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过去,侯晨殇的修为也从之前的天人境八阶跨入到了天人境九阶。
在他还是天人境八阶武者时,就已被誉为无极宗实力最强的弟子。
如今成就天人境九阶之境,实力无疑更强了。
“刚巧,我也想看看不死魔经究竟有多厉害!”
凌天手中执拿着混沌剑,微眯着眼睛注视着侯晨殇,嘴角挂着有趣的笑容。
当初他将不死魔经交给侯晨殇,就是想让侯晨殇先试试这不死魔经,看看不死魔经有没有异常。
不过这个答案,他早已从凌魔那里知道了。
不死魔经是一卷出卖灵魂的功法,连妖灯魔圣都不曾修习过。ωωω.χΙυΜЬ.Cǒm
但不可否认,不死魔经依旧有其强大之处。
侯晨殇没有理会凌天的言语,手掌微颤执拿起弯刀。
霎时间,一股魔风自其脚下席卷而起,笼罩了他的身躯。
九重境魔道奥义力量强大、霸道,笼罩着整座战台。
纵使是站在战台外的诸人,同样在这一刻感受到了一股窒息般的压力。
这股魔道气息,同五尊尸傀身上的气息极为相似。
不过看起来,似乎比五尊尸傀身上的气息更可怕。
由此也足以看出,侯晨殇着实是强大的魔修天才。
随着侯晨殇身上魔道气息的绽放,凌天神色亦变得凝重了起来,没有了之前的随意。
他能够从侯晨殇感受到一种其他人不曾给过他的压力。
虽然侯晨殇只修两种力量,魔道奥义与刀道奥义。
但他却将魔道奥义力量修炼到了极致,导致他拥有着碾压同层次强者的实力。
“凌天!”
凌天握了握手中混沌剑。
就在他准备率先对侯晨殇发动攻势时,凌魔话音突然于其识海中响起。
“嗯?”
凌天眉头微皱了下,于识海中回应了凌魔。
同侯晨殇这个层次的对手交战,不容有任何的分心。
凌魔乃圣境强者,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
凌天猜想对方此刻突然喊话,必定是有要事。
“此人拥有暗夜魔体!”
凌魔跟凌天解释道。
“暗夜魔体?”
凌天不解凌魔之意。
暗夜魔体是魔体的一种。
魔体与霸体、仙体一样,下限高于道体,上限却不及道体。
侯晨殇乃魔修天骄,拥有魔体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既是如此,凌魔何故在此时特意提点一句?
凌天疑惑之际,凌魔话音再度传来,“在没有更好选择的情况下,拥有暗夜魔体的武者于本圣而言是一具不错的武道肉身。”
“嗯?”
凌天立即明白了凌魔的意思。
难怪,凌魔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在其识海中喊话他。
原来,是找到了适合他夺舍的武道肉身。
夺舍之事,本就存在风险。
一旦失败,神魂俱灭。
想要提高夺舍的成功率,就得尽可能找到最合适的武道肉身。
毫无疑问,拥有暗夜魔体的侯晨殇就是凌魔目前所见,最合适的武道肉身。
凌魔一言之下,凌天眉头不由皱得更紧了,“那今日,我不能杀他吗?”
夺舍,分为生夺与死夺。
所谓生夺,就是直接神魂侵入,强者神魂吞噬弱者神魂,占据其肉身的方式。
这种夺舍方式,成功率更高,但在成功后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
至于死夺,则是强者神魂融合死者肉身的过程。
在成功率上而言,死夺小于生夺,不过产生的副作用却会小很多。
相较于副作用,任何强者显然更在乎成功率。
只要能够成功,他们不介意那点副作用。
何况这些副作用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减少。
凌天当初答应过凌魔,要帮凌魔找到合适的武道肉身。
可他着实没有想到,居然这么快就找到了。
既然找到,就没有理由错过。
毕竟合适的武道肉身本就难寻,可遇不可求。
让凌天头疼的是,这个人偏偏是侯晨殇。
这是不是就意味着,今日他不能杀了侯晨殇?
“他的性命,倒也不一定要留着。”
凌天为难之际,凌魔话音再度传来,“数千年前,妖灯还在时,本圣神魂就已受损。因为没有外物辅助修复的关系,数千年的休养也只是让本圣的神魂修复了一半,暂时还无法施展夺舍之术!你可以先杀了此人,尽量不要对此人肉身造成不可逆的创伤,另外事后记得收走此人尸体,将其存于魔灯空间,保证其肉身不腐!”
“我明白了!”
凌天知悉凌魔之意,目光微凝。
而今凌魔神魂受损,不便施展夺舍之术。
若留着侯晨殇性命,以侯晨殇的武道天赋想必很快就能踏入道境。
那样一来,还会徒增生夺的难度。
因为生夺的本质,是夺舍者与被夺舍者神魂间的一场较量。
所以,凌魔选择了死夺。
虽然死夺成功率要比生夺低,可就目前来看依旧是最合适的选择。
“不能对他肉身造成不可逆的创伤吗?”
凌天嘴里念叨着。
所谓不可逆的创伤,无非就是缺胳膊少腿。
凌魔的意思,是要留侯晨殇一个全尸。
“你还在等什么?”
侯晨殇周身恐怖魔气咆哮,凌天至今却未释放出自己的气息,这也惹来了侯晨殇的喝声。
此战,是凌天挑战侯晨殇之战。
以侯晨殇的骄傲,自然不屑对凌天率先出手。
所以,他一直在等凌天出手。
可等了这么久,凌天一不出手,二不说话,无疑让他感到很不耐烦。
“我在想,该怎么杀你!”
凌天冷笑一语,目光渐渐变得锋锐了起来。
话音落下,他手里的混沌剑缓缓提起。
血色风暴呼啸而起,杀伐奥义、剑道奥义同时降下。
“杀我?你可以试试。”
侯晨殇轻蔑一笑,一手握着弯刀,另外一只手指向了凌天,勾了勾手指。
“如你所愿!”
凌天脚步骤然朝前一踏,杀伐一剑斩出。
血色风暴顿时咆哮不止,天际划过一道血光,风驰电掣般朝着侯晨殇杀了过去。
“呵!”
侯晨殇一声轻笑,身影晃动之间消失在了原地,仅是留下了一道黑影。
血光闪烁,劈斩在黑影之上,继而轰击于战台地面,爆出轰的一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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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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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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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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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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