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清凝问萧屿:“你是从哪里找到阿珠的?”
萧屿:“死囚牢房里。”
许清凝有些愕然,“她不是个杀手吗,怎么是死囚了?”
萧屿回忆了下,才说。
“你得天花那段时间,京城里发生了一件不小的凶杀案,主人公就是阿珠。那天,京城四大富商之一,也就是钱府,死了三口人。”
许清凝:“阿珠是凶手?”
“嗯。”
萧屿当时赶过去已经晚了。
“钱府独子成亲后三个月,红喜事变白喜事,钱少爷,钱老爷和钱夫人,一家三口全部死了。而凶手,就是少夫人阿珠。”
“奇怪的是,阿珠杀了人之后并不逃,反而待在事发现场。”
许清凝:“为什么呢?”
萧屿:“刑部审问后才知道,阿珠本职是个杀手,她顶替了原本的新娘子,以此蒙混进了钱府,然后杀了钱家那几个人。人证物证俱在,她自己也承认,后来就判了处斩。”
许清凝:“真奇怪,阿珠如果是拿钱办事的话,杀了钱家人后大可逃了,为什么等着被你们抓进监狱呢?”
萧屿也想不明白。
他后来问阿珠,阿珠怎么都不肯说。
她承认了她所有的罪行,也接受了处斩。
就是不肯说出原因。
“阿珠被处斩的前一日,我偶然间发现,她的某些动作与你相似,就准备拿她来当我们用来迷惑楚琼的工具了。”
萧屿说这些话的时候,脸色并没有什么愧意。
在他看来,阿珠本就是将死之人,那她代替许清凝去死,有什么不可以呢?
他和沈雁书不同。
他对这个世界极大部分的人和事都没有同情心。
他目光狭隘,只看得见许清凝一个人。
他只在意她。
天色已黑,萧屿揉了揉许清凝的头。
“别想太多了,睡吧。”
许清凝知道,假扮她的样子去迷惑楚琼,是件很危险的事。
毕竟楚琼可不会心慈手软。
他一旦发现“许清凝”是假的,直接杀了她或许是最大的宽容了。
所以阿珠最好的结局,就是死。
阿珠自己也知道,但她无所谓,早死晚死都可以,她反正是不想活了。
……
另一边,楚琼还在期待着自己与许清凝的见面。
他算了算时间,鬼面城之后,他们至今没有见过,都半年了。
楚琼照镜子,他看见了里面完美无缺的脸。
子焱给他的手术做得很成功。
虽然割皮换肉的时候确实很痛,但他觉得值得。
左眼周围再也没有那块丑陋的胎记了。
楚琼恢复了他原本的模样。
如果没有十岁那年的中秋,楚琼也该长成这个样子的。Χiυmъ.cοΜ
他会努力考取功名,以他的才干,他会一步步青云直上,再怎么说也能混个官位。
他会在某次皇宫宴会上,遇到穿着漂亮裙子的许清凝,然后礼貌性打声招呼。
他们之间,会不会也有不一样的发展呢?
可惜发生了就是发生了。
那天之后,楚琼的人生彻底改变。
他自负才高,三元及第,但他被野心吞噬,只想走捷径。
所以他选择做个佞臣,欺君瞒上,陷害忠良。
那年,楚琼看穿了皇帝的心思,用萧家那十万将士的命,做了自己上位的垫脚石。
从阶下囚,到首辅。
这一路,楚琼走得都还算顺利。
天言道人和子焱都说过,他是什么所谓的天选之子,这也是他们选择自己的理由。
他不信,但这两个人信誓旦旦。
天选之子?
呵。
若他真是,现在已经坐在帝位上了。
所以是谁抢走了他原本的人生呢?
楚琼低头看着自己的手链,喃喃自语:“许清凝,我的人生是被你抢走了吗?”
他微笑起来,又说了句。
“那我只好抢走你了。”
下属从门外进来。
“主子,我们在山谷底下找到了两个人的尸体,但他们是我们的人,身上衣服都被换了。”
楚琼猜到了,宁安肯定扮成他们的人逃出去了。
“那就继续找啊,我只要死的。”
楚琼还等着用宁安的尸体,给许清凝当见面礼。
时间快到了。
他有点急。
……
宁安带着南宫欢从山谷里逃出来了,但走着走着,他突然就从她身边倒下去。
南宫欢扶住宁安的手臂,却摸到一手湿润粘腻的血。
“小跟班,你……你受伤了?”
他们都是穿着黑衣服,看不出伤到哪里了。
宁安推开了南宫欢,他见身后没有人追过来,就坐下打算休息一会儿。
他被火药给炸伤了,又因为逃命,无心处理,伤势恶化很多。
南宫欢也跟着坐在宁安身边,她知道的,他要是死在这里,她也走不出这座山。
“我小叔叔总说我运气好,我原来还不信,现在是真的信了。”
南宫欢一边说,一边看了看宁安。
“当时,你都把我抓过去挡火药了,还是被炸得一身伤,我却只是脱臼了而已。”
宁安神色复杂地看着南宫欢。
他不得不承认,有些人就是命大,比如这丫头。
“你现在可以走了。”
南宫欢:“那你呢?”
“不用你管。”
宁安心里想的是,只要南宫欢能活着回去,就不会给许清凝带来麻烦。
至于他自己,死不死也没什么要紧的。
南宫欢说话不喜欢拐弯,总是直来直去:“我要是走了,你会死在这里的吧。”
现在有月光照过来,南宫欢发现宁安的脸色很是惨白,他流失了太多的血,身体虚弱乏力。
宁安:“我都说了,不用你管。”
“你这个人!”南宫欢气呼呼地站起来,“死到临头了,嘴还是硬的!”
宁安往后靠在石头上,没有再说话,他实在是很累,需要好好休息一会儿。
南宫欢有点害怕,她怕宁安一觉睡死过去再也醒不过来了。
“你别睡呀,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帮你?”
这几天相处下来,她发现他好像是会医术的,不,准确来说,他好像什么都会一点。
他知道怎么把脱臼的腿给接回去,也知道去哪里寻来饱腹的食物,还知道怎么找到正确出山的方向。
他是个生存技能很强的人。
明明才和她差不多大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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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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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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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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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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