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瞧见他了。
沈芸喊道:“沈哥,你回来了啊!”
沈芸对沈雁书的称呼一直没变过,但感情已经变了,尤其她得知他有喜欢的“男子”之后。
沈雁书问:“母亲在家吗?”
程芸:“她在绣袄子呢。”
“嗯,我去看看她,你们自个玩。”
沈雁书从沈芸身侧走过。
沈芸歪着头打量沈雁书的背影,她小声对李霜霜说:“你有没有觉得,今天的沈哥不大一样?”
李霜霜没看出来,“哪里不一样了?”
沈芸:“他好像不怎么高兴。”
“有吗?沈大人每天都这副德性啊。”李霜霜说完后,觉得自己这样讲不太礼貌,便委婉了点:“大人是喜怒不形于色。”
沈芸:“我猜他肯定和那个人吵架了。”
李霜霜:“那个人?”
“哎呀,就是……”沈芸贴在李霜霜耳边说了几个字。
李霜霜老不好意思了,“小姐你可别再说了,有损大人清誉。”
“清誉有什么用?”沈芸双手叉腰,“在我们那儿,吃饱喝足有娘子抱就是最有用的,我看沈哥就是太端着了,娘子没有就算了,连男人都搞不定,活该他单身。”
李霜霜赶紧捂着沈芸的嘴,“小声点啊祖宗。”
沈芸:“我说的都是实话。你当沈哥他不想抱得佳人归吗?他就是怂,但他怂我们不能怂啊,我们得帮他。”
“可是怎么帮啊?我们都不知道那个……男人,他是谁?”
李霜霜还是无法相信,她那皎若皓月的沈大人竟然是个短袖。
“我也不知道,但我见过一面,他长得特别好看。”沈芸支着下巴深思:“京城里长成那样的男人也不多吧,随便打听打听应该就知道了。”
“长得特别好看的男人。”李霜霜倒是听说过一个,“该不会是北凉五王子吧?”
沈芸:“北凉人?”
李霜霜:“嗯,这个赫连闻就是以姿色出名的,比女子还要娇柔妩媚。他来京城当质子还没一年,就勾走了无数男男女女的心,要是我有他这么好看就好啦。”
沈芸听到是北凉人,还那么多人追,她顿时就泄气了。
以她沈哥这性格,肯定竞争不过别人,估计连表白都不敢,怪不得他只能自己难受。
“那可就难办了,唉。”
“唉。”
两个小姑娘都蹲下来,抱头叹气。
然而,沈雁书并不知道,她们两个如此担心他的情感问题。ωωω.χΙυΜЬ.Cǒm
他临走到沈母房间,又打住了,回去换了身衣服才进去。
沈母看了沈雁书两眼:“你方才进宫了?”
‘嗯,不过母亲如何看出来的?’
沈雁书怕她看见他衣服上的茶水,所以特意换了便服来。
沈母:“你每次从宫里回来,都像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沈雁书这才知道他表现得如此明显,看来还真是知子莫若母。
“我向陛下请命了,愿同去河西。”
沈母不懂政事,但她从沈雁书的表情猜出了些许。
“河西是不是有什么变故?”
沈雁书:“嗯,陈王怕是有反心。”
沈母:“那你为何……”
沈雁书:“做臣子的,不能让君王独身犯险。”
沈母盯着他看了一小会儿,忽然笑了笑,“在娘面前,也要说谎吗?”
沈雁书手心有微汗,“儿子没有说谎。”
沈母又说:“那天晚上的小姑娘,就是你口中的君王吧。”
沈雁书也许可以努力瞒过所有人,但他瞒不住他的母亲,她是这样聪慧,又这样了解她的儿子。
他实在是无言反驳。
“是她。”
沈母:“你脖子上的那道伤疤,也是她弄出来的?”
沈雁书和萧屿的体质完全相反,他是疤痕体,但凡有点稍微严重的伤,就会落下痕迹。
上次许清凝的那刀,在他脖颈留下来淡红色的疤,一辈子都消不掉了。
他倒是不在乎这张皮相,可让母亲看见了,难免让她担心。
“伴君如伴虎,我们做臣下的,每天都是拎着脑袋过活的,她能手下留情饶我性命,已经很难得了。”
那天,沈雁书都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没想到是萧屿救了他,实在是意料之外。
沈母的目光逐渐变得凝重,她一直认为儿子是个聪明人,万万没想到他也会犯糊涂,他怎么能喜欢一个不能喜欢之人呢?
“你对女帝,若真只有臣子对君王之心,那倒也罢。可你……你……”
沈雁书坦诚了:“儿子喜欢她。”
他眼眸清明,言语坦荡,并没有什么羞耻惭愧之意。
喜欢一个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有什么不能承认的?
但他却只在母亲跟前承认过。
沈雁书接着道:“母亲不必担忧,我知道自己同她不可能,我就……只是喜欢她,仅此而已。”
沈母听到这番话,实在是心疼。
他若是敢为这份喜欢冲动一次也就罢了,偏偏他清醒无比,只能自己时刻咀嚼着爱而不能的痛苦。
“她知道吗?”
沈雁书微微笑着,“就让她永远别知道吧。”
他觉得没这个必要。
沈母真是不知该怎么说,如果是普通女子倒也罢了,偏偏是那个人。
她只能叹气一声。
“你这次去河西,会不会有危险?”
沈雁书:“会有。”
如果陈王要把许清凝扣留下来,那沈雁书自然会和她一同面临危险,所以他提出让陈王把独子送到京城“做客”,目的就是互相为质。
沈母思考了一会:“行,你去吧。”
沈雁书:“母亲不劝阻我吗?”
沈母:“我没有理由劝阻你,因为无论是作为臣子,还是作为男人,你都扛起了该有的担当。”
她当然比任何人都了解眼前的男人,沈雁书这次不去,女帝要在河西遇险,他肯定会自责一辈子。
“多谢母亲谅解。”沈雁书对她作揖一拜,“如果此次儿子不能回来,母亲就带着沈芸离开京城吧。”
他把宅子的地契,还有这些年的俸禄,全部交给了她。
沈母接过来了,道:“我权当替你先保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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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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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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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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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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