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败一名善于杀人并且不惮于杀人的剑圣?
在遇见明岳之前,绝大多数的御林军官兵认为,依靠人数优势,可以弥补双方之间的差距。
用皇朝军队的术语说,就是用人命堆死一品高手。
反正蚂蚁多了,照样可以咬死猛虎。
可谚语没说,到底需要多少蚂蚁才能咬死猛虎?
现实中更加残酷的场景是,当猛虎扑过来的时候,蚂蚁们还没开始战斗,就吓得无比惊慌的逃走了。
满身是血的明岳在步兵方阵前,快速、干净利落的屠杀着那些锦衣侍卫。
御林军士兵眼睁睁看着那些不可一世的锦衣侍卫,接二连三的倒了下去。
空气中穿梭着无形无影的剑气,半数以上的锦衣侍卫还没靠近明岳,就惨叫着捂住伤口滚倒在血泊中。
御林军士兵一阵脊背发寒,先前给龙且报仇的悲愤,像是被一桶冰水给浇凉了。
如此恐怖而诡异的绝世高手,就算人多又如何?
就算有千军万马,只要对方想走,也无法阻挡对方离开的脚步。
大概半炷香的功夫,伤亡惨重的锦衣侍卫丢下近百具尸体,无奈而又惊恐的退了下去。
一百名武者组成的锦衣侍卫,所造成的的唯一伤害,就是在明岳的左胳膊上划了一个浅浅的伤口。
伤口不深,明岳随手用衣袖的一角扎紧了伤口,血便止住了。
可即便是这样的小伤口,依然让御林军和锦衣侍卫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受伤了!受伤了,他受伤了!”
“哈哈,原来他也会流血的,这样我们可以放心了!”
明岳有点哭笑不得,他晃了晃胳膊,确定对方这一刀只是皮外伤,刀刃也只是入肉三分罢了。
至于那个立了大功的侍卫,已经被明岳一剑刺死,冰凉的尸体就倒在不远处。
当锦衣侍卫们狼狈不堪的退去,明岳看了看前方的御林军和宫殿。
御林军结成整齐而严密的方阵,以对抗重骑兵冲击的阵型,拦在自己前方。
在一千御林军的后面,是巍峨的宫殿。
如果李扩还在皇宫的话,这位爱面子的皇帝应该呆在勤政殿内。
从这里到勤政殿,大约有二里的直线距离,皇帝应该已经听到这里的喊杀声了。
明岳皱了皱眉,知道自己应该尽快找到李扩,才能避免着毫无意义的杀戮。
于是明岳再次沉声说了句“让开”。
站在明岳前方的御林军不约而同后退了两步。
看着那个浑身浴血的绝世强者,士兵们的心底不停颤栗。
一个人发怒有多可怕?
今天,匹夫一怒让所有人感到了深深的惊恐。
“大家不要怕!”一名军官在方阵中声嘶力竭的喊道:“就不信他能把我们全部杀光!”
这名军官的话音刚落,一支长枪破空而至。
“噗”的一声闷响,长枪穿透了那名军官的身体,将他钉在地板上。
明岳擦了擦脸上的血,他漠然说道:“就算我不能把所有人都杀光,但肯定会先杀了你。”m.χIùmЬ.CǒM
说着,明岳一步步朝御林军走来。
明岳沉声说道:“都让开!我只找李扩一人,不要再做无谓的抵抗了。”
士兵们瑟瑟发抖,一步步后退。
不知是谁,在人群中带头喊了句“跟他拼了”。
一阵尴尬的寂静之后,没人跑出来拼命的。
拼命这种事情,也要实力对称。
饿狼与猛虎之间的搏斗,也许拼命能取得胜利。
但如果是野兔和猛虎之间的厮杀,拼命只不过是一种悲凉的笑话而已。
所以当明岳步步逼近的时候,前排的御林军不但不想拼命,还不停的往后退。
而后排的御林军士兵呢,他们碍于军官的命令,只好勉强撑住了,死活不肯后退。
于是,前排的几百人就这么跌跌撞撞的挤在一起,样子颇为可笑。
明岳没有选择冒险从这些士兵的头顶跳跃过去,他直接朝着密集的人群走去。
最前排的御林军士兵发出绝望的嚎叫,他们看着近在咫尺的明岳,无可奈何的将武器举了起来,然后死去。
缓步行来的明岳杀进御林军的方阵,在人群中,明岳不用担心战马的冲击,不用担心箭矢的偷袭,只需要凝神对方身前身后的几个敌人即可。
即便如此,大量的鲜血在皇宫中流淌成了一条小溪。
明岳快速而冷酷的击败对手,他稳步推进的同时,反手一剑将某个混在人群中的锦衣侍卫刺死,然后一巴掌挥出,将一个想要偷袭的御林军士兵拍飞。
那名御林军士兵是标准的重甲步兵,连人带甲足有两百多斤。
即便如此,明岳一巴掌扇过来,那名御林军依然翻滚着飞了出去!
那名士兵摔落在地上,鲜血从面甲下狂涌出来,看样子已经重伤昏迷。
看了看周围密密麻麻的人群,明岳面无表情的连续挥剑,在他身边数丈之内,挤成一团的御林重步兵齐刷刷惨叫,倒地死去。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明岳走在被鲜血染红的石板上,他带着嘲讽的笑容喃喃说道:“唯有以时间流逝来洗涤旧迹,仅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
周围的御林军听到这喃喃自语,觉得这家伙一定是疯了。
这些御林军不想与疯子为敌,也不想当什么正视淋漓鲜血的猛士,所以他们惊呼着四散逃开。
距离明岳最近的数十名御林军逃得如此彻底,将站在人群中的陈淮安显露出来……
一身将军服饰的陈淮安,忽然觉得喉咙有点发干。
身为将领,陈淮安很明智的隐藏在人群中,严厉而强硬的发布着死战不退的命令。
虽然这种隐藏显得颇为胆怯,可是陈淮安认为,自己是统兵的大将,并非身强力壮的斗将,所以没必要冒险暴露自己的位置。
可是今天,陈淮安引以为豪的铁甲重步御林军,在沉重而锋利的轩辕剑下,跟草纸简直没什么分别,近千御林军,竟然挡不住这人前进的脚步。。
还有那些身穿锦衣和钢甲的皇宫侍卫,他们都是非常厉害的武者,平日里一个个力举数百斤的石锁,一个个飞檐走壁、劈砖裂石。
然而今天,这些武者却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就一个接一个死在那名反贼的手中。
陈淮安从未想过,一个人竟然会这么难对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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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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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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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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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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