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礼成,送入洞房。”
纪泽被人强押着回房,旁边是他疯疯癫癫、又哭又笑的“妻子”。他着了一袭大红喜袍,稍长的黑发半遮眉心,俊秀清绝的轮廓在红光中平添几分妖艳。
擦肩而过时,他轻轻念了一段词。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琳琅没有说话。
纪泽低下了头,走进内室。
红色的帷幕落了一重,修长的身影逐渐暗淡。
“混蛋……想让老子认命,下辈子吧!”
忽然,他推倒了身边的潘小姐,发疯跑了出来,冲向朝着琳琅这边。
“嘭——”
一朵血花蓦然开在了他的胸口。
不远处是潘少帅凌厉的眉眼。
纪泽踉跄倒在了地上,捂着心口,他一手撑着地,慢慢挪着。
“咳——”
透红的鲜血逶迤一地。
“敬酒不吃吃罚酒……”
潘少帅眯起了眼,慢慢扣下扳机。
“夫人,你真要杀了我吗?”纪泽喉咙里有低低嘶哑的笑声,反而问琳琅。
“玩具要是死了,会不好玩的吧?”
琳琅挑眉,被看穿了么?
“什么时候发现的?”她抬手,做了一个制止的姿势,原本僵直的身体往后一靠,慵懒倚在红色绒面的垫子上。
潘少帅收了枪,插在腰间。
他站到了琳琅的身后。
“你手上的绑法不一样。”纪泽淡淡道,“只有自己绑的才会是这种结。”他缓缓站起来,摇晃着,“还有,那个男人抬你的时候,他的手势是护着你的,怕你掉下去。要么他喜欢你,要么他知道是自己人。”
“真不愧是夫君,连这些细节都注意到了。”琳琅笑道。
“既然你都知道,为什么还要装作不知道?”
潘少帅流露出匪夷所思的神色。
这男人是脑子有病吧?
“她喜欢呀。”
纪泽轻轻叹息,“看戏是她为数不多的爱好,我作为她的丈夫,自然得配合妻子的所有演出,不然……”他嘴角微勾,“夫人会不高兴的,对吗?”
“夫君你真是个疯子。”琳琅说。
“我不但是个疯子,还是一个入戏的疯子。”他这样说,“夫人,今天的戏取悦你了吗?”
琳琅轻笑,却说,“过来,我看看你伤口,让人处理一下。”
如他所说,这么有意思的玩具死了就太可惜了。
她用牙齿咬开了手腕绑着的绸带。
纪泽走了过去,慢慢伏下身来,让她检查伤势。
“唰——”
一抹寒光掠过。
琳琅镇定坐在椅子上,一手支着下巴,看他的动作。
“怎么,你是想要杀了我?”
她挑着眉,想起了在船舱的一幕。
“夫人误会了。”
纪泽说,眉心轻缓,那笑容染上妖姬的艳,“戏都演到了这里,怎么说也要来一个漂亮的结尾。”www.xiumb.com
他袖子一甩,娇柔的女声响起,隐约仿佛听见了帐外的刀戈厮杀。
“自古常言不欺我,成败兴亡一刹那……”
“愿以大王腰间宝剑,自刎君前,免得挂念妾身哪!”
“呵——”
女声突然笑了起来,颇有几分毛骨悚然之感。
“古人说,情深不寿,我不信,现在我信了。”
夫人,告诉你一个秘密。
我啊,其实活了两辈子,只是两辈子都不舍得善终。
第一世,他是风流多情的浪子,出入风花雪月的场地。
前半生鲜衣怒马,挥霍无度,享尽了富贵,后半生因为纪家倒台,树倒猢狲散,迫于生计,他四处奔波。一个有名气的戏班子看上了他的皮相与身段,纪泽碾碎了一身傲骨,擦了脂粉登台唱戏,由于天赋与美色,他很快就在圈子里混开了。
曲意逢迎,谄媚讨好,竭尽全力活着。
渐渐的,他的名气越来越大,成了梨园的台柱子,旁人见了他,都得恭敬弯腰拱手,规规矩矩唤上一声“纪老板”。
人们常道戏子薄情寡义,这话他是相信的,因为他本人就是这种典型代表:为了目的可以不择一切手段。他想要爬得更高,想要成为人上之人,他要将过去的耻辱通通百倍偿还。
挣扎在这混沌的尘世里,天真与善良是奢侈品,哪一样他都不能沾了,否则就是万劫不复之地。
还是一无所知的活着吧。
浑浑噩噩,懵懵懂懂活着,比什么都清楚要好太多。
聪明人容易早死,因为聪明反被聪明误,他又不是第一次知道这个道理。
然而他终究只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心肠再硬,也向往着诗文里被演绎的爱恨情仇。梨园有一个漂亮清纯的女弟子向他表白了,平日里对他嘘寒问暖,圆圆的小脸就像小太阳似的,站在面前,脆生生喊着他“师哥”。
他并非多喜欢她,只是觉得漂泊的心一下子有了寄托,他想,也该娶妻成亲了。
他把自己这些年学到的,不藏私,一并交给了这个女弟子。
纪泽还琢磨着等大洋再攒够了一罐子,他就跟班主说离开梨园的决定。他要带着这个女弟子返回江南,去坟头祭拜爹娘,起码得好好说一声纪家有后了。他不是一个孝子,之前把时间都花在斗鸡遛狗上了,没能挽救倾颓的纪家,让爹娘死不瞑目。
他对女弟子更上心了,见女孩子有灵气,又这么喜欢唱戏,便用自己积攒下来的人脉与资源,全力捧红了她。
她彻彻底底成耀眼的梨园角儿了。
有人说他傻,别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纪泽没将这个放在心上,他还记得女弟子第一次看他的那双眼睛,很清澈,像是天空里的明星,这样纯净的孩子是不会骗人的。
金鱼陶瓷罐里装的大洋满得溢出来了,他已经迫不及待要娶她回去了。
他都想好了,等回到江南,在靠近祖宅的地方买一间房子,最好是大大方方的四合院,这样孩子大了也有活动的空间。门前要栽一棵柳树,一棵桃树,柳树平时可做观赏,再不济还能在上头搭个小秋千,陪孩子们玩耍。至于桃树,纯粹是他嘴馋,想吃水嫩多汁的果子。
纪泽跟女弟子说了,他要带她回故乡落叶归根。
一开始答应得好好的,他也满心欢心收拾行李。直到一天夜里,他陪几个朋友外出喝酒,当做临行饯别,原本是打算不回去的,他这样跟女弟子说了。后来朋友有急事走了,他也坐着黄包车回去了。
那天下了雪,夜色很明净,女弟子穿着那身他买给她的红段子旗袍,靠在另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身上,由着他色眯眯折腾。
“小骚蹄子,你这么荡,你家师傅知道了该多伤心。”
“督军,咱们风流快活,管旁人做什么?再说了,我可比不得我师傅啊,那眼神就跟勾魂似的,说话也甜甜蜜蜜,不晓得跟多少人有过一腿,才爬上了老板的位置。”
“你那师傅长得的确还可以,比我可是俊多了,你就不动心?”
“呸,不过是个戏子,外表好看又有什么用?这戏子,薄情得很,演一套说一套做一套,那有什么真心可言,他就是看我年纪小,不懂事,想哄了我的身子去。还不如督军待我好。”
“哈哈,好,督军没白疼你!”
原来在她心里,自己的付出只是一场笑话吗?
戏子无情,呵。
他精神恍惚着,碰到了身边的梅树,发出的声音把两人吓了一跳。
第一个反应是,他扭头就跑。
明明不是他的错,为什么要躲?
他也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大概是做惯了登台的戏子,连思想与行动也变得像话本一样僵化了。
他习惯了在别人的故事里深情演出,自然的流泪,自然的放手,纵然遍体鳞伤,也有着荡气回肠的决然与勇气。然而在自己的故事里,无可复制的人生里,他却一次次茫然了,不知所措——没有人告诉他怎么演才算“完美”。
他一路跑着,没有停下来。
迷路了。
他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纪泽跌跌撞撞闯进了一户人家,这里面住着一对年轻的夫妻。
他看着男主人的熟悉模样,想起来了,这是他失散多年的弟弟。男人身边还站着一个婆娘,穿着银蓝素白的袄子,挺着隆起的肚子,一脸的幸福。
这妇人他也认识,是秦家的小姐,他的表妹。
之前她留过洋,回来之后满脸高傲,上流人的架子学得十成十,让他看了就觉得倒尽胃口,受不了,立马让纪家去退婚了。没想到才过不久,纪家就倒了,秦家也受到了牵连,他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听说是跟一个富商跑了。
院子不算大,井口边散着一些简陋的锅碗瓢盆,栽种着一棵刚刚发芽的杨梅树,一条麻绳挂在树梢两端,上头晾晒着男人与女人的衣物,其中有一只洗得发亮的红色拨浪鼓。
丈夫似乎刚刚从外头回来,大冷天里冒着一头热汗,他是给人拉黄包车营生的,干的是苦力活,比起以前那种身娇体贵的少爷生活,不知道受了多少苦。人长得高了,结实了,肤色也黝黑不少,若不是他那一口字正腔圆的流利话,纪泽还真以为他的弟弟被谁掉包了。
纪池一向不爱上进,他没有自己混得这么好。
然而,却比自己要幸福多了。
他有一个愿意为他洗手作羹汤的女人。
洗尽铅华呈素姿,现在的秦慧心才是他梦寐以求的恋人,可笑他之前看走了眼。
“这位先生,这么晚了,您怎么还在外头呀?天太冷了,要不要进来坐坐?我夫君刚好买了点小酒,配些春笋豆瓣咸菜,暖和一下吧。”女人挽着鬓发,笑得温婉如水。
“是啊,先生,进来坐坐吧。”纪池接过妻子手中的汗巾,也极力挽留他。“啊,你看,我家的小皮猴呀,再要三个月,就出来了,还没取名字呢,先生一看就是文化人,要不给咱们指点指点?”
夫妻俩十分热情好客,一点都没有被生活的重负所压倒。
真好。
真好。
他很羡慕。
他心里头这么想着,却又疯狂嫉妒着,无边的悔恨像黑洞一样吞噬他。
如果……
如果还能重来,他必不负她!
“哎,先生,你的东西……”
纪池见地上掉了一个锦袋,捡起来就追过去,只是等他跑出外面一看,大雪纷纷扬扬,再也没有见到那人衣衫华丽的身影。
“找不着人了,等他回来再交给他吧。”丈夫折返回来,拉了门栓,仿佛想起了什么,弯着腰将脸贴上了妻子的肚子,“小皮猴,你今天有没有好好听娘亲的话?”
“娃乖着呢。”女人拂开丈夫头上的雪屑。
“对不起啊,琳琅,让你跟着我吃苦了。你要是早点出现就好了,我若还是少爷,你定是少奶奶,穿金戴银,奴仆成群,哎呦——娘子,疼啊疼,你放手!”
“整天净说一些没用的话,你纪池要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少爷,我一个小乞丐,你能看得上吗?”
丈夫意识不好,连忙陪个不是,“就算是小乞丐儿,娘子也是最美的!”
“嘴贫。”女人横了他一眼,又说,“对了,慧心姐今天又过来了,我见她实在可怜,没东西吃,就给了她几个馒头,她那商人丈夫真是混账东西!先说好了,你不许生气啊,怎么说她也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现在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我得接济她一下。”
“知道,知道,我娘子最是善良了……”
“笑得太假了,一看就是敷衍我的!哼!今晚不许跟我睡!”
“娘子饶命,为夫错了!”
“不饶,我就不饶,跪搓衣板去!”
“娘子啊,看在孩子的份上,饶了我这一回吧……”
回去之后,纪泽接了一场戏。
霸王别姬,生离死别。
那应该是他演戏生涯中最辉煌的一幕了,满座宾客为他饰演的虞姬流泪。
而他,在经久不绝的掌声中——
自刎了。
重生了。
然而,重来一回,他依旧还是抓不住自己想要的。
纪泽含笑看着琳琅,将剑抵在自己的颈间。
“夫人,你还记得我们结婚证的证词吗?”
“不记得了。”琳琅说。
“不记得没关系,我念给你听。”
他温柔的声音裹藏着几分情愫,轻得不可思议,“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桃花灼灼,宜室宜家。
真好啊。
“一场空,也罢……”
既然追寻的都成了幻影,索性留下来也没意思,他要先走一步了。
倘若还有下一辈子,他倒情愿只当个薄情的戏子,演着悲欢,演着离合。
到了台下,伸手抹泪,又是喜笑颜开。
吃今朝的梨花酒,赏明朝的女儿红。
无心无肺。
永不入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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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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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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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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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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