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愣了愣,却是满面茫然,不知该往何处去。
她本就是逃难来京城的,不料被他们打晕卖进了青楼。
家人早就已经死了,哪里还有家呢?
“萧公子,我无处可去,可以让我跟着你、就做个打扫丫鬟吗?”
她抬头望着许清凝,眼眶泛红含泪,哀求着。
许清凝心想,自己都要离开京城了,不方便再带个丫鬟,但这小女孩实在有些可怜。
她想了个法子,“这样吧,你去苏丞相府找个差事做。苏大小姐几日后就要出嫁了,府上正缺人手帮忙,而且她心肠好,会收留你的。”
“谢谢公子给我指了条路。”
小姑娘作势又要跪下,被许清凝给拦住了。
许清凝打开折扇摇了摇,转身离去,自是一副翩翩君子风范。
算算时间,萧屿离开的那日正好和苏湄雪出嫁是同一天。
等许清凝喝完苏府的喜酒,就可以安心离去了。
她极目远眺,仿佛能看见那广阔原野。
冰雪消融,天气逐渐回暖,空气里隐约可以闻到花香。
这一回,春日真的要来了。
“宁安,我们回去吧。”
许清凝眼角眉梢都挂着喜悦,脚上步子都快了些,甚至是小跑着回家的。
宁安本来想问,她冒充萧屿逛青楼、还教训了人,会不会引来什么麻烦?
显而易见是没有麻烦的。
因为那个人就算知道,也不会说什么,反而还会任由她这样顶着他的名头仗势欺人吧。
许清凝的喜悦溢于言表,宁安很少见她洋溢着符合年纪的气息。
因此,他对萧屿的敌意也荡然无存了。
……
长安王府。
许清凝走到门口,下意识收敛好脸上的笑容。
府里正在办丧事,死的还是与她血肉相连的亲弟弟。
弟弟死了,当姐姐的怎么还能这么高兴呢?
若是被他们看见了,定是会批判她冷漠刻薄。
可他们不知道,许清凝对许淇真没有丝毫感情,甚至她还忌惮过这个孩子,担心他会抢走她兄长的位置。
刻薄也好,冷漠也好,许清凝并不否认。
只能怪许淇这个孩子投错了胎,生在了这么个风云诡谲的王府后院里,被人当作了绊脚石。
她轻轻一叹,也摆出副难过悲痛的模样。
装还是要装一下的。
离开在即,她不想横生事端。
夜幕降临,许清凝换了身素净的衣服去了灵堂。
一堆人在哭哭啼啼,也不知有几个是真心的。
许清凝走到周梦身边,“周侧妃,我父王今日不在府上吗?”
周梦用手帕擦了擦眼泪,接着往火堆里扔了几张纸钱。
“刚刚宫里来了个太监,他对王爷说了些话,王爷就同他们进宫了,想必是皇上召见吧。”
“这个时候进宫……”
许清凝琢磨着,许竣这些年里就是个闲散王爷,皇帝根本没把他当回事,他在朝堂也没什么地位,怎么会突然宣他进宫呢?
难道是宫里出了什么事吗?
许清凝在外面待了那么久,也没听到什么风声,怕不是皇帝心血来潮,想见见这个一直被他遗忘的臣子。
明明也不是大事,可许清凝却有了细微不安。
她目光落在前面燃烧的纸钱盆里,似乎在思索什么。
周梦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困于宅院的小女人,不如许清凝那般善于参透局势。
她见许清凝脸色沉重,便问:“郡主,你说王爷会不会有什么事啊?我心里有些忐忑。”
出事倒不至于,许清凝安慰道:“你放心吧,若是要出事,肯定不只是将父王带走,而是直接下旨抄了我们王府。”
她不太清楚皇宫现在是什么情况,只能从皇帝本人角度考虑,他没必要对一个无权无势的王爷动手。
周梦稍微放下心来,将散发的垂发别在耳朵后面。
“王爷进了宫,王妃因丧子后患了失心疯。小少爷的后事只能我来处理,按照规矩,三岁前的小儿夭折,是不能大办的,怕会影响他转世投胎。”
“郡主,我这些天若是有做的不好的,你可要直接告诉我。”
她看许清凝的眼神很诚恳,语气也很谦卑,
其实话说回来,周梦虽然只是侧妃,但也算是许清凝的长辈,她没必要用讨好的姿态。
许清凝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王妃掌家那会儿都不如你。你啊,是个有能力的人。”
听到许清凝这话,周梦难免浮现几分高兴,但一想到时机不对,便很快隐去了。
周梦低垂着头,“郡主谬赞了,我初来乍到,怕什么都做不好,只能尽力如此。”
许清凝扯了扯唇,眼底闪过些不易察觉的讥诮,然后给许淇添了几炷香,回了自己房间。
她真是一刻都不想在这个府里待着了。
人人都戴着面具,人人都居心叵测。
所有人都活得很累,也不知他们在算计什么,又得到了什么。
今日死的是许淇,焉知下一个死的会是谁呢?
许清凝走到窗户边上,摸了摸笼子里的五彩鹦鹉。
这些日子里,小鹦鹉有些食欲不振,看起来蔫蔫的,像霜打了的茄子,没有半点精气神。
“吵吵,你怎么不叫了?”
虽然平时觉得这鹦鹉很吵,可吵习惯了,突然某天安静下来了,让她有些不适应。
吵吵耷拉着脑袋,翅膀都不动了,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悲伤,似乎感觉到了自己要被主人抛弃。
许清凝将吵吵从笼子里拿出来,“我知道,你是舍不得我离开吧。”
“可是天底下哪有不散的筵席呢?”
白云苍狗,沧海一粟,人都是要散的。
“吵吵,我离开后,会放你得到自由的,你也该随心所欲驰骋在空中,而不是拘束于这后宅小院。”
许清凝看着掌心的鹦鹉,又似在透过它看着别的什么,终究是笑了笑,再没说话了。
……
许竣是在傍晚回来的,他整个人很疲倦,走起路来随时都会摔倒一般,也不知经历了什么。
周梦上前扶住他,“王爷,你是不是病了?妾身去请个大夫来看看吧。”
许竣摆摆手,“无碍,不必请大夫了。”
他眼中有千言万语,什么都没说出来。
周梦陪在许竣身边不算久,但也有几分了解,他心里肯定藏着什么事,难道是被皇上训斥了吗?
“王爷,那我扶你回去歇息吧。”
“嗯。”
许竣走着走着,回头看了看灵堂。
那儿躺着他死去的儿子,还只有一岁啊。
他握着周梦的手,“淇儿的事,这几天辛苦你了。”
周梦柔声道:“妾身不辛苦。”
比起京城里别的权贵,许竣算不上姬妾成群,来来回回也就这么几个人了。
或许是人到中年,容易回忆往昔。
秦听云早早就撒手人寰了,赵雨燕也疯了,而他的子女呢,许清巍在千里之外的桃县,至今不知道怎么样了,许清凝也和他多有怨怼,许淇还死了。
这个府里竟变得空落落的。
他突然觉得自己开始老去,不由叹息道。
“梦儿,幸好还有你陪着本王啊,才不至于让本王觉得孤身一人。”
周梦莞尔笑着,“妾身会永远陪伴在王爷身侧的。”
……
这天半夜,雷声大作,狂风卷地而来,吹折了不少树木。
在某处山脚下,躺着个脏兮兮的男人。
若不是他胸口还有微微起伏,定是会被旁人当成了一具死尸。
此人浑身满是泥泞和血渍,看不见原本面目,唯独一双眼睛凌厉含光,锋利如刀刃。
他张了张唇齿,让雨滴可以落进去。
男人身上散发着腐臭味,偶尔会有飞虫停留在他脸上,大概是把他当成了腐烂的肉。
虫子来了,他不但没避开,眼中反而带有窃喜,像是看见了希望。
只见他张开嘴巴,将虫子吞吃入腹。
求生本能让他极力捕捉任何能活下去的机会。
他站不起来,只有双手还能动弹。
如今躺在这片山脚下,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能依靠风霜雨露和飞虫过活。
每次闭眼,他都能想起那日,女人于火光中大仇得报的快意。
她是笑着的。
一旦想到那个女人的笑容,他心里就泛起密密麻麻的疼痛,身上伤口也跟着撕裂流血,连手指都在颤抖。
他望着头顶被闪电刺破的夜空,压抑已久,终于有了点别的颜色,
在滂沱大雨里,他也笑了起来。
他恨!
恨极了她,也恨极了这个世界!
五岁那年,他从娘亲口中得知,自己曾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因被族人抢夺了家产,只能双双逃离故乡。
他和娘亲住在一个边陲小镇里,娘亲每日靠浣洗衣服来维持生计。
虽然日子过得辛苦,娘亲还是会送他去学堂,她让他好好读书,将来才能出人头地。
那时的他们对未来都还有盼头。
直到有一天,教书先生身体不适,提前了半个时辰放学,他背着书包回到家中,自小聪慧的他,见门没有关紧,便察觉到发生了什么。
他悄悄推门进去,看到娘亲被按在桌上,她身边站了个肥头大耳的男人。
他认识那个男人,是村子里卖猪肉的屠夫,嘴角有颗黑色大痣,大家都喊他李麻子。
娘亲的衣服被撕碎扔在地上,李麻子一边捂着她的嘴,一边掐着她的脖子,他整个人压在她赤裸的身体上,让她以最屈辱的方式被他进入占有。
她发不出声音,眼睛里充盈了泪水。
他只有五岁,还没意识到这是在干什么,只当娘亲被人欺负了,便跑去拿了厨房的菜刀,往李麻子身上砍去。
可他毕竟是个小孩,哪里会是屠夫的对手?
李麻子夺走了他的菜刀,用地上那些被撕裂的衣服,绑住了他的双手双脚,然后当着他的面,把刚才对娘亲做过的事重复做了几遍。
他永远记得,李麻子肚子抖动着的肥肉,还有娘亲无声的眼泪。
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从他刚开始发现的屠夫、到后来修鞋的鞋匠、还有半截身子快入土的老头……
他们从娘亲身上爬起来后,在路过他身边时都会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
他记得他们每张脸。
他们每个人长得都不一样,可表情却是相同的。
柔弱美丽的娘亲,为了有个安身之所,为了能带着他好好活下去,她对一切都只是忍让着,不曾反抗过,只是会在夜里偷偷流泪,然后对他说。
“琼儿,你日后一定要出人头地啊。”
她说了无数遍,流了无数滴泪。
他都记得。
十岁那年,他完全继承了娘亲的容貌,小小年纪便生得俊美无双,即便穿着粗麻布衣,也难掩姿色,附近的小姑娘时不时还会给他送糖果,他每次都摇头拒绝了。
中秋佳节夜里,娘亲用攒了许久的钱买了月饼,正要同他分着吃,有个喝醉了酒的老头子闯了进来,是来找他娘亲的,无意看见了缩在角落里的他。
老头子眼露淫光,像是发现了什么极好的东西,满脸坏笑着,将他按在那张桌子上。
月饼被扔到了地面。
老头子的双手钻进他衣服里摸动,接着去脱他的裤子。
他感知到了恐惧,眼眶里蕴了大颗泪珠,却倔强不肯滴落。
就当老头子要脱下去的时候,娘亲赶了过来,她用菜刀砍断了他的头颅。
一颗鲜红的头颅滚落在桌脚,沾满了泥土灰尘,头颅上的眼睛还睁得大大的。
月饼也沾满了血,变成红色的了。
娘亲的手都在发抖。
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反抗,也是最后一次反抗。
懦弱了三十年的娘亲,将他从后门推了出去。
“逃,你快逃!”
他很害怕,可还是没有流下眼泪。
他不懂,自己哪里做错了,为什么要逃?
后来啊,官差们让他懂了。
他和娘亲都被抓进了监狱。
娘亲顶了杀人的罪名,被判决凌迟处死。
当着镇上所有村民的面,她被扒光了衣服,如集市上待宰的猪狗。
刽子手拿着刀,一刀一刀割开了她的血肉。
割了整整三百六十刀,她才咽气。
可娘亲直到咽气之前,留给他的都是笑容,大概是解脱了。
而他的脸,也被烧红的烙铁烙下了死囚的烙印,可能是年纪还小,县令免除了他的死罪,改为流放。
烙印落在左眼周围,狰狞可怖。
所有人看见他,都会露出嫌弃的目光,偶尔会有人感到惋惜,可再也没有人说他俊美。
那样好看的一张脸,怎么偏偏有了烙印呢?
他不甘心这辈子当个罪犯,娘亲说过,他一定要出人头地的。
流放的那几年里,他被安排去修建楼台,也就是皇帝为郑贵妃所建的明月楼。
白天他去干苦力活,晚上他去看书。
明月楼有很多书籍,但监工不让人碰,说那是给贵妃娘娘的。
可贵妃娘娘是个死人啊!
死人都能享受这一切,他为什么不能呢?
他就趁夜晚无人的时候,偷偷躲进角落旮旯看。
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加之天资聪颖,算是自学成才,也懂得藏拙。
十五岁那年,皇帝大赦天下,赦免了所有罪犯,他也得以摆脱了罪名,成了一个自由人。
此后,他便戴上面具,逢人都是笑脸,谦卑有礼,脾气是极好的。
十七岁那年,他参加科考,一次便金榜题名。
站在金銮殿上时,他的双腿都在发抖,面上却对答如流、从容不迫。
尽管出生卑贱,可他的答卷,实在文才过盛,针砭时弊亦有独特风格,所有考官皆评定为状元,没有异议,就连皇帝也赞不绝口。
他们都说他是东齐不可或缺的人才,绝非池中之物。
当真是风头无两,一日看尽长安花!
他知道,第一步成功了。
从这一天起,属于他的绚丽人生正式开始。
昔日忍辱负重的少年,成为风头无两的状元郎,他也就花了十七年。
十七岁啊,多么年轻。
旁人称赞他年少有为,是世间罕见的天才,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十七年来有多难熬,一个普通官职可满足不了他。
他苦心钻营、玩弄权术,在某次宫宴上故意为皇帝挡了刀,此后得了皇帝的信任,一路青云直上,当了权倾朝野的首辅。
拥有权势之后,他没有立刻杀了当年欺辱过自己的人,而是把他们先抓了起来。
他把他们关进地牢里,不让他们死,反而好生养着。
他每天用钝刀子割他们一点肉、剁一截骨头,再把骨肉一起熬成汤。
他让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骨肉都被喂给了狗吃。
狗要是吃剩下了,他就塞进他们的嘴里,让他们知道自己比狗还不如。
仅仅如此吗?
不,他不满足。
他不满足当这个首辅。
他要当帝王、要当九五之尊的天子!
可为什么……为什么会失败呢?
他明明那么努力啊!
想到这儿,楚琼大笑起来,眼中尽是仇恨与不甘。ωωω.χΙυΜЬ.Cǒm
他不会就这么输的。
绝对不会!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双厚皮靴子出现在他视线里。
他睁开眼皮,往上也只看见了暗紫色裙摆。
布料上金丝银线交织,甚是华丽,应当不是个普通路人。
他不知道这是谁,却知道这是能救自己的人,便极力伸手抓住她的裙摆,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
浑身气血骤然上涌,久未说话的喉腔被骤然撕裂,发出极其难听的嘶哑嗓音,如同陈年厚重的木门被推开。
“救我……”
……
“轰隆隆———”
又是一声惊雷。
许清凝从梦中醒来,她坐起身,还喘了几口气,满脸都是冷汗。
方才做了一个噩梦。
梦中,她看见了一个少年。
他浑身是血,朝她步步走来,手里提着一把刀。
她看不清他的脸,因为他戴着面具,金色面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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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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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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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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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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