧双手捧着递给了琳琅。

  她伸手接过,冰凉的指腹掠过僧人的白皙手背。

  镜澄的身体不由得哆嗦了一下,耳尖不争气发红。

  头埋得更深了。

  纯情的和尚害羞得厉害。

  琳琅轻笑着,端着粥去了另一边广场,不久,夫人们也相继回来了。

  “咔——”

  细微的清响让众女抬头,琳琅不动声色回了她们一个笑,“碰到牙齿了。”

  背地里,她抬袖掩脸,从嘴里吐出一粒艳艳的红豆来。

  还是生的。

  她不禁莞尔。

  吃完腊八粥之后,有些心急的年轻夫人兴冲冲想去水中观音阁求子,有些又想为夫家祈福,目的不一。琳琅便说随意活动,落日之前再一同下山返程。她推辞了夫人们的邀请,去了客舍休息。

  才刚坐下没多久,纸窗被一颗小石头击中。

  琳琅眉头轻挑,又打发了伺候的丫头们,装作午睡的样子。

  一道身影落到塌前,轻轻拉了拉她的胳膊。

  对方的脸凑得很近,呼吸温热洒落在脸颊上,细小的绒毛随之拂动,琳琅突然睁开眼,差点把人吓得坐在地上。

  “你刚才想做什么坏事?”

  夫人慢吞吞坐起来,推开了身上的薄被。

  镜澄的喉结不自然滑动一下,却没有辩解,视线游离着,低声说,“那个,山脚下很热闹,你想去看看么?”

  “怎么,你想要跟我幽会呀?”

  好久她才听见一道细不可闻的应声。

  神清骨秀的年轻大德小心翼翼开口,“可以吗?”他又急忙补充,“不远的,就在山脚下随便走走。”

  “可以是可以,不过你我这身装扮容易惹人注目。”琳琅苦恼地说。

  镜澄笑了,眼窝浅浅,秀美得如同天边新月。

  “跟我来。”

  他率先跨窗出去,琳琅跟在他身后,一边扶着框边,提起裙摆爬上去。

  一双大掌穿过腋下,轻轻松松把她抱住。

  怀抱里是清净的檀香味。

  七拐八拐,避过行人,镜澄带琳琅去了他的院子,从衣柜熟练地翻出了一套崭新的鹅黄女裙,琳琅凑过去摸了摸,衣料十分舒适。

  “我、我很久之前买的,也不知道合不合身。”第一次买女性用品的镜澄局促捏了捏袖子。

  琳琅歪了歪头,突然展开了手。

  对方眼神疑惑看她。

  “呆子,愣着作甚,帮我更衣呀。”琳琅弯着眼眸,坏心眼地说,“现在好好记住我的尺寸,以后买衣裳就不怕不合身了。”

  直把人逗得满面通红,活脱脱一只煮熟的虾子,手脚都不知放哪里了。

  见琳琅不肯放过他,镜澄只能手指颤抖着,替人褪下外衫换上新衣,几个呼吸的时间,鼻尖渗出密密麻麻的汗珠,一副要昏厥过去的样子。

  藕粉似的双臂顺势缠上他的脖颈,镜澄身体一僵,不敢动了。

  他是极守规矩又被动的人,若不是那天被琳琅撩拨刺激得狠了,根本做不出那种疯狂可怕的强吻之事。

  事后想想,镜澄都觉得不可思议,完全不像自己。

  “阿秀,你身上好烫,是不是发烧了?”

  她赤着玲珑小脚,慢慢踩上了僧人的布鞋,全身的重量压在一处。

  镜澄失神看着近在咫尺的人,红唇饱满嫣然,喉结不由得滚动,他听不见琳琅说了什么,匮乏的注意力只能勉强集中在那两瓣不断开阖的桃粉上。

  他迟疑着,弯下腰,以温柔到不可思议的力度攫取那甜蜜的果实。

  那常年捻着佛珠的干燥双手先是落在腰间摩挲,又顺着后背不住朝上攀爬,轻轻揉弄着,爱抚着,手心里的温热与情愫全心全意传递给另一个人。

  “嗯?”

  镜澄牙齿碰到了坚硬的东西,混乱不堪的神智陡然被拨开了云雾,他清醒了,然后发现自己的掌心不知何时覆在女性的柔软上,脸上的红霞烧得更厉害了。

  “好了,该你换衣服了。”

  琳琅捏了捏他的耳垂。

  镜澄红着脸,乖乖去换了。

  嘴里有异物,镜澄走了一段路,背着琳琅又吐了出来。

  看清是什么的时候,镜澄下意识回头。

  不远处站着他的心上人,眉眼带笑。

  他心脏滚烫而隐隐发疼。

  有什么要喷薄欲出。

  白马寺的山脚下支起了名目繁多的小摊,小生意做得如火如荼。

  有的在地上铺了粗糙的草胚,再精细盖上一层细绒毛毯,立着各式各样的小佛像,相较寺庙里威严静穆的金身佛族,这些小像融进了民间手艺人的独特审美与生活气息,一个个变得活泼可爱起来。

  琳琅禁不住买了一只头顶圆圆碧色荷叶的小木佛,爱不释手把玩着。

  镜澄跟在她的身后,老老实实负责给钱。

  他戴着斗笠,帽沿压得很低,却始终盯紧着面前那道纤细的身影,不让琳琅从视线中滑走。她似乎很高兴,步子迈得轻快,一只手在细腰间的流苏旁随意晃荡着,让镜澄升起一种莫名而热烈的冲动。

  什么时候,他也能堂堂正正的,在阳光底下去牵她的手呢?

  不用遮掩。

  不用犹豫。

  对喜欢的人,无所顾忌表达他眼里的愉悦、声里的宠溺、胸膛里的欢喜。

  好让世人知道,他是如此爱慕着、珍重着她。

  他的忍耐,早就不知不觉到了极限。

  琳琅的袖子被人从后面扯了一下。

  她诧异回头。

  “我、我有话要说——”镜澄鼓起了勇气。

  琳琅只见僧人眉间朱砂红艳,昳丽极了。

  注视着心上人,镜澄表情逐渐变得温和。

  你说,阿秀去还俗好不好?

  褪了这身红衣袈裟,舍了半生浮屠功德。

  不修妙法莲华,也不读般若菠萝蜜多心经,为你蓄起长发,束起玉冠,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儿郎,在意中人细微的眉眼风波里患得患失。

  如果神佛堕入凡间,有了活血肉,有了贪嗔痴……你还会喜欢这样的阿秀吗?

  “你说什么?”

  琳琅听得不太清楚,周围太吵了。

  “这句话,阿秀一生只说一遍,你听好了。”

  僧人的双手探入幂蓠里,小心的,虔诚的,捧起了琳琅的脸。

  待我还俗,你要不要……跟我?

  我养了一匹膘肥体壮的小悍马,它的鬃毛是枣红色的,眸子带了点褐衣,脾气很温顺,可以带咱们去任何的地方。

  开春的时候,溪边桃花开得繁盛,我会折一枝予你。夏夜,在芦苇深处系上一只小舟,相互枕着看漫天星宿。入秋,层林尽染,你定会喜欢南岭那满山染红的相思树。

  而岁暮天寒,我会拥你入怀,不教你有半分寂寞与冷落。

  所有清冷的岁月,我温酒温茶温粥只温你一人。

  所以——

  上马。

  我带你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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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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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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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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