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了?”
温柔到有些犯规的声音从上方传来。
小女友迷迷糊糊,胡乱点着头,其实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她黑浸浸的眼眸笼着水雾,犹如初生的幼兽,神态惹人爱怜。
曲锦文亲吻她的额头,“现在才十点,要不再睡一会儿?”
于是他的小女友理所当然赖床了。
在琳琅还没来之前,曲锦文的作息一贯正常,甚至是自律得令人发指,他不会把时间浪费在床上。不过现在他觉得,偶尔的浪费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尤其当喜欢的人懒洋洋枕着他的胸口睡觉,她被他拥在怀里,肌肤相亲,那乌黑柔软的发散了他一身都是,惹得几分缱绻。
等到了十二点,人还没有要起的意思。
这就有点过分了啊。
曲锦文抬手撩开遮住脸盘的黑发,“宝宝,别睡了。”
身上的人动了一下,转过头,假装听不见。
他哭笑不得,拍了拍她的屁股。
“我知道你听见了,别闹,我们真的该起了,今晚要回家。”
“咱们在家呀。”
她软软出声,说在你的身边就是家,裹着糖霜的情话甜得不像话。
曲锦文的心被她揉得不成样子,连续亲了好几口,继续他的哄人大业,“我们要回家见爸爸妈妈。”
琳琅稍稍清醒了,“见我爸妈?”
“对呀。”
“哎呀,改天了,我现在好困。”
小女友埋下脸,蹭着他的胸口撒娇。
“不行,我们今天就要回去。”
哥哥大人不动声色给琳琅挖坑,“你昨晚都答应我了,要领我回去见家长。”
“我……昨晚说了?”
琳琅眨了眨眼,怀疑瞅着淡定的男友。
她是装酒疯,可没有真疯,连自己说过的话也不记得。
“你说了。”曲锦文面不改色,“一边剥我的衣服一边说的,我怎么反抗也反抗不了。”
琳琅:“……”
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明明是你的手不听话。
“好了,骗你的。”
曲锦文看她呆呆的样子,忍不住笑起来。
他与弟弟的性子天差地远,便是笑起来也带了几分斯文秀气,干干净净的。
“其实我着急了。”
他将脸凑近她的鼻梁,“我每天都想,你什么时候真正属于我一个人,想得都快失眠了。”
琳琅毫不留情戳穿他,“明明睡得比我还沉。”
这人还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要抱着她睡,他睡得越沉,琳琅就被搂得越紧,好几次是因为喘不过气醒来的。
琳琅要不是因为自己的小身子细弱纤薄,力气太小,对于男人的禁锢一直挣脱不开,她早就把人踹床下七八百遍了。
“咳——”
曲锦文以拳抵唇,“这不是你要听的重点。”
“那你的重点是什么?”
琳琅双手交叠,将下巴搁着,睁着一双雾蒙蒙的大眼睛看他。
在曲锦文的心里,这个标致漂亮的小家伙虽然有时候撩得他满身火气,但总体而言,她的娇弱与纤细依然是留给他的最深印象,是一个纯真无害的小姑娘,当她用那大大的、明亮的双瞳专注看着你时,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抵挡得住。
曲锦文被她盯出了某种奇异的冲动来,他一手扶额,稳了稳神,才接着说。
“重点就是——”
空气里漂浮着细小的尘埃,在阳光下嬉戏着。
曲锦文放缓了声音。
“我想要你跟我戴一样的戒指。”
“可以名正言顺抱着你醒来,给你做早餐。”
“在我们出门的时候,听别人叫你曲太太,我肯定百听不腻。”
他黑眸里盛着潋潋的光,情愫深藏。
“我呀,要把余生写成一封信,然后每天念给你。”
低柔的音色在室内流淌,叫人沉溺在他的万般柔情之中。
琳琅这把老骨头听得酥软了不少。
话说,哥哥大人的撩人技能在这一阵子是“突飞猛进”,比起原先一昧的温柔与宠溺又添了几分霸道总裁的范儿,苏得一塌糊涂。
琳琅似乎是感动到了,说,“我有一个问题需要你认真回答。”
“你说。”
他含笑应允,“我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琳琅视线往下移。
“你念情诗就念吧,摸我胸做什么?”
“嗯……”
这个问题他得想好了才能回答,不然很有可能会被冠上猥亵的罪名。
虽然他刚才的确是动了坏念头。
当场抓包的哥哥大人依旧淡定如斯,“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先测量一下你的胸围,这样挑婚纱的话我也有底,不至于抓瞎。”
琳琅:“……”
他说得好有道理,她差点就相信了。
“可是你的身体不太老实。”女友特别“委婉”地说。
“不用担心,这是男人生理的正常现象,要是我的身体太过老实,你反而要担心我是不是有毛病了。”
警察叔叔,就是他,这个坏哥哥一本正经在耍流氓。
琳琅一个不注意,又被他拽回去。
“宝宝,你是我的女朋友,现在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他微笑着,虎视眈眈。
“我应该知道什么吗?”琳琅最擅长装无辜了。
“没关系,你不知道,我来教你。”
曲锦文说着要亲下去。
柔软的手心立即掩住他的嘴。
琳琅转移话题,“既然我们要回去见爸妈,那就赶紧准备吧。我爸爸是一个迂腐古板的老古董,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曲锦文听她一说,倒是差点把正事给忘了。
他其实昨天已经见过琳琅的爸爸了,一个六十多岁的大学教授,戴着一副黑框眼镜,时常板着脸。安家是老来得女,把女儿当成掌上明珠,一直看得很紧,生怕有坏人哄了她走。
虽然岳父对他的评价不错,但他还需要用更多的细节去打动安家人。
第一次见面要是迟到,那就不太美妙了。
曲锦文飞快穿好了衣服,见琳琅还呆呆坐在被子中间,娇娇软软,揉着眼要他抱抱亲亲举高高。
他只得伺候这尊小祖宗穿衣洗漱,等两人都整理完了,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幸亏他有先见之明,针对安家人做了攻略,早早买好上门的礼物,才不至于显得过于忙乱。
而琳琅,上了车以后继续靠着曲锦文的肩膀打瞌睡,一点紧张感都没有。
曲锦文顺手将她的脑袋扳正,免得滑下去砸了自己的额头。
他的情绪有点儿复杂。
一方面,他欢喜着她交付的信任,愿意依赖他,崇拜他。
可是另一方面,这小家伙对某些事就不太上心,丢三落四的毛病越来越严重。
要是不注意顾看她,说不定一回头连人都能弄丢了,曲锦文真是哭笑不得。
但是不急,他们的时间还长。
还是婚后慢慢教她吧。
曲初溪将外套盖到她身上。
“那就睡一会吧,等到了我叫你。”
他车速平稳朝着安家驶去。
如琳琅所说,她的爸爸是一个老顽固,对上门的未来女婿百般刁难。
安琳琅有好几个暗恋的追求者,都是被她恐怖的老爹给吓走了。
不过曲锦文身为男主,自然很容易摆平了她的父母,何况他又是有心而来,是打定主意了要将安家的掌上明珠拐回去当太太。
这个二十出头的青年,穿着得体的西装,脸上的笑容温暖和煦,虽然经营着家族企业,却不像是一个狡猾阴险的商人。
他身上透着书生的文气,斯文又儒雅,谈吐不俗,正是老顽固喜欢的优秀门生类型。
琳琅看他镇定自若应付着父母见缝插针的提问,脸色都不变一下,变着法儿夸安母年轻貌美,夸安父知识渊博,嘴怎么甜就怎么来。
厉害了,我的男主。
你这是要摇身一变成国民女婿的节奏啊?
安母被这个俊俏有涵养的女婿哄得合不拢嘴,原本恼恨他一声不吭抢走了女儿,两人瞒着父母秘密谈了五年的恋爱。后来说开了,见他实在诚恳,手脚又勤快,心里的天平就慢慢倾斜了。
安母有意给一对儿制造机会,便拉着自己的老头子去厨房准备晚饭了。
安教授架着眼镜,不满咕哝了几句,“君子远庖厨,你这女人怎么就不明白呢?”
“拉倒吧你,现在还给我掉书袋,君子不用吃饭啊?”安母在小辈们看不见的地方翻了个白眼,“你下一步是不是要辟谷,准备修仙飞升?”
安教授:“……”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在夫妻俩斗嘴的时候,琳琅带她的男朋友参观“香闺”。
安琳琅的房间是安母亲手布置的,小窗台上放着一盆青翠的小苍兰,落地书架整齐摆放着各类的书,最引人注目的是床脚边的毛绒玩具,曲锦文粗略一数,少说也有数十个,这还不包括散落在桌子底下、毯子上面的娃娃。
“这些都是我妈去娃娃机抓的。”琳琅忍着笑。
附近娃娃机的老板一看到安母脸都绿了。
“你有一个很好的妈妈。”曲锦文摸了摸她的脑袋。
琳琅点头,赞同他的话,眼波一转,又说,“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娃娃。”
男人的疑惑的眼神投递过来,琳琅弯腰捡起一只粉色小熊,捏了捏耳朵,“我小时候跟我妈去游乐场玩,当时人很多,她顾着买票,把我落下了,回过神来都快找疯了。”
每个年轻母亲的成长总有一段隐痛,安母也是如此,自从发生了丢失女儿这回事之后,她就有点草木皆兵了,一旦女儿离开视线一会儿,当妈的就浑身急躁,生怕幼弱的孩子又遇见什么事了。
曲锦文握住她冰凉的手心,“走失了?”
“其实也不算,就是一个小混球看我长得好看,不管不顾的,拉着我跑了。”琳琅弯了弯眉眼,恰似春柳,“他虽然比我还小,但性格十分霸道,我想要拒绝都拒绝不了。”
男人的笑容微微淡了,“哦?”
“我妈找到我的时候,那家伙刚把我的项链抢走,用他的娃娃作交换,还说什么要凭这个信物去找我,将来娶我当新娘子。”
曲锦文微不可察皱了眉头,慢慢又舒展开了,“小孩子过家家的,只是想逗你玩而已,不用放在心上。”
琳琅表示同意,还有些不满,“我猜也是,他用一块游戏币夹来的娃娃哄走了我的项链,摆明就是欺诈嘛!”
男人看她气汹汹鼓起腮帮子,忍不住笑了,搂人在怀里,“你放心,我结婚肯定给你买好多好多的首饰,真金白银,聘礼绝不作假。”
“这还差不多。”琳琅对男友的识趣很满意。
国民女婿第一次上门,以完美的满分表现赢得了安家父母的欢心。
曲锦文原本打算带着琳琅回去的,后来一看安母的不舍模样,又改了主意,让琳琅留下来。
“我明天再过来接你。”
他交代她晚上不许玩的太晚,十一点就必须要休息了。还说睡觉时不能把空调开得太低,免得着凉,毕竟他不在身边,没办法时刻给她盖被子。
琳琅听得耳朵都生茧了,在他要罗列第十条“家规”的时候,很嫌弃把人塞进车里,恨不得立马消失在眼前。
“小没良心的,也不想想我是为了谁。”曲锦文从车窗探出头,刮了她鼻子一下,“你要是不把你自己照顾好,万一生病了,你看我怎么收拾你。”
“行行行,到时候你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清蒸红烧都随你,行了吧?”
她以前怎么就没发现男主这么话痨。
曲锦文被她的生无可恋小模样逗得笑了,好一会儿缓过神来,开车走了。
回到曲家时,指针指向了十一点,曲初溪并没有回来,客厅也是一片空荡荡的。
果然这个家里有没有女主人还是很重要。
曲锦文暗暗想着,上楼去洗澡了。
头发吹干之后,曲锦文换了一套干净的睡衣,躺在床上看他的情诗大全。他忽然想到琳琅白天说的事,她在游乐场被一个小男生用娃娃换了项链。
这个情节令他隐隐觉得熟悉。
父母去世后,他被一些叔伯带在身边教导,游乐场基本没有去过,反而是曲初溪,是个闲不住的主儿。记得有一回,他兴冲冲跑回来,说是自己用一块钱就捡着了媳妇,对方还漂亮得就像年画上的娃娃。
这小子特别形容了那双大大的眼睛,像星星一样。
曲锦文不自觉坐直了身体,想了想,他下了床,走进了另一间房。
在家里一向都是他来打扫卫生的,除非特殊时候,他太忙了,或者实在抽不开身,才会请了阿姨来帮忙。因此,他对曲初溪房间里的摆设是了若指掌,也知道对方有一个很宝贝的木盒子,里面装着一些小玩意儿,大多数是他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曲锦文摸出了钥匙,把木盒子打开。
一个钢琴八音盒的旁边,有银光闪烁,细看是一条银链子,下方系着一个雕琢精巧的长命锁,正面是“长命富贵”,背面是莲花的纹样。
曲锦文表情愈发淡漠了。
天生姻缘么?
可惜,他向来是不信命的,也不信什么先来后到。
至于成人之美这回事,曲锦文只是笑笑便算了。
喜欢的,他会牢牢攥进手心里。
第二天清晨,曲锦文买了一束殷红的玫瑰,在店员的羡慕眼光中取了定制的戒指,当着二老的面向琳琅求婚了。
安家父母被吓了一跳,他昨天才登门拜访,今天就说要结婚领证,真是“胆大包天”。
琳琅倒是笑意吟吟,由着他单膝跪地,给自己戴上了戒指。
“尺寸刚刚好。”
她伸指瞧了瞧钻戒,瞥了一眼曲锦文,“什么时候给我量了?我怎么不知道?”
曲锦文站起来,俯在她耳畔轻笑道,“因为你累得睡着了,所以不知道。”
他说得很低,只有琳琅听得见。
琳琅心想,男主真是学坏了。
嗯,肯定不是她教的。
安母见他们结婚的心思坚定,也就不劝了,一心一意替他们筹备起婚礼来。
曲锦文的办事效率很高,他上午求完婚之后,下午就拉着人去高档的婚纱店挑选。
琳琅被推进去换婚纱。
里面是一个较为封闭的房间,窗帘放了下来,朦朦胧胧透着光影,角落的细瓶子里插着一束玫瑰干花,错落有致。圆形的玻璃桌子上井然有序放着与礼服相称的珠宝饰品,宝石的色泽十分耀眼。
店里的工作人员提着化妆箱,跟在琳琅的身后走进来。
“咔嚓——”
门落了锁。
琳琅问,“现在要换婚纱了吗?”
女孩将化妆箱放在梳妆镜边,熟练摆好,说,“先把婚纱换上,然后再化妆。”
琳琅说好,反手折到后背去拉链子。
她今天配的是一件薄荷绿连衣裙,衬得腰身极为纤细。琳琅忘记把头发拨到一边了,拉链子时缠了一缕发。
“我来帮你。”
对方开口,走到她的身后。
琳琅发觉这个女孩高得有些离谱,她竟然只到了她的胸口。
站的远还没有多大感觉,现在她靠近,气息从斜上方喷洒下来,莫名有一种压迫感。
冰凉似冷水的手指拂过她的脖颈,耐心解开了缠绕在拉链上的发丝。
“唰——”
对方捏着链头,缓缓往下滑。
雪白的背,细骨突起,一寸一分都宛如传世的艺术品。
琳琅忽然觉得自己像是被某种残忍的生物给盯上了。
身后的视线要将她灼烧致死。
少顷,凉凉的雪水在她背上蔓延而开。
对方用指尖在背上轻划,似是写着某种不知名的暗语。
琳琅想要躲开,对方却早有所觉,长臂一伸,轻松将她揽进怀里,还用另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架势娴熟得令人发指。
“嘘,别叫,不然我现在就侵犯你。”
娇媚的女声突然切换成沙哑低沉的男音。
琳琅愣了下。
他的手指不安分在背上游走。
“你……”琳琅急促喘了口气,惊怒交加,“你想要做什么?”
“做什么?”
他“唔”了一声,“横刀夺爱算吗?”
琳琅听着他尾音慵懒上扬,特别符合某一个人的习惯,便试着叫,“曲初溪?”
“你现在才听出来?”
曲初溪高高挑着一侧的浓眉,肆意张狂,“怎么,我的声音你到现在还没记住?”
要不是被他抱在怀里,背对着人,琳琅真想对他翻一个白眼。她顿时没好气地说,“你现在胸大腰细屁股翘,骚起来都没女人什么事了,我怎么认得出来啊?”
那柔软的大胸抵着她的背,他还用介于青年与男人之间的沙哑声线说话,真的很诡异很不好?
“也确实。”曲初溪满脸认同地说,“谁叫我的魅力那么大,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你嫉妒我是正常的。”
琳琅:“……”
还要不要脸了?
“你放开我,我快透不过气了。”
她打了一下他的手背。
曲初溪闻言,手指叉开了一些,勉强给了她可以透气的缝隙。
琳琅真是想打人的心思都有了,“你捂得我很难受啊。”
“这就难受了?”
曲初溪笑容陡然染上了阴郁色彩,“你有我难受?你知道,看见自己喜欢的人跟别的男人回家见父母,现在还要为他披上婚纱是什么滋味吗?”xiumb.com
怀里的人微微颤抖。
他偏过头,嘴唇几乎要碰到她的耳朵。
“嫂嫂,你是清楚的吧。”
“清楚我是用怎样的眼光去看你。”
琳琅还未回答,他便迫不及待把她扳过来,两人面对着面。
“那么你呢,你是怎样看我的?”
“只是弟弟吗?”
他步步紧逼,分毫不让。
“不然呢?”琳琅淡定地回。
他低低“呵”了一声,目光落到她敞开的衣领,颈子纤细,锁骨漂亮得不可思议。
“你还真敢说啊。”
曲初溪倏然收敛唇边散漫的笑意,眼神危险得令人心惊。
“那好,我现在就告诉你——”
弟弟和男人的区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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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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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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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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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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