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意味着今天过完,赵昆将不再是单身男子,而是有妇之夫。
对于这种角色的转变,赵昆一时还没适应过来。
因此一夜没睡,早上天还没亮,他就爬了起来。
想着早点开始,早点把亲事办完。
哪曾想,当他起来的时候,原本前几天紧张忙碌的东宫,现在连个人影都没有。
“什么情况啊这是?”
“我不是今天结婚吗?人都去哪了,该不会先走了吧!”
一想到自己被迎亲的队伍落下了,赵昆慌得一逼,就要冲出东宫。
正在此时,桃花拿着灯笼走了过来,看样子还没睡醒,眼神涣散的问赵昆:“公子,您这是要去入厕吗?茅厕在左边!”
“入什么侧,本公子要迎亲!”
赵昆没好气的瞪了桃花一眼,刚夸出两步,又觉得有些不对,于是疑惑的问:“你怎么不换衣服?”
“换衣服干嘛,迎亲是在晚上,根本不用这么着急的.....”
桃花说着,打了个哈欠,又软软的道;“公子起得太早了,这时候厨房的厨娘都没起来呢。”
“你说,我们晚上迎亲?”
赵昆惊呆了。
在他的印象中,迎亲都是白天进行的,从没听说过谁晚上迎亲。
要知道,迎亲的队伍都穿黑色礼服,如果晚上迎亲,怎么感觉都很诡异。
即使人家潘金莲和西门庆之间的爱情,也是白天武大郎不在的时候进行的。
为什么明媒正娶的自己,要晚上迎接新娘子,搞得新娘子见不得人似的。
眼瞅着赵昆愣在原地发愣,桃花睡意终于消退了一些,然后揉着眼睛朝赵昆道:“公子第一次成亲,难免有些紧张,奴婢去给您烧盆热水,洗洗脸。”
“不用了。”
赵昆无奈的摇了摇头。
桃花说得没错,他确实是第一次成亲,没经验,也学这个时代的习俗就这样,即使他是太子,也不例外。
沉默片刻,赵昆又朝桃花道:“你再去睡会吧,我坐在这等会儿,等天亮了应该就开始准备了。”
“奴婢睡好了,不用再睡了。”
桃花说着,看了看屋内,有些神智不清的朝赵昆道;“公子去里面坐会儿,外面凉,奴婢给您泡茶。”
立秋之后,天气越来越寒冷。
特别是早上,小姑娘穿得薄,赵昆也不好硬留在这里,只能进房间里坐着。
此时,整个东宫寂静无声,让他可以静下心来慢慢思考。
今天就要迎亲娶妻了,作为新郎官的他,心情其实挺负责的。
且不论这门亲事背后的意义,就说这个未来的太子妃,他也只见过几次,连交谈的机会都屈指可数,更谈不上多了解。
他不知道王雅嫁进东宫,会不会习惯,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照顾好她,夫妻生活是否和谐,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到底要不要孩子。
在这个时代,王雅和赵昆的年纪,应该算晚婚了。
本来就成婚晚,还不要孩子。
应该会被看成异类吧?
这样想着,赵昆忍不住叹息。
这个时候,桃花已经煮好了茶,端到赵昆面前。
见赵昆没有其他吩咐,便跪坐在旁边静静看着他。
似乎这几天都很忙,今天也没有睡够,桃花看着看着,居然又睡着了。
感受到桃花传来的压迫感,赵昆低头打量了她一眼,然后重新思考起来。
不知不觉间,外面的天已经亮了。
“大家都小心一点,把东西轻点一遍。”wWW.ΧìǔΜЬ.CǒΜ
“人到期了吗?没起来的快去喊起来,别耽误了时辰.....”
院子里传来范喜良指挥若定的声音,看样子已经开始迎亲前的最后准备了。
桃花也终于睡醒了,有些茫然的从地上爬起来,然后眼神涣散的看着面前的赵昆。
她似乎有些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昨晚梦到羊肉汤了吧?”
赵昆指着桃花嘲笑道:“脖子都湿了。”
听到赵昆的话,桃花吓得花容失色。
她还真以为自己在赵昆面前流口水了,赶紧用手去擦,结果发现脖子上很干净。
很明显,是赵昆骗她的,便害羞的跺着脚跑出房间,给赵昆准备早餐去了。
“我也该去准备了。”
赵昆站了起来,伸着懒腰走出了房间。
就这样,整个东宫便开始为迎亲做最后的准备。
大概天亮后不久,扶苏和嬴阴嫚来了。
尽管赵昆没有同意他们去迎亲,他们还是觉得自己应该和赵昆去迎亲。
所以很早来到东宫,还故意躲着赵昆,不停跟范喜良打听,给他们准备的迎亲礼服。
吃过午饭后,韩信带着彭越和吴广也过来了。
为了配合迎亲的整体色调,他们骑的是黑马,穿的是黑靴。
作为驻守边疆的大将,他们的形象代表的是秦军的威严,但如果在夜黑风高的晚上带他们出去,姑娘们会不会觉得他们是来抢压寨夫人的?所以狭路相逢的时候,会哭着逃跑?
心中带着奇奇怪怪的想法,赵昆恍恍忽忽的等待天黑。
然而,还没等到快吃晚饭的时候,马梁也来了。
这个时候的迎亲队伍,已经差不多组织齐了。
不过,迎亲队伍要在媒人的带领下,才能正式出发,所以还需要等中郎将。
韩信等人已经穿好了礼物,在扶苏的强烈要求下,赵昆最终还是同意了他加入队伍。
至于嬴阴嫚,早就女扮男装拉着姜潮,死活不肯走。
对于这对旅游一趟就勾搭在一起的狗男女,赵昆至今都很迷。
不过,姜潮的面子他还是要给的。
于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同意了她加入迎亲队伍。
等所有准备都妥当后,中郎将在东宫吃完晚饭,终于从正厅出来了。
“太子殿下,臣奉陛下之命,负责本次迎亲,若太子殿下有吩咐,尽管传唤。”
中郎将对赵昆很客气,尽管是奉了皇命,依旧保持谦卑。
赵昆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不用客气,此次迎亲,还需要你主持,暗流程走便是!”
“诺。”
中郎将笑着应诺一声,道:“既然时辰已到,那咱们就出发吧!”
说着,大手一挥。
扶苏为自己争取到了在前面开路的机会,和韩信走在最前面。
不过,走在最前面的队伍,都要手持火把,照亮前方的路。
其实照亮的工具不止有火把,灯笼也可以,但在公元前的礼仪,迎亲得手持火把。
而火把也不叫火把,叫‘烛’,主要是用蜡油裹上芦苇捆扎而成,拿着火把照亮迎亲的路,叫“持烛前行”。
在扶苏和韩信后面的是新郎官,赵昆,还有带领迎亲队伍的中郎将。
除此之外,彭越和吴广,还有马梁等人也在此列。
作为大秦朝的太子,婚事非常负责,除了迎亲,还有真正的大婚典礼。
这个大婚典礼是白天进行的,也就是第二天早上。
届时文武百官都要出席,场面不可谓不宏大。
但相比起宏大的婚礼,赵昆还是喜欢现在的迎亲。
只要迎亲才让他感觉自己不像个工具人。
毕竟大婚典礼那会儿,别人说什么,他就得做什么,完全不能自主,十分无趣。
“恐怕那小姑娘也不会喜欢吧!”
赵昆心中呢喃了一句,下意识回头看向迎亲用的墨车。
这墨车没有任何纹饰,看上去造型古朴,但也只是表面。
考虑到太子妃要坐着马车离开通武侯府,去东宫的时候,途中可能有点冷,范喜良特意让人准备了许多棉絮,把漏风的地方,都封上了。
还在里面铺上了赵昆独有的各种布娃娃,这样既能起到保暖作用,又能免受颠簸之苦。
不过,从表面上看,这墨车普通至极,行驶在黑夜中很难让人注意。
但这也没办法,公元前的婚礼习俗就是这样的。
无论什么阶层,什么家庭,都是需要先苦后甜,所以墨车的普通,代表的就是苦,以后的日子就是甜。
对于这种习俗,赵昆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就是逆来顺受。
从东宫出来,咸阳街道上站满了,迎亲队伍开始整齐划一。
赵昆有些不解的看了一圈,疑惑的问:“百姓们起这么早干嘛?该不会都是来看热闹的吧?”
“公子,您可是大秦的太子,您去迎亲,百姓们也跟咱们一样,早早就等候了!”
策马走在赵昆旁边的马梁笑着说道:“从您准备迎亲,到今日迎亲,整个咸阳城都在宵禁,而今夜,宵禁开始解除,所以大家第一时间便知道太子要迎亲了!”
旁边的彭越也点头道;“我们回来本想逛逛夜市的,都没有机会,说太子大婚之前,都实行宵禁,恐怕就是等今天!”
听到这话,赵昆下意识看了眼前方的扶苏,心中一阵感动,原来大哥这么疼自己。
不过,在阴阳家突然出现咸阳城,这样的举措,还是很有必要的。
毕竟阴阳家图谋不轨,谁知道他们会搞什么,这时候施行宵禁,防止大婚当日出现祸端,也理所应当。
想到这里,赵昆朝姜潮问:“我们的人都在里面吗?”
“能调动的人,都在里面,不会出现问题。”姜潮点头。
“那好,有情况第一时间告诉我。”
坐着,赵昆便停止了交谈,开始加速前往通武侯府。
不管在哪个时代,办喜事的迎亲队伍总是很显眼的。
咸阳城的百姓知道迎亲习俗,所以不会像赵昆想的那样,把迎亲队伍当成抢压寨夫人的山贼。
这时候,街上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
但看到迎亲队伍,还是自觉的站到街道两侧看热闹,有点夹道欢迎的意思。
当迎亲队伍走过咸阳城街道,来到城南的时候,通武侯府也挂起了灯笼。
赵昆还记得,这些灯笼是过中秋的时候,王离带回去的。
在红艳艳的火光中,王离站在门前迎侯,附近还站着不少身穿锦袍的年轻人,想来应该是王家年轻一辈的后生。
中郎将见状,立刻翻身下马,赵昆和扶苏等人则紧随其后,来到通武侯府门前。
这时,通武侯府的大门已经缓缓打开。
王离行了个礼,然后抬手道了句:“请。”
虽然这个礼是朝中郎将行的,但赵昆和扶苏等人还是回了个礼。
在王离带领下,迎亲队伍被那些年轻后生们簇拥着,走进了通武侯府。
让赵昆感到吃惊的是,侯府里的人比迎亲队伍还要多。
看上去都是些达官显贵,既有身穿锦袍的朝中文武,也有雍容端庄的贵妇人。
他们站在院子里,对迎面走来的赵昆恭敬行礼,报以微笑。
赵昆不敢大意,也对这些人回了个礼。
他知道,能站在这里的人,不是朝中文武的家卷,就是王氏家族的成员。
说起来也算王雅的娘人家,给这些人行礼,自是理所当然。
就这样,迎亲队伍来到通武侯府的正厅。
站在院子里的亲朋好友也聚了过来,在厅外好奇观看。
赵昆刚走进正厅,老远就看到了通武侯王贲,以及他的妻子嬴氏。
当然,还有未来的太子妃王雅。
在保守的封建思想还没形成的公元前,社会风气还是比较开放的。
不管是公卿贵族,还是寻常百姓,出嫁的姑娘都可以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亲朋好友面前。
既不用藏头露尾,也没有男女之别。
这样的社会风气之下,自然不会出现红盖头这种东西。
说实话,红盖头在古代真的不合理。
因为作为新郎官的你,成亲之前,肯定没见过新娘子,只有等成亲那天,拜完天地,入洞房的时候才能看见新娘子长什么样。
如果你揭开红盖头,发现新娘子长得像如花,即使关上灯,你也无法下定决心与他苟合,并因此产生退婚的想法。
那么,实话告诉你,女方家长绝对会理直气壮的大吼——
“商品售出,概不退货。”
毕竟作为消费者的你,没有当场验收,是你自己的失误。
卖家拒绝退货,也算合理,即使你打消费者热线投诉,都没卵用。
最后的结果是,你只能选择与如花共度余生。
好在公元前没有红盖头这种东西。
所以走进正厅之后,赵昆马上就可以清楚的看到王雅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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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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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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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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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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