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戴羽妮杨谦>第65章 居然给戴姐姐写歌,老哥长出息了啊!
  戴羽妮知道自己的身材很好,一出来便是万众瞩目,店里店外,吸引着很多异性惊叹的目光,但她在意的,和眼里留下的,却只有杨谦的反应,看到他目光灼灼的样子,她心里也是莫名地欢喜起来。

  “会不会太明显了一点?这种纯白色的衣服看起来就很凸出身材,但这样感觉是不是就不太好?因为我们拍定妆照,还是想要别人关注的焦点在我们本人上面。”

  戴羽妮走到杨谦的跟前,还比划着S型的弧线,跟杨谦一本正经地商量起来。

  她不是一个很喜欢展示自己身材的人,不是说自己身材好就非得要摆出来,穿一些紧身的衣服或领子很低的衣服,让别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自己的身上。

  事实上,从大家对她“妮爷”这样称兄道弟的叫法就能看得出来,除了在宿舍她才穿得清凉一点以外,在外头她都是比较传统的——比如说她挑选衣服,风格都会以宽松为主,要不然就在外头搭配一件风衣之类的外套。

  潇洒、自然,大家没有过多地去关注她的身材,一样会被她开朗、坚韧、不输男孩子的性格所折服。

  “白色的旗袍也挺好看啊,不过你想换别款式试试也没问题。”

  杨谦在挑选衣服上没有什么研究,也给不了什么意见。

  “要不要我试一试黑色的风格?我是这样想的,咱们音乐节的定妆照,到时候用在海报上都会有一些复古的滤镜,整体风格会偏阴间一点。

  这样的话,我穿得这么白就没什么意思,我穿黑色旗袍,你穿黑色或者灰色的西装,这样一搭配,气场就很强烈了!”

  戴羽妮的用词特别有意思,特别是那个“阴间”,杨谦听到了就禁不住莞尔一笑。

  不过,戴羽妮说让他穿西装?

  “不是穿中山装吗?”

  杨谦有些疑惑。

  旗袍不应该是搭配中山装吗?这样看起来更加复古一点吧?

  刚才杨谦还在想她买了旗袍,自己该去哪里买中山装。荷城貌似没有买中山装的地方,或者他得问一下像自己老师这样上了年纪的人。

  “不穿中山装,谁说穿旗袍就要跟中山装搭的啊?搭配西装也超好看呢!”

  戴羽妮很想看看杨谦穿西装的样子。

  敲定了定妆照的风格后,戴羽妮挑选旗袍的效率就高了起来,她试了两件黑色的旗袍后,最终确定选了凤鸟提花的那一件。

  没办法,虽然她也很喜欢那件复古丝绒、印着紫色蝴蝶和花的旗袍,但这套更加适合骨架小巧、气质寡淡的女孩子。

  像戴羽妮这样身材高挑、傲人的女生,织着色彩艳丽的花鸟的黑色光亮的旗袍更加适合她,放眼望去,繁花似锦、佳人如梦,又是自信从容,又是温婉高贵!

  戴姑娘当是如此!

  ……

  那木先生呢?

  从旗袍店出来,杨谦他们来到了一家专门卖西装的店。

  “先生的肤色深一点,但也不是很黑,比较健康的肤色。这样的话,就不太适合比较年轻的像浅色系的西装,蓝色、粉色都不太适合。”

  导购小姐姐还想帮他分析一下,但戴羽妮很利索,直接上手找了两套她觉得还看得过去西装,拿出来给杨谦比划一下。

  “他适合穿黑色、浅灰,这套藏青色的也行。先不要黑色吧,黑色太像上班族了!”

  戴羽妮让导购小姐姐找一条衬衣,让杨谦去更衣室里换。

  这里西装主要卖的是成衣,虽然说有定制的,但戴羽妮一眼就看得出来,所谓的定制也只是量身裁衣,没有说根据客人的身材、气质、用途来定制衣服的版型、用料,甚至还有饰品。

  西装这里头的讲究太多了,这种开在商场里的店铺是很难做得到面面俱到的。戴羽妮也没抱什么希望,只是简单地给杨谦挑一套适合明天拍照的西装。

  “下次等你哥去魔都,我再带他去我爸定制西装的那家店看看,那个师傅是真的很厉害,以前是在意大利开店的,全手工定制的西装……”

  在等杨谦换衣服的时候,戴羽妮压低声音,跟杨诗涵嘀嘀咕咕地说起来。

  杨诗涵不是很懂,但今天她已经大开眼界了,跟着戴姐姐尝试了很多种穿衣搭配风格,知道原来衣服还可以穿出这么多花样。

  所以,不懂就不懂吧,觉得戴姐姐很厉害,跟着猛点头就是了!

  “戴姐姐你要不要把旗袍给换上来?这样跟我哥比对着,还能看你们穿的搭不搭。”

  杨诗涵聪明的脑袋想出了一个好建议。

  “好,涵涵,你陪我进去换,后面拉链我一个人不好弄。”

  戴羽妮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就带着杨诗涵进去另一个试衣间换了。

  不知道是不是西装穿起来太繁琐了还是什么回事,等戴羽妮把旗袍换出来,杨谦还没换好。

  “可惜这里没有高跟鞋,总感觉戴姐姐你穿旗袍配板鞋很奇怪。”

  站在外头等自己动作慢吞吞的老哥的时候,杨诗涵跟戴羽妮聊了起来。

  “肯定没有啊,人家这里是卖男装的,又不是卖旗袍,怎么会给你准备高跟鞋?”

  戴羽妮笑着,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哎,涵涵,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我穿的是什么鞋子?是高跟鞋吗?”

  戴羽妮其实之前就想找杨诗涵这个小参谋来问问了,涵涵妹妹记忆力那么好,说不定会记得。

  但杨诗涵之前都在学校上课、住宿,戴羽妮就没有去打扰她,今天见面了,也是拖到了这会儿才想起来要问她。

  “是穿的高跟鞋,我印象最深刻了,当时还说,哇,这个姐姐好有气质!”

  杨诗涵老实地点了点头。

  “那鞋子是不是红色的?”

  戴羽妮接着追问。

  “我想想,嗯,是红色的,我记得你当时口红跟鞋子一样,都很红,感觉就特别美!”

  杨诗涵想了一想,很肯定地说起来。

  那个画面对杨诗涵的冲击感太过强烈了,所以她记得很清楚,就跟刚才在旗袍店看到戴姐姐换衣服一样,两个画面都将会永远地留存在她的脑海里。

  羡慕是肯定的,毕竟杨诗涵低头看看,就感觉是自己这辈子都无法达到的“高度”……

  “戴姐姐,你问这个干什么?”

  杨诗涵不解地问起来,怎么会无缘无故问以前穿什么鞋子呢?

  得到涵涵妹妹的确认后,戴羽妮嘴角一直带着压抑不住的笑意,她还憋不住,凑到了杨诗涵的耳边,跟她分享起了这个小秘密。

  “你哥给我写了一首歌,歌名就叫《红色高跟鞋》!”

  “真的假的?”

  杨诗涵瞪圆了眼睛,自己老哥有这个胆量?

  这个歌名起得太直白了!

  “真的,杜哥和燕姐无意中说漏嘴的,你哥还不好意思给我唱呢!”

  戴羽妮掩着嘴跟杨诗涵说悄悄话,但眼睛已经笑成了两轮明亮动人的月牙。

  杨诗涵没有开口,因为她已经在心里感慨起来了。

  老哥长出息了啊!

  只能说,奥利给!

  “其实这首歌就是给我唱的,他自己都说了,很适合我的嗓音发挥。但他就不好意思让我唱出去,只能偷偷唱。”

  女人之间说起小秘密来,都已经不把秘密当秘密了!

  “为什么不让唱出去?这首歌怎么唱的?”

  杨诗涵好奇了起来。

  “这个……你哥出来了,晚点回去,我跟你视频了唱给你听!”

  戴羽妮俨然已经忘记了自己学会了只唱给杨谦听的打算,不过,涵涵妹妹也不是什么外人,戴羽妮觉得让她听听也没有什么关系。

  杨谦穿着西装出来了,戴羽妮迎上去,第一次看他穿西装的她眼中也是异彩涟涟。

  深灰色的西装穿在才二十三岁不到的杨谦身上,真的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没有很老气,戴羽妮的眼光是很不错的,这个深灰不是暗沉的深灰,而是带着一点光滑亮泽的,看上去就依然有风华正茂的青春感!

  而杨谦晒成了小麦色的皮肤,在西装的衬托下,还让他本来就很沉稳的气质凸显得淋漓尽致。

  还有中间的那层深灰色的小马甲,就好像英伦的绅士一样,让杨谦看起来更加的成熟、儒雅……

  这也更像老干部了!

  不过是很帅的老干部!

  戴羽妮嘴角抿着一种让杨谦捉摸不透的笑意,走上来,给他整理了一下衣领,把最上面的扣子也扣上。

  “其实我不太喜欢扣这个扣子,感觉束缚,闷得慌。”

  杨谦老实地跟戴羽妮讲着,他也不太喜欢穿这么正式的西装,一条简单的衬衣或者T恤是最舒服的。

  “没有让你天天这样穿着啦,就是明天拍个照。”

  戴羽妮虽然是这么说,但心里还是很想让杨谦天天穿西装给她看——太帅太养眼了,天天要是这么看着,心情肯定很愉快。

  不过,虽然杨谦穿着这套西装很帅,但戴羽妮还是有点不满足。

  “你们领带在哪里?我想挑一条褐色斜纹的领带给他试试。”

  戴羽妮跟中年的老板娘询问起来。

  “褐色的领带?”

  杨谦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戴这样的领带,甚至他都没想象过领带还有黑色以外的颜色——不是没见过,只是觉得有点异端。

  “嗯,等下还要去给你买一个手表,表带也要是褐色的!戴手表会对你气质提升很大的。”

  戴羽妮已经在脑海里帮杨谦设计好了他明天拍照的形象。

  ……

  这一逛,杨谦把戴羽妮送回宿舍,然后他和妹妹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尽管他们蹑手蹑脚地想要潜回各自的房间,但在卧室里竖着耳朵的洪肖霞还是走了出来。

  听上去像是责怪的语气,但她的脸上却挂满了笑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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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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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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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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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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