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县里面租了一间小房子,他已经打听到白素兰在一中念高中,他打算等会就去他们学校找她。
他还特地换上了新买的中山装,这是他平常穿着跟领导去省里面开会,接待重要客户才会穿的。
还学着别人,给头发打了发蜡,把头发梳到了后面。
他站在学校门口,一直焦急等着,就是不见白素兰出来。
明明今天是周五,她今天要回家,自己还跟领导借了凤凰牌二八大杠单车,到时候好载她回去。
都二十分钟了,就是不见白素兰,葛文在想难道是因为值日吗?
葛文看着一个女同学出来,赶忙上前拦住。
“同学,你知道高三的白素兰吗?”
女孩子被拦住有点生气,但抬头看却是一清秀帅哥,顿时脸色好看多了。
“她是我同学,你是她什么人,找她什么事情?”
女孩子还是警惕地看着葛文。
葛文也知道这年头,大家思想没有京城的开放,很少有人谈对象,自己已经害了素兰一次,这次万万不可以再害了她。
“我是她表哥,姑妈让我来接她放学。”
葛文瞎编了一个身份。
“她在值日,你直接去1班找她吧。”女子说完就走。
葛文心里面想到女孩子在做值日,说不定到时候自己就可以帮她分担一点,让她轻松一点。
问了几次人,去了二楼,现在到了2班,前面就是1班,葛文心里面很是慌张。
等会见到素兰自己要说什么,怎么跟她道歉。
还用手整理了自己的头发,理了理自己的衣领。
心想素兰应该在扫地,连靠那么近都没有听到声音。
葛文走到一班门口,却看到门锁着,他皱了皱眉,难道是素兰走了?
看到门上空着正上方有一个长方形的洞,应该是老师拿来观察办理情况的。
但却从里面贴了一张纸,葛文不知道怎么了,葛文鬼使神差的用手戳开了上面的胶带,纸轻轻掉了下去。m.χIùmЬ.CǒM
而他却看到自己心爱的姑娘,被人抱在腿上肆意亲吻。
他气红了双眼,捏紧的拳头,青筋暴起。
他们亲的入迷,根本不知道外面有一双眼睛正在死死盯着他们,他们亲了多久,那人就看了多久。
王富军放开了女孩,心里面满是开心。
自己终于亲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
白素兰羞红了脸,没有想到自己刚刚竟然真的跟王富军做了那样的事情,丢死人了。
王富军看着害羞的女孩子很是可爱,本打算再来一次,却被女孩子推开了。
白素兰羞红着脸就往门外跑,葛文躲到了旁边的班级,正好二班的后门没有锁,让他藏了起来。
等到王富军和白素兰打闹着出来,两人都没有发现门上的纸掉了,身后不远处有一人带着恨意的眼神盯着他们。
葛文看着白素兰上了王富军的摩托车,想到自己找领导才借的高杆自行车,捏着自行车的手不自觉用力。
白素兰,很好,你辜负了我,找了一个富二代是吗?
嫌我穷是吗?
很好,今天的耻辱,我葛文记住了。
葛文回到家,葛母看出了儿子的情绪不对劲,不知道自己儿子怎么了。
自己手上还拿着儿子两年前临走前去邮局给那个小姑娘写的信,自己当时跟在儿子身后,见他走了才去跟人家把信要了回来。
她也不识字,不知道写了什么。
本打算撕了,又怕儿子知道了难过,就一直收着!
自己也不敢告诉儿子,一拿就是两年多!
不管怎么样,她不想任何人打扰自己的儿子,她必须帮儿子斩断这些不清不楚的事情,她不想儿子学业分心,再有任何波折。
葛文回到房间,自己咬着拳头,坐在地上泣不成声。
明明信里面已经写了,到时候若是不回信,就是答应等自己回来,若是拒绝就给自己寄一封信,到时候就当作真的分开了。
白素兰她知道自己在京城的头三个月,每一天都在提心吊胆的吗?
生怕真的收到她的信,那时候好几晚都做梦,梦到自己被人交了一封信到手上,每次都会惊醒吓出一声冷汗。
一直到一学期结束,自己都没有收到信,才开始狂喜,自己还有机会。
放假为了省钱,他两年都没有回来。
努力学习,每次都考年级第一,只有自己优秀分工时才可以优先选择,而不是靠学校分工,到时候就不能回曲水县。
每次不管自己的感冒有多严重,都不敢请假,每晚都会在教室背书,做最后一个走。
两年来每次都是优秀三好生,刻苦努力,认真上进,是所有老师对他的评价。
不管富家女在怎么追求自己,怎么挽留自己留京,恩师也承诺自己,给自己一个到京城礼乐饭店任职的机会。
自己都放弃了,自己只想回到家乡,回到那个女孩的身旁。
可是,为什么会这样,明明都答应了自己,却还要这样对待自己,难道是因为自己没有那个男孩有钱吗?
葛文在屋子里面想不通,自己真的那么差劲,贫穷就不被选择吗?
不不不,自己为了她放弃了一切,她是自己的,她必须跟自己在一起。
她是自己的,不可以这样对待自己。
葛文捏紧了拳头,很好,不是喜欢权利吗?不是喜欢钱吗?不是喜欢那个男孩吗?
那么,就毁了他,他玷污了自己的女孩,就应该付出代价。
白素兰回到家后,从邻居家妹妹嘴里面,听到了葛文回来的消息,恍惚了一下。
那个她以前喜欢过的男孩回来了,他们分手的原因,去了高中,也从其他同学口里知道了原因。
她不怪他,毕竟,换自己也会做那样的决定,他已经尽力了,只是他们有缘无份罢了!
自己现在很开心,当年的喜欢的真的,现在的放下也是真的。
现在王富军对自己很好,她也想跟王富军一直这样,平平淡淡地一起考上大学,一起毕业结婚生子,走到生命的尽头。
她心里面已经放下了,也衷心祝愿那个男孩越来越好。
白素兰想的很简单,却不知道。
在那个车马很慢,路很远,一生只够爱一人的年代,喜欢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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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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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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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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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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