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四明胖了一大圈,肚子颇为累赘,白白胖胖看起来像个发面团。
看到史四明露面,在场的将士抱拳行礼:“参见陛下,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见士兵们只是站着行礼,史四明心中老大不高兴。
但军中的惯例是,披挂甲胄可以不用全礼,所以史四明也不好说什么。
史昭义走上前,在距离史四明还有三十步远的地方,就轨道磕头,口称父皇。
史四明颇有点失望。
原本史四明打算狠狠斥责史昭义,然后借题发挥,将史昭义先控制起来。
可惜史昭义站的比较远不说,身边和身后,还有三百多人护卫着。
那些护卫一个个带着兵器、披着重甲,一副随时可以厮杀的样子。
史四明心中犹豫,一时间忘了说话。
史昭义抬头看了看,心中何尝不知道史四明的打算。
大车周围护卫如云,而史四明目露凶光。
自己要是走近了,也许就真有杀身之祸。
父子两人对望片刻,史四明大声喊了句“平身”。
大燕的官员上前朗读了抚慰三军的圣旨,然后由史四明鼓励士兵重整旗鼓,争取早日击败敌军。
简单的仪式之后,史四明的三万人沿着官道朝雍州前进,而史朝义带着手下的几千兵马,在官道旁边随行。
两支军队,泾渭分明,让所有人的心里都捏了把冷汗。
尉迟苍云有点担心,怕史四明一时发狂,让两支军队火拼起来。
好在这种事情还是没有发生。
到了雍州之后,史昭义借口要管理军务,住在城外的军营之中。
史四明住在城内,雍州城驻扎了五千御林军,其他士兵则驻扎在城外。
八万燕军,分成好几个部分,貌合神离的在雍州整顿操练。
史四明在雍州城住了七八天,整日饮宴作乐。
到了第九天,史四明总算想起来,该处置一下军务了。
史四明懒洋洋的换好了龙袍,同时派人去请史昭义等人进城议事。
传旨的宦官半个时辰后回来了,说史昭义不在大营之中,传旨的人一时间也找不到他。
史四明没有在意,他说把军议改到明天,然后又去饮酒作乐。
然而,一连三天下来,传旨的太监竟然都找不到史昭义。
这位大燕的太子爷,竟然是居无定所、行踪诡异。
至于理由,军营那边倒也说得冠冕堂皇,自称是史昭义爱兵如子,每天与士兵同吃同住,所以他们也不知道史昭义在哪里。
军营中的副官还笑容满面的表示,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可以先把消息留在军营中,史昭义定期会到帅帐来查看消息。
听了这些禀告,史四明七窍生烟。
史昭义对自己这位父皇,看来已经是深怀戒心了。
不过转念一想,史四明自己也笑了。
自己对史昭义杀机毕露,对方要是没有小心翼翼的话,那多半是痴傻愚昧了。
父子两人的猜忌持续了半个月之后,一道军情打破了他们的僵持。
——朝廷的先遣兵马已经出发,三千铁骑正快速接近雍州,并很有可能会在侦查之后绕过雍州,去搔扰燕军的辎重运输。
听说这个消息,史四明心中升起了几分恐惧。
史四明有些后悔,自己好好的皇帝不当,为什么要跑到前线来吃苦受罪?为什么要把自己的性命置于险地?
史四明害怕被官兵断了后路,所以亲自出城,来找他的宝贝儿子史昭义。
每天行踪不定的史昭义也忽然出现,父子二人并肩骑着马、挎着弓箭,在雍州附近狩猎。
史四明半句不提官兵来袭的事情,肥肥胖胖的身体显得气度雍容。
而史昭义则知情识趣的主动说道:“父皇放心,我明天让曹聪带五千兵马,去正面拦截敌军……另外雍州的后方,咱们也修了些烽火台,敌人的骑兵动向,保证能盯得清清楚楚。”
史四明的心里稍稍安定了些。
父子两人朝前面行进了片刻,史四明长叹一声:“那个明岳,上次没能杀了他真是太可惜了,这次要不是此人施展阴谋诡计,吾儿也不会败得这么惨了。”m.χIùmЬ.CǒM
史昭义点点头:“此人真是心腹大患……可惜他武道修为极高,为人又特别机敏,我们在战场上两三次想要杀他,都是功败垂成了。”
父子二人对望一眼,心中都很是无奈。
郁闷之下,史昭义只能强打精神的表示,个人的武勇对整个战局毫无意义,只要正面击溃官兵,明岳的计谋再厉害也是无济于事。
……
第二天,燕军大将曹聪带领五千士兵离开雍州,开始在雍州附近布防。
曹聪手下的兵马之中,马步兵各半。
曹聪在雍州城五十里范围内的一些要冲和高地,设置了可以容纳一两百步兵的营寨,并效仿官兵设置了烽火讯号。
而曹聪自己,带着两千五百多骑兵养精蓄锐,只等发现敌情之后,便冲出去厮杀。
曹聪在军营里等了三天,官兵的前锋依然毫无动静。
各处的烽火台没有发现任何敌情,也没人与那些官兵发生遭遇战。
这情况,就仿佛是那三千官兵气势汹汹的冲过来,然后又掉头灰溜溜的原路返回了。
曹聪百思不得其解,但丝毫不敢放松警惕。
事实证明,曹聪的谨慎是正确的。
当天晚上,军营东侧传来一阵喧闹。
正在熟睡的曹聪猛然坐了起来:“来人,来人,发生什么事了?!”
一个校尉跌跌撞撞的跑进来:“大人,不好了,敌人过来偷营了,现在该怎么办?”
曹聪气得一脚把那个校尉踹倒:“怎么办?赶紧迎战啊!难道就这么投降?”
那个校尉连滚带爬的出去指挥士兵迎战了。
曹聪穿好盔甲,提着长矛快步走出帐篷。
在曹聪整理盔甲的这么一点时间里,大营东侧已经打得沸反盈天,一团团火光在夜色中亮起。
巨大的喧嚣与混乱中,低沉的爆炸声偶尔响起。
曹聪的心里一沉:这是官兵守城是用的轰天雷,居然被他们带到野战之中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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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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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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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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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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