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赵昆嬴政>第一百五十六章今日得饭恩,他日千金还
  泗水郡,淮阴县。

  拂晓清晨,昏暗的光线透过枝桠,一缕缕照在地面上。

  寒风从四面八方吹来,使得周围发出“沙沙”的声响。

  一块宽广的空地上,矗立着一座孤坟,而孤坟的正前方,倚坐着一名少年。

  少年约莫十五六岁的样子,披头散发,眼神迷离的看着墓碑,不言不语。

  此情此景,除了恐怖之外,实在让人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形容。wWW.ΧìǔΜЬ.CǒΜ

  就在半年前,少年的母亲因病去世,为了安葬母亲,他特意选了此处空地。

  虽然彼时的他身无分文,但为母亲选的安葬地,却非常广阔,周围足以安置万家。

  这使得邻里乡亲都嘲笑他,戏弄他,甚至辱骂他,但他都毫不在意。

  三个月前,下乡的亭长听说了少年的事,对他很是看重,特意接他回自己家,照顾他。

  然,亭长的妻子却极不待见他,每到饭点,总是讥讽他吃白食。

  而少年依旧毫不在意,该吃吃,该睡睡。

  直到昨天,亭长的妻子为了赶走他,特意提前开饭,等他吃饭时,餐桌上早已空空如也。

  于是一怒之下,少年便来到了这里。

  虽然周围看起来很恐怖,但少年脸上却没有露出任何惧怕的表情。

  半响,只见他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冻僵的身体,整了整破烂的长袍,然后面朝墓碑揖了一礼,干涸着嘴唇道:“娘!信儿迟早有一天会向他们证明,信儿不是吃白食的!”

  说完,便转身离开了坟地。

  .........

  时间很快,少年走出了树林,迎面可见一条缓缓流淌的大河。

  这条大河便是淮阴河,再往下游走十几里,就是淮阴县城。

  少年没有去县城的意思,只是沿着河岸往下游走了几百米,然后转到另一条小河分支,而这河边的木屋,就是少年的家。

  自从母亲去世后,他就一个人住在这里。

  直到从亭长家里去而复返,木屋依旧保持着它原来的样子。

  河对岸是一个只有几户人家的村庄,都是乡里某个富绅的佃户。

  本来少年和母亲也住在村庄里,但因为病情无法劳作,最终只能搬到这木屋,潦倒度日。

  此时,太阳刚刚露线,已经有佃户出门劳作了。

  而少年则回到了木屋内,准备生火做饭。

  但当他打开粮袋时,却发现里面空空如也,记忆中的半袋粟米,早已不见踪影。

  少年有些慌了,连忙在屋内一阵翻找,除了一些破旧衣物,以及老旧陶罐,屋子里没有任何可吃的东西。

  这让他不由有些沮丧。

  “秦法严苛,按理说不会有人行偷盗之事,家中怎么一粒粮食都没有了?”

  就在少年疑惑不解的时候,屋子里突然冒出一阵“吱吱吱”地声音,他转头望去,却见几只肥瘦不一的老鼠,正在四处寻觅。

  “呵!”

  少年“呵”了一声,摇头苦笑:“韩信啊韩信,妄你自命不凡,如今却被几只老鼠欺上了门,真是时也,命也!”

  说完,便无力的瘫在地上,摆了个大字型。

  望着黑漆漆的屋顶,韩信思绪良多,他对未来很迷茫,不知该何去何从。

  自从他在山中捡到兵书的那一刻开始,他便相信自己迟早有一天能出人头地。

  然而,现实却给了他狠狠的打击。

  秦朝“以吏为师”,想要入仕途,得找个做官的老师,学习秦律,然后被大家族推泽,同样,想要参军入伍,也要达到法定年龄。

  也就是说,像他这样的野路子未成年,想要出人头地,很难。

  但我命由我不由天。

  韩信对自己非常自信,不仅整日挎剑游玩,而且还行事放荡不羁,使得他成为十里八乡有名的“网红”少年。

  也正因为他在乡间小有名气,才得以让亭长慕名而来。

  本以为会是千里马遇伯乐,结果却是打野遇李白。

  要是能重来......

  咳,咳.......其实我们的“兵圣”也没那么惨,毕竟是大后期。

  躺在地上半响,韩信最终还是爬了起来,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就算再穷困潦倒,饭还是要吃的。

  虽然没找到粮食,但身处河边,岂能没有钓鱼的工具。

  只见他熟练的从床地上摸出一根简陋鱼竿,然后将鱼线和鱼钩重新固定了一遍,就扛着鱼竿出了木屋。

  至于鱼饵,只要找块相对肥沃的空地,翻腾几下,便能有蚯蚓可以使用。

  一切准备就绪,韩信便选了一个以前常钓的位置,开始抛竿钓鱼。

  此时,天边已经开始泛白,一群穿着破烂的小孩在河边嬉戏玩耍,哪怕是初冬季节,他们也都穿着单薄。

  虽然双手双脚都被冻得乌黑发青,但这些小孩毫不在意,依旧跟伙伴们跑得满头大汗。

  或许只有跑起来,他们才能感觉到暖和。

  钓鱼本是个技术与运气并存的活计,尽管韩信自命不凡,但想要吃鱼,却没那么容易。

  等待是最磨人的,为了让自己少点饥寒交迫,韩信随意抓扯一些树叶、枯草盖在身上,同时转移注意力。

  将目光投向河对岸的那些小孩。

  此刻,一个大概五六岁的小孩,正手拿一块黑乎乎的,形状似窝头的东西,一边跑一边啃。

  结果没跑几步,就摔了个狗吃翔,使得手中的窝头掉在了地上。

  “汪!汪!”

  还没等小孩反应过来,一同嬉戏的黄狗撒开腿就朝窝头跑去,然后叼着窝头便要吞下肚子。

  就在这时,另一名小孩眼疾手快,急忙按住黄狗,将窝头从黄狗嘴里掏了出来,擦着鼻涕递给摔倒的小孩。

  摔倒的小孩见到窝头,破涕为笑,伸手接过窝头,啃了一小口,然后又跟同伴们嬉闹追逐。

  看到这一幕,韩信暗叹了口气,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秦始皇统一天下后,百姓过得比原来更苦,更累。

  如果统一天下不是为了让百姓过得更好,那这样的天下,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带着几分沉重和复杂的心情,韩信闭上了眼睛,其实他自己也不过是一个平民罢了。

  就在韩信快要昏昏入睡的时候,一名妇人挎着篮子走在到了他身前,低声问道:“娃子,你怎么睡这哩?”

  “嗯?”

  听到声音的刹那,韩信猛地睁开眼睛,同时惊出了一身冷汗。

  倒不是被妇人吓到了,而是他意识到刚才的危险。

  如此寒冷的天气睡在野外,很容易一睡不起,从而冻死过去。

  迟疑了片刻,他连忙翻身起来,朝妇人长揖一礼:“多谢大娘救命之恩。”

  “你这娃子说啥哩?”

  妇人被韩信这一礼搞得莫名其妙,不由瞪了他一眼,嗔道:“老妇是看你半天没钓到鱼,想来肚子应该饿了.....”

  说着,便从篮子里拿出一碗粟米饭递给韩信:“这个拿去吃吧!”

  “天这么冷,不吃东西可容易冻坏身子......”

  “这,这如何使得......”

  韩信有些迟疑。

  他虽然已经饿得饥肠辘辘,但也深知这些靠洗涤丝棉为生的妇人,并不容易。

  可妇人见他迟疑,却有些不悦,上前一步,将粟米碗塞在他手中道:“这有何使不得的,小小年纪,哪来的那么多礼数?”

  “吃吧!不够老妇再回家煮!”

  韩信捧着粟米碗看了看,又抬头望向妇人,然后朝妇人施礼道;“近日得大娘恩惠,来日必千金报答!”

  听闻此话,妇人顿时有些生气,斥道:“你这娃子,怎就这么不懂事哩,老妇是看你可怜,才施以援手,岂能图他日恩惠?”

  “这......”

  韩信哑然,不由有些羞愧。

  却听妇人又道:“你这年纪,有手有脚,完全可以耕作一两亩地养活自己,何至于垂钓度日?”

  “以后有难处,可知会老妇,老妇虽不富足,但养你些时日,却是没问题的!”

  说完,便转身离开了河岸。

  韩信望着她的背影,沉吟片刻,又深深鞠了一躬,同时打定主意,以后定要报答这位妇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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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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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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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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