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还会有新的宫女进来,雁过无痕罢了。
许清凝继续做着她的皇帝,日复一日处理着那些无聊的事。
她还是会经常见到沈雁书。
这是无可避免的。
但两个人,都默契不再提起那天夜晚的事。
仿佛所有的一切,都消失在河西的冷风和尘沙中,不被任何人所知,也不会有任何人记得。
似乎不曾存在过……
只不过,许清凝有时候觉得,沈雁书看她的眼神里闪过几分悲悯。
他在悲痛什么,又在怜悯什么呢?
这种眼神,无端地让许清凝心里隐隐难受,偏她又不能说。
她只能尽量不与他单独见面。
除了君臣应有的交流,不再有别的了。
冬天,沈雁书身上的喘疾又犯了,偏他又不想告假,新政推行到一半,正是关键时刻,他如果松懈了又得浪费很多人力物力。
他要铲除氏族,还民于田。
可动了一个谢家,其他氏族感受到了危机,难免会联合起来做出反击。
这条路,走得并不顺畅。
沈母不会去劝她的儿子,她只是每日熬好药汤,让沈芸送过去。
沈芸很喜欢出去走,她巴不得天天给沈雁书送药,一手提着药,一手拎着棍子就出门了,俨然不像大家闺秀。
但她毕竟是沈雁书的妹妹,也没有人敢对她无礼。
衙门的侍卫说:“沈小姐又来送药了,你天天来,我们衙门都有股苦味了哈哈哈。”
沈母熬的药苦,但良药苦口嘛,沈芸觉得没什么。
她认为她哥也不是怕苦的人,直接走进去,一手拄着长棍,把药放在沈雁书面前。
沈雁书心想,他怎么有种被威胁的感觉?
沈芸说:“哥,喝药!”
沈雁书这病是从娘胎里就带下来的,喝再多药也是无济于事。
可他扛不住沈芸这天天来,心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每次都会干干净净喝了。
只不过这回,他喝完后皱起眉头。
“今日好像特别苦。”
“是吗?”沈芸:“药不都是苦的……”
沈雁书突然想到了什么,“倒也未必。”
沈芸:“那你说说,有什么药是不苦的?”
“有的。”
沈雁书想起的,是许清凝曾给他做过的枇杷糖。
她很聪明,如果有预谋地去做某件事只会成功,让人连拒绝的勇气都没有。
沈芸摸摸鼻子,她觉得她哥就是矫情。
看来在京城待久了,总是会染上些纨绔贵族的陋习。
她收拾好东西,摇了摇头便回去了。
“我走了!”
沈雁书:“我让人送你回去。”
“不用,我喜欢自个走。”
沈芸是有点身手的,所以她天不怕地不怕,当初敢和沈母千里迢迢两个人来京城,如今她也不需要人送。
而且,沈芸挺喜欢京城的。
这里有她未曾见过的世界,比如街上五彩斑斓的小糖人,还有酒楼里说书的先生……
沈芸经常去听书,她喜欢那些荡气回肠的故事。
这天下午,沈芸从沈雁书那儿离开,就去酒楼里听书了。Χiυmъ.cοΜ
因来得晚了,前排的位置早被人抢空,沈芸只能站在最后排。
她个子不算太高,踮起脚尖也看不到什么,只能听到声音。
小姑娘有些生气,可她怎么挤都挤不进去了,自个生闷气。
忽然,不知是哪里冒出来的人,把沈芸给撞了下。
她没站稳,整个人往侧边扑过去,好在另一个穿着淡灰色衣袍的男子,给她扶住了。
灰衣男子说:“小升,你也太莽撞了。”
小升是他的侍从,“姑娘,不好意思,我没看路……”
灰衣男子对沈芸道歉:“这位姑娘,是我们冒犯你了。”
沈芸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见他们道歉,也就没有怪罪了。
“没事,我也没有受伤。”
小升说:“柳大人,我们走吧,再晚就误了时辰。”
“嗯。”柳辛看向沈芸,“姑娘,我们该走了。”
颔首之后,他们两个便离开了。
柳大人?
沈芸不太了解官场里的人,不知道这位柳大人是谁?
她觉得他相貌还算清秀好看,虽然比不过她哥,但也算是少见的美男子了。
因为这茬事,沈芸也没心思听书了。
她正打算离开,忽然看见地面掉了颗纽扣,应该是“柳大人”搀扶她的时候被她拽下来的。
沈芸捡起纽扣,心想以后有机会还给这个男人吧。
刚走出酒楼,她看见一行人骑马走过。
他们速度很快,完全没顾及到街道上有旁人。
这等气焰嚣张,实在让她很不舒服。
旁边有人在窃窃私语。
“锦衣卫实在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快别说了,让他们听见,我们都得被抓进诏狱……”
提及诏狱,所有人都害怕得将脖子一缩。
沈芸听见了他们的对话,她是头回亲眼看见锦衣卫。
果然传言不假。
她随意问了个路人:“你可知道他们要去做什么?”
路人小声说:“应该是废太子的事吧……”
“废太子?”沈芸:“你们说的是浔南王府那位啊?”
“可不是吗?正是那位。”路人叹气道:“说起那位也实在可怜,好好的储君之位没了,变成王爷,现在连王位也没了,被贬为庶人,还被幽禁起来了。”
沈芸:“听起来是挺可怜的。那锦衣卫今晚是要去抓他吗?”
“我也是听小道消息说,有人秘密在联系那位,陛下不放心,我猜怕是……”
路人没有继续说下去。
沈芸好奇,但路人已经走了。
他留下句:“一朝天子一朝臣,唉。”
沈芸找不到人问,干脆回府去了。
与此同时,锦衣卫已经到了浔南王府。
许清凝将齐穆贬为庶人后,就一直将他关在王府,不准他进出。
齐穆成日除了喝酒就是睡觉,整个人颓废不堪,没有丁点皇室的气质了。
他听到门外传来的快马声,倏地笑起来。
这天终于要来了。
锦衣卫踩着鹿皮靴子踢门而入,为首的人正是宁安。
他坐在主位,慢条斯理地擦着绣春刀,眼神比刀光还要冷。
“殿下,近来可好?”
宁安虽然称呼齐穆为殿下,但语气可没有半点尊敬。
他才是上位者,齐穆只是阶下囚。
酒坛子滚落几圈,齐穆踉踉跄跄站起来。
他笑着看向众人。
“果然……果然还是要走到这一步了。”
宁安把刀放下,“陛下念着故友旧情,一直留你的性命,可殿下实在不让人省心啊。”
齐穆嘲讽道:“我如今还能做什么?”
他只是安安分分地当他的废物王爷了,许清凝还不肯放过他。
她就是要杀了他!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宁安冷笑一声:“殿下若是真的安分,就不该和外界有书信往来。”
他把那几封信甩到齐穆脸上。
“殿下,你以为监视你的人都是混日子的吗?”
齐穆愣住了,他捡起洒落在地面的书信。
这些都是他和柳辛的。
可他们只是叙叙旧,也没说什么别的啊。
“你们既然看了我的信,就知道我没有反心。”
宁安:“你有没有反心不重要。只要你活着,你就能让某些人蠢蠢欲动,所以你必须死。”
齐穆的眼神瞬间变得绝望。
他倒不是怕死,他就是不甘心,自己的人生何至于此?
家仇国恨,还有她……
为什么会这样呢?
明明他从出生就是太子,是养尊处优的太子啊。
他被寄予厚望,所有人都以他为中心,他还有两情相悦青梅竹马的姑娘。
为什么……
是从哪一步开始走错了?
齐穆真的不甘心!
宁安抬起手,示意侍卫把东西呈上来,“陛下和你好歹兄妹一场,让你自己选择死法,你选一个吧。”
毒酒、匕首、白绫……
呵,齐穆没想到这些东西会用在他身上。
“既然是必死无疑了,那我不用这些。”
宁安半眯着眼眸审视齐穆,他问:“你想如何?”
话音刚落,齐穆转身推倒了烛台。
地面全是浓烈的酒,沾了火之后迅速扩大燃烧范围。
熊熊烈火瞬间能吞噬半个王府。
齐穆在火焰中笑道。
“我啊,想多找几个人陪葬。”
宁安没想到齐穆临死来这一出。
果然,齐家人血液里终归是有些相同的地方,即便齐穆从前是人人歌颂的仁义太子。
剩下的人说:“大人,我们快走吧!”
宁安当然得走,只不过这场火呛得他旧伤复发。
他跑出王府后咳了很久,估计伤了肺腑。
属下问:“我们要救火吗?”
宁安擦了擦脸面的灰烬,看向浔南王府。
火势很大。
齐穆在里面没有走出来,想必已经烧死了。
宁安说:“等一下确认他的骨灰,回去复命。”
……
齐穆死了。
许清凝把这件事,写信告诉给了苏湄雪。
其实苏湄雪早就猜到了,他们二人的位置注定要互相残杀。
苏湄雪收到消息的时候,在一个艳阳天。
她来这个小渔村很久了。
每日看村民们出海捕鱼,干脆自己也买了个小船。
可是她到底没什么经验,打了好几天网,就抓了几条小黄鱼。
阿九原本是个身手高强的死士,跟苏湄雪时间久了,每日就做劈柴挑水的事,很久不曾打打杀杀了。
但,他竟然开始喜欢上这样的生活。
“小姐,这几条鱼可以煲汤了,我拿去煮了。”
苏湄雪还想多晒一会太阳。
“嗯,你先去吧。”
这儿是苏湄雪去过的最南方。
这个地方的人自成小国,他们不受其他地方的文化熏陶,没有男女之防,也不学那些三纲五常,能认得几个字就很难得了。
苏湄雪很喜欢这样的氛围。
人好像都少了很多烦恼,每天只要想着填饱肚子就行了,没有太多的欲望。
她躺在船上沐浴阳光,一光着身子的小孩跑过来。
“雪儿姐姐,我抓到了大螃蟹!”
苏湄雪坐起来看:“咦,还是花蟹呢!”
小孩名叫狗蛋,“我厉害吧!”
苏湄雪摸摸他的脑袋,“狗蛋最厉害了。”
狗蛋把螃蟹给了苏湄雪:“送给姐姐了。”
“谢谢。”苏湄雪也给了狗蛋一袋海螺,“这是我挖到的螺,给你。”
狗蛋接住了。
“我娘要你们今晚去我家吃饭,雪儿姐姐,你来吗?”
苏湄雪长得好看,很多人都喜欢她,还说要给她介绍亲事,她便以阿九为借口遮掩了,所以他们才不说亲了,但还是经常要她去做客。
“我和阿九今晚自己做饭,所以就不去了。”
狗蛋有些难过:“那明天一定要来呀!我娘可喜欢你了。”
狗蛋的娘是这儿土生土长的人,从来没有走出去过。
她很喜欢和苏湄雪聊天。
因为在苏湄雪的口中,有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不只是她,村里人都喜欢听苏湄雪说话。
温温柔柔的,还知道那么多事,就像天下掉的仙女一样。
苏湄雪答应了狗蛋,说明天会去。
狗蛋才重新恢复笑脸,一路跑回家了。
也就是这时候,苏湄雪接到了京城的信。
齐穆死了,是许清凝杀了他。
苏湄雪没有否认,她得知消息的瞬间,心还是为齐穆而疼痛着。
这是她唯一爱过的男人,是少年时期差了一步的圆满。
她叹息道:“终于还是走到这一步了。”
不知不觉,苏湄雪在船上待了很久。
太阳渐渐落去,天渐渐黑下来。
风拂过脸颊,让她觉得眼角冰冰凉凉的,有点冷。
阿九喊了好几遍,才让苏湄雪回过神。
“小姐,饭做好了,来吃饭吧!”
“快来吃饭了!”
苏湄雪把信扔进了大海,也把那些过去扔进了大海。
她步步朝着阿九走过去,赤脚踩在绵软的沙滩上,还能感觉到太阳的余热。
阿九给苏湄雪盛了鱼汤:“不得不说,这海鱼就是鲜美啊,你看这汤多香。”
苏湄雪闻了闻,“这是我们自己捉到的鱼,当然香了。”
阿九觉得挺有成就感,他以前哪知道捕鱼呢,都是和苏湄雪来这儿才学会的。
他才知道,原来日子还可以这样过,不用成心担忧掉脑袋,也不用去追逐名利。
没有杀戮,只有宁静。
两碗鱼汤一双人就足够了。
阿九笑着说:“也是哦,那你快吃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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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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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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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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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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