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离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笑呵呵的朝亲卫道:“把人都带过来。”
“嗯?”
赵昆站在旁边,一脸懵逼的看着他,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
却见那几个亲卫,带着两名身穿铠甲的士兵走了进来。
和那些高大英武的亲卫不同,那两名士兵身材矮小,走路啪嗒啪嗒作响,而且表情有些胆怯,正战战兢兢的朝赵昆行礼。
“这是黎安君。”王离介绍了赵昆。
“拜见君上——”
两名士兵恭敬行礼,弯身的刹那,忽然掉出一个东西。
“咣当”两声,赵昆和周围的几命亲卫都被吸引了,不由抬眼望去。
却见,那居然是一个勺子。
而且还是做大锅饭的那种勺子。
还真是火头军啊?
场面顿时变得尴尬起来了。
估计是王离也觉得没面子,即可收敛起笑容,朝那两个士兵低喝道:“让你们来见黎安君,人过来就行了,带家伙干嘛?!”
“小侯爷恕罪,君上恕罪!”
右边那名掉勺子的士兵吓坏了,连忙作揖:“小人不知道来干嘛,以为来君上府邸打杂,就带了家伙,主要是这些家伙用顺手了,怕别的不习惯。”
王离:“………”
赵昆:“………”
两人对视,皆是无语。
这回答得,好特么有道理。
而且还间接表明了交接工作的积极性。
赵昆满意的点了点头,他觉得这两个火头军还不错,所以将目光投向左边的那个火头军,怀疑他身上是否有菜刀。
“还不快将家伙收起来!”王离也觉得不能怪人家,于是不耐烦的摆了摆手。
赵昆看了看火头军,又看了看王离,皱眉问道:“这是什么情况?”
“其实是我娘让我安排的。”
王离挠头:“她怕那些丫鬟经不起长途颠簸,就让我挑两个火头军送你,在路上可以随时伺候你饮食。”
听到这话,赵昆心里狂翻白眼。
这是怕伺候不好自己饮食,还是怕自己途中寂寞,对丫鬟日久生情?
未来丈母娘可真是贴心啊!
苦笑着摇了摇头,赵昆悠悠的问了一句:“你爹出征的时候,你娘是不是也这样?”
王离尴尬的挠了挠头,然后“嗯”了一声,不过忽又想起什么似的,提醒道:“这件事我妹可不知道,你别怪她!”
“呵!”
赵昆“呵”了一声,笑着道:“你妹要是有这种心思,也不会那么傻乎乎的。”
“说什么呢,你妹才傻!”
王离有些生气:“她只是性格跳脱了一点,人还是挺不错的,而且要不是她喜欢你,我才不会让她嫁给你!”
赵昆张了张嘴,他本想说我也没想娶啊,但估计这句话可能会伤王离的心,毕竟王离是真心拿他当兄弟,都要成一家人了。
但他总觉得丈母娘送这两个火头军过来是好事.......看他们的身材,似乎很合适热气球飞行啊!难道丈母娘目光长远,想到了载人航天?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丈母娘也太厉害了啊!
“哦对了,听说你在让老吴做热气球?”
王离忽然问。
还真知道这件事啊!
赵昆微微有些诧异,然后望向王离,反问道:“你去看过热气球了?”
“没有。”
王离摇头:“只是路过的时候问了几句,老吴那家伙看得紧,不许我靠近。”
赵昆恍然:“确实有这事,不过你送来的这两个人,倒是能派上用场。”
“他们?”
王离看了眼两个火头军,有些不解的问道:“他们跟热气球有什么关系?”
“热气球需要两个人操控,但载重有限,只能选身材矮小,体重较轻之人。”
“这么说来,他们还真能派上大用场。”
“不错。”
赵昆笑着点了点头,然后才仔细打量那两个火头军。
说起来,真正的老秦人确实矮小,这两个火头军,看起来不过一米五左右,虽然穿着铠甲,但是跟旁边的高大亲卫比起来,像孩子一样。
估计平时也就做做饭,切切菜什么的,跟炊事班的士兵一样。
事实上,这样的人的确能在关键的时刻,派上大用场。
除了热气球方面之外,有时候火头军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
比如,军队缺粮的情况,火头军要想办法供应军队的饮食,而一场战争的胜负,则需要士兵有充足的体力。
所以火头军得在关键时刻,四处搜寻可替代粮食的食物,来为士兵们充饥。
因此,战场上你可以小瞧一名将军,不能小瞧一名火头军。
想了想,赵昆又指着一名火头军问王离道:“这身材达标了,就是不知视力如何?”
“这个放心。”
王离自信满满的说:“他们做火头军之前,曾是军队里的弓箭手,百步穿杨不在话下。”
“弓箭手怎么能做火头军?”
赵昆有些诧异。
王离却不以为然的说道:“在我的军队里,没有严格意义的火头军,每十个人就有一个会做饭,除了做饭,就是战斗!”
“君上可还记得行军锅?我是把军队里的鼎都换成了锅,做饭简单,又能速食。”
听到这话,赵昆目瞪口呆,当初他也只是随便说说,没想到王离真将铁锅变成了行军锅?
而且还是十人一锅,锅在人在?
想到这,赵昆有些哭笑不得,但也觉得很欣慰,就算自己随口一说,王离也将它彻底落实,而且效果还不错。
至少他觉得有用,自己也觉得有用。
沉吟了片刻,赵昆朝王离拱手:“那就谢过王兄了。”
“谢就不必了。”王离笑着摆了摆手,然后朝赵昆说:“大月氏的事还需要准备,我便不在你这里久留了,等东巡启程,我会为你送行!”
“你的武器,我会让军工厂赶制,保证你旗开得胜!”
“多谢公子!”
“客气!”
两人相视一笑,然后王离就带着亲卫离开了赵昆府邸。
等王离走后,两个火头军呆愣原地,有些不知所措。
赵昆看了看他们,然后摸着没有胡须的下巴,做思考状。
想了半天,脑中灵光一闪,朝两个火头军挑眉道:“听说军中的大锅饭比较有特色,要不,你们俩先展示展示?”
“啊?”
两个火头军懵逼。
赵昆小袖一甩:“来,让本君尝尝你们的手艺!”
………
与此同时,秦皇行宫,书房。
嬴政打发走了徐福,并没有休息,而是继续批阅奏折。
虽然他渴望长生,但也不会放弃自己的国家。
每日政事,必须当日处理完,才会停下来歇息。
等到晌午的时候,嬴政才批阅完奏折。
“来人,将这些奏折送往丞相府。”
嬴政放下笔,朝门外喊了一句,立刻有宫侍进来搬运奏折。
等宫侍们离开书房,赵高才小心翼翼上前,为嬴政斟茶:“陛下,该用午膳了。”
嬴政拿起茶杯嘬了一口,然后长舒了一口气,道:“今天午膳吃什么?”
“有新鲜的鹿肉,羊肉,鱼肉汤,以及锅盔牙子。”
“锅盔牙子?”
嬴政砸吧砸吧嘴,忽又想起什么似的,叹息道:“哎,再也吃不到阿黎做的锅盔牙子了……”
嬴政最喜欢吃锅盔牙子,当初在赵国为质的时候,他结识了黎姜,而黎姜最拿手的便是锅盔牙子。
也正因为黎姜的缘故,嬴政才喜欢上了锅盔牙子。
锅盔牙子是一种馍,比较容易保存,并且锅盔这种食物,放在后世陕西一带,也是相当出名的。
赵高本来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始皇帝突然伤感,不由有些惶恐,忙躬身道:“老奴该死,让陛下忧心了。”
“没事,是朕想阿黎了,与你无关。”ωωω.χΙυΜЬ.Cǒm
嬴政摆了摆手,然后站起身道:“走吧,朕也有些饿了。”
“诺。”
赵高应诺一声,便准备跟嬴政离开书房,可刚走了几步,忽听嬴政又道:“那小子刚封了君侯,怕是要庆祝一番吧?”
“这……”
赵高迟疑,不知该如何回答。
但嬴政也没有征求他意见的意思,立刻改变了主意,道:“走,咱们换衣服,去黎安君府邸!”
“啊?”
赵高诧异:“老奴也要跟着去?”
之前嬴政去见赵昆,从来没带过他,所以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而嬴政也愣了下,恍然想起什么似的,沉声道:“你跟在朕身边,无论听到什么,看到什么,都不许吱声,否则,死!”
“老奴不敢!”
赵高吓了一跳,连忙躬身。
“好了,快去准备吧!”嬴政摆手,也不跟他废话。
很快,主仆二人就出了行宫。
…………
午后,阳光铺满庭院。
赵昆坐在摇椅上,悠闲地晒着太阳。
王离送来的两个火头军,正面对铁锅,熟练的挥舞着勺子,锅里是美味的羊肉和浓郁的汤汁。
伴随着勺子在锅里搅动,一股股肉香弥漫整个庭院。
就在这时,火头军抓了把配料扔进锅里,利索的翻动,举手投足间,满是自信。
再也没有刚才见到赵昆和王离时的战战兢兢。
“下一个!”
火头军小武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府邸里的仆人端着碗,一个个在锅前排起了长队,包括秦大爷和后院的几个丫鬟。
当秦大爷咽着口水,终于走到锅前,等待小武给他盛一碗热腾腾的羊肉汤的时候,小武瞥了眼他碗里,摆手说:“你这馍不行,得重新掰,不然影响口感!”
听到这话,秦大爷有些不悦,大有我是府邸里的老人,你不给我盛汤,我就让你好看的架势。
但小武却毫不畏惧,仰起头来看着秦大爷,手里的勺子在铁锅边缘,敲得哐当作响,并高声催促道:“赶紧去掰馍,别在这里耽误,后面还排着队呢!”
话音刚落,后面的人果然开始催促。
虽然秦大爷气得吹胡子瞪眼,但赵昆没有发话,他也无可奈何,于是只能老实巴交的走到一边重新掰馍。
赵昆坐在摇椅上,笑了笑,然后站起身走到秦大爷身边,解释道:“这个吃法叫羊肉泡馍,得把馍掰碎了,泡在羊肉汤里才好吃。”
“原来如此。”
本来还有些生气的秦大爷,听到赵昆的话,顿时气消了大半,然后有些惭愧的说道:“老朽能来君上府邸,是老朽的福气,可那羊肉汤闻起来实在美味,少了掰馍的耐心。”
“没事儿。”赵昆笑着安慰道:“好吃的东西,都需要点耐心,等你掰好馍,盛好汤,肯定不会后悔掰馍的麻烦。”
听到这话,秦大爷觉得有理,然后点了点头,开始认真掰馍。
而其余被小武赶到一边的仆人,也默不作声。
等赵昆来到厅堂,桃花已经帮他掰好了馍,盛好了汤。
“公子,有点烫,您慢点。”
赵昆拿起筷子,准备开吃,桃花在一旁小心提醒。
“你也去吃吧,这羊肉泡馍要趁热吃。”赵昆吃着泡馍,仰起头哈了口热气,朝桃花摆了摆手。
桃花依言,出了厅堂。
没过多久,嬴政和赵高坐着马车来到了赵昆府邸。
当他们闻到满院的羊肉香,以及抱着碗蹲食的仆人时,不由微微一愣。
“你们这是在做什么?”嬴政疑惑的朝一名仆人问。
仆人正在掰馍,头也没抬的道:“还能做什么,没看到吗?掰馍!”
“掰馍?”
嬴政和赵高对视一眼,然后齐齐望向仆人的瓷碗。
发现他所谓的馍,其实就是锅盔牙子。
“这……”
嬴政迟疑了下,又道:“掰馍干什么?”
“泡馍啊!不掰好不给羊肉汤,你想吃赶紧自己掰!”仆人没好气的说了一句。
赵高顿时想要呵斥,嬴政摆手阻止了他,然后笑眯眯的问:“哪里可以领碗?”
“不就在那吗?”
仆人也是被嬴政问烦了,一边抬手指方向,一边扭头查看。
这不看还好,一看差点把碗打碎。
“家……家主……我我……”
仆人吓得连话都说不清楚。
嬴政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没事没事,别怕,去给我拿个碗来!”
“是是是……”
仆人小鸡啄米似的点头,然后飞快的拿了一个碗递给嬴政,忽又想起什么似的,朝嬴政问:“家主是来找君上的吧?”
“不急。”嬴政拿起一张馍,认真的掰馍,头也不回的说:“等吃完再找。”
赵高:“………”
仆人:“………”
两人对视,面面相觑。
半响,嬴政又问:“这馍的吃法,是你们君上弄的?”
那仆人知道赵昆对嬴政的敬重,所以不敢迟疑,连忙将羊肉泡馍的吃法讲了一遍。
嬴政听完后,满意的点了点头,心说果然儿大由娘。
这娘会做馍,儿会泡馍,绝了!
等嬴政掰好馍,准备盛汤的时候,赵昆忽然发现了他:“义父?”
话刚出口,赵昆同时发现了赵高,不由吃了一惊。
我擦!
这个老阴货怎么会在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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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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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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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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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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