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看到自己这一身脏兮兮的,必定知道自己又被宗门里面的小孩欺负。
虽说每次母亲都不会责怪自己,但给自己清洗衣服的时候,搓衣服的背影总是让宁羽衣感觉莫名的难受。
妈,我再也不会弄脏衣服了。
宁羽衣握紧了小拳头。
父亲是个粗人,觉得小孩之间打打闹闹地没什么大不了,只要不受伤就好。
父亲养了一辈子的马,马养得极好,虽说地位低下,但待遇还是过得去。
还未到金丹境界的修真者,无法御物飞行,依然需要骑马代步,因此宗门对养马还是很有需求。
天罗神宗就建在十境山的山脚下,旁边有个小镇,人口不过两百户,母亲每天就是在那里卖豆腐。
每次掌门要去太白城献丹,总是会策马经过这个小镇,然后远行两百里才能抵达那座鼎鼎有名的太白城。
宁羽衣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太阳已经只剩一道余晖,母亲应该早就从小镇上回来等着他的野菜和蘑菇做晚饭。做好晚饭后,两母子就会一起等候父亲从山里牵马回来一起吃饭。
宁羽衣的家在宗门外围最偏僻的位置,因为养着几匹马的原因,空气中总是有一股马粪的味道,所以宗门里的人都不喜欢到这种旮旯的脏地方。需要用马的时候,都是命父亲牵马到宗门的大门外等候。
宁羽衣来到家门口,外面是石头和泥灰堆砌的简陋围栏,包裹着里面两间砖砌的破旧平房,还有一个马厩。
平时围栏的门是关着的,父亲是怕马会不小心跑掉,这责任就大了。但今天围栏的门很奇怪是开着的,扣都扣不住,好像被什么东西撞烂一样。
宁羽衣也没多想,走进院子喊了一声“妈,我回来了。”,屋里没有反应。
宁羽衣在屋檐底下放下篮子,推开屋门进去。
屋门没锁,一推就开。
然后宁羽衣就感觉到脚底踩到了一件衣服。
低头一看,是母亲今天穿的那件外衣,看来母亲早就回来了。
“妈,我回来了。”
宁羽衣再喊了一声,依然没人回应。
四周安静得渗人。
宁羽衣走去父母的房间,发现房间门口的地上又有一件衣服,被撕破的贴身内衣。
宁羽衣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快步冲进房间。
只见床上躺着不着寸缕的母亲,浑身青肿,脸上满是泪痕,双眼圆睁,死不瞑目。琇書蛧
宁羽衣的脑袋像是被重物重重地击了一锤,委顿瘫坐地上,脑中一片空白。
恍恍惚惚间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清醒了一些,拿起手上的衣服盖在母亲的身上。
他忽然发现母亲的手指,被人一根一根地折断,指甲里残留着血迹。
宁羽衣蹲下来,把母亲的手放在自己的脸上,不停地摩擦。
妈妈,你快醒过来呀!
过了一会,看到母亲没有反应,手是冰冷的,一点人气都没有。
宁羽衣强忍着泪水,仔细观察母亲那双灾难深重的手。
刚才母亲应该是用尽全身的力量攥紧了某样东西,但被发现了,然后那人才会把母亲的手指一根根的掰断,最后抢走了那样东西。
十指痛归心,母亲当时承受的是何等的痛苦!
宁羽衣在母亲的指甲缝里发现了一些东西,是一小块皮肤,似乎是母亲曾经用力抓伤了对方。
宁羽衣轻轻地用指尖挑出了那一小块皮肤,放在手心里。
一只绿色的蚂蚁从他的衣袖爬出来,对着那一小块皮肤嗅闻了一会儿,记住了那个味道。
闻香蚁,能记住和追踪所有的味道,比猎犬还要厉害。
父亲呢?
宁羽衣忽然想起。
这时间应该也回来了呀?
宁羽衣心中忽然又生出一种不安的预感。
他快步奔出房间,冲到外面,跑到马厩前面,发现马厩里的马已经全部都在,但好像所有的马都不安分地在嘶叫和踏步。
于是宁羽衣小心翼翼地走进马厩。
还没等他走进马厩里面,鼻端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道。
宁羽衣的双手忍不住不停颤抖,双脚酸软无力,每挪出一小步,都好像要用尽全身的气力。
宁羽衣双手抱拳,紧张地放在胸口上,终于提心吊胆走进了马厩里面。
只是等他抬头一望,瞬间就觉得天旋地转,眼前一黑晕倒在地上。
马厩的房顶上吊着宁羽衣父亲的尸体,遍体鳞伤,已经死去多时,地上滴滴答答,淌满了一滩鲜血。
也许是感应到那位每日喂马遛马的养马人死去的信息,马厩里的马齐声发出阵阵嘶鸣,仿佛是在祭奠养马人。
宁羽衣被马叫声惊醒了。
他一言不发地从地上爬起来,双手不再颤抖。
他去厨房找了把刀子,然后又找了把梯子,在马厩里把梯子立起来,然后手脚并用爬上房梁,用刀割断麻绳,将父亲的尸体弄到地上。
他年小体弱,做完这些已经气喘吁吁了。
一群工程蚁不知道从何时出现在马厩里,用力抬起了他父亲的尸体,跟在男孩的背后,向屋子后头走去。
宁羽衣这一次没有说谢谢。
他咬紧牙关,抿着嘴唇,默不作声从屋子里找出一把铁锹,在屋子后方的空地里挖了两个大坑。
工程蚁将他父母的尸体运到了土坑里,然后散去。
宁羽衣依然默不作声,用铁锹一铲又一铲地往土坑里填土,直到两个土坑变成了两个坟包。
宁羽衣这才住手,把铁锹扔在一边,双手捧起一把泥土,撒在父母的坟包上。
他忽然趴在坟包上,如同躺在父母怀里的孩子,无声的抽泣。
哭者无声,心死若灰。
这一夜,宁羽衣失去了一切,包括他那颗天真善良的心。
月光如水,清冷地洒在宁羽衣的身上。
宁羽衣从地上爬起来,对着父母的坟墓磕了三个头。
他现在脑中只剩下一个念头,搞清楚父母是怎么死的,然后报仇雪恨。
他回到家里,洗净了双手,在厨房里找出两块吃剩的饼,就着一碗凉水艰难吞下。
复仇需要力气,饿着肚子就没有力气。
读过书的宁羽衣此时目光坚定。
重新换上一件干净的衣服,宁羽衣关上房门,走出围栏,大踏步走向那个他十分不屑一顾的宗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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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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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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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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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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