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厮潇洒惯了,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儿,难得有一天脸上露出这种忐忑不安的神色。
琳琅有意逗他,为难地说,“你这有点突然,我、我再想想……”
然后五分钟过去了。
“想好了?”他维持同样的姿势,膝盖有点麻,下巴有点僵。
不过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他的小妞都是最美的,连认真沉思的小模样都迷得他嗷嗷叫,恨不得立即推倒了。
“我不知道。”琳琅蹙着细眉。
项不臣:“行就行,不行爷再想想办法!”
琳琅:“你想什么办法?”
项不臣:“这办法可就多了,什么霸王硬上弓啊,生米煮成熟饭啊……”
琳琅:“您老懂得挺多的。”
项不臣:“……那什么,略懂略懂!”
琳琅伸手要拉他,“地上凉,还是先起来再说。”
“你答应不?不答应爷就不起来,让你心疼。”项不臣耍起流氓来。
“真是怕了你了。”琳琅抚额浅笑,“事先声明,我可不喜欢幼稚的男朋友哦。”
准备长期抗战的青年呆滞了一会儿,仿佛才意识到她嘴边的笑意,猛然站起来,双手掐住琳琅的腰身,骤然举高,搂着她原地转圈。
“哈哈哈!威风它盼了这么久,终于有女主人了!”
老子要亲亲抱抱举高高。
“咔嚓——”
琳琅听到清脆的一声,貌似是骨折。
项不臣脸色一僵。
“你……腰还好吗?”她迟疑地问。
“哈哈哈,刚才你绝逼是听错了!老婆大人,你放心,我的腰绝对没问题,无论你是想坐着还是骑着,绝对没有——”
琳琅手指一戳。
“……疼。”
项爷哭唧唧求安慰。
琳琅使劲伸长了手,想要摸一摸他的脑袋,无奈对方的身高太逆天了,她的小短手完全够不着。
项不臣觉得自己终于找回了一点场子,很不要脸地说,“你要摸我吗?你早说呀!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摸我呢?”然后他抓住琳琅的手,往心口上紧紧捂着,热气熏染,“摸到了吗?它正在跟你打招呼哦。”
“你说它也真不容易,二十五年之后才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同胞。”
项不臣略微弯下腰来,额头轻柔抵着琳琅。
“从今以后,你就住在我的右边胸口吧,也好给它做个伴,你说好不好?”
这撩妹狂魔一旦认真起来,估计没多少妹子能够在他的美色与情话之下依旧□□。
琳琅指尖按了按对方的胸膛,力度稍重。
“承蒙你情深,给予了我这么好的栖身之所。”她眉梢眼角蔓延着春水,“厚赠之爱,无以为报,只能是以身相许了。”
琳琅挽起耳边的发,“所以,你要不要嫁给我呢?”
这算是求婚吗?
“要!”
他脱口而出,后来想想这对话好像有点不太对劲。
等项不臣琢磨过来之后,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
那个时候他跟杨晴分手也快一个月了。
杨晴一开始是崩溃的,然而□□,她怎么也挽回不了。一计不成,杨晴试图靠割腕自杀来威胁项不臣,但是她怕痛,割了一道口子后,看着那流出来的血,立即慌神了,打了救护车的电话。
自此以后再也没有提过自杀这回事。
项不臣给了她一笔补偿,杨晴想了想,还是接受了。离开了项不臣这个前男友之后,杨晴突然变得抢手起来,只是后来听说有个小白脸哄着她同居,卷了所有的钱财消失了,连生活费都没有留下一点。
杨晴欲哭无泪,只好低了一头,去问项不臣讨要一些。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说的就是杨晴现在的心理,曾经被公子爷高高捧在了云端上,锦衣玉食供着,她不屑,觉得满身铜臭。如今她重回平淡的生活,挤着人挨人的公交,吃着最便宜的路边摊,她愈发想念起之前那段童话般的时光。
只是少了男主与男配这两个“伯乐”,很少人能看出她不修边幅的外表之下的纯净心灵,进而爱上她。
而在杨晴咒骂老天爷不长眼的时候,琳琅成了项不臣的准新娘,项家未来的女主人。
这个消息在圈子里炸开了锅。
大家是真没想到,风流薄幸的公子爷有朝一日居然会心甘情愿被一个人套住,画地为牢。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有人就调侃他说,“项爷,我记得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好像说过,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一脚踏进去的都是缺了根筋的傻逼。”
项不臣烟瘾犯了,伸手想摸一根雪茄,犹犹豫豫,看了眼旁边女主人的脸色,到半空硬生生折回去,拣起了一枚包装漂亮的糖球,拨开放进嘴里嚼了好几下。
他冲着琳琅讨好笑笑,表示自己乖巧得不得了。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琳琅却不打算放过他,“项先生,看来你对这方面是颇有心得啊。”
大家纷纷抱着胸看妻管严的笑话。
兄弟就是用来出卖的。
项不臣带着琳琅见他朋友,早就想到会有这么一出,他深情凝视着琳琅,“这话有错吗?难道爱情最好的归宿不就是百年之后的夫妻合葬吗?”
项大少下一句又开启了群讽模式,那眼神蜜汁蔑视,“当然了,像你们这群没人要的单身狗,估计最后只能暴尸街头了吧,还没人给你们收尸,啧啧啧,真是可怜呀。”
众人:“……”
沃日,这家伙真是越来越欠扁了,有老婆了不起哦?
“在场的都是哥哥们,你说话注意点。”琳琅拧了一把他的胳膊。
“遵命,老婆大人。”项不臣秒怂,屁颠颠地给“哥哥们”倒酒。
大家心想,果然还是妹妹什么的更有爱。
然后他们听见妹妹对她的准新郎说,“万一把他们给气跑了,我们的份子钱就没着落了,傻哥哥,你可长点心吧。”
“老婆你放心,我已经让小的们去他们的家门口守着了,绑也会绑来的。”
“……”
这对准新人果然是臭味相……阿呸,是天作之合!
婚礼打算在一艘游艇上举行。
新娘未满二十,两家人商量之后决定先办了婚礼,以一种庄重的仪式来定了两人的身份。等琳琅到了法定年龄,再去扯证结婚也不迟,反正他们两家人都是知根知底的,亲友之间又是彼此熟悉的,也不怕会有什么变故。
大家对这一对兜兜转转之后修成正果的恋人表示支持与祝贺。
唯有一个人,至始至终都不同意。
韩母觉得无比头疼,她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来说通自家执拗的儿子,无论她怎么说,对方就是坚决不松口。
“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你妹妹好不容易跟项家那小子互通了心意,大家都打算开开心心办婚礼了,你整天冷这个脸是怎么回事?妈算是求你了,你能不能别惹你爸爸生气了?他身体本来就不怎么好,你是想眼睁睁气得他进医院吗?”
“我不是说了吗,我喜欢妹妹,我不能容忍她嫁给别人。”韩嘉树清清冷冷地说。
韩母并没有多想,她跟韩父经常出差,待在兄妹俩身边的时间扳着手指都能数过来,对两人的事情也没多大了解,只当是韩嘉树舍不得疼了这么多年的妹妹,“妈知道你心里有点落差,但是姑娘们长大之后,不都是要为人妻为人母的吗?你妹妹能够找到真心人,你应该替她高兴才对。”
韩嘉树垂下了眼帘,凝视着眼前的天鹅红嘴水晶缸,有一瞬间的失神,“高兴?你要我怎么高兴起来?难道我要像妈一样,坐在宾客席上,看着自己最爱的小叔跟别人在神父面前接吻吗?”
女人起先是一愣,继而气得身体发颤,她狠狠甩了他一巴掌,“你在胡说些什么,我跟你小叔叔没有任何的关系!”
“哦。”韩嘉树一点也没在意脸上的红印,只是清淡应了。
“既然如此,那麻烦下一次你们约会的时候,记得把房间的门拉好,别让我同学撞见,这会让作为私生子的儿子我很为难的。”他起身去了书房。
后头传来一阵劈啪的响动。
隐约有茶杯碎裂开来的声音。
韩嘉树没有去管,也不想去管。
他已经快到筋疲力竭的地步了。
自从那晚之后,他跟琳琅再也没有单独见过面,琳琅被项不臣接过去了,就算是回来,也是同父母商量婚礼事宜,而准新郎必定是寸步不离跟着的。Χiυmъ.cοΜ
他只能沉默坐在韩父的身边。
看她跟另一个男人十指相扣的手,手指上还套了一只十分碍眼的戒指。
韩嘉树也曾试过跟琳琅对上视线,但对方却并不在意他眼圈的深黑与青色的胡茬,扫了一眼之后就迅速撤开了。
冷漠的,不带任何温度的。
好像之前那个在他身边阳光般笑着的女孩子只是他的臆想。
真有本事啊,我的好妹妹。
她一开始就是存心想要报复他吧?
那天晚上还利用了他,成功博得了项不臣的怜惜。
这人可比他狠多了,目的达到之后,翻脸就不认人,甚至没有一丝的心软。
他呀,真想剖开她的身体来看看,里面是不是没有心的。
韩嘉树打碎了镜框,拨开一地的玻璃碎片,夹起了那张兄妹的合照,她的眉目比现在要稚嫩多了,眼角的余光悄悄瞥着他,浅浅的梨涡里装的是满满的情意。
手指一伸,摸到了桌边的打火机。
“啪——”
幽蓝色的火焰吞噬了边角,衬得他的脸色愈发苍白幽淡。
几天后,万里晴空朗照,琳琅与项不臣的婚礼在游艇上举行。
韩母打扮了一番匆匆赶过去帮忙,项不臣的母亲看了看她后头,诧异道,“怎么不见嘉树?”
两个女人手挽手走着,韩母说,“那孩子真是太不凑巧了,昨晚突然发起了高烧,都烧糊涂了,这种情况实在没办法放心让他出门。”
项母也露出了担忧的神色,又追着询问了几句。
实际上,韩嘉树那天的话把韩母吓到了,她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事,原来儿子早就知道了,韩母是又羞又气,同时也头一次意识到了,儿子的精神状态并不正常,这些都是她疏忽关心的结果。
韩母打算在婚礼之后带他去看医生。
然而第二天韩嘉树又恢复到了常态,跟平时没什么两样。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韩母生怕自己的儿子在婚宴上会做出什么骇人的举动,因此在出门之前,她特地将家里的门反锁了,韩嘉树的钥匙也在她这里。为了保险起见,她还偷偷设置了别墅前的铁门密码。
看见游艇上来往巡逻的保镖,韩母略微紧张的心稍稍松解了。
她自顾自想着,一道修长的身影从旁边擦身而过,人流拥挤,不小心碰到了她的肩膀。
“抱歉,夫人,我赶时间。”
对方的声音是低沉的,犹如浑厚的琴音,拨动心弦。
韩母连忙回了一声没关系,还没看清他的脸。
男人胸前捧着一束开得正好的白玫瑰。
她怔怔看着人走远了,本能觉得不太对劲,但又说不上来是那里不合理。
文质彬彬的西装男人、赶时间、白玫瑰……
韩母忽然觉得毛骨悚然。
她终于知道哪里不合理了。
那人的打扮,不像是来参加这场热闹的婚礼。
反而是——
葬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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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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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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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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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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