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克均立刻拿到系统里去交易。
还没翻两页,就看到吕伯奢在卖黄巾兵。
这家伙上次用两个医生,在郑克均这里换到枪炮后,就跑去打汝南一带的黄巾残部了。
效果不错,刘辟,龚都,何仪、黄邵、何曼什么的黄巾贼,山贼,都被他打败了。
总计得了六七万俘虏。
原本四王联军的士兵,战力和这些黄巾贼不相上下,倒是可以交换。
但郑克均却没有和吕伯奢交易。
“诸葛大叔,咱们换吧,我用三藩军队,交换你在南中平乱抓到的俘虏。”
郑克均最终选择了和诸葛亮交易。
诸葛亮最近又去南中平乱了,抓了不少南中蛮人。
“可是我只抓到两万蛮人,你有五万多军队,这怎么算?”
蛮人战力和三藩军队也差不多,一比一换是正常价格。
“你再搜罗搜罗,多抓点蛮人,比如藤甲兵也可以。
我不是要占你便宜,藤甲兵贵的不是兵,是甲。
我不要你的藤甲,你把藤甲脱下来,给汉人士兵穿。
只把那些蛮人卖给我就成。”
“你倒是会打算盘,这样吧,我去给你抓八万蛮人,换你的五万多军队怎么样?”
“八万?这怕是南中地区所有蛮人壮丁的总和哦。”
郑克均吃了一惊。
“没错,我就是要把南中地区12岁到45岁的蛮人男丁抓光,然后换上汉人男子。
他们的妻子儿女直接归汉人男子。这样就能迅速将南中汉化。
不然这地方老叛乱,害得我北伐都不能专心。”
“我靠,诸葛大叔,我记得你不是喜欢七擒七纵的么?
不是要感化蛮人,让他们诚心归附吗?
现在怎么玩这么阴险的招数了?”
“你听罗贯中瞎吹。
七擒七纵多慢?我闲得慌?
何况这还不稳定,哪天对他们不好,他们又叛乱了。
你没看历史上当蜀汉灭亡时,南中都还驻扎有蜀军么?就是害怕他们叛乱。
南中牵制了蜀汉多少力量?
既然咱们有了系统,干嘛还费那破事?
直接把蛮人卖了,换上汉人,省一万颗心。”
“牛批,不愧是诸葛武侯,智慧的代名词。我怎么没想到呢?”
郑克均突然对未来征服异族,充满了一百倍的信心。
五万士兵,换两万蛮兵加六万蛮民,严格来说,郑克均是吃亏了。
但郑克均又总感觉自己没吃亏。
他隐隐觉察出这个帝国系统的价格变化规律。
想当初帝国初创期,人才和士兵都不是太值钱。用资源就可以随便换。
现在大家帝国都进入上升期,人才和士兵便很值钱了。
但郑克均预测,到帝国开始进入扩张期,另一样商品一定会涨价。
那就是……人口。
其实郑克均早就感觉人口极为重要了,因为要征服异族,光是击败他们的政权是没用的,早晚叛变。
只有移驻汉民,彻底汉化,才能保持长久的稳定。
所以郑克均不惜得罪天下地主,也要实行摊丁入亩,让百姓有动力去生孩子。
还拨给华佗和张仲景大量的经费,用以研究保胎和育儿的医学。
就是为了增加人口。
但刚才听诸葛亮的想法,直接买人口去填充异族地盘……这个办法肯定会被很多系统用户效仿。
如此一来,每个系统用户对人口的需求还不暴涨?
现在也就是没有进入帝国扩张期,大家都还在忙着一统天下。
等到大家都开始往外扩张,人口价格必然水涨船高。
这样看来,三万多士兵换六万壮丁,也不吃亏。
“看来是时候加速倒卖人口了。”
欧洲人擅长卖人这个特点,得好好发扬光大。
早晚把他们自己也卖了。
……
如此,新北军除了原有的二十万精锐军队,这次东征,还增加了五千播州军,两万周国联军。
近六十万朝歌奴隶,两万蛮族兵,六万蛮族壮丁。
郑克均又用在郴州投降的余从龙,换了南中蛮将孟获。
别看孟获很出名,可历史上的孟获一点也不厉害,和蜀军对抗,百战百败。
用余从龙换他,郑克均都感觉吃亏了。
“姜子牙,哲别,李秀宁。”
完全占据湖南后,郑克均聚兵升帐。
“末将(臣)在。”
三人出列。
“姜子牙为主帅,哲别统领两万骑兵,李秀宁统领一万火枪兵,两万轻甲步兵,十万披发军北上,光复湖南,湖北,河南,陕西和甘肃。”
“是。”
“魏延。”
“末将在。”
“率领一万骑兵,五千火枪兵,一万轻甲步兵,以及六十万奴隶军,进军四川。”
“为什么要带六十万奴隶?”
魏延疑惑地看向郑克均。
“本督自有用意。
你先将他们带入川中,在成都附近驻扎。
待拿下云南后,本督会亲自前往四川。”
“是。”
“帝辛,孟获,洛桑。”
“末将在。”
“帝辛统领两万周国联军,孟获统领两万蛮兵,洛桑统领五千播州军,八千大肚国番兵。
连同祖泽清,何进忠,林天擎所部两万兵马。
共计七万人,组成先锋部队,沿贵州进入云南。
记住,你们的任务是打通山道,遇到昆明等坚城,只需围困,不需攻伐。”
郑克均之所以不换吕伯奢的黄巾兵,而去换诸葛亮的蛮兵,就是因为知道接下来要打山地战。
南中蛮兵虽然战力很一般,但好歹擅长在南方丛林生存。
周国联军也是如此,他们并非山地部队,可是郑克均问过鬻熊,商朝末期的华夏大地,到处都是原始丛林,且气温很高,瘴气横行,道路不通,沼泽密布。
在这样的时代,一个国家要想攻击另一个国家,必须适应蛮荒环境。
所以这些周国联军,对酷热的山地环境也是很熟悉的。
如今的平西政权,因为一连串大败,吴三桂又病死,早已军心大乱。
郑克均和岳飞认为,只要新北军能翻越从贵州到云南的山岭,拿下云南绝不困难。
所以郑克均派了所有擅长山地作战的部队作为先锋。
“是。”
“岳飞,项羽,英布,贞德。”
“末将在。”
“随本督率领主力大军,攻略云贵。”
“是。”
分派完毕,新北军分成三路,分别沿北、西、南,三个方向进军。
琇書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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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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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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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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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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