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害人的家伙,我放了你,你还不是要到处害人?”
葛明用手指掐住它的脑袋,把它提了起来,这小家伙不停地扭动着身子,时而蜷缩时而舒展开来。
“葛明!你就放了它吧!看它挺可怜的!”
这时李春兰走了过来,把头凑得很近,温柔地看着应声虫。
女人就是心软,看见可爱的东西就……。
“不行放了它,它又去害人了。”
葛明眼珠一转,坏坏一笑,
“有了,我要炼化它,让它变成我的宠物。”
李春兰当即拍手叫好,wWW.ΧìǔΜЬ.CǒΜ
“好呀!好呀!以后谁欺负我,你就把它放到谁肚子里,让他肚子疼。”
这时葛明又想到了,高总手下的两大巫师,全是养虫子害人。
“老子也养一会虫子。”
不过葛明要强化这应声虫,这家伙太弱了。
葛明又在他的神海中发现了一部,法诀居然是驭兽术。
简直是,小母牛坐电线——牛逼带闪电。
葛明立马单手掐诀,
口念法诀:
“天造万物,乾坤借法,千兽百虫听我号令,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葛明念完法诀后,用手在应声虫头上一点,应声虫打了个尿颤。
接着葛明咬破手指,把一滴金色的血液滴在了它的身上,
血液立马被它吸收了,速度很快,在场的人都没看清。
此时他已经能和应声虫灵魂相通了。
应声虫吸收了葛明的上古天神血液之后,变的十分强大,甚至获得宠物技能,身体可以缩小变大!
不仅如此,它的表皮也变得非常强悍,刀枪不入。
做完这一切后,他把应声虫收入了神海中的空间内。
几人在那里看愣了!
握草!这难道是变魔术?虫子呢?凭空消失了?
“叔叔!虫子呢?怎么没了?”
白明眨着大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
“嗯……,叔叔会魔术,把它收起来了,不让它出来祸害小朋友了。”
李春兰是见识过葛明的手段的,也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令葛明没想到的是,居然……!
范彬彬扑通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
“大仙救命!只有你能救我。”
葛明一下愣住了,不知道是啥情况。
停顿了一会,
他连忙把范彬彬扶了起来,可是范彬彬死活不愿起来。
葛明此刻才反应过来,敢情范彬彬把他当成跳大神的了。
“范姐,你先起来说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范彬彬此刻哭的稀里哗啦的,她的嗓门又大,声音充斥着整间屋子。
“呜呜……,你先答应我,你答应我了,我就起来。”
葛明哪里见过这阵势,立马点头说道:
“好!我答应你,你起来说话吧!”
范彬彬在葛明的搀扶下站了起来,接着葛明又说道:
“现在小白明的病已经治好了,你还有什么事要去帮忙呢?
难道是诅咒的事?”
范彬彬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点头说道:
“是的!”
葛明微微笑,坐到了椅子上,抽出一支烟点着了,深深吸了一口,淡淡地说道:
“这不过是个传说而已,哪里有什么诅咒,或许你想多了。
你还是好好养胎吧!你都怀孕两个月了,情绪太紧张了对胎儿不好。”
在葛明的心里,范彬彬所说的诅咒只不过是个传说而已,至于白明去过禁地的事,
葛明觉得倒是有些蹊跷了,或许是讹兽这种怪物让小孩子产生了幻觉也说不定呢?
不过这一切只是葛明的猜测。
葛明现在想早点回去,金线莲的幼苗都蔫了,还等着他回去想办法呢!
他答应宋玉梅,一个星期之后就回去的,现在是第三天了,还有四天的时间了。
范彬彬摇了摇头,
“白家的祖训还能有假?白家世世代代单传。”
葛明见她这么坚持,他一边抽着烟,一边摸了摸鼻子说道:
“那好!我看出来,你肯定知道通往禁地的入口,只要我们去禁地看一眼不就明白了?
还有就是诅咒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一直都没说呀!”
范彬彬点了点头,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她开始娓娓道来。
故事有点长,
要从清朝嘉庆年间说起,
白家村是个偏远的山村,当时几乎与世隔绝,那时候交通没现在这么发达四面环山,高高的大山阻碍了这里与外界的联系。
在某一个早晨,村子里来了一户姓王人家,男人,长得高大威武,像个将军的样子,女人长的也十分的漂亮,举手投足间吐露高贵的气质。
男人赶着马车,车上拉了好几个大箱子,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村民纷纷议论着,
“你看这夫妇俩,还带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不知道来这里干什么的?”
“咦!这么多箱子,里面不会装的是金银珠宝吧?”
“说不定!”
村民对着马车和夫妇俩指指点点,不停地猜测着。
这时男人跳下了马车,对着一位年长的村民拱了拱手十分客气地说道:
“大爷你好!请问这是白家村吗?”
大爷一愣,旋即点头说道:
“是的!你是?”
大爷叫,白云阳在村里辈分比较长,人称白三爷。
大爷仔细打量男人一番,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眼前一亮,
“你是王聪儿!”
白三爷愣了一下之后,立马又笑着说道:
“聪儿你回来了?”
叫王聪儿的男子点了点头。
王聪儿在五岁的时候,从北方跟着母亲讨饭来到了白家村。
他母亲到了百家村没多久就病死了,王聪儿就留了下来,在白家村里吃百家饭长到了十八岁。
那一年正好大饥荒,颗粒无收,大伙都没吃的了,那一点余粮,自己都不够吃,哪里还能有能力养活他?
王聪儿十八岁的时候长的玉树临风,高大威猛。
他离开了白家村,没想到这小子最后参加了起义,当上了白莲教的首领。
他把自己的队伍起名白莲教也是为了,纪念白家村人对他的养育之恩吧?
在封建王朝的清朝,白莲教妥妥的邪教,专门和皇上对着干的。
这时村民听他这么一说都认出了他。
“原来是聪儿回来了……,来来……中午去我家吃饭。”
一个穿着朴素的大妈热情地说道。
“对对……,你一走就是十八年,当年你才十八岁,现在都三十六了吧!”
一位裹脚老奶奶,走了过来,用手摸着王聪儿的脸说道。
村民们对他十分热情,感觉就是看见了自己多年未见的孩子一样。
不过此刻人群之中有个秀才模样的年轻人,拿了一把折扇,轻轻摇了摇说道:
“王聪儿,你的事,我都知道了,是不是你的起义失败了,没地方去了,想来这里躲难了?”
秀才叫白文星,是村里唯一的秀才,古话说的好,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
可是白三爷立马瞪了一眼白文星,生气地说道:
“我们这里大山深处,现在是什么年代我们都不知道,管聪儿在外面做了什么,他依旧是我们心中的好孩子。”
是的王聪儿自小死了娘,被白家村这些好心人收留,他也非常懂事,平日里也不闲着,就帮村里人做些农活什么的。
所以村里人都挺喜欢他的,他小时长的也非常帅气好看,很讨人喜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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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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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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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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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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