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孩子呢,你把他带到哪里去了?”陆晚萧问。
“那个孩子......”老伯呢喃着想了想,“江陵府的一个小县城的乡下。”
“江陵府?小县城?”陆晚萧闻言抬眸看了一眼宋长亭。
这么巧的吗?
他们查宋长亭的身世,查到了镇远伯,查到了杨玉秀身上。
之前他们根据查到的消息,就猜测杨玉秀当年的那个孩子没死,被她的嬷嬷掉包送了出去。
这个老伯的出现证实他们的猜测,现在他又说当时那个孩子被他送到了江陵府的一个小县城。
而桃溪村,就在江陵府景和县。
宋长亭,也刚好是被宋父从外面捡回去的。
老伯不知道这些,认真的想了想当年的事,点点头:
“当年我带着他离开京城后,搭了一个商队的车,一路往东,到了江陵府,本是打算找个地方把他养大的,但是我一个粗汉不会照顾孩子,一路奔波,身上的钱也用得差不多了,加上自己也没什么谋生的手艺,想着他跟着我也是吃苦,就......就......”
后面的话老伯说不出口。
因为自己当年做的这事儿实在不地道,很亏良心。
还知道愧疚?!
啧~
陆晚萧淡淡一晒,替他把剩下的话说了出来,“你觉得你一个人养不好孩子,就把他扔到了,还拿走了能证明他身份玉佩!”
听到陆晚萧的话,老伯脸上的愧疚更甚,头也低了下去。
“你本以为那只是一块值钱的玉佩,想着拿去当了换些钱,但是上面的花纹,或者有人告诉你,玉佩不简单,不是常人能用的,你害怕,却又舍不得,就一直把玉佩带在身上,以至于,这些年,没有过过一天安生日子。”
老伯没说话,默认了陆晚萧说的一切。
陆晚萧喝了口茶,继续道:“你的老乡在你最落魄的时候帮助了你,让你能吃饱穿暖,有安身的地方,她危急时刻把小主子交给你也是信任你。”
“她当时应该也给了你一些钱财,足够你们生活很长一段时间,甚至很多年了,只是你最终辜负了她的信任,你把孩子扔了不说,还拿走了所有的钱和能证明他身份的玉佩。”
杨玉秀是商户之女,爹娘死后,杨家的家产都在她手里,她嫁给赵远明之后也没有把嫁妆交给他,而是一直攥在自己的手里,她不缺钱。
那个嬷嬷能被她选在身边伺候,办事必然是稳妥周到的,不可能不知道带孩子逃亡,以后生活需要钱,所以必然是给了老伯一大笔钱的。
所以,他刚刚说的,什么钱花得差不多,没有谋生的手艺,怕孩子跟着他吃苦,全是编造的,就是让他们觉得他当年不要孩子实属无可奈何。
陆晚萧的推测基本全对,还拆穿了他编造的谎言,她越说,老伯就越发无颜开口,头也压得很低很低,都快要低到地上了。
时隔这么多年,还知道愧疚,这些年也过得不安生,说明良心并未完全泯灭。
只可惜,当年没经住金钱的诱惑,又没有责任和担当。
唉......
陆晚萧叹了口气,“你当年把那个孩子扔了,有没有想过,要是没人捡到他,或者遇到了野兽怎么办?”
她不是菩萨,但是一个刚出生的孩子,除了哭,什么都不会,他是怎么忍心把他扔了不管的,万一遭遇了不测怎么办?
更何况他还拿了别人的钱。
“不,不会的!”听到陆晚萧这话,老伯立马抬起头来大声反驳,“我当时藏在不暗处,看着有人把他捡走才离开的。”
其实当时把孩子扔掉的时候他也很纠结,很不忍心,想着放一个时辰,要是没有人经过,他就把他重新带回去。
不过还没到一个时辰,就有人去那里,把孩子捡走了,然后他才放心的走了的。
听到这话,陆晚萧的心稍稍好受了一些,刚要再说话,一直没有说话的宋长亭突然开口了:
“你还记得你当时把那个孩子具体扔到哪里了吗?或者说你还记不记得当时捡走孩子的人长什么样子?”
“这个.......”听到宋长亭的话,老伯冥思苦想了好一会儿,有些歉意的开口:
“时间太久,这两年脑子也越发不中用了,具体扔到哪个村段我也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只记得当时是把他放在一个小山坡上,把他捡走的人是个男子,那个男子当时还抱着一个没了的孩子去安葬。”
那是他第一次做违背良心的事,当时心里是害怕的,生怕被人看见,抓他见官,所以他特意打听了一下哪里会有人经过,但是人又不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抱着孩子导致别人产生了误会,以为他是孩子不行了,想找个地方埋,所以告诉了他那么一个地方。
他也是去了之后才知道那是那一片村子,专门放夭折了的小孩的。
他当时是想立马走的,但是想了想,又抱着侥幸的心理在那里等了一会儿。
因为去那里的人基本上都是刚刚没了小孩的,如果捡回去,肯定会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疼。www.xiumb.com
被那样的人家捡回去,总好过一些乱七八糟的人捡回去要好得一些。
他也真的等到了。
听到老伯的话,陆晚萧和宋长亭相互对视了一眼,两人眼里皆闪过震惊。
当初宋父就是在去埋自己夭折的孩子的时候捡到宋长亭的。
杨玉秀的孩子,江陵府的一个小县城的乡下,小山坡上,被去安葬夭折孩子的男子捡走。
这些,除了杨玉秀的孩子这点儿还没得到证实,其他的,全部符合宋长亭的情况。
“老伯你......”
陆晚萧刚要再详细问他,刚开口呢,就见老伯语气悠悠,一边回忆一边说道:“我记得,那个孩子,肩膀上好像有个月牙形状的胎记,不过具体在左肩还是在右肩,我也记不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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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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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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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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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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