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人衣着打扮像是个宫中太监。另一个人穿着锦缎背对着它,看不清楚模样,只能看到身材魁梧,头发灰黑。还有一人站在房间角落的阴影里,只能隐约看到手里拿着一把剑。
宁羽衣耳边忽然听到了声音。
那名太监模样的人尖声尖气问:“城主大人,十境山上真的出现了千珠金钱草?”
身穿锦缎的人回答:“确有此事,我已经派得力的人去交易了,想必不会令大公子失望。”
太监阴阴一笑谄媚说:“那奴家就静候大人的好消息了。”
宁羽衣这才偷听了两三句话,阴影里的人就突然若有所感地抬起头,看向蚂蚁藏身的位置,目光如电。
小蚂蚁忽然肚子猛然膨胀,身体砰然炸开。
与此同时,宁羽衣的脑袋好像被人用大锤子重重地敲了一下,双眼发黑,剧痛难忍,一口逆血从喉咙涌起,忍不住喷到在地上。
好厉害,有高人!
高得离谱的高人!
宁羽衣见势不妙,顾不得自身的伤势,马上从门廊迅速潜回后花园,走到峭壁面前,才敢用衣袖擦掉嘴边的鲜血。
他不敢逗留,马上伸手按住峭壁,无数工程蚁再次爬出,结成蚁绳,用同样的方法重新爬上峭壁。
宁羽衣知道对方境界比自己高出太多,手脚并用顺着蚁绳爬上悬崖。
有人的速度比他快得多,他才刚离开,就有一名持剑道人来到他刚才藏身的位置,伸手捻起地上的血迹,用手指搓了一搓,冷笑道:“蝼蚁也敢到这里窃听?还不知道个死字怎么写吧。”
说完,他御剑腾空而起,竟然是位境界在金丹期以上的高人。
这位道人在城主府上空转了几圈,却没有任何发现。
奇了,这气机竟然断了?
道人觉得十分诧异,忽然灵机一动,猛然抬头看向上方悬崖。
眨眼间,道人就御剑飞上了悬崖顶端,大风吹起他身上那件道袍,大袖飘飘,一副飘然若仙的姿态。
宁羽衣此时并没跑远,就躲在一丛灌木里,距离悬崖顶端不过两百步距离。
在淡淡的月色下,他紧张地盯着那位仙人一般的道人,尽可能屏住自己的呼吸,蹲在灌木丛里一动都不敢动。
在他的衣袖里,爬出一些绿色的闻香蚁。
这种蚂蚁除了能够追踪气味外,还能以人体的气味和气机作为食物。
在它们的帮助下,宁羽衣才能隐藏得天衣无缝。
道人站在悬崖顶端四处张望,一直拢在袖中的双手不断卜筮,却依然算不出个线索。
罢了。
道人担心贼人隐匿气息还留在城主府里,会对城主不利,于是果断放弃追踪,如长虹般御剑一划而下,重新落回城主府内。
宁羽衣这才松了一口气,按住胸口用力吞回一口逆血,随后展开身形飞速下山,狼狈的回到客栈。
好不容易回到客栈房间,宁羽衣全身衣服不知不觉已经被汗水湿透,有一半是冷汗,还有一半是虚汗。
盘膝坐在床上,宁羽衣运起天罗神修心法,内视了一遍全身经脉,发现刚才主要是魂识受损严重,身体倒是没有太大问题,只要休息两三天便可自愈。
回想起城主府房间里那位没露脸的可怕高手,宁羽衣觉得自己实在太幼稚了。
在山中修炼了十年,修为略有所成,出山后又轻易干掉两个不成器的太白宗外门弟子,宁羽衣便有点沾沾自喜了,心中不禁以为自己神功大成,可以替父母报仇雪恨。
岂不料现实永远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残酷,没想到只是一个小小的城主府,就已经藏龙卧虎。
天下高手何其多也。
宁羽衣悠悠吐出一口浊气,精神焕然一新,头脑逐渐恢复冷静。
魂境内因魂识受损,死去的蚂蚁不计其数,宁羽衣只好根据天罗神修心法,继续运功一罗天,以尽快修复魂识。
等他运功完毕,已经差不多一天时间,外面已是下午时分。
他住的房间在二楼靠路边的位置,打开窗户刚好能看到大街上的动静。
只见客栈对面有一小户人家张灯结彩,门口挂满了红色灯笼,有一群人在敲锣打鼓。
一位身披红色喜服的年轻人,在亲友和邻居的簇拥下,骑上一匹瘦小的劣马,身后跟着八名鼓乐手,沿着长街吹吹打打一路远去。
在这支队伍的末尾,有四名身材壮硕的大汉抬着一副红色的喜轿,轿帘上挂着大大的红色绣球,晃晃悠悠跟在队伍的后面。
原来是对面这户人家今日有喜,新郎带着迎亲队去接新娘了。
迎亲队远去后,大街上又恢复了寻常的样子。那户人家的长辈看着队伍远去的身影,搓了搓手,招呼着亲戚朋友进屋一边吃糖喝茶,一边耐心等候。
宁羽衣小时候只见过一次这样的迎亲队伍,此时看得津津有味,就像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看完之后,他便下楼到街上买了些食物,拿回客栈房间吃完,就继续运功疗伤。直到又听见那阵敲锣打鼓的声音,宁羽衣这才收功站起来,重新来到窗边看热闹。
迎亲回来的队伍人数增加了许多,除了原来的那些人之外,后面还跟着一些亲戚朋友,一边走一边还不停喝彩,烘托喜悦的气氛。
古人说过,人生有四大喜事,分别是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一马当先在队伍最前面的新郎明显心情最佳,脸上的得意之色溢于言表,想必是为能娶到心仪的女子而兴奋不已。xiumb.com
他不时拱手向路边祝贺的亲朋好友道谢,宛如被众星拱月。
队伍来到家门口,喜轿落下,新郎翻身下马,正准备去接那新娘进门,结果不料长街上异变陡生。
只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长街的另一头响起,然后就看到有十余骑急速狂奔而来,全然不顾长街上百姓的死活,一路策马狂奔,一路鸡飞狗跳。
沿路百姓纷纷避让,有小童被吓得站在路中央不敢移动,但为首的骑士依然没有减速,反而狠狠抽了一鞭,让座下骏马继续加速。
眼看这头雄俊烈马就要撞上那名小童,幸好他母亲及时赶到,伸手将他拉到路边紧紧抱住,这才躲过一劫。
为首的那名骑士脸色一变,冷哼一声,竟然还对着自己的马骂了一句。
“废物!”
在他身后有三骑哈哈大笑道:“周大少你输了!”
被唤作周大少的正是为首的那名骑士,身材臃肿,一副养尊处优的纨绔子弟形象。
此时他脸色铁青,一副很不爽的样子,纵马与后方众人拉开距离,看见前面是一支迎亲队伍,也不管不问,目露两道凶光,嘴角露出残忍的笑容,用力挥鞭策马,向对方直撞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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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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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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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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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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