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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玄幻小说>我有一本捏魂图鉴>第二卷 第4章 先天音体
  金狮部落已经离开南郡十二天了,可那一天发生的事还在街头巷尾流传。

  流传最多的不外乎夏御医剑斩蛮兽,败退沐跋祭祀,为大周朝扬威,一战成名。

  很多市井小民不在场,也不知道为民请命的夏御医有多厉害,但他在南郡的声望已成,但凡是和夏御医有关的事,吹就成了!

  所以几天下来在市井中夏仲已经成了堪比精神境大强者的少年天才,绝世强者。

  至于夏御医为何会有那么厉害的武功,版本就更多了,有的说夏御医厚积薄发,通读四书五经,在四书五经中找到神功秘籍,一夜之间功力暴涨,达到先天层次。也有的说夏御医福泽深厚,受高人指点,传了他数十载功力,还有的说夏御医少年英俊,被仙子看中,梦中受到仙子点拨,一晚不可言说的邂逅之后,沾了仙气学了仙法,只是这点很多南郡女子是不接受的。

  总之传奇,总得有传奇的说法。

  现在夏仲就是传奇,南郡的传奇!

  说夏御医武曲星下凡都有人信。

  可要说夏御医苦修?没人信!那简直是侮辱夏御医,侮辱传奇。

  被市井已经神话的夏御医此刻正坐在名士街府上的柿子树下。

  正值晌午,阳光穿过红彤彤的柿子化成碎屑,落到夏仲的身上。

  传奇的夏御医没在修行绝世神功,也没和传说中的仙子梦中论道,他正定定看着面前的一株花草。

  如果有人能看到鬼魂,那么也能看到,白晶晶也在夏仲肩膀上大眼瞪小眼看着那株花草。

  当然,他们看的不是花草,而是花草上站着的一个毛球……

  黑色的毛球。

  那毛球身体仿佛虚幻,毛茸茸的身体有存钱罐大小,仔细看能够看到四只短腿,额头上长着一双发着白光的眼睛,正讨好的看着夏仲。

  “主人,你这么看着人家,人家会害羞的呢。”

  毛球嘀咕道,发出的声音奶声奶气。

  “你,真的不是「捏魂图鉴」的什么器灵?”夏仲问道。

  “主人,你这个问题已经问了人家七十二遍了哦,人家不是器灵,人家是给主人吐魂币的呢。”毛球咧嘴道,咧嘴就是白色眼睛下露出一条黑色缝隙。

  “那你吐出一枚魂币来给我康康!”白晶晶道。

  “人家不和低级图鉴对话。”毛球无视白晶晶。

  白晶晶:“……”

  夏仲扶额,这黑色毛球,是他突破先天后突然冒出来的,当时都吓了他一跳。

  用对方的话说,其一直在他的魂魄上,是和「捏魂图鉴」绑定的。

  捏魂图鉴,是提供一张张图鉴。

  而这黑色毛球,是让他能听到鬼魂的声音,看到强大鬼魂的源头,顺便给他吐出魂币来,而之前不显现,是因为夏仲的魂魄太弱。

  夏仲得到图鉴,

  它得到魂魄。

  当然,因为和夏仲魂魄共生的关系,夏仲突破先天,魂魄大涨,它也成功“升级”,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为了验证其所说,夏仲还特意让白晶晶找了一个鬼魂去瞧了瞧,夏仲这次真的听不到鬼魂声音了,必须这毛球上身才能听到。

  突然知道自己魂魄上有这么个东西,夏仲是惊悚多过惊奇的。

  原来自己去“捏图鉴”,合着主要是给人家打工?让夏仲完成死者心愿,捏魂图鉴去吸收那些魂魄,估计九成就是为了喂它!

  好吧,即便报酬不菲,他也是纯粹自愿,可夏仲还是觉得头皮发麻。

  工具人。

  他就是传说中的工具人!

  看到主人眼中的惊恐忌惮,毛球眼中露出的讨好之色更甚,蹦跶到夏仲脚边:“主人,人家不是要利用主人哦,只是之前人家说话主人也听不到。”

  “人家就是主人魂魄的一部分,这么说吧,人家换个称呼主人就明白了。”

  “什么称呼?”

  “爸爸……”

  “………”夏仲挑眉。

  白晶晶:“恭喜主人突破先天就喜当爹。”

  常说孩子是娘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这是啥,夏仲魂魄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夏仲的确有感觉,他一个念头,就能让面前的毛球再消散掉,可消散掉就永远得不到魂币了。

  “别的不多说了,你吐出枚魂币来我就信你。”夏仲神色凛然道。

  毛球当即鼓起圆鼓鼓的身子,似乎酝酿了一番,然后朝着夏仲做出一个呕吐的动作。

  可惜,毛都没吐出来。

  “主人,人家吐不出来。”毛球可怜兮兮看着夏仲,它没喊爸爸,主人似乎不喜欢那个称呼。

  “是因为没完成死者心愿吸收魂魄?”

  “不是哦,人家已经不需要魂魄了。”毛球连道。

  “那你需要什么?”

  这也是白晶晶和夏仲这十二天都疑惑的一个问题。

  毛球左右看看,然后蹦出了这十二天每次听到这个问题同样的答案:“不知。”

  夏仲沉默,

  不说别的,图鉴他还是想捏的,现在突破先天了,论实力他也算在这个世界站住脚了,可是「捏魂图鉴」竟然出问题了。

  不过这毛球既然说它能吐魂币,肯定是有途径的。

  他看向白晶晶。

  白晶晶双手一摆,很是摆烂道:“主人,你别问我,我就是一图鉴。”

  就在夏仲皱眉时,院子外匆匆跑来一个丫鬟,正是那个小菊,老远就唤道:“公子,公子,来人了,好多人,好多好多人,都在等着公子呢。”

  夏仲被这没头没脑的话弄的一愣,什么人来了?

  自从自己在金狮部落来朝时大放异彩,突破先天,这几天除了在天尘宗主举办的宴会上喝了一杯头功酒,然后就窝在家里了,连王府都没回。

  倒不是他自傲,诚然,论实力,寻到灵光突破先天之后,他的实力暴涨,虽然只是先天一重,但在梦蝶空间中,凭借「独孤求败」图鉴剑气领域,他都能和步城主斗个旗鼓相当,甚至隐隐压对方这个先天八重通玄第一阶段的一头。

  而且先天玄体灵光突破之后,他的先天真气更是能让周身放光。

  那种光芒,和修明大师的金色火焰很像,属于一种比正常光芒状的先天真气高一层次能量,只不过他的光芒还比较弱,效果是什么还不明显。xiumb.com

  根据他的见识积累,也知道这就是先天之体灵光突破先天的好处。

  异象超能!

  不过他的实力是强了,可也没有到真正和天尘宗主,和这个世界的朝廷叫板的地步,那击败沐跋祭祀,市井间传的离谱,可他心里明白,最后一碰撞,人家动用了先天真气,他就再没办法斗了。

  只是沐跋祭祀自己规定不可动用先天真气,当然算输了。

  之后金狮部落离去,天尘宗主还是命人将五十万石粮,五万头牛羊,五万石盐装上让其带走了。

  那是圣上赐粮,岂是说不要就不要的。

  沐跋祭祀还是很实在的,面子丢就丢了,粮自然该拿还得拿。

  临走沐跋祭祀只是深深看了夏仲一眼,那一眼,夏仲看到的不再是雄狮般的肆意,而是沧桑。

  庆功宴之后天尘宗主只对夏仲说了一句:“这几天就不要再回南郡王府了,在府里等消息吧。”

  夏仲就待在了府里,倒也乐得清静,一边查看自身突破先天后的种种变化,一边琢磨那突然冒出来的“毛球”。

  至于等什么消息,天尘宗主没多说。

  名士街上,今日的确来了很多人。

  艳阳高照、街上出现一支奇怪的队伍,一百三十六名全身戎装、甲铸金鳞,袍绣飞云的军卫,护侍着一辆漆得铠亮的马车驶进街中。

  所有军卫皆是清一色的高大神骏的白马,马鞍华美,马上的卫士年纪皆在四十往下,可清一色都已经是先天大高手,目光环视间睥睨之气顿生。

  最终停在了夏仲府门前。

  夏仲到府门前的时候,夏景堂和夏言慎等人已经带着下人们罗列两侧相迎,顾南倒是不在。

  “仲儿,这是京城来的人。”夏景堂看到夏仲到来,连忙低声道了句。

  京城两个字,已经能说明很多东西了,夏景堂的眼神中明显带着压抑不住的喜色。

  夏仲看到那军卫衣袍也看出来了,

  天子卫!

  圣上近卫!

  他微微点头,走到众人前,刚要拱手说话,那马车门开了,里边走下一人来,胖乎乎的,穿着大内大太监官衣,头顶一镶了翠玉的高帽,嘴中道:“夏大人,咱们又见面了。”

  夏仲笑道:“原来是朱公公。”

  “是咱家。”

  这人正是朱潮朱公公,金狮部落离去之后,朱公公连庆功宴都没吃,马上就回京了,当然,那日大会之上朱公公私下没少恭维夏仲,夏仲也就和这朱公公算是熟了。

  夏仲将朱公公迎进府中,那些天子卫也走出十八人跟随进来,刚进到前厅,朱公公也不和夏仲寒暄,回过身来,手一抬,旁边的军卫立刻奉上一长匣。

  长匣打开,里面放着两卷明黄的圣旨,朱公公目光扫了一下,这才抽出其中一卷,轻咳一声,脸色肃然道:“南郡子民夏仲接旨!”

  夏仲刚刚就隐隐猜到了,不过朱公公这话有些怪异,先前进门时还喊他夏大人,现在竟然说他是南郡子民。

  顾不得多想,夏仲就要跪下接旨,却听朱公公的声音又响起:“圣上特许,夏仲免跪接旨。”

  特权怎么来的,实力,地位!

  夏仲也就不跪了,只是拱手道:“小民夏仲听宣。”

  可夏景堂等人还是跪伏下。

  朱公公展开圣旨,朗声念道:“奉天承运显武皇帝,诏曰:昔皇祖征天下,立朝邦,定国运,示国之承于民,民兴则国兴,民衰则国颓,国之根本,在于民也。为君者,选贤任能,匡扶社稷,朕闻南郡夏延寿,今昔二十一龄,才能高绝,有胆有谋,甚喜,着吏部贤能院赐显武圣榜第三,赐字“栋梁”,赐剑“宣威”,赐令“国行”,以彰功勋。钦此。”

  夏仲听明白了,这就是官方表扬了。

  武学圣榜,是礼部颁发昭告天下。

  而显武圣榜,由吏部制定,三十岁以下有成名战绩,对国有大贡献的先天高手方能上榜,一过三十岁便摘出榜内。

  这份榜单,既是对实力的认可,也是地位的认可,不属于官,但是属于圣上看重的贤能,能上榜者都是大周朝精英中的精英了,将来就算老了也可以吹嘘一番。

  而赐字赐剑,就是属于额外嘉奖。赐令“国行”,更是嘉奖中的嘉奖,表示在大周朝,不管夏仲去哪里,只要掏出这块令牌,横行无阻。

  就算是行侠仗义犯了一些王法,也是会被认可的。

  “夏仲领旨谢恩。”夏仲脑海里飞快转了一圈,拱手道。

  接过圣旨,朱公公身后的天子卫又送上四个长短不一的匣子,打开,一份圣榜,一柄宣威剑,一卷圣上的亲笔题字,还有一方金字令牌。

  这次由起身的夏景堂,夏言慎等亲属接过,两人那眼底的喜色仿佛捧着传家宝。

  朱公公传完了圣旨,换上笑颜,走到夏仲面前道:“恭喜夏大人,圣上听了夏大人所作所为,龙颜大悦,几次称赞呢。”

  夏仲在这个先天八重,武学通玄的大太监面前可不敢倨傲,连笑道:“定是公公为在下美言了,在下受之有愧。”

  朱公公满意的一笑,然后瞄了一眼旁边的夏景堂等人,亲切的拉起夏仲的臂膀走到一边。

  他是皇上近侍,说权力大也大,说小也小,能和这些进入圣眼的年轻俊杰交好还是要交好的。

  走到一边,朱公公声音压低,道:“夏大人,咱们不是外人,有话也就和夏大人直说了,咱家回京和圣上说了夏大人在南郡所作所为,圣上很是喜欢,有意招夏大人进京任天子卫都尉一职,只是碍于云王爷兄弟情面,不曾下旨,若是夏大人愿意,不妨告诉咱家。”

  夏仲一愣。

  天子卫都尉?

  天子卫都尉同样是正三品,而且是天子近卫,大全在握的正三品,别看天子卫打着军卫的名号,可是监察百官有他们,提刑诏狱有他们,连打造先天宝具都有他们。

  那威风可比一个王府御医强太多了。

  不过威风大,危险也大,皇上近卫,见皇上的机会当然也多,一不留神,那可能就狗带了。

  朱公公话落,看夏仲神色,一笑道:“咱家会在南郡呆一日,也会去拜会尘风大侠,夏大人好好思量,若是有意,告知咱家便是。”

  话落,就要离去,夏仲回神,连忙要拦下朱公公吃个宴,不过朱公公道了声还要去宣旨,夏仲也就不多留了,也没问给谁宣,只是走时夏仲将一张千两银票交给了跟在朱公公身边的小太监手里。

  朱公公似乎瞥到了,又似乎没瞥到,总之脸上的笑容更甚了。

  夏仲送走了朱公公,一家人热热闹闹的看了圣榜,圣榜是一份总榜,只罗列三十六个名字。

  排名第一是无极雁鸿,十八岁上榜。

  第二是玄鼎叶红菱,二十五岁上榜。

  第三是南郡夏仲,二十一岁上榜。

  ……

  泱泱大朝,天才众多啊,而且多是上宗弟子,像当年修明大师就是大般若修明,位列第十的,他这个南郡比较鸡立鹤群。

  夏仲正看着这些东西时,下人又来禀报有人求见公子。

  随着夏仲的实力地位提升,想见他的人不少,可敢求见的人绝不多,无形的位阶就摆在那里呢。

  敢求见的定不是普通人,夏景堂和夏言慎连让他去见,他们则兴冲冲的商量着把皇上赐字怎么收藏做传家宝了。

  夏仲出了府门。

  便看到木明一人双马正侯在门外,见到夏仲,满脸笑容。

  夏仲立刻明白,天尘宗主要见他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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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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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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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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