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权臣娇宠许清凝萧屿>第121章 梦中的少年
  许清凝把她拉起来:“行了,你谢也谢了,回家去吧。”

  小姑娘愣了愣,却是满面茫然,不知该往何处去。

  她本就是逃难来京城的,不料被他们打晕卖进了青楼。

  家人早就已经死了,哪里还有家呢?

  “萧公子,我无处可去,可以让我跟着你、就做个打扫丫鬟吗?”

  她抬头望着许清凝,眼眶泛红含泪,哀求着。

  许清凝心想,自己都要离开京城了,不方便再带个丫鬟,但这小女孩实在有些可怜。

  她想了个法子,“这样吧,你去苏丞相府找个差事做。苏大小姐几日后就要出嫁了,府上正缺人手帮忙,而且她心肠好,会收留你的。”

  “谢谢公子给我指了条路。”

  小姑娘作势又要跪下,被许清凝给拦住了。

  许清凝打开折扇摇了摇,转身离去,自是一副翩翩君子风范。

  算算时间,萧屿离开的那日正好和苏湄雪出嫁是同一天。

  等许清凝喝完苏府的喜酒,就可以安心离去了。

  她极目远眺,仿佛能看见那广阔原野。

  冰雪消融,天气逐渐回暖,空气里隐约可以闻到花香。

  这一回,春日真的要来了。

  “宁安,我们回去吧。”

  许清凝眼角眉梢都挂着喜悦,脚上步子都快了些,甚至是小跑着回家的。

  宁安本来想问,她冒充萧屿逛青楼、还教训了人,会不会引来什么麻烦?

  显而易见是没有麻烦的。

  因为那个人就算知道,也不会说什么,反而还会任由她这样顶着他的名头仗势欺人吧。

  许清凝的喜悦溢于言表,宁安很少见她洋溢着符合年纪的气息。

  因此,他对萧屿的敌意也荡然无存了。

  ……

  长安王府。

  许清凝走到门口,下意识收敛好脸上的笑容。

  府里正在办丧事,死的还是与她血肉相连的亲弟弟。

  弟弟死了,当姐姐的怎么还能这么高兴呢?

  若是被他们看见了,定是会批判她冷漠刻薄。

  可他们不知道,许清凝对许淇真没有丝毫感情,甚至她还忌惮过这个孩子,担心他会抢走她兄长的位置。

  刻薄也好,冷漠也好,许清凝并不否认。

  只能怪许淇这个孩子投错了胎,生在了这么个风云诡谲的王府后院里,被人当作了绊脚石。

  她轻轻一叹,也摆出副难过悲痛的模样。

  装还是要装一下的。

  离开在即,她不想横生事端。

  夜幕降临,许清凝换了身素净的衣服去了灵堂。

  一堆人在哭哭啼啼,也不知有几个是真心的。

  许清凝走到周梦身边,“周侧妃,我父王今日不在府上吗?”

  周梦用手帕擦了擦眼泪,接着往火堆里扔了几张纸钱。

  “刚刚宫里来了个太监,他对王爷说了些话,王爷就同他们进宫了,想必是皇上召见吧。”

  “这个时候进宫……”

  许清凝琢磨着,许竣这些年里就是个闲散王爷,皇帝根本没把他当回事,他在朝堂也没什么地位,怎么会突然宣他进宫呢?

  难道是宫里出了什么事吗?

  许清凝在外面待了那么久,也没听到什么风声,怕不是皇帝心血来潮,想见见这个一直被他遗忘的臣子。

  明明也不是大事,可许清凝却有了细微不安。

  她目光落在前面燃烧的纸钱盆里,似乎在思索什么。

  周梦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困于宅院的小女人,不如许清凝那般善于参透局势。

  她见许清凝脸色沉重,便问:“郡主,你说王爷会不会有什么事啊?我心里有些忐忑。”

  出事倒不至于,许清凝安慰道:“你放心吧,若是要出事,肯定不只是将父王带走,而是直接下旨抄了我们王府。”

  她不太清楚皇宫现在是什么情况,只能从皇帝本人角度考虑,他没必要对一个无权无势的王爷动手。

  周梦稍微放下心来,将散发的垂发别在耳朵后面。

  “王爷进了宫,王妃因丧子后患了失心疯。小少爷的后事只能我来处理,按照规矩,三岁前的小儿夭折,是不能大办的,怕会影响他转世投胎。”

  “郡主,我这些天若是有做的不好的,你可要直接告诉我。”

  她看许清凝的眼神很诚恳,语气也很谦卑,

  其实话说回来,周梦虽然只是侧妃,但也算是许清凝的长辈,她没必要用讨好的姿态。

  许清凝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王妃掌家那会儿都不如你。你啊,是个有能力的人。”

  听到许清凝这话,周梦难免浮现几分高兴,但一想到时机不对,便很快隐去了。

  周梦低垂着头,“郡主谬赞了,我初来乍到,怕什么都做不好,只能尽力如此。”

  许清凝扯了扯唇,眼底闪过些不易察觉的讥诮,然后给许淇添了几炷香,回了自己房间。

  她真是一刻都不想在这个府里待着了。

  人人都戴着面具,人人都居心叵测。

  所有人都活得很累,也不知他们在算计什么,又得到了什么。

  今日死的是许淇,焉知下一个死的会是谁呢?

  许清凝走到窗户边上,摸了摸笼子里的五彩鹦鹉。

  这些日子里,小鹦鹉有些食欲不振,看起来蔫蔫的,像霜打了的茄子,没有半点精气神。

  “吵吵,你怎么不叫了?”

  虽然平时觉得这鹦鹉很吵,可吵习惯了,突然某天安静下来了,让她有些不适应。

  吵吵耷拉着脑袋,翅膀都不动了,浑身上下透露出一股悲伤,似乎感觉到了自己要被主人抛弃。

  许清凝将吵吵从笼子里拿出来,“我知道,你是舍不得我离开吧。”

  “可是天底下哪有不散的筵席呢?”

  白云苍狗,沧海一粟,人都是要散的。

  “吵吵,我离开后,会放你得到自由的,你也该随心所欲驰骋在空中,而不是拘束于这后宅小院。”

  许清凝看着掌心的鹦鹉,又似在透过它看着别的什么,终究是笑了笑,再没说话了。

  ……

  许竣是在傍晚回来的,他整个人很疲倦,走起路来随时都会摔倒一般,也不知经历了什么。

  周梦上前扶住他,“王爷,你是不是病了?妾身去请个大夫来看看吧。”

  许竣摆摆手,“无碍,不必请大夫了。”

  他眼中有千言万语,什么都没说出来。

  周梦陪在许竣身边不算久,但也有几分了解,他心里肯定藏着什么事,难道是被皇上训斥了吗?

  “王爷,那我扶你回去歇息吧。”

  “嗯。”

  许竣走着走着,回头看了看灵堂。

  那儿躺着他死去的儿子,还只有一岁啊。

  他握着周梦的手,“淇儿的事,这几天辛苦你了。”

  周梦柔声道:“妾身不辛苦。”

  比起京城里别的权贵,许竣算不上姬妾成群,来来回回也就这么几个人了。

  或许是人到中年,容易回忆往昔。

  秦听云早早就撒手人寰了,赵雨燕也疯了,而他的子女呢,许清巍在千里之外的桃县,至今不知道怎么样了,许清凝也和他多有怨怼,许淇还死了。

  这个府里竟变得空落落的。

  他突然觉得自己开始老去,不由叹息道。

  “梦儿,幸好还有你陪着本王啊,才不至于让本王觉得孤身一人。”

  周梦莞尔笑着,“妾身会永远陪伴在王爷身侧的。”

  ……

  这天半夜,雷声大作,狂风卷地而来,吹折了不少树木。

  在某处山脚下,躺着个脏兮兮的男人。

  若不是他胸口还有微微起伏,定是会被旁人当成了一具死尸。

  此人浑身满是泥泞和血渍,看不见原本面目,唯独一双眼睛凌厉含光,锋利如刀刃。

  他张了张唇齿,让雨滴可以落进去。

  男人身上散发着腐臭味,偶尔会有飞虫停留在他脸上,大概是把他当成了腐烂的肉。

  虫子来了,他不但没避开,眼中反而带有窃喜,像是看见了希望。

  只见他张开嘴巴,将虫子吞吃入腹。

  求生本能让他极力捕捉任何能活下去的机会。

  他站不起来,只有双手还能动弹。

  如今躺在这片山脚下,不知道过了多久,只能依靠风霜雨露和飞虫过活。

  每次闭眼,他都能想起那日,女人于火光中大仇得报的快意。

  她是笑着的。

  一旦想到那个女人的笑容,他心里就泛起密密麻麻的疼痛,身上伤口也跟着撕裂流血,连手指都在颤抖。

  他望着头顶被闪电刺破的夜空,压抑已久,终于有了点别的颜色,

  在滂沱大雨里,他也笑了起来。

  他恨!

  恨极了她,也恨极了这个世界!

  五岁那年,他从娘亲口中得知,自己曾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因被族人抢夺了家产,只能双双逃离故乡。

  他和娘亲住在一个边陲小镇里,娘亲每日靠浣洗衣服来维持生计。

  虽然日子过得辛苦,娘亲还是会送他去学堂,她让他好好读书,将来才能出人头地。

  那时的他们对未来都还有盼头。

  直到有一天,教书先生身体不适,提前了半个时辰放学,他背着书包回到家中,自小聪慧的他,见门没有关紧,便察觉到发生了什么。

  他悄悄推门进去,看到娘亲被按在桌上,她身边站了个肥头大耳的男人。

  他认识那个男人,是村子里卖猪肉的屠夫,嘴角有颗黑色大痣,大家都喊他李麻子。

  娘亲的衣服被撕碎扔在地上,李麻子一边捂着她的嘴,一边掐着她的脖子,他整个人压在她赤裸的身体上,让她以最屈辱的方式被他进入占有。

  她发不出声音,眼睛里充盈了泪水。

  他只有五岁,还没意识到这是在干什么,只当娘亲被人欺负了,便跑去拿了厨房的菜刀,往李麻子身上砍去。

  可他毕竟是个小孩,哪里会是屠夫的对手?

  李麻子夺走了他的菜刀,用地上那些被撕裂的衣服,绑住了他的双手双脚,然后当着他的面,把刚才对娘亲做过的事重复做了几遍。

  他永远记得,李麻子肚子抖动着的肥肉,还有娘亲无声的眼泪。

  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

  从他刚开始发现的屠夫、到后来修鞋的鞋匠、还有半截身子快入土的老头……

  他们从娘亲身上爬起来后,在路过他身边时都会露出一个讽刺的笑容。

  他记得他们每张脸。

  他们每个人长得都不一样,可表情却是相同的。

  柔弱美丽的娘亲,为了有个安身之所,为了能带着他好好活下去,她对一切都只是忍让着,不曾反抗过,只是会在夜里偷偷流泪,然后对他说。

  “琼儿,你日后一定要出人头地啊。”

  她说了无数遍,流了无数滴泪。

  他都记得。

  十岁那年,他完全继承了娘亲的容貌,小小年纪便生得俊美无双,即便穿着粗麻布衣,也难掩姿色,附近的小姑娘时不时还会给他送糖果,他每次都摇头拒绝了。

  中秋佳节夜里,娘亲用攒了许久的钱买了月饼,正要同他分着吃,有个喝醉了酒的老头子闯了进来,是来找他娘亲的,无意看见了缩在角落里的他。

  老头子眼露淫光,像是发现了什么极好的东西,满脸坏笑着,将他按在那张桌子上。

  月饼被扔到了地面。

  老头子的双手钻进他衣服里摸动,接着去脱他的裤子。

  他感知到了恐惧,眼眶里蕴了大颗泪珠,却倔强不肯滴落。

  就当老头子要脱下去的时候,娘亲赶了过来,她用菜刀砍断了他的头颅。

  一颗鲜红的头颅滚落在桌脚,沾满了泥土灰尘,头颅上的眼睛还睁得大大的。

  月饼也沾满了血,变成红色的了。

  娘亲的手都在发抖。

  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反抗,也是最后一次反抗。

  懦弱了三十年的娘亲,将他从后门推了出去。

  “逃,你快逃!”

  他很害怕,可还是没有流下眼泪。

  他不懂,自己哪里做错了,为什么要逃?

  后来啊,官差们让他懂了。

  他和娘亲都被抓进了监狱。

  娘亲顶了杀人的罪名,被判决凌迟处死。

  当着镇上所有村民的面,她被扒光了衣服,如集市上待宰的猪狗。

  刽子手拿着刀,一刀一刀割开了她的血肉。

  割了整整三百六十刀,她才咽气。

  可娘亲直到咽气之前,留给他的都是笑容,大概是解脱了。

  而他的脸,也被烧红的烙铁烙下了死囚的烙印,可能是年纪还小,县令免除了他的死罪,改为流放。

  烙印落在左眼周围,狰狞可怖。

  所有人看见他,都会露出嫌弃的目光,偶尔会有人感到惋惜,可再也没有人说他俊美。

  那样好看的一张脸,怎么偏偏有了烙印呢?

  他不甘心这辈子当个罪犯,娘亲说过,他一定要出人头地的。

  流放的那几年里,他被安排去修建楼台,也就是皇帝为郑贵妃所建的明月楼。

  白天他去干苦力活,晚上他去看书。

  明月楼有很多书籍,但监工不让人碰,说那是给贵妃娘娘的。

  可贵妃娘娘是个死人啊!

  死人都能享受这一切,他为什么不能呢?

  他就趁夜晚无人的时候,偷偷躲进角落旮旯看。

  他比任何人都要努力,加之天资聪颖,算是自学成才,也懂得藏拙。

  十五岁那年,皇帝大赦天下,赦免了所有罪犯,他也得以摆脱了罪名,成了一个自由人。

  此后,他便戴上面具,逢人都是笑脸,谦卑有礼,脾气是极好的。

  十七岁那年,他参加科考,一次便金榜题名。

  站在金銮殿上时,他的双腿都在发抖,面上却对答如流、从容不迫。

  尽管出生卑贱,可他的答卷,实在文才过盛,针砭时弊亦有独特风格,所有考官皆评定为状元,没有异议,就连皇帝也赞不绝口。

  他们都说他是东齐不可或缺的人才,绝非池中之物。

  当真是风头无两,一日看尽长安花!

  他知道,第一步成功了。

  从这一天起,属于他的绚丽人生正式开始。

  昔日忍辱负重的少年,成为风头无两的状元郎,他也就花了十七年。

  十七岁啊,多么年轻。

  旁人称赞他年少有为,是世间罕见的天才,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十七年来有多难熬,一个普通官职可满足不了他。

  他苦心钻营、玩弄权术,在某次宫宴上故意为皇帝挡了刀,此后得了皇帝的信任,一路青云直上,当了权倾朝野的首辅。

  拥有权势之后,他没有立刻杀了当年欺辱过自己的人,而是把他们先抓了起来。

  他把他们关进地牢里,不让他们死,反而好生养着。

  他每天用钝刀子割他们一点肉、剁一截骨头,再把骨肉一起熬成汤。

  他让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的骨肉都被喂给了狗吃。

  狗要是吃剩下了,他就塞进他们的嘴里,让他们知道自己比狗还不如。

  仅仅如此吗?

  不,他不满足。

  他不满足当这个首辅。

  他要当帝王、要当九五之尊的天子!

  可为什么……为什么会失败呢?

  他明明那么努力啊!

  想到这儿,楚琼大笑起来,眼中尽是仇恨与不甘。ωωω.χΙυΜЬ.Cǒm

  他不会就这么输的。

  绝对不会!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双厚皮靴子出现在他视线里。

  他睁开眼皮,往上也只看见了暗紫色裙摆。

  布料上金丝银线交织,甚是华丽,应当不是个普通路人。

  他不知道这是谁,却知道这是能救自己的人,便极力伸手抓住她的裙摆,如同抓住了救命稻草。

  浑身气血骤然上涌,久未说话的喉腔被骤然撕裂,发出极其难听的嘶哑嗓音,如同陈年厚重的木门被推开。

  “救我……”

  ……

  “轰隆隆———”

  又是一声惊雷。

  许清凝从梦中醒来,她坐起身,还喘了几口气,满脸都是冷汗。

  方才做了一个噩梦。

  梦中,她看见了一个少年。

  他浑身是血,朝她步步走来,手里提着一把刀。

  她看不清他的脸,因为他戴着面具,金色面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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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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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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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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