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等他们见到曹德的时候,却是看到了匪夷所思的一幕。
曹德正大口大口的吃着盒饭,不时还拿起塑料勺子,舀起了汤喝了起来。
而一旁,几具尸体以各种不同的姿态,躺了一地。
“阿德,这是...”
曹达华有些迟疑。
“被我搞定了!”曹德放下了手中的筷子后,淡淡的说道。
“你...怎么搞定的?”曹达华忍不住问道。
死的可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个个的悍匪,曹达华实在想不通,曹德是怎么搞定他们的!
曹德解释道,“我在来香江之前,偷偷买了一把手枪,一直偷偷的放着,这次刚好带在身上,而因为我一直配合他们,所以他们也没有搜过我身,不知道我有枪!”
“在吃饭的时候,因为我的配合,他们也没有绑住我!”
“所以,我就趁着他们吃饭,把枪放在旁边的时候,率先拿出枪,开枪解决了他们,结果就成这样了!”
曹达华闻言,有些后怕道,“太危险,太危险了!”Χiυmъ.cοΜ
“阿德,他们可是四个悍匪啊,你这样一不小心就会被杀了的!”
曹达华没有计较曹德的枪到底哪里买的。
这年代弄枪其实并不难,有点钱,有点渠道就可以了。
在内地,这方面的管理更是不严,许多社团,甚至都是从内地那边拿到枪械的,曹德从内地带过来一把枪也正常。
不过!
他想象当时的场景,还是忍不住为曹德感觉到后怕。
那不是四个普通人,是四个悍匪啊!
一个不小心,对方就可能反杀!
而李杰这边,看着几具尸体上的伤口,却是陷入了深思。
据他所知,从内地能购买的手枪,那威力可没有这么大的啊!
不过,想着他却也没有计较。
一方面曹德本身在他眼中就有些神秘。
从能知道杀害他妻子的凶手是谁这点来看,就能看出,对方有些他所不知道的渠道。
能弄到枪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其次,他用枪只是为了自卫,不是为了杀人,而且被杀的人只是四个该死的悍匪而已,没有什么好计较的。
这时!
“三叔,其实我也不想,但不得不拼啊!”
曹德无奈的说道,“你也知道他们是悍匪嘛,谁知道他们拿到钱之后,会不会翻脸不认人?我总不能拿命来赌他们会不会翻脸吧?”
“所以有机会我自然要拼一把,哪怕真的不小心死了,但起码也能有陪葬的人啊!”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
曹达华也懂。
但是一想到刚刚曹德可能遇到的画面,他还是怕啊!
“总之下次不要再这样子了,不,不要有下次了,以后都要小心点!”曹达华还是有些担忧道,
“好了,我会注意的!”
曹德说着,话音一转,又道,“不说这些了,现在我们该谈谈如何处理眼前这些人了!”
处理这些人?
“不直接叫警察来就可以了吗?”曹达华疑惑道。
“三叔啊!”
曹德有些无奈道,“我可没有持枪证啊,真直接叫警察来,那不等于把我送进去了?”
曹达华一听,这才反应过来。
是了!
曹德是有枪没有错,可那不是正规渠道来的啊!
“也是!”
曹达华点了点头后,又朝着曹德询问道,“那我们该怎么办?”
曹德没有说话,只是将目光转移到了李杰身上。
而曹达华虽然有些疑惑,但也下意识的循着他的目光,朝着李杰看过去。
“呃...有什么事情吗?”李杰感受着两人的目光,有些迟疑道。
“大胆,会不会伪造伤口啊?”曹德询问道。
“会啊!”
李杰下意识的回答了一句后,却是看见曹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曹达华腰间抽出了他的手枪,放在了他的手上。
“那么就交给你了,将这些人的伤口,伪造成为我三叔打的!”曹德笑着说道。
“阿德啊,你这是干什么?”曹达华依旧有些不解。
曹德开口解释道,“三叔啊,这些人如果是我杀的呢,我不仅非法持枪,要入狱!而如果你杀了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不仅仅不用坐牢入狱,而且这几人可都是持枪悍匪啊!完全可以算上一笔不小的功劳,一举两得啊!“
曹达华一听,顿时眼睛亮了起来。
是了!
如果算自己杀的,那曹德显然不用因为非法持枪而入狱。
并且!
自己还能因为杀了几个持枪的悍匪,而得到了一大笔的功劳。
“大胆,快做吧!”
想着,曹达华连忙道。
对此!
李杰并没回答,直接用实际行动说明一切。
“砰!砰!砰!”
几声枪响过后,这几人身上原本已经凝固的伤口,又重新留下了丝丝的血液。
而后!
李杰就将枪还给了曹达华。
而曹达华也当场开始打电话。
不一会儿!
“咿唔咿唔!”
伴随着警笛声,数辆警车来到了曹德所在的小平房。
“阿达,你没有事吧?”于素秋首当其冲的冲了进来。
“当然,没有事了!”
而看着他的到来,曹达华当即就装了起来,道,“几个小毛贼而已,能有什么事情,我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他们,看,尸体都摆在那里呢!”
“阿达,你太厉害了!”于素秋瞥了一眼尸体后,又满眼星星的看着曹达华。
其实她心里也清楚,这其中必有蹊跷。
能做到警司这种高层,她靠的可不是花痴,而是超人一等的手段和计谋,她接触了一段时间后,很清楚曹达华到底是什么料子。
不过!
谁叫她和曹达华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呢?
尽管知道事情必有蹊跷,她也没有打算拆穿曹达华!
“我是谁?我可是重案组之虎曹达华啊!”曹达华又当场装了起来。
忽然!
“咦,这不是前几个月,当场开枪打伤了另一伙社团成员的吴建东吗?”有一个警员看到了吴建东的脸后,惊疑道。
在几个月前,吴建东还是大圈帮的小头目,在一次讨债之中,因为开枪打伤了另一社团团伙,吓得对方连忙还钱后,在大圈帮内的地位直线上升。
可惜!
后来因为其他社团因为他的事情,对大圈帮意见很大,觉得一个大圈都敢随便开枪伤人,以后香港不就成他们的天下了吗?
无奈,大圈帮为了不被其他社团排挤,只能暗中排挤吴建东。
吴建东也是聪明人,很快看出了门道,并且自己走了。
不过!
他虽然人走了,可他的消息,也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社团怕这种随便开枪的人,警方也对这种人也十分的重视,生怕对方一个冲动,当街来个激情杀人,那事情就闹大了。
所以,一直有关注他。
但由于对方离开社团后,就下落不明,后来警方也找不到他了。
没想到,他竟然出现在了这里。
“吴建东!?”
周围的警察一听,连忙围上来看。
“真的是他啊!”
“没想到,他不混社团了,改绑架了!”
“不过,也是他运气不好,竟然遇到了曹sir!”
...
众人议论纷纷。
不过,这一发现也没有什么。
也不会因此增加曹达华的功劳。
最后!
诸多警察在稍稍检查了一下尸体,勘察了一下现场过后,没有察觉到什么问题,案子也算就此了解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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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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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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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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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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