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事实往往与想象的不同,他们的故事从一场暗恋开始。
时间回到高中的年纪,那时候的他自命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虽然现在看那时候中二得一批,但是当时还真就有不少女孩吃他这一套,上了几年学还收获过不少追求者的礼物——那时候他却依旧觉得自己和她不在同一个世界里。
他没有接受过任何一个女孩,却总是忘不掉那天下午偶遇的那束马尾辫。
如果换作现在的他,一定会不管三七二十一,等到再次见面就上前劈头拿下,可是那时候的他却没这个胆子,那时候他只是混迹在球场上和去食堂的路上,混迹在一头扎进去就谁也找不出来的同学堆里,只能在数次年级活动中遥望着主持台灯光下的那个身影,那个身影总是扎着一束马尾辫。
于是整个高中一年级就在这样的平淡和浑噩中度过,不时会想起那个叫eva的女孩,跳跃的马尾辫像小恶魔一样在眼前舞蹈。
高二的时候他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人,那个人叫尼古拉斯·弗拉梅尔,也就是守夜人、卡塞尔学院的副校长。副校长发现了他的血统,决定把他带到卡塞尔学院,于是卡塞尔之门对他打开,他就站在门前,却没有急着走进去。ωωω.χΙυΜЬ.Cǒm
“我还想把高中读完,等到上大学的年纪再去。”他对副校长说。“我还以为你会很高兴能躲过毕业考试,”副校长有些意外,“虽然你现在去的话也得先就读预科班......不过我还是很好奇是为什么。”
“我想像一个正常人一样过完高中生活,”那时候的他是这么回答的,“如果我跟你离开的话就再也没有回来的机会了,是么?”
他没有说的是,唯一让他选择留下的原因其实只是一束马尾辫,所幸没有被副校长知道,如果副校长知道这个家伙竟然是为情所困而拒绝自己一定会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然后手把手地把他变成一个风流浪子,从此所过花丛寸草不生......副校长和他签了入学协议,只是有一个额外条款,允许他在普通院校里读完高中。
这样一来他就没有了毕业考试的压力,变成了整个学校里最游手好闲的人,每天打打球看看书,喝着啤酒啃着面包,日子本应该淡如流水地过去。
但是他依旧会每天早上早早地起床,当其他室友还裹在棉被里呼呼大睡,他已经穿戴整齐站在窗边,冬日里的清晨太阳还没来得及升起,窗外的路灯下走过一个穿着红色小棉袄的女孩,背着蓝色格子的书包,马尾辫俏皮地摆来摆去。连续一整个高二,每天早上都是如此。
室友曾经一度震惊这个家伙为什么明明不怎么学习早上却还起得这么早,更气的是他明明不怎么学习却还学得比他们都好。他们不知道其实他也巴不得能在床上多赖一分钟是一分钟,只是那样的话他就会错过那个女孩的路过。
那时候只是在早上远远地看到,就是一天的好心情。
后来他和室友聚会,共同回想那些年青涩的爱情,有一个家伙喝了半斤威士忌后打了一个酒嗝,说了一句“在那时候啊,连暗恋都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他怔了怔,心想说得真是没错啊。
所以只是暗恋,他没有去追那个女孩,因为他知道他们之间注定没有未来。
他已经选择了卡塞尔学院,选择了另一种人生,而那个女孩就注定要被留在另一种人生里了。
他给不了他们一个共同的未来,所以他宁可不要去打扰,只是小心翼翼地把这份感情藏在心底,小心翼翼地呵护起来,生怕会因为注定的失去而感到刺痛。
那种小心翼翼,以前从没有过,以后也不会再有。
他以为他们的人生注定会成为平行线,再也没有交点。
直到很多年后,他们在一起了,他又失去了她,那份藏在心底的爱情才被彻底地刺痛了。
在卡塞尔学院开始普及中文教育的时候他选修了唐宋诗词鉴赏的课,只是从前都是两个人并肩坐在一起的位置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他默默地起身坐到了教室的角落,漫不经心地听着老师的授课。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那节课老师讲到了唐代诗人元稹,老师讲诗人的生平,说虽然诗人写得一手绝美的情诗,但却是个情场浪子,一生中桃花不断,虽然为亡妻写下过绝世的悼怀诗,但一生中也屡次和其他的女子共续情缘。
课堂里讨论的热火朝天,只有他独自坐在角落默不作声。他想也许那个诗人并不是四处留情太过多情,也许只是他曾经对某个女子付出了全部的一腔真情,可是他最终却失去了那个女子,于是从此所有的女子对他来说都只是过客。也许他尝试过再爱上一个人,但是最终的结局证明他失去了那种能力,自那个女子走后,他的全部真心也都被带走了。梦回当年,校园的路上他许多次看到那束俏皮的马尾辫在前方跳跃,但他从不曾上前一步。
于是那三年里终究只是暗恋。
在十七岁的年纪,未来都还未成定数,龙的世界已经对他敞开了大门,他本应该就此摒弃一切踏入卡塞尔之门,而属于另一个世界的所有的一切都从此与他再无关联。
但是他舍不得,他还想再多几次机会,多看看那个娇俏的少女,哪怕注定没有结果,只是能远远地看看也好。
他知道他们之间隔着的不是几层楼的距离,而是天和地的距离,两个世界的距离,他们之间注定不会有交集。
所以故事本应该在毕业的那天结束。
他没有参加毕业考试,那天本来并不需要来学校取成绩单,况且他家和学校不在一个城市,来一次需要好远好远。
但是他还是来了,因为心里揣着一点小小的期愿,因为唯有如此他才可能见到她最后一面。
他在人群中找了好久好久,最终也没有看到那束熟悉的马尾辫。
跳跃的马尾辫在记忆里渐行渐远,再也看不到了。
教学楼一楼的正厅里有一面照片墙,由学校把照片制成磁扣贴在墙壁上,上下三届的所有师生每人一张,等到每一届的学生毕业了,就会把那一届的磁扣摘掉,等到来年开学季又换上了新的一批面孔。
于是在毕业季那里就聚满了人,有的在找自己的照片,有的也在找其他人的照片,他们会把照片带回家,留作永远的回忆。
他站在照片墙下,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每一张每一张仔细地找,直到最后他的手里捏着两张照片。
一张是他自己的,另一张上是一个少女,穿着白色的海军装,长发披肩,笑靥如花。
他把两张磁扣吸在一起,攥在了手心里。
那天的夕阳落下的很慢很慢,那天的晚风很暖很暖,广场边的加拿大杨三年来翠绿依旧,树阴下曾走过数不清的少男少女,不知道某天中午在树下并肩读书的情侣都去了哪里,只记得一个男孩在腿上把书摊开,女孩的发梢弯弯,垂到男孩的肩上。
三个月后他登上了开往卡塞尔学院的cc1000次快车,从此与过去的平凡人生saygoodbye。
本以为他们之间的缘分到此结束。
上了大学后同学们之间总会问起各自的出处,问彼此来自什么国家什么地方,来自全世界的混血种年轻人们聚在一起,老乡见老乡的时候更是格外亲切。
于是有一次一个德国女生问他:“好巧我们都是德国人,你高中在哪里念的?”
他漫不经心地回答了她。
而那个女生的下一句话是“咦,那你认识eva吗?”
如同春雨惊雷、闪电破晴空,他被瞬间惊醒。“听说过,不过不熟。怎么了?”他表面上淡定地回答,心里却已经漏掉了一拍。
“哦哦,她是我初中同学,只是觉得好巧。她也来卡塞尔学院了,你不知道吧。”
“她也来了?”他怔住了,过了片刻,不禁又重复了一遍:“她也来了。”
“是哦,听说她是被副校长特招入学,刚好赶上最后一班cc1000次列车。”女生注意到他的神色似乎有些异样,但却不知道原因。
人生中第一次,他意识到自己有机会追上什么错过的东西。他已经错过了一次,不能容忍自己再次错过。
想找到eva并不难,他们同样是副校长特招进入卡塞尔学院的学生。他特地去了一趟守夜人钟楼,在垃圾堆里找到了副校长,副校长一脸笑眯眯地听他说完了自己的请求,给他开出了一个条件,副校长为他安排一次两人见面的机会,他则要帮助副校长建立一个完整的校园网络,并且把最高权限交给副校长。
用他后来的话说:“当时这个老家伙用着一脸淫笑瞅着我,好像我是一只又白又嫩的小肥羊。”
结果是他答应了副校长的交易,那是1999年末,信息时代的二十一世纪即将开启,就连副校长后来也感慨自己当初一时兴起和他做这个交易的正确,没想到就这样为卡塞尔学院发掘了一名超级计算机天才,虽然这个超级天才从来只黑卡塞尔学院自己的网络......
在几天后的一个早晨,eva收到了一封来自副校长的邮件,邀请她当天下午去守夜人钟楼一起喝下午茶,然后在一小时后又收到一封邮件告诉她喝茶地点改在了校长办公室。
后来是他主动坦承:“老家伙的钟楼实在是太他娘......的乱了,我担心在那里见面会给你留下不好的印象。”于是他们正式意义上的第一次见面发生在校长办公室,当时昂热出差在外,eva来到办公室的时候看到屋子里只有副校长和一个侧影似乎很熟悉的男生。
男生正站在桌边,把茶杯垫好摆在桌面上,听到她进门,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目光似乎明亮了一下。
她没有扎马尾辫,他想,似乎更漂亮了。
她眨了眨眼睛。
那天的阳光很好,晚风很暖,带着一种熟悉的气息。
在过去的三年里,无数次在另一所学校的绿杨阴里走过的时候,阳光也是这么好,晚风也是这么温暖。
于是后面的故事顺理成章。
直到2001年的秋末,格陵兰冰海事件突发,从此她再也不能亲耳听到他的唱歌,再也不能挽着他的胳膊,走在那一片不知走过多少次的树阴下。
他留在了卡塞尔学院,许多年。
“你还是像当初那么美,eva。”看着投影中穿着高中校服的女孩,男人的脸上浮起一抹淡淡的笑容,“可是我已经老了啊。”
“你怎么会老呢,”eva轻声说,“在我心里,你永远都和那天下午一样,还是十七岁的那个少年。”
“就算我永远都是十七岁又能有什么用呢,我还是失去了你啊,eva。”男人抬起手,抚摸着少女那触不到的脸颊,“只有我一个人活了下来,我活到现在,等的就是复仇的那一天。”
eva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本来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只说了一句话:“加油啊。”
“我会的。”男人提了提背包,“等我回来,eva。”
“我等你。”eva轻声说。
男人的背影消失在门后,与许多年前的同一个背影相比,似乎有些寂寞和孤单。
一滴眼泪从女孩投影出的脸颊上划过,落在了空气里,消失无踪。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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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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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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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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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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