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长亭听到陆晚萧的声音,转头看过去,见她一只手里拎着两只山鸡,另一只手里拎着一只野兔和一把不知名的野菜,淡薄的面容上多了一丝淡淡的暖意。
搞得坐在他对面的男子以为见了鬼。
“嗯。”陆晚萧嗯了一声,提着东西走过去,“这位是?”
宋长亭接过她手里的野菜,介绍道:“傅子逸,就是我前几日与你说的要来找我的朋友。”
说完,又对傅子逸道:“这是我的,妻子,陆晚萧。”
“你好。”陆晚萧摇了摇拎着兔子的手跟傅子逸打招呼。
心里暗道。还好今天花花没有直接把她送到前院,不然好端端的凭空多出一个人来,岂不是要把这小伙子给吓死?
傅子逸不是第一次来找宋长亭,也不是第一次见到陆晚萧。
不过之前每次来,陆晚萧都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别说打招呼了,连正眼都没给他一个,而宋长亭呢,更是直接视她为空气。
但是今天,一个态度友好的跟他打招呼,一个认真的跟他介绍那是他的妻子。
作为宋长亭的好友,他们之间的情况他自然是多少知道一些的。
上次他来,两人的关系分明还差得多看彼此一眼都嫌污了眼睛。
这不过半月之余,两人的关系,就,就这般好了?
对了,刚刚陆晚萧是在问宋长亭要吃什么是吧?而且她手里的山鸡和野兔好像是刚从山上抓来的。
这是确定是那个宋长亭断了腿不给医治也不照顾,甚至连水都不给端一碗的那个女人吗?
这是他出现了幻觉还是哪里出了问题?或者是发生了什么?
傅子逸很是想不通,抬头看看天上,“这太阳也没从西边出来啊?”
陆晚萧听到他这句嘟囔,再看看他满脸的困惑,知道他为何这般,轻轻笑了笑,对宋长亭说道:“你们先聊,我去做饭。”Χiυmъ.cοΜ
说完找个地方把山鸡和兔子放好,撸了一把柴就去灶房了。
陆晚萧都进灶房忙活了,傅子逸还一副没有反应过来的样子。
“长......长亭兄,这......这是怎么回事?”
“就你看到的那样。”宋长亭一边折菜一边淡淡道。
傅子逸更懵了,“可是,你们半月之前不是还,还势如水火吗?怎么现在就......”
宋长亭知道他肯定很不解,却也没有给他解惑,只是淡淡说了一句,“半个月的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
顿了顿,又加了一句,“子逸,她跟以前不一样了,莫要用以前的眼光看她。”
不管是他,还是她,都已经不是半个月之前的他们。
傅子逸很是好奇这半个多月的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居然让两人的关系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不过他知道,以宋长亭的性子,他想说的会主动说,不想说的,就算问了也白问。
“哦”了一声,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你先坐一会儿,我去给她烧火。”想到陆晚萧烧火的技术,宋长亭丢下这句话起身去了灶房。
这下傅子逸彻底石化了,若不是眼前的人知道只有他俩才知道的秘密,他都要怀疑他是不是被调包了。
不过半个之余的时间,这么大的变化,谁来告诉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只可惜,没人为他解惑。
陆晚萧和宋长亭在两人在灶房,一人烧火,一人做饭,忙着呢。
因为有客上门,家里又没什么菜,陆晚萧干脆鸡和兔都做了。
炖山鸡,红烧兔肉,虽然这里调料没有二十一世纪那么多,但是胜在山鸡和兔子都是正宗的山货,味道还是不错的。
再炒一个野菜,两荤一素,美味又营养。
傅子逸来了这么多次,这还是第一次在宋长亭家吃饭,饭都吃嘴里了还有些不敢相信。
陆晚萧和宋长亭也不管他,两人依旧像这几日一样,该怎么吃怎么吃,期间,陆晚萧还给宋长亭盛个汤,添个饭什么的。
吃完饭,陆晚萧去洗碗,傅子逸和宋长亭继续谈事情。
两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事情要说,等他们谈完的时候,已经是太阳偏西。
介于陆晚萧要搭傅子逸的顺风车去一趟县城,考虑现在这个时辰去了肯定回不来了,傅子逸只好在宋家留宿一晚,第二天吃了早饭再启程。
**
去县城的马车上。
傅子逸一边赶车一边在想宋长亭和陆晚萧为什么变化这么大,只可惜,想到路程过半也没想出个其所以然来。
想问问陆晚萧吧,又觉得太过唐突,不问吧,又实在好奇得紧。
陆晚萧看到傅子逸不时看看她,还一脸纠结,猜出他大概在想什么,很好心的主动开口,“哎,是不是很好奇我和宋长亭的关系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好?”
被人戳穿了心思,傅子逸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傲娇的别过脸,冷哼一声,“谁好奇了?我只是在想你这个女人又在搞什么鬼把戏,又想怎么害长亭兄?”
“我害他?”陆晚萧一听这话直接笑了,“不是,他现在这个样子还有什么值得我害的吗?”
现在的宋长亭是真的穷得只剩一身才华,脸是好看不错,但是他现在是个残疾啊,南风馆都不要的,他有什么值得害的?
还有,她要是想害他,还好吃好喝的供着他,她有病啊!
不过傅子逸显然没有想到这一层,他听到陆晚萧的话直接炸了毛。
“那还不是拜你所赐!在他人生遭遇重大变故,最需要的人陪的时候,你做为他的妻子,不但不站在他身边,不帮他,不照顾他,还对他恶语相向,甚至连一口好吃的都不给他。”
压抑了许久的火气终于爆发,傅子逸越说越激动。
“不但如此,你还卖了长启,气死了伯母,把他的家弄没了!世上怎么会有你这么恶毒的人?”
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太大,傅子逸深呼一口气,把声音压低了一些,“长亭可是你拜了天地的夫君,你知道吗?你跟宋长亭一点儿也不配,他诗词歌赋,经义策论样样精通,要不是当年出了意外,状元也当得。
你呢,大字不识几个,长得丑,脾气性格还不好,要不是因为你爹拿救命之恩说事,你觉得你能嫁给他吗?
长亭兄虽然不喜欢你,却也没有苛待你,更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你呢,你是怎么对他的?你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吗?”
傅子逸激动得脸都涨红了,陆晚萧想拍拍他的肩膀让他不要激动。
又一想这些都是原主做过的事,抬到一半的手又放了下去,只好在心中悄悄把原主骂了亿遍。
毕竟她总不能跟他说,她现在已经不是原来的陆晚萧了,你说的那些事不是我干的,你骂错人了。
傅子逸见她不说话,以为她没脸接自己的话,瞪了她一眼,接着道:“当年长亭兄的腿如果去找找别的大夫,说不定还有得治,就算不能完全治好,也会比现在强,可是你呢,只听那一个庸医说治愈无望,就把他带回了家,你知不知道那个庸医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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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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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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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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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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