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看似忠诚的李猪儿来说,他从来都不曾忘记幼年时恐怖的日子。
李猪儿的族人,被安旭山骗到范阳军营地,以参加宴会喝下美酒。
然后,无数人一个个倒在血泊中。
其中便包括了李猪儿的父兄。
除了父母之仇外,还有那个莫名其妙的夜晚。
醉酒的安旭山一刀阉割了李猪儿。
少年奴仆的血直射到了帐篷顶上,痛得李猪儿几乎当场死去。
安旭山随手抓了些炉灰抹在李猪儿的伤口上,他的伤势莫名其妙的就好了。
虽然李猪儿的血海深仇很多人不知道,但是李猪儿被安旭山阉割的事情,很多人都知道。
奇怪的是,大多数人都知道、都记得这些事,似乎只有安旭山忘记了李猪儿的伤痛。
就仿佛安旭山觉得自己一刀阉了李猪儿,这个卑微的阉奴应该感恩戴德。
而李猪儿也确实表现出一个奴仆的忠心。琇書蛧
也许,在安旭山心中,像狗一样忠诚的李猪儿,真的就像是猪狗一样卑微的存在。
安旭山从未正视过这个阉奴。
直到今天……
李猪儿将长刀收好,然后开始为今晚的弑主做最后准备。
侍卫和宫女们一个个被派遣离开,大夫准备的安神汤药中,被李猪儿加了些药物。
即便如此,强烈的病痛,也依然让安旭山睡不踏实。
中秋节之后,安旭山每天夜里都生存在一个充满恐惧的黑暗世界里。
安旭山担心自己的床下又被人放了蛊毒木偶,担心自己的病越来越重,担心自己瞎了以后安庆东和严松会夺权,担心朝廷的大军会趁势反击。
安旭山担心的事情很多,但他唯独没有担心过身边那个卑微的李猪儿。
雄狮不会担心蝼蚁,飞龙不会在乎雨燕,安旭山自然也不会担心一个小小的阉奴。
入夜了,安旭山在床上痛苦的哼哼着,李猪儿站在边上冷冷看着他。
宫殿里面已经没有其他人了,只有李猪儿无情的凝视。
因为痛苦,安旭山睡不踏实,所以这位燕王时禁止下人走动或者说话。
甚至连打更的声音也是被禁止的。
整个洛城行宫,就像是坟墓一样死寂。
李猪儿站了很久,然后缓缓从墙边拿出长战刀。
刀光如水,寒光在深青的刀刃上转动。
这是一柄好刀。
李猪儿咬咬牙,然后把刀举了起来。
躺在床上的安旭山感觉到一丝不对劲。
纯粹是出于多年征战的直觉,安旭山感到危机的来临。
已经失明的安旭山睁开灰白的盲眼,朝前方厉声喝问:“谁?!”
虽然安旭山的声音不大,但李猪儿还是心神剧震。
一方面是因为心情的紧张激动,另一方面也是安旭山十多年的威严,所以李猪儿这一刀落下的时候,不可避免的偏了。
锋利的刀刃带着风声落下,但没有砍在安旭山的脖子上。
这一刀偏得有点远,锋利的刀刃重重砍在安旭山肥胖的腹部。
厚厚的脂肪无法抵挡钢铁,安旭山感到一阵剧痛。
安旭山惨叫着,他瞪大眼睛,颤巍巍的伸出手,看起来想要抓住什么。
也许连安庆东都不知道他父亲要抓住什么。
只有李猪儿知道,安旭山想干什么——作为武将,安旭山的床头边永远藏着一柄刀。
今晚,这把刀早就被李猪儿拿走了。
安旭山惶恐愤怒的样子,让李猪儿心里充满了复仇的喜悦。
李猪儿带着快意的笑容再次举起了刀,朝着相同的地方砍去。
连续三刀,安旭山肚破肠流,但一时间却又不得死去。
安旭山满是肥肉的脸不停颤抖,他痛苦的嘶声喊道:“家贼!家贼难防啊!”
李猪儿默不作声的站在床边,脸上带着笑,眼中流着泪。
而安旭山痛苦的在床上挣扎着,他几乎断成两截,鲜血大量涌出,让床榻变得一片泥泞。
片刻之后,安旭山终于没有了半点声息。
李猪儿提着血淋淋的长刀,他想告慰祖先,却忽然想起一件要命的事情。
这么多年了,李猪儿竟记不起自己原来的名字了。
李猪儿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今后该何去何从。
安旭山的遗体摆在床榻上,好大一堆肥肉和血污。
血腥味,毒疮的腐臭味,让人想吐。
然而李猪儿哈哈大笑,似乎感受到人生最快乐的事情。
随着李猪儿的笑声,外面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大胆李猪儿!”严松带着一群武士走进来,他又惊又怒的喊道:“李猪儿,你竟然敢弑主行刺!来人,把他给我拿下!”
李猪儿斜眼看着严松,似乎第一次看清楚了这个高官的丑恶嘴脸。
武士们抽出兵器朝李猪儿走来。
生无可恋的李猪儿将长刀丢在地上,脸上露出解脱的笑容。
大仇已经报了,李猪儿的心中再没有什么遗憾了。
就在李猪儿准备引颈就戮的时候,一道剑光从黑暗中亮起。
飞剑破空而来,连续击飞两个武士的兵器之后,朝着严庄飞了过来。
严庄吓了一跳,他跌跌撞撞的后退,口中大声喊着救命。
如果是在以前,肯定会有很多人来解救范阳军地位最高的文官。
但现在,安旭山死了,大家对未来没有任何希望。
谁也不愿意为了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而拼命了。
大家都很清楚飞剑意味着什么。
这是一个境界极高的人潜伏在洛城行宫中。
对方可能是安旭山最忠诚的护卫,现在来给安旭山报仇了。
谁都不想死,谁都不想管。
所以,那些曾经很忠诚的武士纷纷退后,只留下一个严庄独自面对飞剑。
看着寒光闪烁的飞剑朝自己脖子刺了过来,严庄吓得裤裆里一片淋漓。
好在飞剑的速度忽然缓了下来,才让严庄没有丢脸的吓出尖叫声。
飞剑悬停在严庄的脖子前方,而宫殿里响起一个平淡而略带调侃的声音:“严松大人果然好胆色!”
严庄壮着胆子怒吼:“你是谁?你是朝廷的人吗?”
明岳从黑暗中走了出来:“我不是朝廷的人,我是太子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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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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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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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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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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