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义楼的幕后老板是雷然,仅仅是一个南郡四城总捕,以雷然的圆滑,肯定也和郡守沾点关系,不然当初袁金池也不会一回南郡先在聚义楼现身了。
同样的道理,在京城开这样的酒楼,背后的人物地位当然不低,只是这位大老板太神秘,有人说是宫中贵人,有人说是哪位国公之后,往来京城的若是不来一趟凤仙楼,都不算来过京城!
徐空凌沉沦四年,如今大病痊愈,性子低调许多,只安排了一辆在京城而言很是普通的马车,马匹连先天都不是,赶车的车夫是个少年,资质不错,不过功力仅仅后天七重,能为小公爷赶车,脸上满是兴奋。
马车在京城最热闹的一条街道上缓缓行进,车轱辘压在青石板上,发出流水似得响声,这马车的车轴里装了滚珠,滚珠嵌在精钢模子里,完全就是后世的轴承。
不用说,这也是军卫的成果。
车厢里只有夏仲和徐空凌,可儿三人,卫东伯和沈千河骑马在前头开路。
夏仲透过车窗看着宽足有近二十丈的街道上挤挤攘攘的马车和行人,感慨道:“难怪你去了北安说没想到郡城也热闹,这京城的确比郡城热闹多了。”
白晶晶:“主人装什么,前世又不是没见过大堵车,可比这严重多了。”
毛球撇嘴:“主人这是给徐公子面子,总不能说京城也就这样吧,这叫聊天的艺术。”
徐空凌笑了笑,似乎很满意夏仲吃惊的表情,在北安夏仲是东道主,来了京城他可是东道主,这出门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其实平时也没有这么多人,起码没有这么多马车,车马多,是因为都是外面来京的人。”
“为什么?”夏仲问了句。
京城中人就不坐马车了?
可儿和夏仲也是熟识了,抿嘴解释道:“夏掌门有所不知,这坐马车出行的,平时也有,不过多是女眷,这是京中的风气。”
夏仲诧异,还有这风气?旋即也想起来,貌似木明和沈千河都是骑马到城门处接的他,徐空凌这马车也是低调的很,显然平时并不多用。
“京中男子尚武,出行多跨马,有些还习商遗之风,驯兽出行,坐马车的,只有女眷,可是一到逢年过节,京城的马车就会多起来,因为这些马车上的人物,要么是不熟悉京城地界初来乍到,有人接待的。”可儿说着。
夏仲听到这里点头笑道:“就像夏某这种。”
他是没听过京城风气原来女眷才坐马车,早知道一定骑马了,徐空凌也是照顾他在北安南郡的习惯,所以备了马车。
这是礼数,表示对客人的重视。
不过这一层意思可儿就没说了,夏仲自己体会便是,她接着道:“还有一种,就是进京走门路的各方官员,官员们自持身份,不敢太招摇,所以也坐马车,因此街面上的马车就会比平时多了。”
“但是这些马车也只在这些热闹的街市上留连,是万万不会出现在京中官员府门前的。”徐空凌补充一句。
夏仲点头表示明白。
和他前世那些托关系走后门的官一個道理,你要送礼,打招呼,也不能直接找到人家办公室不是。
而京中官员府邸大多都是成片相连的,就像前世的小区,这个府上谁谁谁来了,那个府上谁来了,根本瞒不住。
这就体会出闹市的好处来了,闹市之中,三教九流,是会面的最好去处。
夏仲看了徐空凌一眼,闹市里的好去处,是凤仙楼,他们也来凤仙楼,那怕是得遇上不少人物。
马车停在凤仙楼后的一条街道胡同里,下了马车夏仲心里又是暗道一声好家伙,这简直是这个时代的停车场啊。
聚义楼可是马车直接停在门前的,这凤仙楼却是只能停在后面的街道上。
夏仲和徐空凌刚出了马车,远处便见一个圆领袍的中年人正对着沈千河点头哈腰,那圆领袍朝着这边一瞅,看到徐空凌又是远远一躬身,隔着老远都能感觉到那眼神中的谄媚。
“上乘资质,先天九重,武学卓绝。”
……
“你认识?”夏仲开口。
徐空凌本来都没瞧那圆领袍,听到夏仲询问才眼皮抬了一下,只是一扫就收回了目光:“他认识我。”
夏仲就明白,徐空凌压根不认识对方。
但是就是这一个眼神,那圆领袍就像打了兴奋剂似得,脸颊上都透着一抹红光。
几人朝着街道前走去,夏仲回头看了一眼,就见徐空凌的马车旁停着的几辆马车全被拖了开来,留出一片空地,几个先天高手护卫在左右。
这马屁拍的,够含蓄。
夏仲等人在一处院门进入,走在院中,这院子大的很,不逊色于颐府。
“凤仙楼的前身本是商朝姬武侯的府邸内一楼阁,这位姬武侯别的爱好没有,就喜欢盖一些富丽堂皇的楼阁,他盖了三座楼,很是出名,原来的名字是什么我不知,凤仙楼是其中之一,名字是后改的,我朝立国,这座府邸就被周皇祖赐给了一位贵人。”徐空凌介绍着。
“那位贵人是?”夏仲问道。别人不知道凤仙楼的主人,徐空凌当然知道。
“不可说。”徐空凌摇头:“那位的本领太大,我爷爷都很忌惮,让我别提其名讳。”
“这等人物,还将周皇祖赐予的府邸做酒楼?”夏仲纳罕。
徐空凌面露笑意:“那位贵人当然不差这点钱,不过那位贵人有个弟子,其很是宠溺,便将这座府邸的三座楼之一送给了那弟子,那弟子想来缺钱花了,就将这楼做了酒楼,取名凤仙楼。”
说到这里,徐空凌有些怪异的看了夏仲一眼。
可是夏仲正欣赏着院中精致,全然没注意他的眼神。
夏仲只道了句:“那想来在这里吃一顿饭,不会便宜了。”
徐空凌很是郑重的一点头:“没错,很贵,而且没人敢欠账,我也不敢。”
夏仲看向他:“这顿是你请吧。”
徐空凌哈哈一笑:“是。”
这曾经的侯府的确大的很,几人穿过好几道门,这才来到一处园子,园子门户并不大,可里面却是翠竹摇影、蔓藤垂挂,修整得自然大方,虽不工巧,但很自然,中央一片镜面湖泊,湖中六座亭台顶子只是草木搭建,环绕一座八角楼阁,楼阁足有九层之多,以夏仲前世今生的见识都为之眼前一亮。wWW.ΧìǔΜЬ.CǒΜ
夏仲青莲八宝瞳一扫,讶然道:“门小房深易聚财,草木亭台八方来。”
这是他眼前浮现的批言。
总结四个字,财运亨通!风水宝地。
“哈哈,没想到今日来了一位真人,失敬失敬。”随着笑声,一道穿着月白道袍的少年人就走了过来。
这少年只有十五六岁,生的唇红齿白,身形比夏仲和徐空凌稍矮一些,可是论“美”,夏仲和徐空凌真比不过人家。
白晶晶:“哇,美少年!爱了爱了!!”
毛球:“主人,她变心了,我要红袖添香!”
白晶晶:“…!!”
“徐公子大驾光临,寻欢有失远迎,公子莫怪。”那少年过来先朝着徐空凌一作揖,长鞠一礼。
夏仲又挑了挑眉。
寻欢?这名字…不是姓李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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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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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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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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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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