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更要帮你了。”宋长亭的话没说完就被陆晚萧给打断了,“你都说他们京城有人了,那你一个人势单力薄的就更加困难了,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嘛。”
末了,没等宋长亭说话,又道:“这事就这么定了,不许拒绝,你不用担心我,我有这个在手,不会有危险的。”
陆晚萧说着指了指他们所在的房间。
听着她霸道的话,看着她认真的小脸,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在他的心里蔓延开来。
许久之后,薄唇动了动,轻轻吐出一个字,“好。”
陆晚萧说要帮他,他心里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只是罗家在京城有人,要搬倒罗家并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且,除了罗家,在京城他还有藏在暗处的不知名敌人。
他甚至不知道是何时结下的仇,以至于对方非要置他于死地。
他以后要走的路,注定危险重重,麻烦不断。
她不欠他,没有必要跟着他犯险。
再者,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事,她也没有必要把大好年华浪费在这些跟她无关的事上。
仇恨的包袱很重,他做不到放下,只能尽量不牵连其他无辜之人。
虽然接触不多,了解也不深,但是他看得出她并不是那种喜欢拘泥于后宅,喜欢勾心斗角的女子。
相比之下,她应该更喜欢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
她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又有这样的神器在手,完全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
但是她,唉......
“这就对了嘛。”听到宋长亭说好,陆晚萧一副孺子可教也的样子拍拍他的手,“老话都说,一人计短,两人计长,我们两人一起怎么着也会比你一个人要轻松容易得多,你说是不是?”
她知道宋长亭是不想把她牵扯进去这些恩恩怨怨中,不想连累她,但是已经困难到如此地步还在为她考虑的他,真的太让人心疼了。
这样的他,让她如何做到不管?
又怎么忍心让他一人孤军奋战?独自去面对那些豺狼虎豹!
在不知道这些恩恩怨怨之前就做不到不管他,现在知道了,就更加做不到了。
不过话说回来,宋长亭也挺厉害呀,自断腿以来就一直待在桃溪村没有出去过,因为原主作天作地,连养伤都不能安心养,弟弟和母亲还接连出事。
可谓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自己的人生被毁了,家也没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但没有疯,没有自怨自艾,自我消沉,反而很冷静的分析了当日之事,判断出事情不是意外。
不仅如此,还知道了幕后黑手是谁。
嗯,亲眼见过借尸还魂,沉稳内敛得过分,明明年纪轻轻很多时候给人的感觉却像一个见过世间百态,对任何东西都再提不起兴趣的老者。
啧啧,看来她的这个便宜老公不简单啊。
“对了,宋长亭,你是怎么知道背后害你的人是罗明辉父子的?”心中有疑问,这也不是什么不能聊的话题,陆晚萧便直接问出口。
闻言,宋长亭淡薄的眼中多了几分冷意,“因为,只有他们有这个动机和能力。”
还有,他的脚伤得太狠了。琇書蛧
被马踩断了小腿不说,脚筋还被割伤了。
那分明就是要废了他的腿!
当时他周围根本没有所谓的被追杀的人,那一刀,就是冲着他去的。
“确实。”陆晚萧认同的点点头,宋长亭的生活和社交都很简单,父母都是普通老百姓,一辈子连桃溪村都没有出去过几次,在村里也鲜少会别人起争执。
所以,不存在什么仇家。
他自己呢,出门就是去上学,休息时间回家,不是帮家里干活,就是看书温习功课,生活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平日里来往的人除了同窗也没有其他人。
虽说不能跟每个人都处得很好吧,但是也不至于会得罪人到要毁了他的地步。
更何况,买凶杀人是要钱的,一般人可付不起这个钱。
这样一排除下来,就只有罗邵了。
没有宋长亭之前他一直是第一名,所有的关注和赞美都他的,宋长亭出现分走了这些。
他不甘心,但是第一名只有一个,凭真本事他又干不过宋长亭。
那就,只有毁了他了。
没了宋长亭,他就是第一。
而且,有在景和县一手遮天的县令老爹在,根本就不担心被人查到。
“还有,一切有迹可循。”
陆晚萧正准备再说点儿什么,又听到宋长亭淡淡的吐出这么一句。
“一切有迹可循?在此之前,你和罗邵不是很好的朋友吗?不是说他还帮了你很多次?”陆晚萧有些不解。
宋长亭冷呵一声,面带轻嘲,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白茫茫一片的窗外,“不是真心实意的东西,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它的本性。”
罗邵在表面上确实装得很好,没有架子,跟同窗们称兄道弟,学业上遇到问题也会对他虚心请教,对大家也很大方。
但是一次吃饭的时候,一个同窗在喝酒之后,趁着酒意,搭着他的肩膀,他明面上依旧跟大家说说笑笑,一转头,眼里就尽是厌恶。
那天他身体有些不适,没有喝酒,从外面透风进去之后刚好看见他眼里藏也藏不住的厌恶。
那天之后,他就注意观察罗邵,发现他对自己的小厮很没有耐心,会在没人的地方对其打骂,对一些对他来说没用的人的问好和打招呼视而不见,对家境不好,才学又一般的同窗鄙夷和不屑,还偷偷把他借给他的笔记扔在地上边踩边骂,那神情就像他们之间有多大仇似的......
也是时,他才知道,原来他一直把他当做敌人,所有的接近和交好都是有意的,都是带着目的的。
不过他倒也不觉得有什么,毕竟这才是人的本性。
他原以为,就算罗邵这个人虚伪有城府,想打败他,也会是在考场上,堂堂正正,拿出自己的真本事。
却不想,他还是高估他了,他居然选择在半路毁了他,彻底绝了他参加科考的可能。
当真是,卑劣至极!
“有道理,一个人再能装,也会被一些不经意的动作和神情出卖,而那些,才是他的本性。”
陆晚萧说着站起来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好了,不要为这些事情烦心了,人生路上谁还没遇上几个人渣,把他们弄成渣渣就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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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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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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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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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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