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的确有可能。”
在案子没有定案前一切的猜想都是有可能的,庞昱又将自己的猜想告诉了包拯,二人共同敲定此案的细节所在。其实断案最忌讳的就是包含太多主观的情感,可如今偏偏是毫无线索只能根据此事引申到其他方面。
“侯爷,薛大人已经派人将侯三和陈连山二人请来,本府打算重新审问二人与明珠。”
“如此也好,说不定还能有所发现。”
薛启那边已经全部准备完毕,包拯与庞昱找了个旁座位,薛启见状也不再劝威风凛凛的拍响惊堂木开始升堂,衙役将侯三、陈连山和明珠三人带到堂前。侯三和陈连山跪在地上显得异常惊慌,明珠则是被拷上了手铐和脚镣显而易见受到了囚犯的待遇,看上去满脸憔悴却十分的镇定。
“哪个是侯三?”
“小人在。”
“你最后一次见刘源是在什么时候?有人看到你与他争吵可有此事?速速如实报来!”
“就在那天刘太公纳妾的那天看到的,当时他在门口迎接客人。我也的确与刘公子发生过争执,可那是小事,吵了几句我就进去喝酒了。”
侯三紧张的满头大汗,刘家有权有势哪里是自己一个小小的泼皮能够惹得起的,那天争吵也不过是看在刘源是个读书人好欺负的份上。如果今天县令非要拿这个说事,那自己是百口莫辩非得入狱不可。
“是不是你和刘公子争吵过后怀恨在心,故而趁着人少时偷偷前去后院,一刀将刘公子杀害。快说!”
“大人,小的冤枉!小的虽说嘴不干净,可小人绝不是那种心胸狭窄之徒啊!小人怎么会因为几句口角就去杀人,那天跟我坐在一起的宾客可以证明!”
侯三急的就像是热锅上的蚂蚁,直接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说了出来。经过查证发现侯三说的的确属实,他的嫌疑暂时洗脱。不过此人看上去的确不像敢杀人的亡命徒,如果他真的敢玩命也不会混成一个无所事事的泼皮至少是个小头目。
“陈连山,你将那日如何发现刘源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来。”
“那日因为刘太公喝醉了就先回房休息了,在桌子上就有人开玩笑说让刘公子出来讲讲他父亲的风流韵事。当时小人喝酒喝多了头脑一热就自告奋勇的去了,来到房门前发现门是虚掩着的叫了几声无人答话直接推门进去了。”
“走进去一看就发现刘公子背朝着房门倒在床上,起初小人一问他是喝醉了上去一看才发现他浑身都是血,人已经死了。小人惊慌失措的跑了出来被门槛绊了一跤晕了过去,后来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
陈连山讲完这些仿佛还是心有余悸似的,庞昱闻言也点了点头在那日陈连山的反应的确是这样,由于被门槛绊了一跤也解释了他为何迟迟没有返回宴席。这两个人说的应该不会有假,此案又回到了原点。
“包大人,庞殿帅,不知您二位可有什么看法。”
“薛大人,先将仵作找上来本座有话要问。”
不多时来了一位瘦小枯干的老者,他的精神倒看上去不错,走上堂前给三人行了一个大礼站在堂下等候问讯。
“老先生,本座问你刘公子是何时身亡,凶器又是什么东西?”庞昱问道
“启禀大人,刘家那天喜事办的很晚,发现刘公子死时已经是子时,从现场鲜血的凝固程度和尸体僵硬来看他是死于亥时和子时之间。凶手实在刘公子毫无防备之下一刀致命,凶器应该一把非常锋利的匕首。”
据大量的史料记载,在古代,中国迎娶花轿娶婚都是在黄昏以后,《白虎通》中曾经说过:“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意思就是说在黄昏时昼夜交替,阴阳相合之刻,是结婚的最佳时间。也有一种“上午接亲,晚上拜堂”,而“婚与昏”同音,这也是古代人在晚上结婚的最好的例证,这表明在黄昏举行婚礼以后,女人要改变自己的姓氏。Χiυmъ.cοΜ
“薛大人,看来这凶器是很关键的一个证物。”
“是,下官这就派人去找。”
庞昱双眼一直注视着明珠,倒不是说庞昱沾色则迷而是他感觉这明珠不是个好对付的人。像这样的人想要从她的口中问到线索只有两种办法,要么动大刑严刑逼供,要么就是得等她自己愿意开口之时。
薛启又问了明珠几句,果不其然就如同庞昱的猜想一般说话是滴水不漏,将刘太公口中的两情相悦说成了感念刘太公赎身的恩情故而栖身于他。这种说法很合理,卖身契掌握在人家的手里莫说是做个妾室,就算是当个丫鬟也得接受,哪里容得下她来选择。
薛启见问不出什么来了只好喊了一声“退堂!”,他如今面对此案是束手无策明珠像是凶手却没有确凿的证据,侯三又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凶手究竟是谁根本无法确认。就算是有人说凶手是个外来的江洋大盗也说不出来什么,结合现在的局势而言当务之急就是寻找凶器。
“报!报告三位大人,刘太公在门外求见。”
庞昱与包拯对视一眼点了点头,他们两个想到一处去了,那就是让刘太公见一见明珠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新的线索,借此找到此案的突破口。
“请他进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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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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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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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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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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