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多月没洗澡,没洗脸,两个人可以说非常的脏,谁看了都以为是乞丐。
最终,在汪泽的带领下,两个人走出了密林。
说是走出密林,其实也只是找到了来时候的路,这一找就是半个月。
他们来到的是之前第一次看到的那个木屋,也就是里面住着一个女人的木屋。
这一夜,他们终于是找到了一个舒服睡觉的地方。
至于那具尸体,小哥选择将她埋葬在书屋下,算是一直守护这个地方了。
这一夜他们两个谁都没有守夜,因为这个地方很安全。
此刻估计汪泽都没觉得,自己已经是一个胡子邋遢的大汉了。
小哥也不知道是什么体质,居然胡子都没长几根,新陈代谢也太慢了。
第二天一早,汪泽和小哥开始顺着来时候的路向外走。
这一次,他们两个走的顺畅多了,因为没有了什么迷路的情况。
汪泽的一个特点就是走过一次的路,肯定就会记得,忘不掉。
为什么汪泽觉得小哥是路痴,就是因为之前没走过的路,小哥只能判断东西南北,却根本找不到哪里是向外走的。
他们的想法就是再次从进来的路出去,可是小哥却根本找不到,要不是汪泽通过辨别方向去找,估计他们还会在密林深处游荡,不断的尝试。
小哥也是人,终究是有自己的弱点的,可能他的弱点就是不太认识路吧。
又过了三天,他们两个终于来到大兴安岭的边缘地带,也就是他们进去之前住过的农家乐。
当他们两个出现在村子里的时候,一群玩耍的小孩直接就哭了。
“妈,山里的野人出来了!”
“爷爷,快救我,野人抓小孩了!”
……
汪泽看了眼小哥,他还是一脸淡定,仿佛说的不是他。
此刻的小哥简直无法形容,跟他之前的形象不搭边。
本来小哥是一个十分干净的帅哥,肤色虽然不白,但是显得很健康,主要是五官很帅,有气质。
可是现在的小哥,除了五官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头发都已经干枯炸起来,甚至有些头发都打结了。
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还有血没弄干净。
就这样了,他还是一副桀骜不驯的表情。
就他现在这样,要饭估计都没人给饭吃。
很快,那些孩子的家长,加上村子里的一些看热闹的村民就围了过来。
虽然不知道他们是谁,但是怎么看也不像是野人。
这时候,汪泽一眼就认出了之前住过的那家民宿的老板。
老板是个肚子很大的男人,还是个光头,很好分辨。
“大哥,你不认识我了?”
汪泽说着,就像凑过去,结果那些村民见状,飞快的跑开了,拉开一段距离。
“大哥,是我,之前在你们家住过的。”
汪泽整理了一下自己凌乱的头发,又用一副擦了擦脸,本来脸就不干净,这么一擦更脏了。
那个大哥没有认出汪泽,倒是认出了小哥,毕竟小哥的脸很好认,帅嘛。
“我记得你!”
他指着小哥,情绪有些激动。
“前段日子有两个人要进山,就是他们两个,后面还跟着一群人。”xǐυmь.℃òm
他这话是说给村民的。
“都以为你们死了,没想到还活着呢。”
这话听起来可能不好听,但是确实是实话。
虽然大兴安岭不像是南方的原始森林那么危险,可也不是普通人随便进的。
山里有很多野兽,随便遇到一种就基本上有去无回了。
现在,这两个人消失了半个多月,居然又出来了,说不惊讶那是假的。
村民见光头大哥认识他们两个,也就散了。
他们本来还想看热闹的,结果只看到了两个蓬头垢面的人。
光头大哥将汪泽和小哥带回了农家乐。
老板娘看到他们两个,一脸的嫌弃。
“我说你不是看热闹去了吗?怎么还带回两个乞丐。”
“你看看他们俩是谁?”
汪泽和小哥此时都已经很淡定了,因为像是猴一样被看了一路。
“这不是那天晚上不辞而别的二位吗?”
老板娘认出二人,赶紧往屋子里请。
此刻,两个人根本没心情吃饭,而是想洗个澡,因为身上都臭了,估计都快长蘑菇了。
当两个人洗干净之后,那两个帅气的男人又回来了。
只不过,没带多余的衣服,穿的都是光头大哥的。
吃过晚饭,两个人就坐在房顶上,看着漫天的星星。
这里比密林里看的清楚,也比城市里看的舒服。
城市里过于喧嚣,这里非常安静,而且天空格外晴朗。
小哥只是看着,并没有分享心情的打算。
汪泽却在滔滔不绝的说着,不管小哥有没有回应。
“小哥,你说汪遥到底死在什么地方了?是哪个机关弄死了他?”
“你说你们张家是不是都快绝后了,你也不找个媳妇。”
小哥全程没反应,他似乎已经习惯了汪泽天马行空的问题。
不过很快,汪泽就开始认真了,因为他们两个都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这个村子里其实是有汪家人的。
不用想,汪遥他们是从这里进山的,汪家肯定会在这里留人,或者说买通村子里的人报信。
这个是他们可以预料到的。
所以,两个人其实都知道,暴风雨很快就来了。
估计只要是大兴安岭周边的村子,都有汪家人在等着,所以,他们只要走出密林,就会被发现。
“小哥,一会来人你想怎么办?”
“杀。”
“不能杀,这里不是深山老林,你是想进去吃牢饭吗?”
“我没身份证。”
汪泽一脸黑线,这时候提什么身份证,不过小哥确实没有那玩意。
“你记得,不能杀人,最多弄个骨折啥的,咱们要遵纪守法。”
小哥没说话,算是默认了。
只要是有人的地方,自然是不能杀人的,要不然他们很快就会被盯上,连累朋友才是最不好的结果。
至于汪家人会不会下死手,不是他们考虑的问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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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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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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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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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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