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港综:我要做有钱人>第五十九章 女神不干净了
  而看着emo的周星星,曹德也没有在意。

  他只是微微一微笑,又继续道,“好了,问题回到了原点,你为什么不能两个人去!”

  顿了顿,又道,“想想,如果某天,你的一个手下得到了一个很重要的消息,能立下很大的功劳,但他却没有告诉你,反而逞英雄,一个人去,一个人拿功劳,你什么看法!”

  话音落下!

  “这扑街,真该死啊!”周星星下意识的回答道。

  但很快,他就反应了过来。

  曹德这不是在影射他吗?

  这时!

  曹德又道,“再想想,如果某天,你的同事得到了一个很重要的消息,可以立下很大的功劳,但他却没有告诉你,反而逞英雄,一个人去,一个人拿功劳,你什么看法?”xǐυmь.℃òm

  “这扑街...”

  周星星刚想说,但又立马反应了过来。

  这还是在影射他啊!

  “那你说该怎么办?”周星星忍不住问道。

  “正确的做法是,打电话通知你们的上司,让上司召集人手,在大飞进行军火交易的时候,将当他们当场逮捕!”曹德正色道。

  这就是曹德的想法。

  虽然看起来好像不怎么样,也就正常卧底会做的事情。

  可凡事就怕对比啊!

  要对比周星星和曹达华两人在原剧情之中的做法,这就是绝妙的办法了。

  只要曹达华打电话通知上司,让上司召集人手,在大飞进行军火交易的时候,将他当场逮捕的话,原剧情曾经出现过的,曹达华遇到的危险,何敏遇到的危险,学生受到危险等等事情,全都不会再出现。

  而且大飞被抓了,大飞的问题也就完美解决了。

  并且,曹达华作为消息的提供者,肯定是头功,到时候就能升职加薪,晋级成为重案组之虎,甚至可能职位比原剧情大。

  因为原剧情便宜三叔和周星星犯了太多错误了。

  比如,让学生遭受伤害,破坏了一车军火证据,这些统统都是减分项。

  可按照曹德的想法来,那就没有了减分项,而没有减分项,功劳自然会更大,功劳大那职位自然更高!

  最后,依靠着这功劳回到了警局后,曹达华肯定会遇到他的真命天女于素秋。

  等到他和于素秋两人看对眼了,曹德也自然会有一个警司三婶作为靠山。

  “可这样一来,功劳不就小了吗?”周星星忍不住道。

  “看来你还是不明白啊!”

  曹德摇了摇头,幽幽道,“且不说你带着我三叔直接杀过去,是否能拿下了大飞的军火,就算能,得到很大的功劳,可正如之前所说的,会让同事,让上司不喜欢你!”

  “你可能觉得让同事,让上司不喜欢你,不是什么大问题!”

  “但你要想想,你得到了功劳后,是谁让你升职加薪的?”

  “是你的上司!”

  “如果上司不愿意的话,就算你得到了天大的功劳,你也升不上去!”

  “再想想,是谁会在你升职加薪后,成为你的手下的?”

  “是你的同事!”

  “如果同事对你不爽,在之后不配合你完成任务的话,你就算升职了,也只个光杆司令,有名无实!”

  “而如果你通知了上司的话,看似功劳减少了,实际上并没有减少,因为上司分到了功劳后,自然也不会忘记你这功臣,而同事分到功劳后,同样也不会忘记你这同事!”

  “你不仅能得到同事的爱戴,上司要提拔的时候,也自然会优先提拔你!”

  “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不过,曹德没有说的是,即使通知了上司,周星星的功劳也不大。

  因为这消息是卧底提供给曹达华,曹达华再提供出来的,可现在那个卧底死了,自然不可能分功劳,所以最终的功劳是曹达华的。

  而周星星嘛...

  最多有个通知人的苦功!

  当然,如果周星星真的按照原剧情,带着曹达华去解决军火的问题,并且不重走原剧情的老路,解决完美了事情,那功劳肯定比这多。

  但是!

  曹德本身就不想让剧情按照原来的发展,不想让三叔,让何敏遇到危险,他自然不可能提醒周星星这些。

  而周星星稍稍思索了一下后,点了点头,道,“我明白了!”

  他是莽撞不错,但也不傻啊!

  曹德都这么直白的说出来了,他自然不可能不懂。

  这时!

  曹德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又道,“那你知道你接下来应该怎么做了吧?”

  “通知上司!”周星星毫不犹豫道。

  “嗯!”曹德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对了,那你知道我上司要我找的枪,在哪里吗?”周星星刚想去打电话,忽然想到了点东西,连忙问道

  他想到了,既然曹德这么聪明,何不让他给自己分析分析,上司要找的枪在哪里呢!

  “这种问题还要想?简单分析一下就知道了!”

  曹德看着周星星,鄙夷的说了一句后,又道,“枪不是小问题,学校的学生也不是小孩子了,肯定知道其中的厉害!”

  “但这种情况下,枪还是丢了,那说明什么?说明了这学生胆子很大!”

  “在这前提下,只要想想学校胆子最大,最有可能拿的学生是谁,就基本能猜出是谁了!”

  “你是说...庄尼?”周星星犹豫了一下后,回答道。

  “当然!也只有庄尼有着胆子!”

  曹德耸了耸肩后,又道,“不过,枪虽然很可能是庄尼拿的,但现在应该不在庄尼手上了,因为庄尼拿这枪并没有用!”

  “枪本身是见不得光的,他不能拿出来使用,一旦拿出来,他也就暴露了!”

  “可不能用,这枪他总不能丢了吧?要丢的话,他偷干嘛呢?”

  “所以只有一个可能,他把枪拿去卖了!”

  “我知道,庄尼很缺钱!虽然他家里有钱,可他经常去唱歌,喝酒,平常的零用钱根本不够,因此他经常拿家里的东西出去换钱!”

  “这次偷了枪之后换钱也不算奇怪!”

  “至于他拿出哪里换钱...这应该不用我说了吧?枪这种东西,一般人可不敢接收!”

  周星星听着,眼睛顿时一亮。

  “我明白了,枪在大飞那里!”他一拍脑袋,惊喜道。

  “明白就好!”

  曹德淡淡道,“不过,你要知道,枪是领导的,丢枪的事情是丑事,所以领导肯定不希望暴露!”

  “如果你想要升职加薪的话,就要帮领导解决问题,在围剿大飞的时候,你冲快点,先找到把枪,藏起来,然后偷偷交给领导,懂了吗?”

  周星星连连点头,道,“懂了!”

  这一刻,周星星看曹德的眼神都变了,变的犹如看向人生导师一般。

  像这种能给啊指明道路的人呢,不是人生导师是什么?

  “懂了那就去做啊!”曹德摆了摆手道。

  当即!

  周星星点了点头,便“屁颠屁颠”的去立马去打电话了!

  客厅内很快只剩下了四人!

  何敏,曹达华,曹德和李杰!

  这时,曹达华看向了李杰这陌生人,好奇的问道,“对了,阿德,这位是谁啊?”

  因为李杰每次只把曹德送到楼下,并没有上来过,所以曹达华并没有见过他,也不知道他是谁。

  而何敏也同样丢来了好奇的目光。

  她也没有见过李杰。

  因为曹德最近太忙,他们之间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见过了。

  “哦,对了,忘了给你们介绍了,这是我的保镖兼职司机,你们叫他大胆就可以了!”曹德一拍脑袋,连忙指着李杰介绍道。

  “保镖兼司机?你竟然有保镖了?”曹达华不可思议道。

  “香江很乱的嘛,请个保镖好保护我的安全,而且还能帮我开车!”曹德笑着道。

  “也是!”

  曹达华想了想后,点了点头,随即又兴冲冲的问道,“这么说,你买车了?”

  “简单的买了一辆平治!”曹德笑着道。

  “平治!?”

  曹达华一听,顿时兴奋了起来,连忙道,“带我去看看呗!”

  “就在楼下!”

  曹德说着,又道,“要看的话,就跟我下去吧!”

  说着,他就带着曹达华下去了,而何敏和李杰两人也随之跟了下去!

  来到楼下!

  “祖宗保佑,祖宗保佑啊!阿德真的有出息了,都开上平治,还有保镖司机了!”看着面前精致的平治,曹达华这摸摸,那摸摸的,边摸边激动道。

  “三叔,要上去坐坐吗?”

  看着他这激动的样子,曹德笑着摇了摇头后,又说了一句。

  “可以吗?”曹达华带着期盼的目光望着他,询问道。

  “你是我三叔,有什么不可以的!”

  曹德不在意的说了一句后,又道,“大家应该都还没有吃饭吧,正好的,我们坐车一起去吃吧!”

  曹达华迫不及待的点了点头,回应道,“好啊,好啊,你三叔我这辈子都没有做过这么好的车,今天真的是托你的福了!”

  之后!

  曹德就让李杰开车,带着他们一起去吃饭了!

  ---

  深夜!

  吃完饭的曹达华才兴高采烈的回到了家。

  “你们都去哪里了,我刚打个电话的功夫,你们就都不见了?”刚回家,就听到了一道幽怨的声音响起。

  曹达华转头一看,发现正是周星星。

  “啊,不好意思,我们刚刚去吃饭了,忘了叫你了!”曹达华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刚刚忘了叫周星星了。

  “我!!!”

  周星星听着这话,心中有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

  “你肚子饿吗?肚子饿了的话,我给你煮个面吧!”曹达华想了想后,又说道。

  “不用!”

  周星星咬着牙说了一句后,似乎发现了什么似的,左看看右看看,忍不住问道,“对了,你侄子呢?”

  “哦,你说阿德啊!”

  曹达华笑着道,“他跟何老师回家去了,今晚就不回来了!”

  今晚不回来了?

  听到这话,周星星瞬间便意识到了什么。

  眼眶一红,他的眼角不争气的留下了伤心的泪水。

  他的女神...

  不干净了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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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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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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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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