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皇帝之后,李扩才渐渐能够体会父亲的心情。
朝廷内外的事情都要忙,各种各样的人需要平衡——如果皇帝勤于朝政,那么他会很忙,忙得满脸皱纹、头发花白。
也许正因如此,先帝才选择了躲在宫里求长生、图享乐。
李扩孤身一人走着,神情有点落寞。
太子妃去世之后,李扩便一个人生活着,始终没来得及享受后宫佳丽三千的乐趣。
事实上,现在的各种忙碌,也让李扩没时间去考虑后宫的事情。
朝中的大臣倒是陆续上过几次奏折,希望能够在大臣或者勋贵的女儿中,选取几位德荣兼备的女子作为后宫嫔妃。
李扩一一谢绝了。
李扩走了一段路,他坐在花园的亭子里,宫女们立刻凑过来,将茶水和点心放在亭子的石桌上。
年轻的皇帝很欣赏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他矜持的向宫女点点头,便已经让宫女心中异常高兴。
颇为得意的皇帝左右四顾,看到洛雪带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在花园门口向侍卫说着什么。
那个男孩神情拘谨,容貌并不是洛雪的弟弟。
为了显示自己的宽容,李扩和颜悦色的说道:“这可是朕的救命恩人,赶快让她进来吧,以后不许再拦着。”
皇帝开口了,太监和宫女们连忙过去呵斥守门的侍卫,让他们放洛雪进来。
洛雪带着陆晨走进亭子,向皇帝跪倒行礼。
洛雪知道皇帝很忙,她参拜之后,便将自己在白云谷的所见所闻大致说了,还向皇帝介绍了陆晨这个证人。
李扩的脸上满是震惊和愤怒,但心里却只有苦笑。
对于明岳的信任,李扩从未减少过。
所以昨天明岳向李扩说起感恩寺的事情,李扩便已经相信了。
可是朝廷不是他李扩一个人的朝廷。
如今皇族凋零、人才匮乏,李扩也不能一意孤行,直接就派兵去把感恩寺给剿灭。
更何况除了大臣之外,民间的百姓对感恩寺也颇有好感,觉得寺庙里的,都是大慈大悲的神僧。
皇帝的顾虑,洛雪大致能猜到一点,而比较单纯的陆晨则非常愤怒。
陆晨不知道皇帝为什么还不下令攻打感恩寺,将自己的父辈救出来。
皇帝敷衍了几句,将洛雪和陆晨送走之后,向身边的秉笔太监问道:“青书回来了吗?”
秉笔太监摇摇头。
皇帝皱着眉,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
从帝都到感恩寺,快马疾驰的话,一天时间肯定能跑个来回。
可是现在已经到了下午近晚的时分,青书居然还没有回来复命。
次日清晨,皇帝得到了噩耗:青书和胡慧芝去感恩寺传旨,路上遇到了叛军小队的伏击,所有人都不幸遇难了。
皇帝沉着脸,重重的拍着桌子怒吼:“叛军小队?是什么样的叛军,能够把骑着快马的使者全杀了?”
刑部的官员苦着脸,说凶案现场发现了叛军的兵器和羽箭,所以才有这样的初步推断。
刑部官员战战兢兢的说道:“胡慧芝他们带去的圣旨,被反贼拆开看过了,丢在地上……还有那些死者身上的财物也搜刮一空了,刑部判断,他们是图财。”
李扩翻了个白眼,懒得搭理这个糊涂的刑部官员。
简单的商议之后,李扩将兵部、户部的几个主官留下,商量如何处置感恩寺的事情。m.χIùmЬ.CǒM
虽然现场有叛军的兵器和羽箭,但胡慧芝和青书等人的死,肯定与感恩寺有莫大的关系。
皇帝打算趁着这个事由,给感恩寺一个教训,让他们捐献出一些粮食。
兵部尚书思考了一会,向皇帝禀告:“陛下,除了帝都必要的守卫之外,朝廷能调集四千到五千的兵马,威吓感恩寺的人应该足够了。”
皇帝点点头,听到兵部尚书又继续说道:“陛下,感恩寺乃是圣地,历代先皇在感恩寺都留有墨宝,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未曾觉得还是不要大动干戈。”
李扩苦笑道:“于敏,现在就是万不得已的时候!全城这么多人要吃饭,如果那些僧人真的有很多粮食,我厚着脸皮也要问他们借一点。”
兵部尚书也知道粮食是个大问题,他无奈的叹了口气,躬身领命。
皇帝和官员们商量了一会儿,忽然,一个太监满脸欣喜的在门口喊道:“启奏陛下,好消息,好消息啊!”
李扩惊讶的站起来:“怎么了?是什么好消息?”
那太监跑进屋里,他跪在地上大声说道:“感恩寺的大师,运了一百多车粮食过来,已经到了城外了,据说有三十多万斤!”
李扩颇为惊喜。
虽说三十多万斤粮食,也就够城里的人吃两三天,但毕竟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李扩下意识说道:“赶紧迎接车队入城!”
……
东宫西侧的一个小院里,明岳有些落寞的坐在书房里,静静看着手中的书籍。
如今皇朝百废待兴,潼关也在和叛军对峙,明岳坐在这里看书,显得很不合时宜。
但明岳一时间也没有办法。
感恩寺上上下下将近两千人,明岳也不可能单枪匹马将这些人全杀了。
但这样一支贪婪而凶险的势力留在帝都附近,让明岳感到很不安。
洛雪、公孙婉、赵灵儿等几个女孩见明岳的心情不好,只好躲得远远的,不敢打扰他。
城里的各个方向,都响起了各种声音,爱热闹的洛阳出去询问了一会儿,回来告诉大家,说是感恩寺的人送了三十万斤粮食入城。
听到这个消息,明岳更加是长叹一声。
感恩寺的僧人,比明岳想象中的更加聪明。
他们不但凶狠,而且狡猾,居然主动送了粮食进城。
三十万斤粮食,与感恩寺上千万斤的存粮相比,只是九牛一毛,但却获得了满城百姓的感激。
这时候派兵去剿灭感恩寺,显然会引发众怒。
明岳沉默了片刻,忽然问道:“那些僧人进城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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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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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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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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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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