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昏迷的这半天,原主的过去就像是电影一样在她的脑海中回放。
原主名叫沈花花,出生在青山县城,爹爹是个秀才,上头有两个哥哥,家里的日子过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原主她娘马氏重男轻女,虽然逮住机会就骂她,但是有秀才爹护着,她的日子还算过得去。
十岁那年,她爹爹突然一夜之间一病不起,不到两天就断了气,她爹被马氏草草下葬之后,她的苦日子也才正式开始。
在她爹爹病故了以后,马氏不惜败坏她的名声,以她克亲为名,退了她爹给她定下的娃娃亲。
一个十三岁已经考上童生的未婚夫。
再接着贱卖了他们县里的房子,带着他们兄妹来到了镇上生活。
到了镇上以后,原主凄惨的生活正式提上日程,天不亮就起床,喂鸡,拌猪食,打扫卫生,洗一家人的衣服。
天亮了以后,紧接着再做早餐,挨打,没饭吃。
中午,干活,做午饭,挨打,挨骂,没饭吃。
下午,干活洗衣服,忍受马氏的咒骂洗脑,忍受两个哥哥的嘲笑,饿肚子。
晚上,她回到那个脏乱不堪,农具,扫把,麦麸,两个哥哥不穿的臭鞋子,挤满了的低矮潮湿的杂物间。
长年累月萦绕在她身边的是湿臭的气味儿。
地上的稻草,铺上看不清楚颜色的破被子就是她的床。
夏天,蛇虫鼠蚁来了一茬又一茬,身上被咬的又红又肿。
冬天,呼啸的寒风凛冽,冻的她整宿整宿的睡不着。
手上脚上全部生了冻疮,被太阳一晒,痒的她想剁了自己的手脚。
每每日子熬不下去的时候,原主总是想着自己的爹爹,那个说话总是不急不躁,对她疼爱有加,有空时总是教她写字的男人。
偶尔也会想起,她爹给她定的娃娃亲,那个每次跟着爹爹来他们家,总是偷着给她带糖的小哥哥。www.xiumb.com
原主嫁到贺兰村之前,这样的日子,她整整过了六年。
生生被马氏磋磨了六年。
后来马氏把她嫁给了贺兰村里长的五大三粗的贺大虎。
也许是抱着让原主被贺大虎折磨的心态,可惜,马氏阴差阳错倒是给沈花花找了个好人家。
娶到了秀才的女儿,还是长的极为漂亮的媳妇儿,耿直的汉子喜不自胜,就差将人供起来了。
家里的大小事务全是贺大虎包了,就连她手上脚上的冻疮也是贺大虎花了大价钱跟人换了上好的冻疮膏给她抹好的。
原主虽然不喜欢贺大虎,但是嫁鸡随鸡,嫁虎随虎,尤其在贺大虎家里不但不用干活,还吃的好穿的暖和。
原本看不上贺大虎长的魁梧的原主,也被实诚汉子打动,一心想跟他好好过日子的。
但是,没有嫁给读书郎就像是扎在她心里的一根刺一样。
自己没有嫁给童生老爷,她就把希望寄托在肚子里的孩子身上,希望生个女儿,实现她的高远目标。
老大出生的时候,正是春天,沈氏给取名春花,意思是想让她的女儿跟春天的花一样娇艳。
可天不遂人愿,生出来老大带把儿的。
后来接二连三,沈氏生的三个全是儿子,看见是儿子,原本取的名字也不想改了,就想着第四个能生个女儿。
老四生下时,沈氏一看又是带把儿的,随口一句“狗蛋”就成了他的名字。
在贺家的日子虽然不富裕,但是贺大虎却没有亏待过沈氏。
贺大虎是打猎技术好,家里的肉食没有断过,对沈氏也是体贴入微,几个儿子受父亲的耳濡目染,一直对沈氏孝顺有加。
哪怕是沈氏怪他们是带把儿的,不是女儿,他们也没有怨恨过她。
贺家很早就分家了,贺母跟着老二一家过。
老三去了隔壁县当了上门女婿。
沈氏在贺家的日子原本是过的很温馨的,没有婆婆的管束,丈夫顾家,儿子孝顺。
可这一切在贺大虎上山跌下山崖尸骨无存以后,一切都变了。
没了主心骨的原主,就像是傻了一样,受陆聪夫妇诱导,嫁给童生老爷的心又开始蠢蠢欲动,将家里的一切值钱的东西都搬去了陆家,满心欢喜的准备嫁到陆家去。
连四个儿子跟怀孕的大儿媳妇,即将出生的孙子她都不放在心上。
可悲的是,她穷尽一生,也没有嫁给读书人,甚至因为要嫁读书人,反而丢了性命。
但她一生中,过得最轻松最自在的日子却不是嫁给读书人,也不是她的秀才爹给的,而是嫁给猎户贺大虎的这十八年。
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而原主恰恰就是那个不幸的人,她常常沉浸在过去的不幸中无法自拔。
也许一生中她都未曾未走出过童年的痛苦,所以才会那么执着的想要嫁给童生,嫁给读书人。
也许嫁给读书人是原主一生的夙愿,但是值得深思的却不是原主,而是她那个娘。
为什么会在秀才爹死了以后,迫不及待的解除了原主那前途一片光明的童生未婚夫。
紧接着又马不停蹄的卖掉了县里的宅子,一家子又从县里搬到了镇上居住。
俗话说的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原主老娘马氏的行为处处都透露着诡异。
一家人搬到镇上以后,除了两个哥哥之外,原主被她娘困在家里,除了干活还是干活,再也没有机会去过一次县城。
就连跟周围邻居的说辞,也是丈夫死了受宗族四邻欺辱,这才不得不从临县搬来永宁镇。
明明是青山县城搬过来的,为什么要跟邻居撒谎是从邻县搬过来的呢?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看,马氏绝对是心里有鬼,也许就连老秀才暴毙,也是有马氏的手笔在里面。
想到她童年时期遭遇到的虐待,沈婳婳内心深处是深感同情的。
但是想到原主留给她的烂摊子,沈婳婳还是一阵头疼。
自己童年不幸福,母亲重男轻女,她就反其道而行之,重女轻男。
如果原主生出一个女儿,沈婳婳不敢想象,以原主那扭曲的性子,为了让她嫁给读书人,会逼着女儿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
如今是她接手沈氏的身体,所以一切也就成了她背锅。
想到以后她就要顶着沈氏的名声混日子,沈婳婳还是觉得有点膈应的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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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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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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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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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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