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七天的时间里,曹德在便宜三叔的帮忙下,已经成功的拿到了香江的身份证,成为了一名香江人。
同时!
在这七天内,他也不忘通过报纸,街头传闻等方式,打听着这个世界的相关消息。
而从各方面的见闻,他基本确定了这个时代,这个世界,香江的情况---处于一个权力过渡的混乱时代!
原本的香江一直处于洋鬼子的控制之下,华人即使当官了,当警察了,大部分也只能在最底层,哪怕能力再强,最多也就爬到中层,无法也无力涉及最上层。
因为最上层的洋鬼子不希望有人跟他们平起平坐!
但最近,随着租聘时间越来越近,龙国有意收回这一片土地,而洋鬼子有心想留,却也无力在逐渐崛起,并且近在咫尺的东方巨龙面前保住这一片地盘。
所以!
最上层的洋鬼子们,开始动起了歪心思。
既然留不住,那就捞一笔再走!
怀着这样的心思,洋鬼子们开始大肆的捞钱。
也因此,他们无心管理香江,慢慢的也就放松了对华人的束缚,让一些能力手段都十分出众的华人爬到了中上层级别。
只有最顶层还被他们牢牢的把控着。
同时,为了恶心东方巨龙,香江最上层的洋鬼子们也开始有意无意的,放任香江的古惑仔们发展,想让整个香江都因此陷入混乱,让东方巨龙不那么轻松的将这一片土地收回去!
而和联胜,洪兴,东星等等各种社团,就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在洋鬼子们的放任下,一个个越发展越好,逐渐做大。
不过,最上层的洋鬼子们有心放任,一些一心向内的华人或者土生土长的香江人,却是不甘于此。
这片土地是他们的出生的地方,他们怎么能允许自己出生的地方变的如此混乱呢?
于是!
马军,陈家驹,陈国忠等等能力卓越的警察被推了出来,当成了王牌和尖刀,破灭各大社团,制止各种犯罪。
可惜,华人掌握的权力始终太小。
尽管他们在竭力的维持,尽管有诸多能力出众的警察维持,可在最上层的洋鬼子的有意放纵下,整个香江也只是保留着表面的安稳而已。
当然!
话又说回来了,这些官方内部上下的博弈,国与国之间的争权夺利,跟现在的曹德关系都不大。
或许未来他有能力插手,可现在的他,还只是个一穷二白的平民,没有能力涉及到这些。
所以!
他现在的目标就一个---搞钱!
在这个危险的世界里,只有搞钱,然后好好的利用系统,才不会那天走在路上,被突然出现的罪犯或者恐怖分子了结,也才有机会干涉官方之间的斗争帮一把龙国。
至于怎么搞钱...
说实话,尽管世界背景跟重生前这个时代的世界背景有些不一样,但也有很多一样的地方,而这些一样的地方,让本身拥有超出这时代见识的曹德,心中有了许多赚钱的想法。
不过,这些想法还有个前提---本钱!
做生意要本钱,投资要本钱,什么都要本钱。
但偏偏曹德现在缺的就是本钱!xiumb.com
虽然曹达华这便宜三叔对他不错,甚至还怕他没钱花,在这星期里给了他不少的零花钱,可这些零花钱,加起来也才一千来块。
一千来块以零花钱的角度来看不少。
毕竟,这个时代的香江平均工资也才两三千。
可如果要作为本钱的话,这一千来块钱就有点杯水车薪了。
“所以...先找个投入小,甚至没有投入的事情做一下,攒点本钱吧!”曹德自言自语道。
其实他也可以找曹达华借钱。
便宜三叔表面上是学校的清洁工,实际上是卧底,以卧底的工资再加上学校的清洁工工资两份加起来,他平常的收入绝对不少!
如果曹德开口借的话,作为曹达华最后一个亲人,不难借到钱。
可曹德尽管知道,却也不愿意借。
一方面是曹达华帮他很多了,他不希望再麻烦对方。
再者!
因为时代背景的不一样,还有诸多电影角色的乱入,他心中对于自己的想法能否成功也要打个问号。
这种情况下,花自己的钱还好,赔了也就赔了。
要是花这便宜三叔的钱,那赔的话...
就算曹达华不怪罪他,他自己也会感觉到别扭。
因此!
他才准备先找个投入小,甚至没有投入的事情做一下,赚点本钱。
到时候就算亏了,那也是自己的,无所谓。
“但怎么赚本钱呢...”吴药呢喃着,陷入了沉思。
想要赚本钱的方式有很多。
而第一时间,他想到的除了违法的事情外,便是打工或者摆地摊。
违法的事情不说,什么抢劫,偷盗,那都是不需要成本投入的,甚至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他堂堂的一个重生者,至于沦落到这种地步吗?
不至于啊!
或许未来他会想办法掌握几个帮派为他做事,为他在这个混乱的时代护航。
但他绝对不会亲自下场的。
手上掌握着无数条发财途径的他,并不是走投无路,而是未来不可限量,完全没有必要为了一点小钱就将自己染黑。
要知道,人一旦被染黑了,那身上就有污点,未来洗的再白,那最多也是灰!
再者!
退一万步说,这个世界的正义一方可是有陈家驹,陈国忠,马军这样的狠角色的啊!
“就我现在的小身板可经不起这些人的蹂躏啊!所以...这条路直接pass掉!”吴药不禁摇了摇头后,又思索了起来。
而除了违法的事情外,剩下的也只有打工和摆地摊了。
这两样要么没有投入,要么投入成本小,以他现在有的钱,基本可以接受,也是最容易做的。
但,有人听过打工迅速发财的吗?
没有啊!
打工确实能积攒本钱,可那需要很长的时间。
真要打工,鬼知道哪天能积攒到足够的本钱?
“所以,打工也pass掉!”吴药果断道。
而最后的摆地摊嘛...
如果是重生前的世界,他或许会选择这一方法。
只要找准商品,定位,那么摆地摊也能赚不少钱!
君不见重生前,有许多摆地摊的都发了财了吗?
但是,这世界里有洪兴,有和联胜,有东星,街头上的混混,矮骡子更是多的数不胜数。
在这种情况下,摆地摊就要缴纳保护费,如果做的好,混混,矮骡子们也不傻,肯定会来打秋风,到时候别说赚了,没有赔钱就不错了。
当然!
也有的混混,矮骡子会比较讲究,交钱了就会守规矩,不找你麻烦,也不会打你秋风。
可问题是,他难道要将希望寄托在混混,矮骡子讲究,讲规矩上面吗?
抱歉,那不是曹德的风格啊!
所以!
这条路也pass掉!
“左不行,右不行的,该怎么办呢?”曹德深深的皱起了眉头。
忽然!
他眼角的余光瞥到了摆放在桌子上的报纸。
“有了!”
顿时,脑中灵光一闪,他立马有了想法了。
写小说!
因为时代的局限,这个时代的娱乐方式比较少,所以小说也就成为了这个时代,香江人们生活之中必不可少的娱乐之一。
一本好的小说,往往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报纸的销量!
就比如目前香江最有影响力的报纸明报,曾经也是靠着在报纸上连载小说从而崛起的,明报老板,也是更是最厉害的小说家之一,金先生!
因此,很多报纸对于好的小说,都给出了极高的报酬。
如果曹德能写出一两本好的小说,那么不说一夜暴富,至少弄到本钱不是什么大问题。
最重要的是,做这一行的话,不用跟小混混,矮骡子们打交道,也就不用担心被打秋风了。
至于曹德能不能写出来...
曹德重生前的世界里,在他还没有发家之时,为了攒下第一桶金,也做过不少的工作,其中就包括了写小说。
他的文笔还行,也在这方面赚了不少的钱,写肯定不是问题的。
再者!
他脑海之中有着未来发展到极致的各种小说套路,并且还大致记得一些小说的剧情,利用这些剧情以及套路,他完全可以复制出一本好的小说来啊!
“写!”
想到这里,一瞬间曹德就下定了决心了,也有了目标。
也在这时。
“咯吱”
房门却是被突然推开了。
“阿德,出来吃饭了!”
曹德转头一看,却是看到了曹达华却是提着两个快餐盒,笑着走了进来。
曹达华本身是有工作的,还有两个,自然不可能一直陪着曹德。
因此!
在最开始请假陪了曹德几天,让他熟悉了周围的环境后,曹达华就又去上班了。
而因为曹德本身不怎么会做饭,曹达华本身也一样,最多煮个面,所以这些天吃饭都是曹达华从外面打快餐回来的。
“好的,三叔!”
曹德笑着答应道。
不管之后的想法是什么,眼下先吃饭再说。
毕竟,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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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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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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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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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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