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许多人都想前去看热闹的,但太子殿下定下了一个规矩,只有修为在炼气中期以上的才能前去观看比赛。
这一个规定就将普通老百姓,还有那些不学无术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通通都拦住了。
不少人议论纷纷,说现在大小两位皇子,对皇位的争夺已经达到白热化的程度。太子殿下终于忍不住要对江湖中人抛出橄榄枝,想借此机会招揽修真高手加入太子一方的势力。
要知道太子现在已经拥有了天下大半兵权的支持,若是连武林都对他俯首听命,那这个皇位争夺也就再没有悬念了。
宁羽衣心知肚明,无论是哪一个理由,他都不可能不去蜀山。
蜀山,天下第一山,有着太多的传说。
据说在春秋时期,有九头妖兽在世间肆虐,百姓遭殃,死者巨万。
蜀山派有九人持剑出山,不过月余时间,便斩尽九头妖兽,取其元神镇压在蜀山九峰之下,从此天下大定。
战国时期,又有恶龙现世,生灵涂炭。
蜀山派又派出三人持剑斩恶龙,将其头颅及元神镇压在山门之外,便是这镇龙台的来历。
蜀山派从此被世人尊称为世间第一门派,延续数千年。
论名声,蜀山派已经天下无双,但论修行,它也是得天独厚。
每隔百年,蜀山派必有门人飞升仙界,留下诸多法宝,令蜀山派的底蕴越来越深。因此所有邪派都不敢对蜀山派动歪脑筋,甚至连那魔教也对它避之不及。
宁羽衣从小就爱看书,尤其喜欢看关于蜀山剑侠除魔卫道的书。
只是他小时候没料到,当他长大之后,竟然成为被天下通缉的大魔头,这也算是命运给他开的玩笑吧。
宁羽衣突然觉得有些意兴阑珊,举起酒杯,咕嘟饮尽。
城外灾民蜂聚十万,但城里的酒楼,同样人满为患。
富人们的生活依然不变,别人要饿死是别人的事情,与之何干?
于是他们继续大口饮酒,大块吃肉,兴致勃勃畅谈天下之事,指点江山,不亦说乎。
既然得到了想要的消息,宁羽衣就不打算在这种地方继续呆了,呆久了会令自己逐渐变得麻木不仁。
他刚站起来打算结账,就看到从楼梯走上来三个人。
其中一个男人五十岁左右,富贾模样,肥头大耳,大腹便便,眉毛疏浅,一双眼睛又尖又细,一看就是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商人。
他身边紧跟着一个老人,看上去年龄最起码有六十岁以上,但精气神非常锐利,犹如一把出鞘的利剑。宁羽衣看得眉头一皱,这老人竟然是个金丹境界的高手。
老人走上二楼,狼目四顾,所有人目光一接触便不自觉地低下了头,完全不敢与他直视。
宁羽衣干脆重新坐下,继续喝酒,看都不看他一眼。只是左手指尖在桌面上轻轻一弹,用弹指阴阳的阴式,将一只闻香蚁送上富贾的头发上,神不知鬼不觉。
第三人三十岁出头,虽然身穿便服,但一身杀伐之气依然挡都挡不住,很明显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角色。宁羽衣猜测此人应该是个将军,说不定就是这八方城的守备将军,只是年龄未免太年轻了些。
三人并没有在二楼停留,而是一直走上三楼包厢。
等三人离开后,二楼的酒客们才开始议论纷纷。
“看到了没有,大福米行的钱如海钱老板,现在可真是发大财了,他身边的这位保镖可真是不得了,刚才我才看了一眼,差点没被他的一个眼神给吓死。”
“你不知道吗?他可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铁手张鼎天啊,曾经是名赫一时的赏金猎人,也不知道钱老板花了多大代价才能将他请到的。这可是货真价实的金丹境界高人呀,就算你肯花钱,都得看人家乐不乐意才行。”
“难怪他的眼神这么厉害,好像看人一眼就能夺取性命似的,修真的高人可真是神仙一样呀。”
“怕不是钱老板最近闷声发大财,赚的黑心钱太多了,怕被人报复才特意请的保镖吧。”
“嘘,别乱说,没看到刚才孙将军的儿子孙天宇都跟着上去了吗,不想死的话将嘴巴合上,别乱说话。”
宁羽衣听到这些,有点明白了。
孙将军应该就是八方城的守备将军孙成才,职位和白羊城的司徒诚邦是一样的,是手握一城兵马的厉害人物。
钱如海既然是米行老板,相信发财的方法莫过于官商勾结,囤积居奇,操纵米价,趁着天灾人祸之际,获取巨额的利润。
这种以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的方式,历朝历代都很常见,但是由于官商勾结在一起,往往事后只有灾民遭殃,参与此事的各方势力却一个个吃得肥头胖耳。
偶尔也有被揭发处置的案例,但这种事情要么是挣得太黑导致分赃不匀,要么是下手太狠弄得天怒人怨,再者就是站错队被秋后算账,除此以外,十次囤积居奇的行为,能有一次被朝廷处置已经算是十分稀罕的了。
商人逐利本是天性,如果有三成利润,他们就敢违法乱纪,如果有五成利润,他们连杀头的活都敢揽下来,何况这是十倍甚至百倍的暴利,就算一旦被发现全家株连,他们也敢豁出去拼了。
这样的事情宁羽衣管不过来,但之前看见城外灾民的惨状,要是知道了也不管上一管,那还是他吗?
随着境界的日益提升,宁羽衣越来越明白一件事情,修真修的就是心性和意志,唯有将自身的意志锻炼成独一无二,坚不可摧,才可能逆天改命,跨越仙人之界。
他一手枕着下巴,一手放在桌面上,装出半睡半醒的样子。
通灵术!
他的灵魂瞬间转移到闻香蚁的身上,透过头发的缝隙,清晰看到孙天宇和张鼎天坐在对面。
“那些米运过来了没有?现在行情正是紧俏的时候,现在的价格已经涨了二十倍,若是我们再压一压,过两天甚至还能涨到三十倍呢。”
这是钱如海的声音,一边说话一边摇头晃脑。
“我父亲手下的三千精兵已经在路上了,今晚就能将米从北门送进来。”
孙天宇淡定地回答。
“这事千万不能被许祥和与蔡智明发现,要不然他俩肯定要分一杯羹。”
钱如海提醒他。
“放心,守城的都是我们的人,而且是以军粮的名义运进来,这是兵部的事情,就算是州长大人和城主大人都无权过问。”
孙天宇依然淡定自如,好像智珠在握。
“但蜀山派不会发现什么端倪?我们借用救济的名义,将他们捐赠的十万石大米拿到手,万一他们察觉了怎么办?”
张鼎天反倒是更关心修真界的事情。
宁羽衣听得眼眉一皱。
难道这些家伙如此大胆,竟然敢打天下第一大门派蜀山派的主意?
这不等于是在太岁头上动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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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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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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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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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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